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的现实背景:确认传媒业属于文化产业
法国学者阿曼德·麦特拉在其《国际图像市场》一文中指出:“文化部门不断的商品化以及相应的新传播技术的发展,已将文化置于产业结构与政治结构的中心。”现代传媒高新技术革命对人类当代文化的发展和文化生态格局正在产生着巨大影响:当代科技的发展引起社会主导传媒形式的变化,而主导传媒形式的变化则引起了原有文化生态格局的全面更新。其中包括原有的传统媒体系统结构、形态以及体制的变化。以新技术带动新媒体,以新媒体带动新产业,这一新型产业形态以其具有的国际化发展空间和高回报的赢利模式,迅速整合了一系列的传统产业。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院长金元浦教授认为,这一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内容产业的历史性登场。
内容产业是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总和。在中国,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体制改革,开启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阶段。曾有学者提出,如果说1995~2001年是中国文化产业准备、酝酿、探索的阶段的话,那么,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进入小康社会,当代中国文化产业已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新阶段。目前,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内容需求呈爆炸式增长,此时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创造出自己的文化内容而使本国的内容资源不足的话,将遭遇严重的文化独立性危机。这是比经济上或政治上的依附更为严重的问题。所以,各国发展文化产业,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
世界各国的专家们有一个共识,21世纪是文化的世纪,谁是文化强国,谁就是世界强国。从世界范围看,文化产业的年增长率为6%,其他产业的增长率为3%。
从市场规模上看,现在美国、日本是世界文化产业强国,仅这两个国家就占了世界文化产业市场2/3的份额。在英国,文化产业称为创意产业,年增长率竟高达16%。从大的方面讲,文化产业同国家形象相关联,树立国家形象的产业正是文化产业。现在各国都想把文化产业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来扶持。美国是世界第一大文化产业强国,文化产业在其国内产业结构中位居第二(首位是军事工业),在出口方面则是第一大产业。日本仅次于美国,其文化产业的规模比电子业和汽车业还要大。日本的动画产业占世界市场的62%,游戏产业则占世界市场的1/3。日本最近制定了《内容产业振兴法》,并将文化产业列为未来七大战略产业之一。
应该说,传媒业正是内容产业的主力军,内容制作也是传媒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传媒业既与信息产业相关,更与文化产业相连。近年来,现代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宽带技术、多媒体传播、数字化与互联网的兴起,对传统的经济与文化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种飞速发展的电子、数字通讯、信息技术给当代社会产业结构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文化市场发生了急剧变化。传统的传媒业为谋求新的扩张,不断与新媒体融合,走向国际化、全球化;而内容产业的发展,也使更多的社会制作公司来切分这块蛋糕,原有的传统媒体的内容垄断被打破,走向分散化、民营化。
文化艺术领域内部发生了行业内的大调整、大改组,更重要的是,新的艺术传播媒介如电视、卫星电视及网络文化的发展,使得像电影这样一些昔日文化艺术界的主角已经风光不再,转而成为电视业、音像业的补充。同时,网络文化从根本上为人类创造了新的数字化生存的新方式,成为人类身体新的“延伸”。
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等媒介产业的生存能力取决于“内容”的创造和消费,内容产业成为文化经济中传播产业的重要基础。试想,当新技术提供了一个宽广、流光溢彩的舞台后,却迟迟没有演员登场,更谈不上演绎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观众是不会一直坐在台下欣赏具有技术含量的舞台布景和变化的灯光的。用什么来吸引他们持久的目光?那就是千百万人需要或喜爱的文化内容或节目。在高端技术的背后必定是“内容为王”,建设与未来世界新的经济形态和技术形态相协调的新的文化产业形态——内容产业,成为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
什么叫内容(content)产业?欧盟“Info2000计划”中把内容产业的主体定义为“那些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的产业”。范围包括各种媒介上所传播的印刷品内容(报纸、书籍、杂志等)、电子音像出版物内容(联机数据库、音像制品服务、电子游戏等)、音像传播内容(电视、录像、广播和影院)、用作消费的各种数字化软件等。所以,主导的内容产业就是视听传媒业。这些产业是经济价值的生产者,不管是通过票房收入、转播权等的产值的直接增长,还是以不同的方式出售媒体产品获得收益。
既然传媒业是内容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内容产业又是以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为依托的,传媒本身不仅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平台,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制造者和提供者。它不再是政府控制下的稀缺资源,它可以不断地以新的身份和形态登上历史舞台,同时它也通过各种渠道的融合来创造和产生更加丰富多样的内容形式,提供给新的媒体。
分化与融合同在,这是中韩两国传媒体制创新的核心表现,内容产业特别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目前传媒体制变革的重要生成背景和主要动因。
1.“韩国模式”:政府主导、法律跟进、经济支援、海外扩张2004~2005年间,笔者在韩国做访问学者,感受到各大学、研究部门和韩国政府对“韩流”研究的重视,而且林林总总的有关“韩流”的研讨会,无不体现出国际交流的特点。以韩国、中国、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国家为主,一些西方的学者也被邀请参与讨论。显然,“韩流”是一种国际化现象,它的发展模式、成因、现状、能否持久等问题受到关注,其中也不乏深入的文化学、哲学层面的思考。当世界范围内“韩流”呈现快速发展、扩张之势时,韩国国内却出现了多种反思之声。有学者认为,所谓韩流更多的是政府的造势,并没有深厚根基;也有人认为,韩流过于注重经济价值,没有生命力;还有传媒业人士担心它的“泡沫化”,呼吁提升品质,等等。
在20世纪90年代初,西方的一些学者已经认识到,多个世纪以来世界曾是一个大范围内互相影响的集合体,然而,“今天的世界包含了具有新秩序和强度的互相作用”。社会群体间的文化交流在过去一向受到限制,但现在,就如亚洲人日常生活中正在体现的那样,由于市场、高科技和各种文化潮流的全球化,一些基本的变化正在文化地缘学中发生。通过在东亚语境中对日益增强的区域内流行文化潮流进行研究,有韩国学者认为:“西方的种种现代性观念在非西方的强势渗透,已经在世界上产生了多种本土的现代性观念,虽然被西方影响清晰地打上了烙印,但通过持续不断的文化杂交与混合,从来不是西方现代性的复制品。”最近的全球文化经济学一直明确地鼓励一种区域内的文化流动,而且明显地削弱了西方(美国)文化的直接支配优势。笔者认为,这也是中国发展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前提,即现代性与本土性的融合。可以说,这应是中韩两国推动文化产业的共同起点。
1998年,金大中政府将韩国的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将文化产业定位为21世纪最重要的产业,认为是最适合韩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方针,先后制订《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21》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明确提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还相继制定了《文化产业促进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成立游戏产业振兴中心、文化产业振兴院,设立“文化产业基金”,增加文化经费预算,扶持、优惠、减税等政策措施迅速到位,并负责建设一些基础设施。1998年韩国成立了文化产业局,随后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并加大了预算投入。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干预的重点应在于对相关基础设施的开发。政府主要是为有创造力的企业和部门提供发挥的平台,以推动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由于文化产业包含的种类多种多样,政府不可能平均对待每一种,因此在制定发展战略时要有所侧重。
韩国文化产业的范围涉及影视、录像、光盘、游戏、出版、印刷、期刊、广告、动画、互联网等。这些产业多数都与大众传媒相关。韩国政府认为,文化产业对于经济发展非常重要。文化产业是投入少、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文化产业范围内的各产业相互联结,在一类产业上取得成功,其“波及效果”会带动其他类别的产业。
文化产业的附加值和生产效率等比制造业和服务业要高得多。放眼世界市场,文化产业内的很多行业的规模超过了制造业,特别是“文化商品形象”产业和广电产业的规模比半导体产业还大,动画产业也比造船业规模更大。文化产业的雇佣效果也很好,是高学历持有者和青年人喜欢的工作领域。
2005年5月1日,韩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数字卫星多媒体广播(DMB)应用到商业运营的国家,号称要引领“掌上电视”时代,地面波的主要广播电视公司成为其内容提供商。同时,这一技术的运营商TU媒体已经实现民营化。韩国政府推动以接收终端的高技术含量、民营化网络,以及传统媒体的内容制作为优势的跨业融合取向可见一斑,不但以此吸引大量民营资本进入新媒体领域,而且这也是其提升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战略布局,为电影、电视、广告等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韩国政府的文化观光部是推动和管理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政府部门。
其前身是1948年大韩民国政府诞生时成立的公报处及文教部所属的文化局。
1998年作为政府组织改编的内容之一,更名为文化观光部,现在代行撤销的国政宣传处的出版、发行业务。2004年,文化旅游部为了推进能够实现多元文化社会和充满活力的文化国家的新文化政策,将文化产业局分离为文化产业局和文化媒体局,以增强文化艺术教育功能。韩国文化观光部文化产业局局长李普京曾总结韩国策略,认为就韩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政府主要关注的是法律制度建设、国家及社会的认识、创造性的内容开发、专门人才的培养、搞活投资与流通体系、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以及进入外国市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韩国出台新的法律政策,推动媒体节目制作业的社会化发展,推动电视节目的海外推广,鼓励媒体的多元化经营,广告业也走向了开放,并且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新媒体领域。这一系列的政策取向势必带来传媒领域的重新洗牌,也带来传媒业市场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在管理体制方面,也势必走向间接式,以经济手段和产业政策为主。
据韩国媒体报道,2006年世界知名的培养信息技术与娱乐领域人才的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将在韩国设立研究中心并招收硕士研究生。国家和社会对文化产业的正确认识对文化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而文化部门有责任推动人们转换对文化产业的认识。文化产业的特点是潜在性,有很多东西在发展过程中并非显而易见,这导致了说服掌握经济决定权的人的客观困难。1998年,当韩国政府决定把文化产业作为有潜力产业进行重点培养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理解,现在的事实很好地消除了大家的疑虑。
2005年5月,台湾的《“中国”时报》曾派采访团来韩国进行采访报道,认为21世纪的韩国文化产业生机无限,尤其在影视、游戏和网络领域傲视全球,与亚洲金融危机时相比已经将国家形象扭转了180度,文化产品出口额连年“增收”,连泡菜的出口都水涨船高。韩国不但成功地向国际社会输出了一个情感浓烈、认真勤奋、家庭关系密切的正面形象,而且经济收益显著。据估算,韩国文化产业的总值已达39兆韩元,占GDP的65.7%。据韩国产业研究院研究员吴正一介绍,韩国本土电影市场自2001年以来已恢复了100多万观众的规模,如今韩国是唯一的本国片能与好莱坞抗衡的国家。
从世界范围看,文化产业只有与其他产业形成共栖、融合和衍生,尤其是与信息技术融合,才能形成强大的经济竞争力。数字内容产业对网络平台(如宽带)、技术(如流媒体)和相关硬件(如机顶盒、信息家电)的拉动作用也十分明显。在这一过程中,各大广播电视公司加强海外推广业务,2002年在中国上海电视节上,MBC卖出了100多万美元的片子。近两年,韩国经济不太景气,大企业纷纷扩大在海外的投资,媒体广告收益下滑。新媒体的广告吸引度不断攀升,促使传统媒体积极介入新媒体发展,并扩大多元经营,增设子公司。《中央日报》多种经营项目高达57种。媒体市场结构在发生变化,也带来媒体业务的分化及媒体平台的融合,传媒的赢利模式多样化发展。这一切都带来传媒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悄然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