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冯梦龙寿宁民间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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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一勺告状

龚启录

冯梦龙于崇祯七年八月十一到任。到任这天走的是九岭线,先要到建宁府报到,然后经政和到寿宁赴任。知县这官说大不大,但对一个县的百姓来说,那可是位高权重,每次人事任免、迎来送往,都是全县的大事,更是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鳌城子来桥是一条美如彩虹的木拱廊桥,桥凳上坐满了纳凉的人。有人说,冯梦龙是清官,一般人请不到他吃饭;有人说,他虽才高八斗,诗文一流,而这种人清廉本色恐怕就要打折扣;有人还说,全县上下拍马屁的人太多,谁能挡得住人情世故?你看人还没到石门隘,讨好献媚者早就在五里亭备点心在等候了。

冯梦龙真的一路得到乡堡、里役等的热情欢迎与款待,初识山里人的热情好客。到鳌城,冯梦龙看城池袖珍,街市窄短,感到不可思议,但“麻雀虽小”而“五脏俱全”;进了县衙,虽简陋不堪,但早就作妥善布置安排,也觉得温馨如故,有老来找到归宿之感。新官到任,人人面带喜庆,个个手勤脚快,冯大人的心情好到了极致。难怪人人都想当官,因为当官的人处处受人敬重。长期负责知县起居生活而又心灵脑活的县吏田有余,这几天是里里外外忙得不可开交。考虑到冯大人一路劳累,他宣布当天一律不接受任何人的宴请。

次日,冯梦龙起得很早,在衙内东看西瞧,分析老衙之风水。田有余见冯梦龙心情很好,就走近他并问道:“老爷,睡得习惯吗?鳌城几个乡绅,坊边的‘状香馆’,您是否能赏光?”冯梦龙知道是为到任新官接风洗尘之意,本想拒绝,但一听是山城文雅之士相邀,与官场没太大的瓜葛,就答应了下来。申时,冯梦龙准备赴宴,在衙内的空旷处,看祥云朵朵,彩霞满天,他才情喷发,一首《纪云》诗脱口而出:“出岫看徐升,纷纶散郁蒸。莲花金朵朵,龙甲锦层层。似浪千重拥,成文五色凝。不须占太史,瑞气识年登。”田有余听后奉承说:“真是好诗,连老天都在欢迎您呀!”

鳌城属弹丸之地,举足可周。冯梦龙在田有余的陪同下,来到了“状香馆”。众乡绅早在店门口恭候新知县的大驾光临,还燃起了鞭炮。冯打躬作揖后走进了酒店二层的一间雅座。有人替他打开窗棂,八月天暗得晚,一眼就能看到斜对面缪蟾“状元坊”遗址。雅座的墙壁上挂着的是缪蟾的《应举早行》诗,由在场的乡绅叶在诚书写,字体流畅娟秀,飘逸有度,令人赏心悦目。

所有到场人落座后,田有余将双方作了介绍。冯梦龙对状元诗特感兴趣,不看墙上的内容就一字不差地背诵下来:“半恋家山半恋床,起来颠倒着衣裳。钟声远和鸡声杂,灯影斜侵剑影光。路崎岖兮凭竹杖,月朦胧处认梅香。功名苦我双关足,踏破前桥几板霜。”其实,冯对缪蟾了如指掌,称缪是宋时杰出的人物之一。同时,对“特奏”作了注释。乡绅们对新知县有如此渊博的知识深感钦佩,并报以热烈的掌声。

这状香馆为缪氏所开,店主叫缪禄,绰号“一勺”,在西浦老家炒得一手好菜,谁家有喜事要操办酒宴,都争请“一勺”。缪想依仗先贤的好名声,不荒废这一手绝艺,就选择在县城状元坊遗址旁开了家特色酒馆。缪掌柜无愧于“一勺”的称号,其拿手好菜就是人们百吃不腻的头一道菜“地瓜扣”。他炒的粉扣,讲究火候、干湿、色泽、弹性等诸多因素,不管是多大的官,这碗菜一上来,都是一口叫绝。其他还有苏叶烧溪鱼、红糟焖凸蹄、粉条扮煮泥鳅、淀粉拌肉糊等菜肴,样样闻名遐迩。店里特供红白两种佳制而成。酒沉缸后不急用,缸口密封,藏于五色坛洞之内,三年以上方可取食,老酒一旦开封,定是满堂飘香。犀溪人重戏,聘用店小二都极为考究,不会来两段“北路戏”来取乐客人,是很难进状香馆的。好菜配好酒,馆里听小曲,缪氏餐馆成了贤达贵客经常出入的地方。

这天,冯梦龙精神愉悦。美味佳肴,加上好酒杯杯入肚,好话句句入耳,冯老爷吃得酒足菜饱,喝得飘飘欲仙。冯称“酒为一县之寇”。

宴请结束后,田有余把叶在诚叫住,低声交代一番后,就把冯梦龙送回了衙内。

时间约过一年左右,勤快好客的田有余由教谕升益州府授。他荣调不久,山城就爆出一大新闻--状香馆关门了。又过不久,传出更惊奇的消息--“一勺”要卖掉自己只有八岁的儿子缪檀。

冯梦龙对状香馆的印象极好,听到这些消息,感到不解,正想抽空去看个究竟。没想到这天早上,“一勺”竟来到自己主政的县衙,把衙门前的大鼓重重地敲响,满城人都能听见。

县衙依山而建,诉讼人告状要登阶入堂。堂上“明镜高悬”,衙役手执快杖,从未上过堂的缪禄,感受到官衙真的是威严无比。

“威--武--”通过衙役“喊堂”后,审案开始了。冯知县端坐其上审问缪禄:“击鼓人是谁?要状告谁?有何冤情?”

缪禄跪在地上,镇定地陈述原委与诉求:“我叫缪禄,东门二甲西浦人氏,直街状香馆是在下开的小酒店,乡绅叶在诚在本馆一年共欠酒菜钱折银一百二十两,还有被其他乡堡、里役所欠计一百五十多两经催讨未付,造成本店无法运转而关门,还造成本店又欠下房村地瓜扣钱、六六溪光鱼钱、大安山麂肉款等无法偿付,不得不卖掉儿子来还原材料款,请县老爷为民做主!”

冯知县感到不可思议,世上还有这样不讲诚信的人。就令衙役快把叶在诚传唤到庭进行审问。叶在诚到庭,冯知县一下就认出此人是曾同桌吃丝毫没有欠账人的羞耻感。经审理查明,叶在诚为县城庠生乡伸,写得一手好字,名气较大,活得风光,与县吏出堂入室,左右逢源,经常吃得满脸通红。其实县里就没给过钱,字画在山城又值不了几个钱,叶在诚面子又要过,只能靠赊账消费。店主一看里役、乡绅这些人来,冷汗就会冒出来。因这些吃客有县上的势力保护,得罪不起,只能是你欠我的酒菜钱,我欠别人的原料钱。开酒店都是一时之繁荣,最后撑不下去,只能去告状,而一告又涉及县里头的人,告也是“公鸡生蛋--白告”!在县城开酒店,没有真实力,十家九关门,欠原料钱太多,债权人逼得紧,还要卖掉亲生儿子来还债。

告状讲证据,冯知县令缪禄快把账目呈上来。缪禄的账目记得很清楚,所告叶在诚的每笔账目都有亲笔签名,一年欠银达一百二十两。叶在诚全部供认在案。

冯知县问叶在诚如何返还。而叶在诚却说:“县官去任到任,我贴了不少钱物暂且不说,而赊账这钱虽签的是本人的名字,实为因公,应由县衙返还才是。老爷要是不信,您来赴任的第二天,也参加了宴请,田有余令我代签,这一顿就吃了纯银一两二。”

听了乡绅叶在诚的供述,看了账本记载,铁证如山,冯知县满脸通红,自责内疚,后悔不已。这案与其说是审别人,还不如说是审自己。事后,冯知县在自己的俸禄中,取出一两二银子当面偿还缪禄,并由县衙筹款把状香馆的所有欠款全部还清。

缪禄的状香馆重新开业了。在冯知县的扶持下,叶在诚用冯知县编写的《四书指月》当教材,在状元坊遗址边上开设了一所新的“月山学馆”。缪禄九岁的孩子缪檀被送进了该馆读书,冯知县还经常到馆讲授。

冯梦龙作为文学家,爱写善吟是他的本性,对财务一向不感兴趣,很少关心。通过这次庭审,他完全变了一个人。他抱来了县衙三年来所有账目,闭门审查起来。不审不知道,一审吓一跳。他了解到了三年来迎来送亦数十名,而本境之内又例当备饭接应,各役视为公费,需索酒肉食无厌,此费皆出于见年里役,乡图不谙承应,亦必有包当之人,未免用一开二,或开三四。而费出一时,敛集不易,先于城中乡绅家借贷,既有短折,又加子钱,比及敛还,费又加倍……崇祯七年二月,尹知县去任,罗、何二照磨连换署印,至八月卑职到任,三送三迎,俱值一岁,所费不赀。至今宦债未清,屡见讼牍,而图民遂有典妻卖子犹不能偿者。

为此,冯知县作出规定,凡今后送迎的费用一律自理,并形成报告向建宁府呈送,意决整治此风。而腐烂透顶的建宁府竟作出这样的批复:“嫌于私派,仰县再酌。”

冯知县无奈,但经历“一勺告状”之后,他再也不参加任何损公损人之宴请。子来桥议论冯,在寿宁虽接受过宴请,但在任四年,做了很多很多的好事,百姓不会忘记。

崇祯十一年十月十八离任这一天,冯梦龙走的依然是九岭线,从县衙到五里亭是几千人相送。缪禄带着他的儿子缪檀,以及致力于教书育人的叶在诚也在相送之列。只见冯梦龙深情地摸着缪檀的小脑袋瓜子,拄着拐杖,向乡亲们挥手,走得清净,走得洒脱。这时有人送粉扣,有人送银镯,还有人送茶叶,他谢绝一切馈赠,只要了缪禄送来的一对刨过光作为压纸之用的檀香木。缪禄请当地书法家叶在诚在檀香木上用娟秀的行书刻下了“政简刑清、首尚文学、遇民以恩、待士有礼”十六字赠言,想不到这十六字评价后被《建宁府志》采用。这来自民间的一对压纸檀香木也成了冯梦龙寿宁之任最珍贵的纪念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