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支撑起了诸侯国,但它作为治国理论,还不够全面。形象地说,它只是诸侯立国的骨架,若要强壮丰满起来,还要吸收其他学派的营养。于是在春秋时期,各种学派应运而生,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在各家学派中,法家思想对于强国效果显着,于是,许多诸侯国纷纷实行变法,其中齐国、晋国的变法成效显着。但变法最彻底的还是秦国,它地处荒鄙之地,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浅,从而更易于接受法家思想。在法家思想指导下,秦国经过一系列的改革,终于成为一个强国,最后完成了天下的统一。
秦国的胜利,使得法家思想独占鳌头,也使主张法家思想的秦朝当权者自以为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我们看看他们是如何对待儒家的。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上言:
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族。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秦始皇批准了此议,不久,便发生了“焚书坑儒”之事。
但是,这个吞并六国貌似强大的秦王朝,是一个仅存十五年的短命王朝。为什么会如此?西汉初的贾谊曾作过这样的分析:
秦王之欲尊宗庙而安子孙,与汤、武同,然而汤、武广大其德行,六七百岁而弗失,秦王治天下,十余岁则大败。此亡它故矣,汤、武之定取舍审而秦王之定取舍不审矣。夫天下,大器也。今人之置器,置诸安处则安,置诸危处则危。天下之情与器亡以异,在天子之所置之。汤、武置天下于仁义礼乐,而德泽洽,禽兽草木广裕,德被蛮貊四夷,累子孙数十世,此天下所共闻也。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憎恶之如仇雠,祸几及身,子孙诛绝,此天下之所共见也。
贾谊在这里虽然分析了秦亡的原因在于尚法废儒,任刑弃德,但没有提出儒法结合的问题。
到了汉武帝时代,由于强大的、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大帝国的出现,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表面上看,历史好像又退回到了原来的地方,而实际上,取得独尊地位的儒家早已不是春秋初期的儒家了。这是一个已被改造了的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为基础的封建政治思想体系。董仲舒认为,秦王朝实行法家严刑峻法,重刑法而不重儒家的德治教化,再加上繁重的赋役负担,结果激起人民的反抗而导致灭亡。因此,他主张德刑并用,而偏重于儒家德治教化的统治原则。毫无疑问,董仲舒的这套理论,开了儒法合流的先河。诸葛亮的融通儒法,正是对董仲舒政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时代孕育了诸葛亮这位儒法融通的人物。
诸葛亮所生活的时代,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东汉帝国土崩瓦解,处于独尊地位的儒家思想也面临着挑战和冲击。曹魏黄门侍郎杜恕曾说:“今之学者,师商(即商鞅)、韩(即韩非)而尚法术,竞以儒家为迂阔不周世用。”就反映了这种情况。学者中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东汉统治的失灵,人们对它赖以进行统治的意识形态儒家思想发生了怀疑,一些人试图寻求更有效的思想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其次,由于东汉统治的崩溃,社会思想领域也摆脱了传统思想的束缚,儒家之外的其他学说也活跃起来,外来的佛教也不断传人,这些必然对儒学造成冲击。
除了上面所说的两点原因外,人们对儒学的肆意毁坏、践踏也是一个原因。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皇帝名存实亡,许多实力雄厚的军阀对皇位早已垂涎欲滴。董卓独揽朝政,袁术公然称帝,他们的野心是显而易见的。其他的人虽然不像董卓、袁术那样赤裸裸,但心里对皇位却也有着强烈的欲望。曹操曾说:“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但是,这个阻止别人称王称帝的曹操,也不是出于对汉室的忠诚,而是为了给自己的后代称帝铺路。儒家传统的忠的观念,在各路军阀中荡然无存。统治者对儒学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有用时就拿来,没用时就丢开。比如曹操在《求贤令》里说:“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只要有才有用,不仁不孝也无妨。但他在杀孔融时,又利用儒家纲常为自己服务。他说:“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传融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若缶器,寄盛其中,又言若遭饥馑,而父不肖,宁赡活余人。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虽肆市朝,犹恨其晚。”
统治者对儒家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自然引起一部分士人的强烈不满。当统治者需要别人为自己尽忠竭诚而利用儒家观念时,一些士人出于逆反心理便对儒教进行诋毁。有一次,曹丕举行宴会,出席宴会的有上百人。在酒席间,曹丕向人们提了一个问题:“君主和父亲都病危,但只有一丸药,只能救一人。你们是先救君主,还是先救父亲?”众人纷纭,莫衷一是。只有一个叫邴原的人一声不吭。曹丕便让邴原发表意见,只听邴原悖然对出两个字:“父也!”其实,邴原不见得反对忠于君主,只是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不忠行为的愤恨。与其说他在诋毁儒家,倒不如说他在对抗曹氏父子。
然而,儒家学说并非失去了活力,他对于维系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协调人们的社会关系仍起着重要作用。寻求新思想不能完全抛弃儒家,各家思想的活跃不能取代儒家。诋毁、践踏儒家也无益于儒家的进一步完善,只有认真对待儒家思想,坚持其合理的、有益的部分,同时吸取别家思想,对儒家进行完善补充,才能真正找到出路。诸葛亮所做的正是这方面的努力。
国情使诸葛亮选择了融通儒法的道路。
在本书第四章,我们曾说过,益州地区有较浓厚的儒学风气,在东汉末动乱年代,此地的儒学受冲击较小。《华阳国志》这样记载益州:
自汉兴以来,迄乎魏、晋,多士克生,髦俊盖世,恺元之畴,感于帝恩。于是玺书交驰于斜谷之南,束帛戋戋于梁、益之乡。或乃龙飞紫阁,允陟璇玑;亦有盘桓利居,经纶皓素。其耽怀道术,服膺六艺,弓车之招,旃旌之命,征名聘德,忠臣孝子,烈士贤女,高劭足以振玄风,贞淑可以方苹蘩者,奕世载美。是以四方述作,来世志士莫不仰高轨以咨咏,宪洪猷而仪则,擅名八区,为世师表矣。
这段记载,是说由于益州儒学传统较深,从西汉至魏晋,出了许多忠臣孝子,烈士贤女,他们的事迹,“不胜咏述,虽鲁之咏洙泗,齐之礼稷下,未足尚也”。因此,在这个地方用儒家思想治理,易于被人们接受。
但仅用儒家思想治理蜀国是不够的,特别是刘焉、刘璋父子治蜀以来,法纪松弛,主轻臣慢。所以,诸葛亮在治理蜀国时,不仅用儒家,也兼用法家。法正对诸葛亮用法家思想治理蜀国很不理解,对他劝道:“昔高祖人关,约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据一州,初有其国,未垂惠抚。且客主之义,宜相降下,愿缓刑弛禁,以慰其望。”诸葛亮回答说:
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以无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可以弘济。刘璋暗弱,自焉以来有累世之恩,文法羁縻,互相奉承,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宪之以位,位极则贱;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荣恩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着。
诸葛亮治蜀兼用儒法,并不是说他有时用儒有时用法,有地方用儒有地方用法,有的事用儒有的事用法,而是说他把儒家和法家理论有机地融合起来。这种儒法融通表现在他治理蜀国的理论和实践上。
先说理论上的表现。
诸葛亮主张治国要“礼”、“法”并用,“德”、“威”兼举。他在治国的带有总结性的论述中,总是强调“训章、明法”、“劝善、黜恶”、“礼有所任,威有所施”。所谓训章,就是指典章教化;所谓劝善,就是指德治教化,这都是儒家学说的主张。诸葛亮经常把它们与法、威、刑放在一起论述,体现了他治国要把礼和法结合起来的原则。
在德法并举的前提下,诸葛亮又特别提倡要以德治教化为先,法治为后。他说:“为君之道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又说:“政治当有先后,先理纲,后理纪,先理令,后理罚”,“理纲则纪张,理令则罚行”。很明显,诸葛亮所说的“纲”,即指德化;所说的“纪”,即指法纪;所说的“令”,即指教令;所说的“罚”,即指刑罚。诸葛亮非常重视“德”的作用,并赋以“德”多种内含。比如,他总结历史经验时说:“汤、武修德而王,桀、纣极暴而亡。”“昔在项羽,起不由德,虽处华夏,秉帝者之势,卒就汤镬,为后永戒。”他称赞刘备“雄才盖世”,天下“莫不归德”,称赞刘禅“天资仁敏,爱德下士”。他自谦说:“德薄任重,惨惨忧虑。”答杜微书称:“君但当以德辅时耳。”教诫其子要“俭以养德”。上述“德”的内含,包括道德修养、德治教化、实施德政三个方面。诸葛亮认为这三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这是他继承儒家思想最集中的体现,也是他治国思想中不容忽视的重要一面。
诸葛亮对儒家的“礼”和法家的“法”的关系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说:“陈教令以同其道,兴赏罚以劝其功,行诛罚以防其伪。”在他看来,“政教不当,法令不从”,礼和法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偏缺的。诸葛亮有句名言,叫做:“非法不言,非道不行。”这里的“道”,即指三纲五常等仁义道德。就是说,作为最高封建统治者,要言行一致,一切言论行为都必须符合德法并用的政治统治原则,这是诸葛亮对儒法合流的政治思想体系的高度概括,是他儒法融通在理论上最凝炼的阐述。
理论是言,实践是行。我们听完了诸葛亮融通儒法以治国的理论,再看看他在这方面的实践。
刘备占领成都后,命诸葛亮与刘巴、法正、李严、伊籍等人共同制定蜀国的法典《蜀科》。《蜀科》已经亡佚,我们无从知道它的具体内容,但通过这个记载我们知道,诸葛亮是蜀汉立法的参与者。
作为蜀汉的丞相,诸葛亮日理万机,根据法令处理过许多人和事,他又是一个执法者。诸葛亮执法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执法以严。
诸葛亮执法严,包含两层意思。
一层意思,是诸葛亮执法严峻,有罪必治,依法行罚,决不宥赦。诸葛亮当政期间,很少进行大赦,有人曾批评诸葛亮“惜赦”。对此,诸葛亮答复说:
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吴汉不愿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间,每见启告治乱之道备矣,曾不语赦也。”若景升、季玉父子,岁岁赦宥,何益于治!
诸葛亮的“惜赦”,是有道理的。在他看来,轻易行赦,是属于小恩小惠,而小恩小惠是不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的。况且,轻易行赦实际是对法的践踏,是在怂恿犯罪。因为罪犯今天犯罪,明天就可能遇赦而获释,大赦多了,就使法律对犯罪降低了威严和惩治力度,就会使罪犯寄希望于大赦而视犯法为儿戏。所以,西汉丞相匡衡说:“臣窃见大赦之后,奸邪不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随入狱,此殆导之未得其务也。”东汉光武帝的大将吴汉临死前也对光武帝说:“臣愚无所知识,唯愿陛下慎无赦而已。”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对于历史的经验,诸葛亮非常清楚,刘表父子在荆州、刘焉父子在益州年年大赦,但却不能治好荆益,诸葛亮怎能蹈袭他们的覆辙呢?刘表、刘璋等人屡屡大赦,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立法的动机。因为他们搞大赦是为了向人民施小惠,但是要大赦以笼络民心,就得有大赦借以实施的罪犯,为了有足够的罪犯就得密织罪网,使民动辄得罪。这种“民殷富而不知存恤”的做法是诸葛亮所坚决反对的。诸葛亮在施法方面所追求的是“德”。何为德?就是执法严峻,“恶无纤而不贬”,使人民知法治之严而不敢轻易触犯之,就是通过严法来整肃风纪,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使人民安居乐业。形象地说,刘璋所行宽法似水,看似柔和却诱人自溺;诸葛亮所行严法似火,看似猛烈却使人自警。比起以往统治者的视民如草芥、不教而诛、残民以逞来说,诸葛亮的执法以严则体现了儒家“仁者爱人”的观念。
另一层意思,是诸葛亮严格掌握执行法律的分寸,不枉杀滥杀。蜀国夷陵战败后,镇北将军黄权因后退无路,迫不得已投降了曹魏。有关部门要逮捕黄权的妻子,刘备没有同意,对黄权的家属仍待之如初。这里面也有诸葛亮的意思。因为黄权的家属在成都,诸葛亮也在成都,要处理黄权的家属得经过诸葛亮。黄权到了魏国,蜀国的降人传说黄权的家属已被诛杀,魏文帝曹丕要为黄权的家属治丧。黄权却说:“臣与刘备、诸葛亮推诚相信,他们一定知道我的本志。我怀疑此消息不实,请等落实了再说。”后来,黄权的家属果然安然无恙。不但如此,黄权的儿子黄崇还作了蜀汉的尚书郎。在蜀汉末期,黄崇还随诸葛亮的儿子诸葛瞻抵御前来的曹军,在绵竹“帅厉军士,期于必死,临阵见杀”。不但黄权的家属,孟达的家属也赖诸葛亮的保护得以保全。孟达原为刘璋部将,后投刘备。刘备取汉中后,孟达奉命从秭归北攻上庸等地,与刘封一起落实刘备、诸葛亮打通汉水的计划。后来,孟达拒绝助关羽回救荆州,又与刘备的养子刘封不和,害怕刘备怪罪,便投降了曹魏。据说孟达投降后,有一个叫王冲的人对孟达说:“听说您离蜀投魏,诸葛亮恨得咬牙切齿,要杀您的家人,幸亏刘备不听,您的家属才幸免于难。”孟达当即就说:“诸葛亮对我的照顾有始有终,他不会这样做。”诸葛亮听说这件事后,给孟达写信,称赞孟达不信王冲的“造作虚语”,“度量吾心”。这表明诸葛亮也是不主张对孟达家属搞株连的。
诸葛亮在对罪犯处以极刑的把握上也是极严格的,除非那些事关军国成败、社稷安危的重大案件,诸葛亮一般都不轻易诛杀,而是既治其罪,又给出路。
在诸葛亮所处理的刑狱案件中,属于诛杀的有两起:一个是马谡失街亭,一个是彭莱谋反叛。
蜀汉建兴六年(228),诸葛亮出兵北伐。此次北伐,两路出兵:赵云、邓芝率偏军出箕谷,为引诱曹真主力的佯攻部队。诸葛亮亲率大军为主攻部队,进攻祁山。马谡是主攻部队的先锋。战争开始时,曹魏的南安(治今甘肃陇西东南)、天水(治今甘肃通渭西)、安定(治今甘肃镇原东南)三郡叛魏降蜀,关陇震动,形势极好。就在这时,马谡把战略要地街亭(在今甘肃庄浪东)给丢了。诸葛亮进无所据,只得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