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继善祖居盛京,其父尹泰被罢祭酒职后在老家居住。当时世宗尚在藩邸,奉康熙之命前往盛京,祭祀祖皇陵。恰逢天下大雨即在尹泰家居住,尹泰谈起自己的第五子继善在礼部任职,雍正就告诉尹泰让尹继善去找他。可时隔不久,雍正就登上了皇位,这件事也就作罢。雍正元年(即公元1723年),尹继善荣登进士,当被引进觐见雍正时,雍正得知他即尹泰之子,不禁大喜,称赞继善果然是大器之才,并让他入翰林院。事隔一年,授他为广东按察使,在他上任后又升为副总河,半年后升为江苏巡抚。
尹继善面部白皙少须,颐丰口大,目秀面慈,嗓音清扬。年纪刚过三十即任封疆大臣,真可谓春风得意,但他从不自傲,待人接物和蔼而周全。不过这并不表明他处事唯唯诺诺,相反却具有鲜明果断的个性特征。
尹继善任江南河道时,世宗曾下令决开天然坝,尹继善却认为不可。正好浙江省总督李卫入京路过清江,李卫对此事督促更严,李卫说自己已奏明皇上只要水下决坝是没有问题的。尹继善不仅没有盲从于李卫的指令,而且又上书雍正奏李卫不问河之深浅,只问河水之大小,这不是懂河务的人,并一再表示河坝不可开。尹继善的幕僚见主公不仅与当朝权贵争,又与皇上争,不禁暗暗地为他捏一把汗,甚至有人在另谋出路。而世宗见尹继善的奏折,非常高兴地说:“尹继善如此有主见,我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立即加封他为太子太保。
至高宗即位后,乾隆对尹继善更加倚重。尹继善不负所托,一督云南,二督广东,三督川陕,四督江南,每一处都治理得井井有条。尹继善颇具民主意识,善于吸纳下属的意见。每一项决策出台之前,他总是要召集监司以下官员,让他们提出不同意见再由他解释,解释后再提意见,直至无可挑剔再施行。所以很少有行不通的事。
尹继善所处理的大案,有雍正年间江苏积欠400余万案;乾隆年间卢鲁生伪稿及各种邪教等案,牵连成千上万的人,但尹继善悉心甄别,从不妄戮一人。尹继善又擅长奏对,世宗曾问他:“你知道督抚中有哪些人值得学习吗?他们是李卫、田文镜、鄂尔泰?”尹继善却回答说:“我要学李卫之勇气,而不学他办事粗心;要学田文镜的勤勉,而不学他的苛刻;鄂尔秦优点不少,值得学的东西很多,但我不学他刚愎自用。”
从前面对尹继善外貌的描述,我们可知尹继善外貌像佛,但他并不喜欢佛法。对于后进中有才学的人他总是极力提拔,如太史袁简斋、相国刘石巷、状元秦涧泉都是他所举荐的。尹继善四督江南,江南人曾以谚语:“吉甫再来天有眼”来褒喻他。
(二十二)胸襟宽广不计恩怨
陆逊,字伯言,吴郡吴县(今属江苏省)人。为人忠厚,凡事都能容让别人,不计恩怨。由于陆逊受到孙权的器重,有的人就爱在孙权那里告点状。会稽(今浙江省绍兴市)太守淳于式对陆逊不满,给孙权上书,指责陆逊在打仗过程中,向老百姓征收物资数量太多,给百姓造成困难和忧虑,事情讲得有夸大的地方。
战事结束后,陆逊回到孙权身边。孙权将淳于式的指责转告给陆逊,陆逊没有说什么。孙权接着又问淳于式的为人和表现怎么样,陆逊极力称赞淳于式,说他是个很好的官吏。
孙权奇怪地问陆逊:“淳于式背后告你状,你却如此赞扬他,这是为什么啊?”
陆逊回答说:“淳于式告我的状,虽不完全符合事实,但他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因为他告了我的状,我就在您面前讲他的坏话,那我就不是一个正派的人了。”
孙权听了,很钦佩陆逊的为人,说:“你真是个忠厚的人,胸怀如此宽阔,一般的人是很难做到的啊!”
战国时期,赵国的蔺相如因为出使秦国,临危不惧,战胜了骄横的秦王,为赵国立下了大功,因而赵王封他为上卿。赵国名将廉颇见蔺相如的官位比自己还高,很不服气,便到处扬言:“如果让我碰到蔺相如,一定要当面羞辱他一番。”
蔺相如听说以后,就处处躲开廉颇,避免和他见面。蔺相如手下的人不理解就为他:“大人您的官位比廉颇还要大,为什么这么怕他呢?”
蔺相如反问到:“你们看,秦王和廉将军谁更了不起、谁更厉害呢?”
部下说:“当然是秦王了。”
蔺相如笑道:“是的,秦王是一个强国的君主,我都不怕他,何况一个廉将军?但是要知道别的国家之所以不敢侵犯我国,就是因为文臣有我,武将有廉将军。如果我们两个不和,那么敌人就会乘机侵入我国。个人之间的恩怨是小事,不值一提的,国家的事才是大事呢,必须摆在首位。”
蔺相如的这些话传到廉颇的耳里,他知道自己错了,便光着上身,背着荆条,到蔺相如家里请罪。从此两个人团结一致,一心为国,使别的国家都不感轻易的侵犯赵国。
(二十三)推功揽过
有这样一位副职,很有才能,工作干得十分出色。其各方面的能力要超过他们单位的正职。但是他这个人却特别谦虚,干出成绩来总是归功于正职的正确领导及同事们的支持,因此声誉颇高。由于他处处维护“一把手”的脸色,“一把手”对他十分器重。
那个单位的正职感到,让这样有才干又一心为自己护台的人作自己的副职,实在是委屈了他。因此,当同一系统的另一单位需要一位正职时,这位“一把手”极力向上级保举他的这位副职,并终于如愿以偿。现在,这位领导干的又很不错,他前途无量。
事业有成决非是一人之功,功劳再大也不能无视领导,所以要推功。人无完人,事有成败,危难时勇担责任,方显忠勇胆色,所以要揽过。越是关键处,副职就越应维护正职的权威,以实际行动帮助正职解决问题,渡过难关。
一句外国谚语曾说:“通过争夺,你永远不会获得满足;通过让步,你的收获比期望的还要多。”推功揽过,其实就是通过后退一点或牺牲自己的局部利益,来换取正职的信赖,建立正副职之间的密切关系,从而为开展工作乃至个人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副职在实际工作中有所成绩,这离不开本人的辛勤工作,但是,也不难想象,如果没有正职的大力支持、协调帮助,副职就会被束缚住手脚,有能力而无法发挥。那些被正职压制、打击或故意冷落的副职根本不可能创造出什么业绩的。所以,副职不能因为有点成绩就全归功于自己,而应重视客观外部环境所造就的有利因素。从公心而论,副职把成绩归功于正职的领导与帮助是有一定道理的。
其实,副职所干出的成绩是有目共睹,难以被侵吞或抹杀的。如果一个副职时刻注重维护正职的权威,有成而不骄,居功而不傲,他越是谦虚,就越能赢得正职的信任。很明显,这里是带有一点“舍生取义”的味道的,即舍去部分的切身利益来换取正职的工作友谊。推功表明你目中有人、尊重领导,承认正职的权威和领导,也显示了你对他的支持。你应明白,正职欲搞好工作总是需要忠心耿耿的追随者和支持者。一旦他把你当作自己人看待,就等于为你以后的工作扫去了无数的障碍。所以,那些争功诿过者真是“因小失大”呀!
从现代领导学和心理学的角度看,“功高震主”一点也不神秘,不过就是正职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所要求的一种安全感,是权力一元趋向的一种象征。如果副职不注意分寸,过分突出自己,就会使正职感到一种威胁,一种可能产生权力挑战的威胁,这势必引发他的敌意或警惕,这种意识随着正职所感受到威胁或者说是副职的功劳的增大而有可能增大。
副职不仅要善于推功,还要敢于揽过。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正职再英明,也总有虑事不周的时候。更何况事情的成败又总要受到偶然因素、执行能力等的限制。所以,干工作犯错误是难免的,作为副职应当尽辅佐之能,尽量挽回损失,补救后果,而不应当说风凉话、看笑话、落井下石、作“事后诸葛亮”。这些做法不见得会给副职带来什么好处。
从工作角度上讲,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争功诿过。如果副职能从大局出发,主动承担责任,就会为正职创造更多的主动和更大的回旋余地,为解决问题提供更多的机会,扭转局面。如果领导班子内部互相拆台,把责任一股脑儿地推到正职头上,这就会打击他的威信,也会降低他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这样往往会把工作搞得没有生气,结果对所有的人都不利。
这时,最忌讳的就是有人说:“我当时就觉得这办法不好,结果弄成今天这个样子。如果按我说的办,绝不会是今天这种局面。”显然这种说话的人在推脱责任,或只是显示自己的高明,但结果绝不会很好。不但群众不喜欢这种“观火者”,更会招致一把手的厌恶。
(二十四)见微知著声名远播
高柔,字文惠,陈留圉,是三国时期曹魏的著名执法官。汉灵帝熹平三年(174年),高柔出生在一个中小官吏之家,他的曾祖和祖父都累经宰守,以清名遗世,父高靖为汉蜀郡都尉。家庭给高柔以勤谨正直的熏陶,动乱的年代培养了他敏锐的政治眼光和卓越的理事才能。陈留地处中原,久为兵家必争之地。汉末大乱,父亲远仕蜀郡,正当少年的高柔负起了留居乡里持家的重担。初平四年(193年),兖州刺史曹操与徐州牧陶谦鏖战正酣,陈留地面比较平静。
有一天,高柔召集乡邻,劝告他们尽快迁往远处。众皆愕然,高柔侃侃而析:曹操本有四方之志虽素与陈留太守张邈友善,但一旦挫败陶谦,必然来取近在咫尺的陈留。不如早早躲避,以备不虞。然而高柔年少言轻,应者寥寥,高柔只好率本宗族离开陈留。
翌年,张邈叛迎吕布,陈留果然成为曹吕厮杀的血腥战场。宗族免遭兵燹,高柔见微知著的机警远识引起了人们的注目。时过不久,父亲病死任上,高柔冒着战乱危险,只身赴蜀迎丧,历时三年方返回故乡。艰险忧患磨炼了他的意志,开阔了他的眼界,至孝笃行又广为人称颂,未到而立之年,高柔已名扬一方。
建安九年(204年),曹操平定河北,袁绍外甥并州刺史高干降曹,高柔被任为菅(县名)长。仅仅一年,高柔就表现出令人叹服的政治才干。建安十年,高干复叛。高柔虽为高干从弟,坚不从干“自归太祖(曹操)”,受任为刺奸令史。
高柔在曹操帐下勤谨供职。他处法允当,狱无留滞,尽力政务,夙夜不懈。曹操某次深夜微服出巡,发现高柔竟怀拥文书睡熟了,感动得脱衣覆之。身为曹氏政敌亲属,本来难免猜忌,而高柔以自己的忠恳和努力逐渐消除了曹操的防范猜忌,日益得到信任重用。
建安十九年(214年),魏国始置理曹掾属,高柔即为令史。曹操高度评价他“清识平当,明于宪典”,勉励他效法皋陶,忠职严宪。高柔由此开始了法官生涯。
曹丕建魏,高柔任治书侍御史,转加治书执法。当时政治谣言纷纭,曹丕欲以戮言赏告平息,但事与愿违,诬告之风反得推波助澜。针对这种情况,高柔建议除妖谤赏告之法。曹丕采纳施行之后,果收奇效,谣言迅即平息。曹丕大为赞赏,高柔很快升为廷尉,专执司法。建安时期,曹操曾设置特殊监官——校事,刺探防范群臣。校事身兼侦察、纠举、处置诸权,干扰妨碍国家监察司法机构正常发挥职能,带有浓厚的曹氏私臣色彩。高柔冒逆鳞之险,力劝曹操除去校事。虽无显效,却使曹操不能不惩治其中个别罪大恶极者。曹魏建国后,校事权限随君权强化进一步膨胀,他们举罪纠奸,纤介必闻,随情任性,冤滥严重,被百官吏民视为煞星。校事刘慈等三四年就纠举万余人,激起群怨沸腾。高柔为维护国家法制尊严,坚决要求对校事所纠案件“惩虚实”,重新调查。大量“小小挂法者”重审后交罚金开释。高柔严格循法行事,力求定刑定量准确,对减少冤滥,缓和阶级矛盾,建立正常统治秩序发挥了一定作用,甚为时主倚重。
魏明帝曹睿追求奢华,讲究享受。他大筑宫室,广采美女,划禁地千余里以供狩猎。高柔上疏力谏,以为吴蜀侧窥,民众贫困,正应治兵急农,励精图治,岂可上下劳扰,豪奢残民。要求明帝停营台之娱,遣宫女还家。其时猎法甚峻,百姓“杀禁地鹿者身死,财产没官”。高柔疾呼群鹿残食稼苗,“处处为害,所伤不赀”,要明帝“愍稼穑之艰难”,除禁济民,表现出为民请命,面折廷争的勇气。高柔以为,廷尉乃“天下之平,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毁法”。身为法官,他严格循法办事,即使忤逆人主,也要辩诘论申。文帝因宿怨,欲枉诛治书执法鲍勋,高柔拒不从命。文帝无可奈何,只得强行调开高柔,另派专使直接处死鲍勋,方准柔还。明帝时,宜阳典农刘龟偷猎禁地,其属下张京告发。依魏律,凡下告上,告者亦以犯上论处。刘龟被送廷尉处置,但明帝庇隐张京。高柔表请告者姓名,明帝勃然大怒,高柔不惧,反复上奏,“辞指深切”,终于说服明帝,使刘、张各当其罪。
自曹魏建国,北方政治逐渐走上正轨,专制主权得到加强。在这个过程中,法律被证明是非常有力的武器。虽然在封建专制下,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但法可以促进王权的繁盛,或多或少地限制和避免帝王绝对权力的错误行使。作为执法官,高柔为官清严,持法守正,振纪补阙,犯颜直谏,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做出了贡献,故能博得曹魏诸帝的赞赏垂青。正始末期,他已积功升至太常、司徒,位至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