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礼尚往来。这种往来,除了讲究礼仪、礼节、礼貌……还包括赠送礼品。东汉王允把养女貂蝉送给吕布,为了收买这员骁将,让他刺杀董卓,属于美人计。当代球队比赛,互赠队旗,赛后交换球衣,是光明正大的送礼。有个老头从垃圾桶里捡到一条发霉的香烟,一盒盒地拆开,想挑选几支能吸的,没承想,其中两盒不是烟卷,而是百元大钞卷成的“假烟”!可见那送礼者用心良苦,受礼者的家里也是香烟泛滥成灾。又据说,某饭店开张,请当地官员剪彩,那把金剪刀也是礼品——此事无法核实,属于民间传说。
我们穷文人也受礼。出席个研讨会,当个什么评委,都不白当,前些年时兴送钟,我家的电子挂钟每屋一只还有富余,转送朋友,他家里的挂钟也不少。因为有个说法:文人不爱钱。错了!与其年年“送终”,不如发给二百元看稿费,柴米油盐酱醋茶,家里缺什么就让我辈自由地去买什么,岂不是彼此方便么?
我也送礼。自己的书,并不“海送”,没那个必要,而是朋友索取时,再签名盖章,先生教正,小姐雅玩。此外,我从广州带回来一枝吊兰,学名绿萝,长得茂盛,只生绿叶不会开花,剪下的藤蔓见水就活,用小盆分养,送给亲友,又从亲友处分送出去,二十年来,也染绿了不少人家的阳台、窗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