禁忌是人类社会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也是民俗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话题,但是这一现象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而产生的,至今,古今中外的学者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我国著名学者任骋先生在其大著《中国民间禁忌》一书中,将禁忌的由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对灵力的崇拜和畏惧、对欲望的克制和限定、对仪式的恪守和服从及对教训的总结和记取,简称为灵力说、欲望说、仪式说和教训说,简述如下:
灵力说认为禁忌就是灵力依自然的、直接的方式,或者以间接的、传染的方式,附着在一个人或物或鬼身上所产生的结果。所谓灵力(mana),也翻译为玛那、曼那、曼纳或马拉等,是指一种不可理解的神秘的超自然的力量。在原始先民们看来,一年一度鲜花的开放、百鸟的啼鸣、暖风的吹拂、雷霆的怒吼、人的生老病死、月亮和太阳的升起与落下,诸如此类自然界和人世间的所有变化,都是灵力在起作用。同样,不可预知和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日食地震、流星坠落、森林起火、山洪暴发、久旱无雨等,也无不是灵力在作怪。而灵力之所以如此作祟,给人类生存的世界带来各种各样的痛苦,就是因为人类对它有所触犯,激怒了它,它才降下灾祸来惩罚人类。因为灵力的神秘而不可测,于是人们认为越是荒诞怪异不可理解的人和物,便越有灵力在那里潜藏着。在原始人类充满惊慌与恐怖的心目中,这些不可理解而怪诞奇异的人或物,便逐渐被视为不可触犯的对象,产生了种种禁忌。这种学说的代表人物是精神分析学鼻祖、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1856—1939),他在名著《图腾与禁忌》中这样写道:“禁忌的来源是归因于附着在人或鬼身上的一种特殊神秘力量(玛那),它们能够利用无生命的物质作媒介而加以传递。‘被视为禁忌的人或物可以用带电体来加以比喻,他们乃是那种可经由接触而传递可怕力量的容纳地方,同时,如果激发这种放电的生物体本身太脆弱而无法抗拒它们时,则将产生破坏作用;触犯禁忌所产生的结果,一方面要看附于成为禁忌的人或物其神秘力量的大小,另一方面要看触犯者所具有的反玛那力量的大小来决定。例如,国王和领袖们具有较大的权力,也因此使直接称呼他们名称的行为成为一种冒犯,而称呼者的下场,无疑的,将是死亡;至于,触犯部长或较其他一般人稍具玛那的人则可以不受伤害。这种情况可以依照他们身份的递减而渐失去其危险性……所以,间接的禁忌也将视拥有它们的人所具有的玛那之大小而定;如果,他们是领袖或僧侣,则他们将具有较一般人更厉害的力量……’也因此,禁忌的传递性可以用来说明那种尝试用地适当的净化仪式来去除禁忌的企图。”引语部分就是弗洛伊德引用的《大英百科全书》中对“禁忌”的相关叙述。这种原始的观念形成了原始人心目中的禁忌物和原始的禁忌制度。我国古代的学者对此也有相似的认识。著名无神论者汉代的王充,即在《论衡》中指出:“夫忌讳非一,必托之神怪,若设以死亡,然后世人信用畏避。”可见,禁忌的产生是与人们对灵力的畏惧有关的。这种学说,任骋先生在《中国民间禁忌》一书中认为,它“实际上是从人类信仰发展史方面对禁忌的认识,它分析了人们对灵力的信仰以及由此一信仰而产生的情感诸如崇敬和畏惧等等,并据此而追溯到了禁忌的来源。一般说来,灵力说更多的是着眼于禁忌的原始状态和原始的禁忌状态的。”
欲望说也是弗洛伊德的看法,它强调从心理上对人的各种欲望进行控制。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认为:“温德特使我们知道,禁忌是一种原始民族对‘魔鬼力量’信仰的表现和延伸。稍后,他又告诉我们,它们已从这些基础中自己解救出来了,可是,因为它们本身‘曾经’是一种力量(即魔鬼的力量),所以,经过一种心灵的保存作用后,在本质上仍然保留有此种力量。日积月累地,它们也就变成了我们的道德箴言和法律的基础了。虽然,这种主张并不曾造成矛盾,可是,我相信当我说温氏的解释颇令人失望时,有许多读者将会同意我的说法。因为,温氏的理论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地追溯到禁忌的原始原因,或者发掘出深藏在它最底部的根源。‘恐惧’或‘魔鬼’在心理学上并不能被认为是‘最早的’东西,也就是说一种无法再找到其来源的东西,除非魔鬼的存在是真实的。”弗洛伊德之所以不同意温德特的看法,是因为他认为禁忌的由来还应当从心理学方面进行更进一步的追溯。他指出“‘禁忌’本身是一个矛盾情感的字眼”,因为“一件强烈禁止的事情,必然也是一件人人想做的事情”。“一个具有能激发人们被禁止的欲望,或使他们的矛盾情感觉醒的人,即使本身没有触犯禁忌,他也将永远或暂时的成为禁忌。”而“破坏禁忌的人所以会成为一种禁忌,仍是因为他已具备了一种诱使他人追随他的行为的特性了”。欲望,是人的本能要求,但是作为“社会的人”,便要对欲望进行某种抑制。例如,“食”、“色”是人之大欲,但不能“随心所欲”。这种对欲望的抑制,便是禁忌的根本来源。当然,欲望不止是“食”、“色”,对物的接触、对事的控制等等都可纳入欲望的范畴。因此欲望说也是很宽泛的。它主要是从心理学上对禁忌来源的追溯,强调了禁忌中“抑制”的一面。也就是说,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就要对自己的私欲进行某种自觉的自我控制。西方著名历史学家汤恩比在与池田大作的对话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尽管人类的本性中具有动物性的一面,但为了维护人的尊严性,人们还是精心制定了一些常规。人类就是据此来把自己与其他动物区别开。这是其他动物想要仿效也办不到的。人类就是依据这些常规来对待其本能的、无法摒弃的、作为生物学遗产一部分的动物器官和生理本能的。制定人为的规范来处理与所有的动物相同的肉体器官和生理机能——人类的这种行为进步到何种程度,可以说是衡量人类文化和文明的一把尺子。”(见《展望21世纪》)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禁忌的设置就是人类从生物的人向文化的人进行转化的一个标志。禁忌将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始终。
仪式说认为“禁忌”来源于一种“社会的规定性”,认为最初的社会制约是通过“仪式”表现出来的。“仪式”代表了一种“无理的”“社会规定性”。弗洛伊德曾经说过:“有些禁制的目的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来。可是,相反的,有些禁制却是令人难以了解,它们几乎是被视为无意义和愚蠢的。后者我们称它为‘仪式的’。这种分别,我们也在禁忌的观察中发现。”(《图腾与禁忌》)德国文化哲学大师恩斯特·卡西尔在他的名著《人论》中也指出:“占有一个物或人——占有一片土地或同一个女人订婚——的最初方法,就是靠一个禁忌记号来标志他们。”靠仪式规定的“禁忌”,人们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基于这种理由,有的人把“禁忌”定义为“消极的崇拜仪式”,还有的人把“塔布”直接译为“祭仪上的禁制”。从这个意义上说,禁忌就是一种“社会契约的胚胎”(见杰文斯《宗教史引论》)。总而言之,仪式说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对禁忌的由来进行探讨的。
教训说认为从失败或错误中取得认识的过程即教训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推导过程。由于早期人类的愚昧无知和科学的落后,这种推导过程往往导致一些失误或偏差,从而形成人们对某种“偶然因素”的共同误解,从而形成了禁忌产生的一个缘由。其中一些“禁忌”的推断显得既荒唐又无理,也缺乏任何科学依据,只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从本质上说,它纯粹是一种神秘的心理反应,是一种“逻辑的混乱”。这种观点是从认识论方面对“禁忌”由来的一种探讨追溯。正如任骋先生所言,这种观点认为“禁忌的产生反映了人们认识活动中的某种偏差,但在人们的认识发展中却又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过程。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带有一定的‘实践的’意义、‘经验的’意义,但其‘教训’的总结和记取是不着边际的,因为它的思维方式是原始的、巫术的、非科学的。因而它最容易落入迷信的窠臼。在客观效果上,这一类禁忌往往成为某种‘多余的,或者过火的防范’”。
同世界上任何一种事物的发展一样,作为人类文化现象的禁忌的发展也不例外,它经历了一个极为漫长的形成发展过程。人类发展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禁忌的历史。
禁忌产生的萌芽,一般来说,要早于古代先民神灵观念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正是先有了禁忌这一心理上和行为上的约束力,才有了神灵观念的形成。禁忌习俗的全面兴起与展开,是在古代先民生活中注入了神灵观念之后,才得以巩固、持久和演进的。反过来说,正是因为神灵观念的形成和不断发展,才巩固了禁忌的地位。这二者其实是相辅相成的。
早期人类的生存几乎完全依赖于自然界。处于苍天和大地之中间生存的人类,由于自身力量的渺小,上有阳光雨露的哺育和暴风雨雷电的摧残,下临各类动物的威胁,生存环境极不安定、危机四伏,同时还有大地的洪水泛滥、地震、旱涝,他们保护自身的能力和谋取食物以生存的手段是相当低下和极端有限的。马克思曾这样说过:“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人们既对自身的生理特征感到无法理解,又对严酷强大的大自然感到难以抗拒,于是就产生了思想上、情绪上乃至心理上的喜怒哀乐等等反应。人们对大自然既充满了希望和感激之情,又充满了神秘与畏惧,为了躲避灾难,保持生存活动的正常运转,人们不得不采取一种退缩的姿态,在恐惧之中根据已经积累的生活经验来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且运用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来恫吓自己和其他人。这种复杂矛盾的心理,就成为禁忌产生的最初认识根源。人类正是凭借着这种在神灵观念产生之前植根于人们生活经验之中的禁忌,凭借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和惩罚所产生的神秘而恐惧的力量,既战胜了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又约束着人类自身的行为,度过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初始阶段。
鬼神的权威既推动了禁忌的发展,也使禁忌的权威得到了空前的加强,并且成为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在原始人类进化的过程中,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逐渐形成,并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他们逐步有了一种想要认识动物、植物、天体及各种类型的与人类生存关系密切的自然物的属性,于是就以自己不发达的意识形成了最初的幻想,而这种幻想往往又与原始人类生理的直接需要联系在一起。人们凭借幻想将自然物想象成与人一样具有知觉、感情或意志,进而将人类所具有的所有品格都加在自然物上,将自然界人格化,于是就出现了最初的神,形成了原始的神灵观念。前苏联研究原始人类文化史的著名权威学者尼柯尔斯基在其《原始人的文化》一书中这样论述道:“蒙昧人因为对自然界束手无策,所以对于自然要恐惧了起来,要把自然当做超自然的神界来崇拜。这种恐惧的心理,深深地印入各种迷信和仪式中,广泛地充满了蒙昧人日常的生活。因恐惧神灵的关系,于是产生了‘斋戒’,产生了科学上所谓‘塔怖’(Taboo);遵守者长命百岁,违犯者疾病缠绵。”这样,在人类的禁忌中,除了对自然界危险的事物禁忌之外,还增加了对神灵这种超自然物的禁忌。
原始人类在对各种自然现象进行初步而幼稚的解释并产生了自然物崇拜以及神灵观念的同时,也对自身肌体的生理活动和精神活动产生了因惑和疑问。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对梦的认识。《庄子·齐物论》中曾经讲了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那就是“庄周梦蝶”的故事,庄子在梦中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大胡蝶,醒来之后搞不清楚究竟自己是胡蝶,还是胡蝶是自己。在古人看来,做梦是一种奇特的现象,无法解释,尤其是噩梦,更是给人以心理上的暗示,容易激发人的联想,担心自己是否在某一时间和地点冲撞了鬼神,因此才会心生畏惧而进一步产生出敬畏。为了使自己在以后的梦中不做噩梦,人们尽量在清醒的情况下不做触犯鬼神或祖先的事情,这样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对梦尤其是对噩梦的禁忌。这样,神灵统治着自然界,而鬼魂又成为自己灵魂的主宰。在漫长的时间中,神灵与鬼魂二者合二为一,逐渐形成了鬼神观念。人们认为,不论是管辖自然界万事万物的神灵,还是控制着自己精神的鬼魂,都是不可触犯的。一旦这种思想在原始氏族的部落中形成一种共识,得到大家一致的赞同,便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禁忌。这种鬼神禁忌极大地丰富和强化了禁忌的内容与执行,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和促进了禁忌的遵守与传播。一方面,人们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时代,需要取悦于鬼神而得到它们的保护;另一方面,人们又对鬼神权威所产生的震慑力感到恐惧,于是就会对集体中所发生的违犯鬼神意愿的人或事进行集体性的惩罚。二者相互作用的结果,产生出了具有空前约束力的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