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泼妇的残忍专横的儿子。”
“我知道。”
“但我喜欢他。”
“噢。”
她开始笑了起来。然后又哭起来。“原谅我。”她说着,走进了洗澡间。它位于门口的门厅那边。我更仔细地看了一下这间起居室,没有图片,也没有画,但在一面墙上,挂了大约有三十张镶在框子里的照片,全是雷杰西穿着各种不同样式的军服照的。特种部队服、州警警服,别的我就不认识了。在有些照片上,他正跟政府官员和看上去像官僚的人握手,有两个家伙,我算计该是高级联邦调查局的人。有时是雷杰西正接受运动奖杯或纪念奖杯,有时是他正把它们赠送给别人。在相框中心处,是一张玛蒂琳的装在相框里的大幅光纸相片,她穿着半露胸的天鹅绒长外套。看上去她蛮漂亮的。
在对面墙上有个枪架。我不太知道是不是该说它是一件特棒的收藏品,但在那儿有三支手枪和十条长枪。在一边,有个前面带钢网的玻璃箱子,里面是一个放了两支装六发子弹的转轮手枪枪架和三支粗大的手枪,对我来说,它们就和马格南左轮手枪一样。
在她还没出来之前,我很迅速地往楼上跑了一趟,穿过了主人卧室和客人卧室。那儿有更多的从购物中心买来的家具。都很整洁。床都铺好了。这并不符合玛蒂琳的性格。
在镜子一角塞着一张纸片。上面写着:
复仇是一盘菜,品尝它的人得凉着吃。
——意大利古谚
这是她的手迹。
我恰好在她再次出来前走下了楼。
“感觉很好吗?”我问。
她点了点头。她坐到一把带扶手的椅子上,我自己坐到了另一把椅子上。
“你好,蒂姆。”她说。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相信她。我开始认识到,我需要谈的是多么多啊,可玛蒂琳要不是我倾诉心曲的最好的人,就差不多是最坏的人。
我说,“玛蒂琳,我还爱着你。”
“下一个问题。”她说。
“你干吗要跟雷杰西结婚?”
用他最后的名字是不合适的。她变得不自然起来,好像是我接触到了她的婚姻本身,但我实在不愿意管他叫胜利者。
“这是你的错,”她说,“终归,你不必把我介绍给大斯都坡。”
她也没必要说完这个想法。我知道她想要说又憋住不说的那些话。然而,她控制不了她自己。她说话的声音有些像帕蒂·拉伦,可学得并不太像。她气坏了。学得走了样了。“是的,先生,”玛蒂琳说,“自打跟大斯都坡干过以后,我就对特殊的老家伙发生了兴趣。”
“能给点酒喝吗?”我问。
“到你该走的时候了。我还可以把你当成保险公司里的推销员。”
“挑明了吧,你怕雷杰西。”
当什么都说出来了之后,摆布她还是容易的。她的自豪感必须原封不动地保留着。现在她说,“是你叫他感到生气。”
我没吱声。我正动脑筋猜想他究竟气成了何等程度。“你认为他会很坏吗?”
“老兄,他是另外一种人。”
“这是什么意思?”
“他会是很坏的。”
“我不愿意看到他把我脑袋给砍下来。”
她看上去给吓了一跳。“他告诉你那件事啦?”
“是的。”我说。
“越南?”
我点了点头。
“噢,”她说,“任何一个能用大砍刀一刀砍掉一个越共分子脑袋瓜子的人毫无疑问是要被清算的。”对这样的行为她全然不惧。不是全然。我记得玛蒂琳内心的复仇意识的深度。有一两次,有个朋友侮辱了她,我以为,这是小事一桩。可她从来没忘掉这码子事。是的,越南的一次死刑执行在她心里激起的浪花是不容易平静下来的。
“我推想,你跟帕蒂·拉伦的关系很糟糕。”玛蒂琳说。
“是的。”
“她是一个月以前离开你的吗?”
“是的。”
“你不想让她回来吗?”
“恐怕我会做出点儿什么来。”
“噢,你选择了她。”在餐具柜上有个装波旁酒的圆酒瓶子,她拿起它来,带了两个玻璃杯回来,给我们俩每人倒了半英寸没掺水的酒,没加冰块。这个仪式来自过去的岁月。“我们早晨的内服药。”我们过去常常这么称呼它。和以前一样——她在呷酒时,有些战栗。
“你怎么娶她不娶我?”这就是玛蒂琳想要说的。她就是不吱声我也能听得很清楚。
问题是她从来没有说出来,我很感激。我能回答些什么呢?我会说,“心肝儿。你,玛蒂琳,过去常常哽咽着,或快活地呻吟着,好像地狱就在男人身上似的。它和中世纪一样美丽。帕蒂·拉伦是个啦啦队队长,随时准备把你弄得筋疲力尽。虽然女人们都有生来固有的技巧,但选谁得由你的爱好决定,你是想让你老婆文雅端庄,还是让她贪得无厌。她像令人向往的昔日美国一样贪得无厌,我想让我的国家待在我的生殖器上。”
当然,我这位失掉了好长时间的颇有中古风度的妇人现在已经对一下子就能砍掉别人脑袋的男人发生了兴趣。
和玛蒂琳在一起生活的最大好处是这样的:我们能一块坐在一间屋子里,能如此清晰地听到彼此的心声,以至于我们似乎正从同一口水井里把它们提上来。所以,她也能听到最后我没说出来的话。她嘴角一歪我就知道了。当玛蒂琳再次看我时,心中充满了敌意。
“我没告诉阿尔有关你的事儿。”她说。
“你那么称呼他吗?”我问她,“阿尔?”
“住口,”她说,“我没对他说有关你的事儿,因为没那个必要。他的欲火把你从我心中烧没了。雷杰西是匹种马。”
以前,还没有一个女人用这么恰切的言辞严厉地批评过我。帕蒂·拉伦也不会。“是的,”玛蒂琳说,“你和我彼此相爱,但在雷杰西先生和我开始我们的一点男欢女爱期间,他一晚上就和我做了五回爱,并且第五回跟第一回同样美妙。你在表现最佳的晚上也干不了那么多次。你离五先生的桂冠还差得远哪,我就那么称呼他,你这个傻瓜。”
完全违背我的意志,这句话给予我的痛楚使我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这等于在忍受从伤口里把沙子弄出去那样的痛苦。但是,在那一时刻,我再一次沉入对她的钟爱之渊中。她的话使我看到我在有生之年里该把脚跟放在哪儿。它也唤起了我以为已经死了的自尊心。因为我发誓,在我被干掉之前的一个夜晚,我将要抹去她对五先生的佩服。
然而,在我离开前,我们的谈话又来了一次变化。我们默不作声地坐了一会儿,然后又沉默了更长一段时间。大概是半个小时后吧,泪水开始从她的眼睛里流出来,冲掉了睫毛油。过了一会儿,她不得不揩揩脸。
“蒂姆,我想要你走。”她说。
“行,我就回去。”
“先打个电话来。”
“行啊。”
她陪我走到门口,然后停了下来,说,“还有件事我更应该告诉你。”她对自己点了点头,“但我要是告诉你的话,”她继续说,“你就不想走了,只想跟我谈话了。”
“我保证不会那样。”
“不,你会食言的。”她说,“等着。在这儿等着。”她走到起居室里一张英属殖民地时代的两边有抽屉桌子的复制品旁,在那儿,她在一张纸条上写了几句话,把它密封好,走了回来。
“你会信守这条诺言的。”她说。“我想要你握着条子,直到回家的道走完一半时,你再打开它。想一想它。别给我打电话谈这件事。我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了。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这是六条诺言。”我说。
“六先生。”她说,走过来,把嘴伸给我。这是我曾有过的最富有纪念意义的一吻。然而,这个吻是冷冰冰的。她的全部柔情,她的所有愤怒,都传进了我心中。我承认我被这两种情感的结合物弄得目瞪口呆,好像一个技艺高强的拳击家正用一个可怕的左手肘弯击和自相矛盾的右手肘弯击抓住了我,这不是描绘一吻的好方法,没有给我那一记亲吻提供我心灵的安慰物,但我说这个,是在强调我的腿走起路来如何像橡胶似的,走过了邻居家,顺路走下去,走进我的车子里。
我信守这六条诺言。在我把那辆小汽车在海恩尼斯交上去,回到我的那辆波其车里,一直往东哈姆开了好长时间后,我才打开纸条。我把车子停在公路上,细细读了她的便条,仅用了三秒钟。我没给她打电话,只是又读了一遍。纸条上写道:“我丈夫和你妻子关系暧昧。除非你准备杀掉他们,否则咱们就别谈这件事。”
我又一次发动了波其车,但我在路上总是走神。我把车子开到了一个标牌前。牌子上写着:国家公园——马可尼海滨。然后,我又把车子开出六号公路,停在俯瞰着大西洋的悬崖上。这一切并不叫人奇怪。我把车停在公园指定的地方,然后走到一座低矮的沙丘上。我手玩着沙子,冥想着那些早年移居美国的清教徒,琢磨着是不是就在那儿,他们转向北,向科德角的顶端驶去,然后再绕过普罗文斯敦。对马可尼来说,还有比这个海角更好的地方来把最早的无线电信息发送到大西洋空间吗?然而,我大脑在细想这种大概念的同时,变得空空荡荡的。我叹了口气,想到了来往于贞妮和吉勒·迪·赖斯之间,伊丽莎白和埃塞克斯之间,俄国女皇和拉斯浦丁之间的无线电消息,以及,用我们自己最自谦、客气的说法,来往于玛蒂琳同我自己之间的无线电消息。我坐在这个低矮的沙丘顶上,来回在手里传着沙子,由于我见到了玛蒂琳,我试图估量估量我现在的处境。一切都落到了阿尔文·路德·雷杰西的身上吗?
我想起来了,我只会用长枪,不会用我那支手枪,因为这一点,我在五年里没打过一回架。由于喝酒,并且后来还抽烟,我的肝一定比原来大了两倍。但一想到要与雷杰西见面,我感到原来的一些血气又回到了我身上。我以前不是打架的好手,现在也不是行家。但我在酒吧当侍者那几年,还是学了几招儿。在牢房里,我又使它们翻了一番——我一肚子鬼把戏——但后来,这算不了什么了。在最后几次打街架时,我变得那么邪性,以至于他们总是不得不从我旁边逃走。我父亲血液里的某些东西传到了我的身上,好像我已买下了他的遗传密码。硬汉不跳舞。
硬汉不跳舞。在那桩奇事儿上,我的记忆,像一条绕过航标驶进港湾的小船似的,回到了我的青春时代,我感到我自己又生活在刚过十六岁,参加金手套大赛那一年了。这与我拿着玛蒂琳写的那张纸条的时刻太遥远啦。或者并不那么遥远,毕竟,我是在金手套大赛中,头一回把别人打伤了,而且伤得很厉害。坐在这儿,坐在南韦尔弗利特海滩上,我开始笑了起来,因为我用这种方式看到了我年轻时的样子,我十六岁的时候。当时,我总把自己想象成是条硬汉子。我毕竟有个在街区上最硬的父亲。同时,我知道,甚至是那时,我永远不会是他的对手,但我依旧告诉我自己,我相当像他,到中学二年级时,我成了高中足球队的队员。那是个本领!我记得那年冬天,每当踢完球后,我常常对我几乎完全不能控制的世界充满了卑鄙而傲慢的敌视。(我父母那年离的婚。)我开始去我父亲的酒吧间附近的一个拳击体育馆。这合情合理。作为道奇·马登的儿子,我必须报名参加金手套大赛。
我在埃克塞特认识的一个犹太小伙子告诉我,说他十三岁那年是他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年。他花了一年时间准备他的受戒仪式,从不知道,在某个特定的晚上,他能睡着还是根本就睡不着,背诵着那段必须在第二年冬天一个犹太教徒集会上对他家的二百个朋友宣讲的讲演词。
我暗示他说,那还没有你第一个晚上参加金手套大赛时的情形那么坏。“有件事儿,”我说,“你得半裸着身子走进屋去,没人让你这样做。五百个人在那儿。他们中有些人不中意你。他们中意另一个小伙子。他们盯着你看时,眼光很挑剔。然后,你会看到你的对手。他看上去就像一管烈性炸药。”
“是什么促使你这么干的呢?”我的朋友问。
我对他说了真话。“我想让我父亲高兴。”
对一个有着这样善良的目的的孩子来说,在更衣室里,我感到紧张不安。(其他十五个拳击手和我的心情一样。)他们,像我一样,在蓝角里面。隔墙那边,也是个更衣室,里面有十五个从红角里来的竞争者,大约每隔十五分钟的样子,我们每边就有个人走出去,走到大厅里,另一个就回来了。根本没因为匆忙建立起来的同盟而有丢脸的危险。我们彼此不认识,但我们希望大家都走运。很热诚地希望。每隔十五分钟,像我说的那样,一个小伙出去了,过一会儿,先前出去的那个回来了。要是赢了,他会欣喜若狂,要是输了,他也会很痛苦。但终于,什么狂喜呀,什么痛苦呀,还是都过去了。有个小伙子被背了进来,他们派人去叫救护车。他被一个赫赫有名的黑人小伙子打倒了。当时,我考虑要放弃比赛。但一想到我父亲正坐在第一排,我就没照直说出这句话来,“好吧,爸爸,”我自言自语,“我是为你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