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剧、莆仙戏、梨园戏、高甲戏、芗剧,是福建省五大剧种,其中,梨园戏和高甲戏均广泛流行于泉州地区。因此,泉州是福建省乃至全国著名的曲艺之乡,具有让人无法抵挡的文化魅力。
梨园戏,根植于泉州,起源于宋元时期,迄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了。梨园戏不仅流行于晋江、厦门等闽南语系地区,而且在台湾省以及东南亚华侨聚居地,也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
梨园戏分为“大梨园”和“小梨园”。宋朝时期,福建省称为福建路,闽南地区将福建以北的省份称为“上路”,而自称“下南”,因此,大梨园又有“上路”和“下南”两个流派之分;小梨园因早期行当只有生、旦、净、末、丑、贴、外七个,因此又有了“七子班”的别名。
“上路”戏、“下南”戏和“小梨园”在表演艺术和唱腔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主要区别在于各自的剧目。三个流派都有自己比较固定的十八个主要的传统剧目,俗称“十八棚头”。“上路”戏剧目较为古老,保留了许多宋元南戏,多为反映妇女不幸生世和遭遇,如《王十朋》、《朱文太平钱》、《蔡伯喈》等;“下南”戏的剧目多取材于历史人物和故事,如《百里奚》、《苏秦》、《吕蒙正》等;“小梨园”则表现得较为开放,比如反映男女青年争取婚姻自由的《珍珠记》、《胭脂记》、《陈五三娘》等。
梨园戏曲牌有三百多支,多来源于唐宋大曲、法曲和民间小调,同时也吸收了潮音、弋阳腔、青阳腔等,因此三个流派的唱腔便有了较大的差别。“上路”戏淳朴、哀怨,“下南”戏诙谐、明朗,“小梨园”则优美、缠绵。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戏曲艺术的发展,做了大量的抢救工作,如今古老的梨园戏又重新焕发出了青春的光彩,不断丰富着人们的精神生活,2006年5月,梨园戏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高甲戏,相传起源于清代中期,因最初主要演一些梁山好汉的故事,被人们称为“宋江戏”,又因为演员多披甲执戈,故称“戈甲戏”。因“戈”、“高”谐音,于是,新中国成立后改为“高甲戏”。
现存高甲戏传统剧目大约有100多个,如《孟姜女》、《英台山伯》、《水浒》等,新编剧目有《连升三级》、《桃花搭渡》等。高甲戏的音乐主要以南曲为主,兼容傀儡调和民间小调,打击乐器为锣、鼓、响盏等,伴奏乐器最初仅以唢呐为主,后来又加入了洞箫、二胡和三弦等。在表演上,高甲戏白多唱少,与梨园戏恰恰相反;另外,梨园戏表演艺术较为典雅细腻,主要演文戏,而高甲戏则多擅长武打和丑角技巧。
高甲戏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丑角多,仅丑行分类就多达几十种,表演时活泼、轻快、舞蹈性强、极具夸张力,饱含浓厚的生活气息和浪漫主义色彩,涌现出诸如许仰川、柯贤溪、蔡友辉等众多著名丑角演员。
郭沫若曾盛赞泉州高甲戏艺术为“南海明珠”,泉州高甲戏剧团更是自1994年始,连续获得第四、第五、第六三届文华奖,成为全国唯一获得文华奖“三连冠”的地级市。2006年5月,高甲戏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泉州盛开曲艺花,梨园高甲竞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