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女人可以不得病:我的康复之路
8283200000011

第11章 第三编 爱情,亲情,友情(2)

那天,我发现丈夫从医院回来的脸色不对劲,反复询问后才得知,医生发现儿子的肾脏有问题,情况还很复杂,初步诊断为:由先天性马蹄肾而引起的“肾盂积水”,必须切掉一只坏死的肾,才能保住性命。但现在孩子太小,经不住大手术,所以得分两步进行。先做个小手术,插管引流,将积水排出,才能保住另一只肾。然后把插着引流管的儿子接回家,疗养1个月后,再住院,实施大手术。

丈夫还说,医生认为儿子要经历大手术,不适合母乳喂养了,你把奶回掉吧。

我目瞪,我口呆!

这是在讲别人,还是在说儿子?

我听完:居然一动也不动。

我的头、心、双手、双脚,整个人从上到下都凉了——因为天塌了!

我和丈夫都哭了。

“我们上辈子作了什么孽啊?!”

无人回答。

“老天爷,您对我怎么都行,只要放了我的儿子!我求您了!”没有回复。

坐什么月子?

我得去医院看儿子。

医生破例让我在非探视时间进病房看儿子。

儿子躺在他的“屋子”里。

当我走近暖箱时,他睁开双眼迎接我,我噙着微笑的泪水,与他对视。好多天不见了,他好像长大了些。两只眼睛:一只大些,双眼皮;一只小些,单眼皮。儿子真会做人,爸爸妈妈各遗传一只。眼睛、鼻子、嘴巴组合在一起,还挺招人的,难怪护士小姐们都很喜欢他,经常会给他很多特殊的待遇。

“你儿子真漂亮,很乖的,胃口很大。你放心吧,不要来了,回去好好养身体,以后有得你操劳了。”护士长看见我脸色不好,走路也不稳,劝我赶快回家。

我发现自己走路像脚踩棉花似的,而且脚跟很痛。

为了儿子,我必须回家养好身体。

7月中旬,儿子回家了。

医嘱:引流管的伤口处每天要用酒精棉球消毒,并贴上消毒纱布,千万不能感染;每日早晚各服0.125克的SMZ消炎片,捣碎后,和着水吞服,小心呛到气管;尽量让他多吃点牛奶,长得强壮些;特别是这根引流管,无论如何不能让它滑脱,否则,他又要吃苦头了,要到医院重新插上的。

显然,我们必须一丝不苟地承担起“特级护理”的职责,才能让儿子少受些苦难。

婆婆把我们3人接到了她16平方米的家。婆婆曾经当过托儿所所长,护理婴儿有经验。

时值大热天,那时的中国人,家里都没有空调。为了儿子,我们费了很大的劲,才凑足了购买1台12寸台扇的资金。

儿子的右腹部,插了一根引流管,很难用平常的姿势抱他。所以,医生不主张我们多抱他。

最艰难的是每天3次在儿子睡的小床里帮他洗澡,必须3个人一起分工合作:一人将他托起,两人小心翼翼地将他整个身体分段洗:动作既要轻,又要麻利,特别是要巧妙地避开他右腹部的伤口处;更换温度合适的清水,既要迅速,又要稳当,不能外溢在他的小床上。

这个出生才两个月不到的婴儿,却已经让他经历了两次“无影灯”下的刀光针影。每当想到他还要再见一次更大的“刀光针影”时,我仿佛被置于刺尖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削薄,一滴一滴地淌血,我似乎陷入了一个无法逃脱的炼狱。

看着儿子吃苦,我有“入炼狱”的感受,因为我是他的母亲。

经受了身体劫难后的儿子,一定会更健康。有这样坚定的信念,也因为我是他的母亲。

人,不会一直倒霉的!

阳光总在风雨后。

孩子出生100天,也是一个庆祝日。一般爸爸妈妈都会特意为孩子照一张“百日照”。我们也要给儿子过这个节日。他爸向人借了一只135照相机,认认真真地给儿子照了一组特殊的“百日照”——尽管儿子是躺着的,但他笑得很灿烂。

这100天来,我们都不会笑了。

今天,儿子笑了,一切都笑了。

当儿子体重增加到5.5千克的时候,他再次入院。医生经过对儿子的体检,各项指标很满意,随后就安排手术。

术前医生找家属谈话。

手术风险如何如何大,这么小的孩子完全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即便手术成功,还要艰难地过感染关,一只肾脏的排毒能力只有50%,云云……一大箩筐的恐怖语言,顿时让我跌进冰窟。

“这个孩子,以后跑医院,就像跑外婆家,麻烦大着呢!我们可以给你们开个证明,再养一个吧!”医生说得如此轻松,当然他也是一片好心。有医院证明,就不违反当时“只生一个”的计划生育国策了。

我边摇头边擦泪,眼眶里始终是湿漉漉的一片混沌……

儿子手术很成功。

他住了1个月的医院,白天是丈夫和婆婆轮流陪着,而我上班,下班后我再到医院替换他们,陪夜。

那个时候的医院,不像现在,家属陪夜可以向医院租用躺椅睡觉,而是每个病床只配备一只板凳,这一只板凳是无法睡觉的。我只能和衣爬在儿子的婴儿病床边,打个瞌睡而已。就这样,我陪了30天的夜。

这期间,发生了一件事,让我30年都忘不了。

儿子的病房有3张病床,靠窗的并排有两张,儿子住的是窗的右边。

有一天,窗左边的病床新进了一位男婴儿,出生5个多月,他和我儿子患的是同一种病。来自农村,具体哪个地方我已经忘了,但我清楚地记得,他的床头卡上的名字,叫“殷军”。

可怜的“殷军”面色蜡黄,看上去脸很小,而五官就显得特别大了。他比我儿子大两个多月,体重却比我儿子轻。但他很乖,不怎么哭,只是用呆呆的眼神,在向他能环顾的空间发问:我属于这个世界吗?

几天后,殷军动了手术,还输了好几袋血,而且一直高烧不退。

“你这孩子,腹部已严重感染,肾功能也不好,就医太晚了,情况不乐观,你们要做好准备。”医生查房时对陪在旁边的孩子母亲说。

母亲听了,一声不吭,同样是那呆呆的眼神。她也许在说,我们农村人不懂呀;或者是说,我们没钱看病呀;也可能说,已经看了很多地方了,都查不出到底是什么病呀;抑或,事到如今,什么都不想说了……

有天傍晚6点钟左右,我拿出一包从单位食堂买来的包子,递了两只给殷军的母亲,她不肯拿,说吃不下。随后,又不说话了,一直呆呆地看着病床上瘦得掉了形的儿子。

我的心,一阵酸楚:同是天涯沦落人!

晚上11点钟,中晚班护士交接班查房时发现:殷军脸色发青,呼吸很弱,脉搏不好,情况危急,马上呼叫医生抢救,但陪着的母亲却不在。

我也不知道,那位母亲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大概我刚才迷糊了一阵。

大约抢救了三刻钟,一块大白布盖上这个小小的“生命”。

我双手立即紧紧地抓住儿子病床的床栏杆,紧紧地,紧紧地,好似抓住儿子的手。“孩子,快握紧妈妈的手,妈妈带着你向前走。”我的心在呼唤!

我当时在心里默默地做出一个决定:我必须去做绝育手术,我对儿子不存二心,他就一定是我的!

次日早上,护士告诉我,殷军的母亲昨晚偷人家东西,被人送到了派出所。刚才派出所来电话,核实她的身份。

“她不陪儿子,而去做小偷?不可思议。”小护士不解地说。

没有不可思议,作为母亲的我——理解:她为了救儿子。

“她是小偷,还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我们举起的左手是不能随意撼动的“法律”;我们举起的右手是遮蔽不了的“母爱”。在她无法逃脱法律的无情之时,拜托各位:不要再冷漠地称她为“小偷”。

儿子终于出院了。

整个医疗费用,让我瞠目!

我和丈夫是同一个企业单位的。那时的医疗体制,家属可享受半“劳保”,即有一半的医疗费用单位可以报销,而另一半则是自负的。

“单位”发扬了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把我们自负部分的费用先给垫上了,以后每月从我们72元(我和丈夫都是那个时代的标志性工资:36元)的工资里扣10元,总共要扣163个月。也就是说,等到儿子14岁时,我们才能还清这笔相当于现在水平近24万元的债务。

能让我无息贷款,解决燃眉之急,我实在心存感激!

我是幸运的。

因为我是“单位人”。单位不会让“无产阶级的革命接班人”在走投无路时,沦为“小偷”的。

计划经济年代,很多供给都是按人头计划的。

我们三口之家是小户,小户的鱼、蛋、肉、糖、粮,甚至香烟、火柴、肥皂等都是最小量的,这当然是非常公平的。但我碰到的“不公平”的是儿子术后需要大量的营养,而“最小量”的供给是远远不够的,比如牛奶和鸡蛋。

先说牛奶。牛奶是那时的短缺产品,所以它必须被计划为只有两类人可以享用:婴儿和有医生证明单的病人。儿子既属前者,又属后者。因此,牛奶的需求量是满足了,可双倍的费用,让我的经济又紧了一层。

再说鸡蛋。小户的鸡蛋量是每月1斤。1斤蛋有10只,只够儿子10天的量,每月缺口2斤。怎么办?买计划外的高价蛋,我实在囊中羞涩。

我动起了不增加费用负担又保障供给的脑筋——用香烟票换鸡蛋,反正丈夫不抽烟。“石油换大米”,与农村烟民资源互换,各得其所,这算得上是:计划经济中的市场行为。而这种“市场行为”在当时是违法的,也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纪律。所以,我是提心吊胆、偷偷摸摸干的,心虚得很,有点犯罪感,但又实在迫于无奈。

每次党员组织生活,当要求党员进行“斗私批修”的时候,我心怦怦跳,几次想主动坦白交代自己那“违法乱纪”的事,可为了儿子的鸡蛋,终究没有勇气“自我揭发”。

为了给儿子最好的营养,我们夫妇节衣缩食,但每月的经济还是捉襟见肘,相当拮据。我再次想到了做绝育手术。理由一,是实现我曾在儿子病床前许下的愿;理由二,我绝育以后,儿子就是标准的独生子女了,可以提前3年享受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而当时的政策是:孩子必须满4周岁,除非夫妇已有一人绝育。

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1年就是60元,3年就是180元。这个数目,对解决巨大的债务,虽然杯水车薪,但分摊在每个月中,着实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一箭”能“双雕”的事,我绝对应该做!

我做通了丈夫的思想工作,开始打听哪种绝育手术最不痛。

报纸上报道了上海有一家大医院,开始试行一种“无痛无切口不流血”的药物绝育方法,是将药物直接打入输卵管,使其结痂堵塞,达到绝育的目的。我看了很高兴,居然能让我心想事成。

医院妇科门诊手术室的候诊室。

“你们谁先做?”护士手里拿着一张名单,对着我们5位准备做新式绝育手术的女士。

没有人回答。

“我”。既然来了,后做还不如先做,我起身跟护士进了手术室。

手术做完了。真的无痛,我准备回家休息。

怎么回家?叫出租车,还是坐公交车?前者要花5元钱,后者只要5分钱。当然是坐公交车回家。

一到家,我就感到肚子不舒服,腿一软,下身一股热流涌了出来。

“血,流血了!”带着体温的血,顺着裤腿一直流到脚跟。“不是说不出血的吗?”

我心里有点紧张,那时的家中都没有电话,无法与医院联系。我先让自己镇静镇静,而后一想,估计是刚才坐公交车颠簸所致的。我处理干净后,马上平躺休息。

我完成了一件我想干的事。

心里是舒服的。

那个时代,有一件事,既光荣又能赚钱,就是“献血”。

我报名参加单位的献血。

当时的献血待遇是:献血200毫升,获营养费18元,公休3天。报名人的名字是用大红纸贴在单位大门口的墙上,凡进出的人都能看到,真是光荣得鲜艳。

“医生,我身体很好,我能多献100毫升吗?”

在给我手臂静脉处消毒的医生,停下她的动作,抬头看看我,我朝她自信地微笑着。随后,我看见她将储血的袋子换了一只,我知道她同意了。

我拿着一张写有300毫升献血量的卡,先去指定的窗口领取献血费:27元整。相当于我1个月的工资啊!然后,去休息室领取一杯热牛奶、两块蛋糕。我刚要走,发食品的同志就叫住我,“等等,你还有一包饼干。”

献完血,大家都在休息室里吃营养。突然,有人问,你怎么比我们多一包饼干?

“医生一不小心多抽了我100毫升血。”我一语予以搪塞。

这包饼干,蛮高级的,隔着塑料袋都能闻到阵阵香味。这么好的东西,带回去,给儿子吃。

我参加了单位3次光荣献血,每次都如法炮制我的小技巧。

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我如久旱的禾苗逢甘露!

作为“老三届”的我,如果考上全日制大学,当时的政策是:带薪读书,但没有奖金等其他福利。我的家庭经济是不允许我“没有奖金”等福利的。而如果读函授大学,因为是全业余的,家庭经济不受任何影响。

我没有选择地选择了这条路。

1978年春季,我考取了华东师范大学中文专业本科函授班,学制5年。

走在这条路上的我,成了五栖人物:白天是一所技校的校长,并兼任政治课和语文课的教师;每周3个晚上是社会上一所业余学校的语文兼课老师;剩下的时间,除了当一名函授大学的学生外,肩上还有每天必须承担的两个角色:妻子和母亲。

这条路,很挤;这条路,很累。

我实在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儿子,看看儿子的身体也没大碍,

于是我就用兼课换来的钱,将3岁的儿子送了近两年的全托。

我终于倒在了讲台上。

同学们立即把我送进了医院抢救。医生诊断:急性阑尾炎并穿孔。急诊开刀,住院。

那年,我33岁。有人说,三十三,乱刀宰。

我印验了?!

当我履历表的“学历”一栏中,能填上“大学”时,我进了一所成人高校,当起了一名大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