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社会变迁与传媒体制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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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分化与融合并存(5)

从2004年韩国文化产业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广播电视节目(主要是电视剧)的输出额已达4200万美元,总体的卖出规模在各文化产业类别中居第二位,而且超过其进口额。MBC的电视剧制作人士认为,由于韩国的国情,电视领域的三大广播公司垄断国内电视剧市场,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拍片及向海外推介,如果过于分散,将难以形成规模发展。韩国经济模式的特点之一就是几大公司垄断经营,在媒体领域也是如此。三大报纸垄断报业市场的74%,三大广播公司垄断电视市场的75%左右。在政府新的文化产业政策中,将推动和扶持地方报业的发展,限制三大报的市场占有率不能超过60%;在广播电视方面制定社会制作节目的配额比例等。传媒业力图“赢家通吃”,政府却试图拆分,这里面既有政治原因,比如家族性的三大报的保守立场,与现政府的敌对等因素,也有经济原因,政府要重新调整经济结构,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更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政府为了向海外推介韩国的文化、历史,大力介入电视剧的海外营销。韩国历史上有许多传奇故事,也有非常独特的传统文化。以前每拍一部历史影视剧,为了寻找那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相关资料,电视台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还很难做到准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韩国政府创立了“原创文化数码机构”和“故事银行”。前者涵盖了韩国各个历史时期的风俗习惯、服饰、音乐、饮食、兵器等相关资料,后者则收集了大量的韩国历史故事,仿佛两个巨大的“文化数据库”。只要输入关键词,相应的资料便一一呈现,从而大大方便了影视制作,而且还能确保准确无误。对于优秀的历史剧,韩国政府还会出资购买版权,向海外推广,鼓励影视剧发掘历史文化。各地方政府建立韩国广播公司历史剧外景基地,吸引游人文化观光,开发影视剧的外围产品,带动和延长文化产业链条。

2.“中国模式”:政党倡导、政策调控、经济扶持、内部整合中国的文化产业起步较晚,长期以来没有将文化作为产业来经营,对其商品属性、产业属性存在论争,文化被赋予了更多的意识形态色彩。相比之下,传媒领域的产业化发展是我国文化产业体系中起步较早的“领头羊”,从20世纪80年代初便开始“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改革,逐步尝试多种经营,90年代中期又率先进行集团化重组。200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17号文件”,对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的产业组织政策进行调整,推动各媒介产业向一体化、同步化迈进,扩大媒介产业的链条。此后有人预测,文化娱乐产业也将与媒体业共同发展,“从2002年起,随着本土文化产业的成熟,市场一度热捧的传媒概念将逐渐被文化产业概念所代替”。果不其然,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文化领域面临冲击,文化体制的改革已经箭在弦上。2002年4月9日,集印刷、出版、发行及进出口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的中国出版集团挂牌,由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八家国家级出版社和新华书店等组成,下辖出版公司、发行集团和印刷公司三个子公司。“入世”效应开始在文化领域显现。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深化改革同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深化文化企业单位内部改革……”党和政府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正式浮出水面。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说,“文化产业一般是与公共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文化产业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其范围随着国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从我国现实情况看,文化产业主要包括文艺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培训业和艺术品业等。从国外情况看,文化产业的范围涵盖了文化艺术产业、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信息网络服务业、教育业、旅游业、体育业、广告业、会展业、咨询业等。”

2003年7月,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集体学习中,邀请了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熊澄宇教授做专题讲座,介绍国外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可以说,这是党对中国文化发展重新确定思路的重要信号。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发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试行)》。其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提出“通过股份制改造使文化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中国传媒大学金梦玉撰文介绍,“国办发105号文件就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的有关政策,从财政税收、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工商管理、价格等方面,作出了适用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试点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还从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资产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税收、法人登记等方面,作出了适用于转制单位的若干政策规定。”

在这次改革试点确定的名单中,报刊、出版社、广播电视领域试点单位居多。

而改革方案最大的体制突破表现在把事业部分留住,剩下部分则大胆地放开,比如,把其经营部分剥离出来,转化为企业,报业集团下属的子报、子刊可以有选择地转制为企业试点;对于那些产业属性强的科技、专业类报刊、图书等出版单位,进行试点转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传媒体制转制改革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被明确提出。对于中央确定改革试点的八家报纸进行的合作改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人重申,“都是局限在经营领域,是委托经营,本身没有出版权和媒体所有权。

出版权和媒体所有权由报纸的主管单位拥有”。“无论怎么改,党管媒体不能变。”

政府还通过一系列经济措施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在税收方面,对政府鼓励的新办的报业、出版、发行、广电、电影、放映、演艺等文化企业,给予免征1~3年的企业所得税照顾。对试点报业、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集团,符合规定的可给予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人员分流安置方面,对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在与本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在无形资产处置方面,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40%。目前,政府更多地以优惠的财税政策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并没有像韩国政府那样加大财政投资。韩国政府已经将文化部门可获得的可支配预算提高到全部财政预算的5%的份额,仅次于国防和教育开支,强力支援文化产业的开发。

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以文化体制改革为“排头兵”,而传统的大众传媒领域成为先行者。2004年2月,北京青年报社控股了北京儿童艺术剧院,并将其进行股份制改造。2004年12月,北京青年报社下属的北青传媒公司在香港挂牌上市,成为中国传媒海外上市的第一家。传媒体制改革进入快车道,并以传媒业带动、整合传统的文化领域,体制转换及产业化发展一步到位。

部门壁垒、行业壁垒、地区壁垒和所有制壁垒等四大壁垒,掣肘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内部整合是当务之急。组建文化产业集团就是要逐步打破所有制壁垒,实行股份制经营,有利于筹集社会资金和外来资金。比如资产新闻实业有限公司就是由国内13家大型国有企业投资入股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该企业采用股份制形式,进行集团经营,以雄厚的资源为后盾,开发文化产业项目。新的文化产业集团必须与各种传媒紧密联合,加强创意和策划,发掘新的题材,把握时机,努力创建独立的文化产业品牌。现代高新科技革命对人类当代文化的发展正在产生着以往所无可比拟的巨大影响。当代科技的发展引起当代社会主导传媒形式的变化,而主导传媒形式的变化则引起了原有艺术生态格局的全面变化。

有人说,2003年是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年,传媒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也全面提速。

中共十六大提出的“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这一年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并成为文化领域令人高度注目的焦点事件。经过市场历练的报业集团正在成为这轮改革的领军方阵,媒介产业已经成为文化产业中的主力军。

笔者曾于2003年12月专访了试点单位之一的新华日报报业集团,它于2001年9月成立,当时经江苏省委、省政府同意,注册为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独立经营公司,并被列为全省35家大型国有企业之一,成为企业法人,而《新华日报》仍然以事业单位身份运行。公司与报纸,一个是经营性产业,一个是公益性事业。两种身份、两块牌子、两种思路、两个目标,中国的报业集团必须在这样的双元模式中探索。按照现代企业的发展轨道,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构建了符合经济运行规律的母子公司体系。由于产业主线的合理搭建,使集团进行公司化经营成为可能。2003年集团年收入超过12亿,并成功地将广告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比重由原来的90%降至60%。

一个集团内存在两种体制,事业与企业间的一些矛盾与摩擦在所难免,这也许正是文化体制改革中需要内部理顺的关键环节。比如在人事管理上就存在两种体制下人才交流的体制性障碍,也造成一个集团内员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不平等,所以在管理层面的改革至关重要。在经营策略上,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不再单一使用密集型战略,而是同时利用自己的省级优势向外埠发展,更注重一体化战略和多角化增长。作为文化产业,必须依托其核心——信息资源和传媒平台。2002年10月,江苏的《宿迁日报》及其整合的四张县报整体加盟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使其报业的地域性联合走在全国前列。2003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报刊治理整顿工作,带动报业联盟再度扩大,《昆山日报》和《靖江日报》先后加入了新华日报报业集团。省报与地市县报的联合,最终促进了新闻信息资源的纵向渗透和传媒平台的延展,为新华日报报业集团的未来发展获得了新的市场空间。发展报业经济和构建新的产业格局,利用核心竞争力对周边地区形成辐射效应。在这种背景下,报业集团作为一种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景逐渐清晰,通过整合与之相关的多种元素,构建完整的结构体系,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在此过程中,中国的报业体制也在渐行渐变。

2004年7月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国证券报社整体转制为以新华社为出资人的国有独资企业,原则批准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国保险报社整体转制为股份制企业的试点改革方案。“剥离转制主要适用于纳入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党报(报业集团)。整体转制则是将原属事业单位性质的报社整体转制为企业,取消事业法人、事业编制和行政级别……成为真正的报纸出版企业,亦即新型的市场主体。”“中央已经明确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电台、人民出版社为非营利机构,纳入公益性文化事业范畴,因此,党报不在此次转制范围之内。”新华日报报业集团的体制改革属于剥离转制,而中国保险报社、中国证券报社的转制已经是整体转制,表现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分类指导原则。

2004年1月,国内第一个全省性广电集团——南方广播影视集团挂牌成立。

它是广东省委宣传部领导下的事业性集团,以资产和业务为纽带联合各地市级广电系统。集团各成员单位将可经营部分进行企业转制和重组,通过评估,以资产入股方式组建广东广播影视产业控股公司,并按各投资主体的资产状况确定股权。

通过股份制等形式,对网络资源进行整合,实现整个广东省“地下一张网”。集团对各成员单位将探索建立统分结合的管理模式,对节目导向、总量、布局、结构、质量等宏观调控,统一挂牌统一呼号,而且建立了“分级管理、多级核算”的财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