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别从政治、科技、文化和生活等方面分类列举几个近几年出现的新词新语,并说说它们的意思。
词类,指词的语法分类。也就是词在语言结构中表现出来的类别。划分词类的标准是词的语法功能,包括词的组合能力和造句功能。
所谓“词的组合能力”是指哪些词可以跟哪些词组合,怎样组合,组合起来产生什么关系;而哪些词又不能跟哪些词组合。所谓“词的造句功能”是指词在短语和句子中所起的作用,即充当短语成分和句子成分的能力。
正是依据上述的标准,现代汉语里所有的词可以划分为十二类: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其中,前六类为实词,后六类为虚词。
1.名词
所谓名词,是指那些表示人、事物、时间、处所及方位的名称的词,例如:
表示人的:雷锋、工人、学生、婴儿、作家、团队、工程师、飞行员
表示具体事物的:山、雪、马、鸟、桌子、太阳、飞机、计算机、自行车
表示抽象事物的:政治、交通、文化、道德、友谊、战争、品质、精神、教育、共产主义
表示时间的:昨天、今天、早晨、春天、清明、刚才、星期三、国庆节
表示处所的:中国、北京、教室、远方、周围、黄山、五台山、南极洲
表示方位的:上、下、左、右、前、后、东、西、北边、之下
名词的语法功能主要体现为:其一,名词一般能被数量短语修饰;其二,名词一般不受副词限制修饰;其三,名词可以直接修饰和限制名词;其四,句子中名词能充当主语、宾语以及定语;其五,一部分名词有词缀标志,其常见的词缀主要有“阿、子、儿、老、头、员、者、手、家、性”等;另外,“们”字放在表示人的名词后表示不计量的多数,前面就不再受数量短语的修饰;其六,方位名词除单独使用外,其主要用途是跟在别的词后组成表时间、表处所的名词性短语,在句中充当状语或主语。
2.动词
所谓动词,是指那些表示动作、行为、存在、变化及心理活动等的词。例如:
表示动作行为的:飞、跑、说、笑、测量、绿化、游泳、学习、帮助
表示存在变化的:有、在、存在、出现、发生、演变、增长、消失
表示心理活动的:爱、憎、恶、喜、怕、羡慕、担心、怀念、厌恶
表示使令的:请、使、叫、让、派、命令、请求、派遣、希望
表示可能意愿的:能、会、敢、要、必须、应当、应该、能够
表示趋向的:来、去、进、出、上来、下来、进来、出去、过去
表示判断的:是动词的语法功能主要体现为:其一,动词能受副词的修饰限制,但其中除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和能愿动词外,一般都不受程度副词的修饰;其二,动词在句中常作谓语,并且多数可带宾语;其三,动词后一般均可带表时态的助词“着、了、过”;其四,一部分动词可以重叠,单音节的重叠为AA式(“谈谈”、“尝尝”等),双音节的重叠为ABAB式(“商量商量”、“研究研究”等),重叠部分都读轻声。
3.形容词
所谓形容词,是指那些表示人或事物的各式各样的性质、状态的词。例如:
表示性质的:好、坏、冷、热、香、甜、聪明、愚蠢、谦虚、可爱、优秀、坚固、朴素
表示状态的:长、短、粗、细、红、绿、强健、虚弱、零乱、冷清、亮晶晶、光闪闪、红艳艳形容词的语法功能主要体现为:其一,形容词一般可受副词,尤其是程度副词的修饰;其二,形容词不能带宾语;其三,形容词能作定语,多数还可作谓语,少数可作状语、补语;其四,少数形容词只能作定语而不能作谓语,称之为非谓形容词,如“男式、女式、新式、旧式、甲级、共同、多项、大型、初级、彩色、低级”等等;其五,一部分形容词可重叠,单音节的重叠为AA式〔“轻轻(的)”、“乖乖(的)”等〕,双音节的重叠为AABB式,(“高高兴兴”、“干干净净”等),少数的重叠为ABAB式(“古里古怪”、“洋里洋气”等)。
4.数词
所谓数词,是指那些表示数、次序的词。分为确数、概数、序数三类。
确数——表示确切的数目,又有基数与分数之分,小数和倍数之分。基数即指事物的个数,一、三、五、七、百、千、万、亿、三万八千二百零九等;分数通常用几分之几、百分之几表示,也有几成、几分、几折表示,如“三分之一”、“百分之百”、“七成(十分之七)”、“四分(十分之四)”、“八折(百分之八十)”等;小数是十进分数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如42%可以写作0.42,小数点右边的数即小数。倍数是由基数词加一个“倍”字构成,如“三倍”、“五倍”、“百倍”等,有时也可用分数形式表示,如“百分之三百(三倍)”。
概数——表示大概数目的词。如“二十多人”、“十来天”、“百把人”、“四十上下”、“三十左右”、“五十以上”、“六十以下”等,在基数后面加了“多、来、把、左右、上下、以上、以下”等来表示;再如“成千”、“上万”,在基数前加了“成、上”表示;又如“两三次”、“五六斤”、“十七八岁”等,是由邻近的数词(基数)连用表示;还如“过两天再说”、“你们几个都来了”、“多少人看了都说好”、“提出若干问题”,这几句中是用了“两、几、多少、若干”等词来表示概数。
序数——表示次序先后的词。汉语里序数的基本表示方法是在整数前加个“第”字。有时一个“第”字可以管住几个数词,如“第一、二、三、四班集合”。若数词后面直接连用名词时,则“第”字有时可以省去,如“三伯”、“四叔”、“五楼”、“六班”、“二年级”、“一九九四年七月”等。此外,序数还有一些习惯表示法:表示年、月、日的次序有时可用“元、正”替代“第一”(元年、正月);用“初”替代“第”(限于初一至初十);表示亲属称谓排行常用“大、长、小”(大姨、长子、小儿子);表示等级类别常用“头”和“末”(头等、末等、末类)。
数词的语法功能主要体现为:数词能同量词组合而成为数量短语。
5.量词
所谓量词,是指表示人和事物的单位或者动作和行为的单位的词。量词分物量、动量两类。
物量词——表示人和事物的单位。例如:
表示个体单位的:个、位、张、本、条、台、架、句、封、辆、幅
表示集体单位的:对、双、副、批、群、堆、套、串、队、帮、排
表示度量衡单位:尺、两、米、斤、吨、厘、升、亩、公里、盎司、平方米、立方寸
表示不定量的:点、些(“点”表示很小的量;“些”也是表示不大的量,不过,当它跟“好”组成“好些”就表示大量。)
此外,还有一些名词、动词常被借来表示物量词,如“一桶水”、“两盆花”、“三捆草”、“四卷凉席”。
动量词——表示动作和行为的单位的量词。常用的有以下几个:回、次、下、遍、趟、遭、阵、番、顿、场等。此外,也有借动词和名词来充当动量的,如“添一笔”、“瞥一眼”、“看一看”、“切一刀”、“摸一摸”、“想一想”、“尝一尝”、“笑一笑”等。
还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讲的量词,不论哪一种均属单纯量词。还有一种是表示复合单位的复合量词,如“架次”、“人次”、“吨公里”、“立方米”、“秒立方米”等。
量词的语法功能主要体现为:其一,量词经常出现在数词后,组成数量短语(即数量词),其中物量词用在名词前作定语;而动量词则常用在动词后作补语,有的也用在动词前作状语。其二,一部分量词可重叠。重叠后常作主语、定语,含有“每一”的意思(如“个个”、“门门”等);含有“多”的意思(如“歌声阵阵”、“繁星点点”、“花儿朵朵”等)。此外,有的数量词还可以按ABAB式重叠。重叠后的数量词若做定语,则表示数量多;若作状语,则表示被其修饰的动作是分组按次序进行。如“一个一个地进”、“一捆一捆地搬”等。
6.代词
所谓代词,是指那些具有代替和指示作用的词。它包括人称代词、疑问代词、指示代词三类。
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的名称,包括第一人称(自称)、第二人称(对称)、第三人称(他称)。而且每一种又有单称、复称两种形式。例如:
第一人称:我、我们、咱、咱们
第二人称:你、你们、您
第三人称:他、他们、她、她们、它、它们
此外,还有“自己、自个儿、人家、别人、他人、大伙儿、彼此”等。
疑问代词——主要表示疑问,有时表示任指和虚指(指任何人或事物为任指;指不确定的人或事物叫虚指)。例如:
谁、什么、哪、哪里、哪儿、几时、多会儿、哪会儿、哪些、几、多少、怎么、怎样、怎么样等
指示代词——指示和区别人或事物的代词。它包括远指、近指两种。例如:
远指:那、那儿、那里、那么、那样、那会儿、那么样
近指:这、这儿、这里、这么、这样、这会儿、这么样
另外,还有“每、各、另、某、一切、其他、其余、另外”等,也是指示代词。
代词的语法功能主要体现为:其一是代词的造句功能与它所代替、指称的词或短语的造句功能大致相当,例如代替名词、名词性短语的代词,也常作主语、宾语、定语等。其二是代词一般不被别类的词修饰。不过,在书面语中人称代词有时会受别的词语的修饰和限制(如“被人称赞的你”、“受宠若惊的他”),而口语里则没有这种情况。
7.副词
所谓副词,是指那些限制、修饰动词、形容词,用以表示程度、范围、时间、语气及情态等的词。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