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未设置独立的领导机关,由总部有关部门行使领导职能。集团军至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通常设置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部(处)、装备部(处)。目前,陆军下设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七个军区领导所属部队。
陆军按总体任务不同编为野战军(野战部队)和地方军(地方部队)。野战军实行垂直领导,地方军实行军地共管。野战军执行机动作战任务,是陆地作战的核心力量,按集团军、师、团、营、连、排、班序列编成,隶属于统帅部或大军区。地方军由边(海)防部队、内卫部队和守备部队组成,按独立师、团、营、连、排、班序列编成,隶属于大军区或省军区,担负本地区的警备、守卫、治安,训练民兵,配合野战部队作战或独立作战等任务。
按兵种的构成来看,陆军由步兵、炮兵、装甲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兵种及电子对抗兵、侦察兵、测绘兵、汽车兵等专业兵种组成。
1.步兵
步兵是陆军进行地面作战的主要兵种,由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和山地步兵组成。
步兵的主要任务是独立或与其他兵种共同夺取或扼守阵地,歼灭敌人有生力量;必要时,执行机降或登陆作战任务。
步兵的主要武器装备有手枪、自动步枪、冲锋枪、机枪、手榴弹、火箭筒、迫击炮、反坦克导弹、步兵战斗车、装甲运输车等。
2.炮兵
炮兵是以火炮和战术导弹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火力突击任务的陆军兵种。
炮兵的主要任务是歼灭或压制敌人有生力量及坦克和装甲车;破坏敌人防御设施、指挥系统、核武器;破坏敌人工程设施,封锁交通枢纽等。
炮兵的主要装备有压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导弹和地地战役战术导弹等。
3.装甲兵
装甲兵是以坦克为基本装备,主要遂行地面突击任务的兵种。它是陆军中一支重要的突击力量,有“战场之王”的美誉。在合同作战中,它可以配合步兵作战,也可在其他军兵种的协同下独立地遂行战斗任务。
装甲兵主要用以对敌人坦克和其他装甲车辆作战,也可用以压制、消灭敌人反坦克武器,摧毁敌人野战工事,歼灭敌人有生力量和武器装备,夺占重要目标和地区,阻敌增援、突围和退却;对突入我防御阵地之敌实施反突击,快速封闭该突破口,抢占和扼守要点,阻敌扩张,掩护我军主力转移和调整部署;配合我空降兵作战和歼敌空降兵。
装甲兵的主要武器装备为坦克、装甲车辆和自行火炮。
4.防空兵
防空兵是以地空导弹、高射炮和高射机枪为基本装备,主要执行地面防空作战任务的有关兵种和部队的统称,是陆军对空作战的主要力量。防空兵由高射炮兵、地空导弹兵和雷达兵组成。
5.陆军航空兵
陆军航空兵是以军用直升机为基本装备,主要遂行以航空火力支援地面作战和机降作战任务的陆军兵种。
6.工程兵
工程兵是担负工程保障任务的兵种,是军队中遂行工程保障的技术骨干力量。它由工兵、舟桥、建筑、工程维护、伪装、野战给水工程等部队组成。
工程兵的任务是实施工程侦察,构筑工事;设置和排除障碍物,实施破坏作业;修建道路、桥梁、渡场、港口、机场;实施工程伪装;构筑给水站;清除敌核、化学、生物武器袭击后的工程作业等。
7.通信兵
通信兵是承担军事通信任务的兵种。通信兵由通信、通信工程、通信技术保障、无线电通信对抗、航空兵导航和军邮勤务专业部(分)队等组成。
通信兵的任务是保障我军通信畅通,干扰敌方通信,组织导航和观通。
8.防化兵
防化兵是军队中担任防化保障和喷火、发烟任务的兵种。
防化兵的任务是实施核、化侦查和观测;实施喷火和纵火;发烟掩护部队行动以及实施化学反击。
(二)海军
我国海军成立于1949年4月23日,是以舰艇部队为主体在海上作战的军种,具有在水面、水下和空中单独作战的能力,又能协同陆军、空军作战的军种。
海军的任务是协同陆军、空军进行反袭击,保卫海军基地、港口、沿海主要目标;消灭敌人战斗舰艇和运输舰船,破坏敌人海上交通运输;运送人员和武器装备,补给物资,保障交通线的畅通和运输安全;袭击敌人海军基地、港口和海岸附近的重要目标;协同陆军、空军反袭击,保卫我海军基地、港口和沿海重要目标;协同陆军、空军登陆作战和抗登陆作战;进行海上封锁和反封锁作战;保护我海上交通运输、渔业生产、资源开发、科学实验和海洋调查的安全。
军委海军是海军的最高统帅机构,下辖北海、南海、东海三大舰队和海军航空兵部。舰队以下按海军基地、舰艇支队(水警区)编成。海军的主要兵种有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海军陆战部队。
1.水面舰艇部队
水面舰艇部队是以水面舰艇为基本装备,在水面执行作战任务的海军兵种,是海军兵力中类型最多、能执行多种任务的基本兵种。它是海军最基本的突击兵力,具有在中近海区独立作战和合同作战的能力。
水面舰艇主要分为战斗舰艇和辅助舰船两大类(船、舰、艇的区别:船——不执行作战任务;舰——排水量大于500吨的;艇——排水量小于500吨的)。
水面舰艇部队包括驱逐舰)、护卫舰(艇)、导弹艇、鱼雷艇、猎潜艇、扫(布)雷舰(艇)等战斗舰艇部队和登陆舰(艇)以及担负各种保障任务的勤务舰船部队。
水面舰艇部队的作战任务有攻击敌方海上和沿岸及其一定纵深内的目标,参加争夺制海权和海洋制空权的作战,参加海上封锁、反封锁作战和登陆、抗登陆作战,保护或破坏海上交通线。
2.潜艇部队
潜艇部队是以潜艇为基本装备,主要在水下遂行作战任务的海军兵种,是海洋战场的重要突击力量。携带战略导弹的核潜艇是国家战略核反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潜艇部队能单独或协同海军其他兵力完成战役战斗任务。潜艇部队具有隐蔽性好、突击威力大、续航自给能力强的优点,潜艇的攻击往往能做到出其不意的作战效果。
潜艇部队主要包括战术潜艇兵力和战略潜艇兵力。前者是装备常规战术武器,担负海上战役、战术任务的;后者是装备弹道导弹核武器,担负战略核打击任务的。
潜艇部队的任务是进行战略核打击,可攻击敌方大中型舰船和潜艇,突袭陆上战略目标,袭击和封锁港口、基地,破坏海上交通线以及执行侦察、布雷、巡逻和运送人员、物资等任务。
3.海军航空兵
海军航空兵是以飞机为基本装备,主要在海洋和濒海上空遂行作战任务的海军兵种,海军航空兵实行航防合一的体制,由航空兵部队和防空部队组成。航空兵包括轰炸机、强击机、歼击机、侦察机、水鱼雷机、反潜机和运输机等部(分)队及其他专业部(分)队;防空部队包括高炮、雷达等部(分)队。
海军航空兵的任务是攻击敌方海上、空中目标;袭击敌方和保护己方的海军基地、港口、沿海机场和海上交通线;争夺海洋战区和濒海战区的制空权与制海权;从空中掩护、支援己方舰艇的战斗行动;执行核打击等。
4.海军岸防兵
海军岸防兵是以岸炮和岸舰导弹为基本装备,部署在沿海重要地段、岛屿,主要遂行海岸防御作战任务的海军兵种,它是海岸防御的火力骨干。
海军岸防兵由海岸导弹部队和海岸炮兵部队组成。
海军岸防兵的任务是突击敌方舰船;保卫基地、港口和沿海重要地段;扼守海峡、水道;掩护近岸海上交通线和己方舰船;支援岛岸和要塞守备部队作战等。
5.海军陆战队
海军陆战队是海军中担负渡海登陆作战任务的兵种,它具有机动性强、反应快和独立作战的特点。
海军陆战队是由陆战步兵、装甲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兵力合成的两栖作战部队。
海军陆战队的作战任务是实施登陆,夺取和巩固登陆点和登陆场,进行海岸防御、营救等特殊任务。
(三)空军
我国空军于1949年11月11日成立,空军是以航空兵为主体,空防合一,以航空空间为主战场,进行空中、空地、地空斗争的军种。它具有高速机动、远程作战和猛烈突击的能力。它既能协同陆军、海军作战,又能单独作战。其作战行动对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具有重大影响。
空军的主要兵种有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导弹兵、空降兵以及雷达、通信、技术侦察等专业部(分)队。
空军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是军委空军,军委空军下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七个军区空军,在重要方向和重要目标区设有军或相当于军的基地。
航空兵由歼击、强击、轰炸、侦察、运输航空兵及保障部(分)队组成,通常按师、团、大队、中队体制编成。航空兵团是基本战术单位。高射炮兵通常按师、团、营、连体制编成。空降兵按军、师、团、营、连体制编成。
空军的任务是组织国土防空,保卫国家领空安全;实施相对独立的空中进攻作战,争夺战区制空权;实施空降作战;实施空中威慑;实施空中运输;实施空中掩护,支援陆军、海军作战;实施电子对抗、航空侦察、无线电技术侦察和雷达侦察等。
(四)第二炮兵
我国第二炮兵即战略导弹部队,成立于1966年7月1日。第二炮兵装备地地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是执行积极防御战略任务的主要核反击力量,受党中央、中央军委直接领导和指挥,与海军潜地战略导弹部队和空军战略轰炸机部队构成“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
第二炮兵拥有现代化的武器装备,担负着实施核反击的战略任务,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先进、合成化程度高等特点。在作战使用上,我国一贯奉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坚持后发制人的原则,第二炮兵的核突击就是本着这一原则,通过核反击的作战形式来实施的。它不是敌我双方兵力在战场上的直接交战,而是利用战略核武器,在既设阵地上遂行特定的战略任务。
第二炮兵由地地战略核导弹部队、战役战术常规导弹部队及相应作战指挥、技术和后勤等保障部(分)队组成,编制序列为第二炮兵、导弹基地(相当于军)、旅、营。
根据我国一贯奉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和坚持后发制人的原则,第二炮兵的战略任务是平时起到遏制敌国可能对我国发动核战争的作用,并为我国的和平外交政策服务;战时遏制常规战争升级为核战争,遏制核战争的进一步升级,在我国遭受核袭击时,实施核反击。
第二炮兵遂行的作战任务:一是打击敌方军事进攻力量,削弱敌远程航空兵和海军的作战能力,减轻来自空中和海上对我方的威胁;二是打击敌方重要的交通枢纽,在一定时期内中断敌人的交通运输,以阻止或迟滞敌人的战略机动和物资补给;三是打击敌人重要的经济目标,削弱敌方战争潜力和进攻能力;四是打击敌人政治、经济中心,在政治上、心理上威慑敌人,使其国民经济和战争潜力遭受严重损失;五是打击敌方军政首脑指挥中心,打乱和破坏其战略指挥;六是根据战场形势的发展变化,也可担负打击敌方重点集结地域或战略预备队,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削弱敌人地面部队的作战能力;七是配合其他军种作战,必要时,也可遂行发射常规弹头和宣传弹头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