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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亟待雪中送炭 莫急锦上添花(2)

社会排斥可以划分为经济排斥、政治排斥、公共服务排斥、社会关系排斥四个层面,而经济排斥是导致全部的社会排斥的基石,一切排斥归根结底都最终指向贫穷。有关学者对经济排斥的描述为:“经济排斥是指一定的社会成员或者社会群体,被排除在一般社会成员或者社会群体获得经济资源的途径之外,以及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低于一般社会成员或者社会群体的状态和过程。经济排斥主要表现为受排斥者就业机会受到限制,不能顺利进入劳动力市场;收入低,或者处于长期失业状态;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恶劣或者出现恶化;消费水平低,消费能力差;无法获得社会救济,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李景治、熊光清《中国城市中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排斥问题》《理论前沿》2009年第11期)

世纪之交时,受国家民政部和中国社科院委托,长期研究贫困和社会排斥问题的学者唐骏先生,开展长达数年的《社会排斥与城市贫困群体的生存状态》重点课题研究。在最终的报告中,罗列了大量调查时被访者的个案资料,在这里照录几段——

去年居委会干部让我们写了申请,上面批了,每月补贴我们50元钱。……今天居委会通知说,我们这样的情况现在都要取消保障(因为有单位,是下岗职工),我想肯定是区里财政困难。我不太了解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底如何规定。……民政部门说我们的问题得找单位解决,可单位连剩下的几个人的工资都发不出来,还能管我们几百号下岗工人吗?问题是单位也不说不管,就是没钱,你能将他怎么样?像我这种情况是较为普遍的……我希望政府能管管我们。

我们家十年八年也没买过新衣服穿,多是邻居亲友送的旧衣服。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心里真觉得对不起她,可有什么办法。

我身体不好,主要是浮肿、心跳,心脏不好,肾脏也不好。我只能找一些土办法治一治,不敢上医院。上次妇科病大出血都没有去医院,硬挺了过来。

这份报告的总结部分写道:

经济上的匮乏使贫困家庭的社会交往受到限制,接受教育存在障碍,身心健康不得保证,尤其是患病时不能及时治疗和教育机会上的不平等,这一系列的社会排斥给贫困家庭造成的创伤更大……

经济排斥,无疑是导致全部社会排斥的基石。

还有一种排斥:来自少数社会舆论所形成的舆论环境,如争先恐后地讴歌财富,肆无忌惮地鄙薄劳动,丑化乡土,调侃着底层民众生理或心理上的某些残缺,讥讽着他们期待崭新阳光涌进现实的人生世界。在这一类节目里,“笑贫不笑娼”的恶之花,像罂粟一样在散发出迷醉的气息,让有位参与者脱口喊出“宁坐宝马车里哭,也不坐自行车后座上笑”……这是对草根百姓的双重围猎,不但将其驱往社会经济的边缘,还将其逼入心理文化的绝地。

早在1995年,联合国在哥本哈根召开了题为“社会发展及进一步行动”的世界峰会,会议对消除贫困作出了世界性的承诺,“社会排斥”被视为消除贫困的障碍。用英国学者克莱尔的话说:“我们的工作集中于范围广大的一系列导致贫困者遭受剥夺,决定其生活必然贫困的形形色色的原因”;“他们往往由于民族、等级地位、地理位置、性别以及无能力等原因而遭到排斥。特别严重的是在影响到他们命运的决策之处,根本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各种社会排斥过程无不导致社会环境动荡,终而至于危及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因此“要求我们反对社会排斥,致力于清除种种障碍以获致‘稳定、安全而公正的社会’。”(《消除贫困与社会整合:英国的立场》,译文载《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第17卷第4期)

20世纪90年代期间,社会排斥理论,在许多西方国家和国际社会政策讨论中产生了很大影响,欧盟甚至在其社会政策中把反社会排斥作为关键性目标,许多发达国家也加强了反社会排斥的力度。1997年,英国工党上台执政后,迅速采纳了社会排斥的概念,并在内阁中成立了社会排斥办公室(the Social Exclusion Unit),以便协调各个部门反社会排斥的行动。1998年,欧盟发表了13个成员国范围内关于人类尊严和生活质量的调查报告,要求在欧盟国家中采取许多政策和措施来实现减少以至达到消除社会排斥的目标。欧盟委员会还制定了《2002-2006年反社会排斥的行动项目方案》,积极促进反社会排斥的行动。在欧盟的反贫困计划中,设立了一个统一的贫困线:将界定贫困的标准,具体落实到每一个成员国的成人可自由使用的平均收入的50%。低于50%者将获得社会救济,使其可支配收入达到50%的水平。

反观中国,我们在解决贫困问题上已经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仍然必须加快共同富裕的步伐,仍然必须对不可回避的“社会排斥”保持高度警惕。

三 “帕累托改进”

1993年9月16日,邓小平与其胞弟邓垦有一次谈话。其中说到:

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中国人能干,但是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随时都会出现新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邓小平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出版)

重温这段谈话,你不能不佩服高龄的邓小平却具有的前瞻性与洞察力。30多年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年平均9.8%,世界各国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6%,前者是后者的4倍。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到2030年中国的经济总量将要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同期,诸多的社会矛盾、阶层摩擦,乃至一些人“仇官、仇富人、仇精英”的情绪,也引起人们关注。中国现在果然就面临诸多“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曾在“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改革进程中有意无意绕过去的问题,以及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正在不断地积累和叠加。改革启动已34年,一方面,中国的经济“蛋糕”确实是越做越大,然而,另一方面的问题更显严峻:为什么做大了“蛋糕”,却没能消解社会上一些人的怨气呢?

在微观经济学里有一个理论叫“帕累托改进”,说的是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如果对于一个既定的资源配置进行改变,其结果将会使至少一个人的情况变得更好,并且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情况变得更差,称为帕累托改进,或者说存在着帕累托改进的可能。运用到社会财富分配上,就是说一部分人财富可以增加,可是其他人财富不能因此减少。

基尼系数是用来衡量国民所得收入分配的指标,国际标准为0.4,一般超过0.4就是危机,而中国眼下已是0.5,可见目前的贫富差距问题,已是快速前进的中国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这些年来的实践已显示,城乡差距贫富差距问题,涉及面广,原因很复杂,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彼此影响的结果。其中一个显著的原因,是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结果。

中国幅员辽阔,地区间自然条件迥异,决定了不同地区发展存在“先天性”差异。比如,东部地区以平原为主,气候宜人,土壤肥沃,交通便利,占据先天发展优势;西部地区多为山地丘陵和戈壁沙漠,气候干燥,交通闭塞,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及贸易往来受到限制,经济社会发展不利因素较多。其次,唐代以后特别是北宋以降,全国的经济中心由中原地区逐步向长江中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转移。改革开放以来,纵向比较,各个地区都有很大发展;横向比较,地区差距则在拉大。

此外,改革开放后一段时期里,根据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实施了非均衡发展战略,采取积极促进东部沿海率先发展、率先开放的政策,在投资、财税、金融等方面对东部地区进行倾斜,这些政策给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带动了整个国家的发展,但客观上也拉大了东部与中西部发展的差距。政策的影响,还表现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余波未散,昔日国家为积累工业化所需资金,长期维持了能源、原材料产品和农产品的低价格,使中西部和农村发展长期受到抑制。

“茫茫九脉流中国,纵横当有凌云笔”。

毋庸置疑,这些年来,补偿历史欠账,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殚精竭虑的重头大戏。诸如: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增强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健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其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使其成为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再有,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快发展,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鼓励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对口支援,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加快完善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等等。

解决贫富差距问题,还须以抓区域均衡发展的那股劲头,去抓紧抓实一种包容性增长方式。包容性增长理念的核心,就在于消除弱势群体所面临的“社会排斥”,实现机会平等、公平参与和人人有尊严地生活;同时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尽可能倾向他们,让大多数人尽可能多地分享增长成果,这才是利民利国之道。

几乎同样意思的话,温家宝总理近年来在不同的场合下反复说过。

在舆论界与民间引起轰动的,是他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随后,温总理于2010年2月27日再次来到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采访现场,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在回答网友就此提问时,总理对此做了更加深入的阐述:

我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

“尊严”,在新潮语言迭出、“八股”语言并行的当下,如此一个司空见惯的朴素名词,伴以温家宝招牌式的温和语调与坚定神情,令闻者为之动容,社会上很快口耳相传。

自古以来,公平一直是人类追求的一个社会价值目标,但是对于什么叫公平,人们的看法从来没有统一过。

19世纪以来,较有影响的公平理论就有边沁、马歇尔、庇古等人的功利主义公平观,诺齐克、哈耶克等人的自由主义公平观,在我国影响颇大的美国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所阐述的公平理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首先要研究并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公平问题是一个经常谈论的话题。在《哥达纲领批判》这篇名著中,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的公平观,论述未来社会的平等问题时,说到: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阶级差别不存在了,所有的劳动者的权利是平等的,但是在分配中只能以“劳动”作为同一尺度来进行分配,即它通行的仍然是等价交换中的公平原则,且由于劳动者存在着难以避免的个人天赋和能力的差异,分配的结果在事实上是不平等的,这种平等还只能是形式上的平等。这即是说,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里,劳动者才能参与劳动产品的分配。

同时,社会必须为社会全体成员包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在进行个人消费资料分配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扣除”,“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或“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马克思的这一重要思想,既强调了劳动者应该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强调了在社会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的分配上社会成员应该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梁丽萍《我们应当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研究——访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7年第1期)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价值和基本特征。

公平正义就是要追求机会均等。机会均等,体现了对人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看到改变现状的希望,产生向上的动力。因此,公平就是生产力。从人的自我发展来看,不同的个体出生在不同家庭、不同地区,情况千差万别,作为政府,不可能包办一切,完全一致化,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树立公共服务的理念,至少在所管理的社会中,在人的自我发展三个关键环节上,做到大体公平。一是教育,人人都能够读书,不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二是到了工作阶段,人人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有很好的创业制度。三是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要有公平制度,不能因为穷而不能去医院看病。

无可置疑,公平正义的社会风尚,共同富裕的共同理想——当是现阶段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意义和价值,理应成为社会层面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