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电视民生新闻的传播伦理
传播伦理是新闻传播媒介在其传播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伦理道德原则与职业行为准则,这是大众传播得以影响社会与公众的一种“软力量”,有了这样的“软力量”,新闻媒介才能很好地完成社会交给它们的监测环境、守望社会、传承文明等历史重任。然而,市场化条件下的新闻媒介难免出现有违传播伦理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随着市场化、商业化进程的加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处于成长中的电视民生新闻也多多少少受到这种现象的影响,如何在事业发展与规则遵循之间寻求到某种协调,也是值得从业人员深思的问题。
一、电视民生新闻的伦理问题
电视民生新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伦理问题主要集中在娱乐化、媚俗化、平庸化等方面。娱乐化倾向是目前大众传播媒介特别是电视媒介的一种普遍现象,一些新闻媒介打着娱乐大众的旗号,大量生产与传播娱乐性的节目与信息,虽然娱乐了大众,但给大众留下的也仅仅是娱乐而已,没有丝毫的思想深度与传播价值。这种娱乐化的倾向也影响到了民生新闻,当初民生新闻依靠“平民化视角、大众化定位”很快赢得了市场与受众的青睐,却因此而埋下了隐忧,传播平民化除了能使节目具有吸引力外,也容易走向迎合市井低级趣味,新闻报道流于媚俗化的道路,追求娱乐大众的效果。有学者认为“平民化理念和受众取向给新闻报道带来的不良变化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新闻报道的泛化和软化,二是新闻报道在追求刺激性和煽情性上有抬头之势”这些势头出现的原因与目前新闻媒介的消费主义倾向不无关系,“新闻消费主义突出新闻的消费性,即讲究实用性,迎合受众需要”。受众需要是五花八门、良莠不齐的,媒介为迎合受众需要必然会触及那些媚俗与不健康的内容。同时,这些现象的出现与民生新闻平民化的传播理念不无关系,在平民化的借口之下,一切与平民百姓有关的信息都可能涌现出来,因为百姓喜欢,而百姓喜欢的并不一定完全就是高雅的、健康的、文明的,于是在平民化、生活化、大众化的理念指导之下,完全有可能生产出迎合低俗趣味与媚俗化的新闻内容。偏离本意的“平民化”理念所培育出来的就不一定完全是具有朴素社会情感的受众群体,以“平民化”为借口的媚俗倾向,实质上正逐渐离开平民,靠近一个模糊的大众。
南京某些民生新闻栏目刚刚创办时为提高收视率、拉拢吸引观众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如:动用人体写真模特播报天气、以有奖收视方式吸引观众等等,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虽然这些栏目经过品质改造,后来成为广受业内人士好评的典范,但在创办之初的那些做法无疑给民生新闻留下了不好的形象,也给其他同类节目提供了一种不良的模仿范例。民生新闻的平庸化表现在新闻报道过度关注街头吵架、邻里纠纷、市井百态等生活琐事,新闻内容平淡,报道毫无特色,新闻中充斥着这些平庸的事件,于社会于观众都没有什么教育意义,更无人文价值可言。平庸化的新闻还可能占用那些观众真正想要了解的信息,使更重要的新闻被排除在报道之外,最终导致栏目公信力下降。民生新闻平庸化的根源,首先在于新闻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的低下,对新闻价值缺乏准确的选择与判断,一味主观臆断,内容定位盲目,自认为这样的新闻就是老百姓喜欢的新闻,就是平民化的新闻。其次是从业人员对新闻信息资源的把握与整合能力欠缺,缺乏对新闻事件进行深度挖掘的能力,因而不能由表及里,只能关注社会表层现象而看不到现象背后的本质。再次,从业人员在收视率与经济利益的影响下,不得不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来迎合少数人的喜好,致使一些民生新闻节目中大量充斥“为您服务式的帮助行动”,整条新闻围绕一个并不起眼的小事让观众跟着记者的镜头跑前跑后,有时甚至无果而终,这样的节目内容只能让观众失望地离开。
上述种种有关电视民生新闻的伦理问题,虽然在民生新闻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学界的批评与业界的反省而有所改善,或者说是由于收视效果的原因而很快被民生新闻所摒弃,但只要有一点点存在于节目中,就会给民生新闻的形象打折扣,使电视民生新闻的公信力下降,观众群体流失。
二、强化职业理念完善伦理规范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电视民生新闻的伦理问题源自商业化、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也源自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因此,问题的解决有赖于行业内部的努力,也就是新闻媒介职业理念的强化,也有赖于行业外部的约束,即监管部门的治理。对于媒介职业理念与从业人员职业素养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强化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对民生新闻进行约束与调整。新闻专业主义作为新闻媒介和新闻从业者所追求的一种职业理想和操作理念,要求新闻媒介要向社会负责,为公众服务,提供真实、严肃、客观的新闻报道,并严格遵循经济独立,依赖自身的广告收入和经营收入维持媒介的自我发展。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新闻媒介可以做到经济独立、信息独立、品格独立,成为负责而可信赖的媒体。
同时,电视民生新闻应当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强化新闻媒体的主导意识,引导平民百姓的思想观念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倡导一种健康和谐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和良好的社会风尚,而不是低级、庸俗的思想观念。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美国地方电视新闻的经验教训中学习到有用的东西。在一项针对本地观众的调查中,一些观众认为电视利用户外直播报道儿子被害的夫妇的感受是不礼貌并且乏味的,这代表了人们对于电视直播报道最大的抱怨,因为它经常闯入私人领域,从而导致受害者悲伤情绪的加重。其次的抱怨是电视新闻在不重要的故事上浪费时间,并且,很多时候报道者是在制造新闻而非报道新闻。造成这些结果的根源恐怕也在于新闻媒介职业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对于电视民生新闻而言,日常琐事虽然代表了某些百姓生活的重要部分,但这决不是民生新闻的全部内涵,关注民生、关爱百姓并不就是堆砌老百姓的生活琐事,也不是简单地还原事实,而是通过对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百姓生活小事、细节的报道,赋予其一定的道德意义和价值判断,弘扬一种高尚的伦理道德观念,使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得以维持,使社会规范得以建构。
强化传播伦理与职业理念还有赖于社会力量特别是媒介行业监管部门的规范与约束,特别是行业标准的建立,无疑会使民生新闻的传播伦理问题得以改善并渐趋完善。这些行业标准包括传播伦理道德规范,电视新闻节目播出标准,从业人员行为标准,电视节目绩效评估体系等等,这些标准在国外大多已有成熟的样板,国内尚有欠缺,有的还有待完善,如电视新闻节目播出标准。有的甚至还有待新建,如电视节目绩效评估体系,有的虽然已经成型,但执行情况与监管效果并不理想,如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标准等。特别是针对电视民生新闻的行业标准与评价体系,国内尚无,如何建构,有待研究。不过,除了行业监管之外,还应该辅以社会监督的方式,如受众监控,建立民生新闻的观众评议会,对媒介不良行为进行监督与评议。当然,这需要政府、媒介中介机构如舆论调查机构、社会公众以及媒介自身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