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幼年时期还曾发生过把中国资产阶级统统看作反革命阶级的错误。1928年党的“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中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背叛革命,走到帝国主义豪绅地主的反革命营垒,他以前是能削弱帝国主义,并动摇军阀制度的一种动力(一九二七年春天以前),现在却变成为巩固并团结帝国主义与军阀制度的一种动力,因此,资产阶级性的民权革命阶段之中的动力现在只是中国的的无产阶级和农民”。167这里不仅把民族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军阀并列,还把它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一起清除出了革命动力之外。之所以如此,显然是由于没有把民族资产阶级同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加以区别,将其通通看作反革命阶级,并认为民族资产阶级是阻碍革命胜利的最危险的敌人之一。因此,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当然不可能存在了。而历史已然证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即使有一部分离开革命的阵营,也没有和不可能改变或消除它的两面性。把民族资产阶级看作是最危险的敌人,是严重的“左”倾错误。
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成熟,开始独立地、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1935年12月,党中央先后作了三个决议,纠正在政策上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倾错误。12月6日,《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对富农政策的决定》改变了过去加紧反对富农的策略。富农是农村中的民族资产阶级,改变对待富农的策略,也就是改变对待农业领域中的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12月23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提出要把我们的营垒同第三营垒结合起来,成为统一的民族营垒。第三营垒又叫中间营垒或中间势力,它的主要成分就是民族资产阶级。要与第三营垒结合成“统一的民族营垒”,这实质上是重新确立了民族资产阶级是革命的同盟军的地位,从而也就纠正了把它看作是“最危险的敌人”的那种“左”的错误。12月25日,政治局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明确指出:“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与军阀,不管他们怎样不同意土地革命与苏维埃制度,在他们对于反日反汉奸卖国贼的斗争采取同情,或善意中立,或直接参加之时,对于反日战线的开展都是有利的。因为这就离开了总的反革命力量,而扩大了总的革命力量。为达到此目的,党应该采取各种适当的方法与方式,争取这些力量到反日战线中来”。168这个决议标志着全面恢复了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同盟军地位。1935年底,中国共产党彻底纠正了统一战线政策中的“左”倾错误,无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得以重新建立。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个重建的统一战线,并不是1924年统一战线的简单恢复,而是在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到完全成熟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的统一战线,这对统一战线的意义是重大的。
中国共产党与民族资产阶级实行统一战线的曲折过程,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教训:“无产阶级的政党在同资产阶级(尤其是大资产阶级)组织统一战线的问题上,必须实行坚决的、严肃的两条战线斗争”。一方面要反对“左”倾错误,“这种错误,把中国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看做一样,因而忽视同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并尽可能保持这个统一战线”;另一方面还要反对右的错误,它“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纲领、政策、思想、实践等等看作一样的东西,忽视它们之间的原则差别”。169只有开展两条路线的斗争,既要反对“左”,又要防止右,才能正确地实行统一战线。
§§§第三节 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
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统战政策及实践
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随后,经过剿灭国民党残余势力、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等,旧中国三座大山的势力在大陆上全部被消灭。此时,革命任务已经从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怎样对待民族资产阶级?这成为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后面临的一项战略任务。
一、对民族资产阶级利用、限制、改造的统一战线政策
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重性,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集中体现为革命性和妥协性。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有政治上的进步与妥协的两重性,集中表现为既有剥削工人、追求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与之相适应,资本主义工商业也具有两面性,既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也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具体地说,一方面,它有供应工业产品,扩大商品流通,增加工人就业和国家资金积累,以及提供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它又有追求利润、唯利是图的本性以及盲目发展、无政府状态和投机性等消极作用。正是因为民族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这种两面性,党和毛泽东提出,对于它们必须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
根据民族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工商业具有两面性的这一特点,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在实践中形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从利用、限制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从历史上看,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特殊的政策,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方针。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就从政治统一战线的角度,提出过保护中小商人、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主张,而且还以是否“操纵国计民生”作为区别官僚买办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的政策界限,加以区别对待。
在上述思想基础上,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明确制定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政策。“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占了现代性工业中的第二位,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中国的自由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则因为他们也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的压迫或排挤限制,所以他们在人民革命斗争中“常常采取参加或者保持中立的立场”,同加上中国经济还处于相当落后的状态,因此,“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容许其存在和发展。”170此后,在第一次全国政协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中也规定:“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171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要从各方面,按各地、各业、各个时期有具体情况,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因为,“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成长起来的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在生产上、经营上、管理上一般带有不同程度的落后性”,“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质必然对国计民生起破坏作用,因此国家又必须对之采取必要的限制,才能使之有利于国计民生而不致危害国计民生。”172在这里,“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界定,实际上就是利用与限制的体现,有利者用之,不利者限制之。故从新中国成立至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确定之前,利用和限制是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基本政策。但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同党和政府的限制政策发生抵触,可以说,“五反”运动在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限制与反限制的表现。
正因为如此,1953年5月,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按照中央的指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的调查报告《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中,正式提出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把他的报告提交给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委托他根据讨论情况写成《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意见》。1953年7月,李维汉在全国第四次统战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的报告,这标志着利用、限制、改造成为党和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基本政策。所谓利用,就是在一定时期内允许对国计民生有利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继续存在,并有一些发展。所谓限制,就是限制它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指国家通过对企业活动范围的管理、劳动保护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和企业利润的分配等,把资本主义的剥削、无政府状态和投机活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轨道。所谓改造,就是逐步把产生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利用、限制都是为了改造,改造是政策的核心。因为从整体来说,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存在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而由新民主主义发展到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工业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之一,社会主义经济的继续向前发展,必然要求资本主义的消灭。因此,必须“有步骤、有计划、有区别地”对民族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加以改造。否则,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不能全面实现,这是我们在利用、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同时,还必须对其实行改造的决定性因素。
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实践
(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的可能性
“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有一个特点: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它既是我们的朋友,又是要被消灭的阶级。”173这个特点为我们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和平改造的政策提供了基本的依据。
具体地说,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要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和平改造的政策,主要是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爱国的阶级,在民主革命时期,它是我们的朋友;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又愿意接受改造。对于这样的民族资产阶级,毛泽东曾说过:“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还有困难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是一贯地做下去,并不半途而废,那末,人民和人民的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的,是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效力的机会的。”174采取和平改造的政策,首先,有利于争取、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所联系的群体,进行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统一战线。其次,我国原来的经济落后,私营工商业在当时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我们必须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的一面,加速国民经济的恢复,推动国民经济向前发展。再次,民族资产阶级掌握一定的现代生产经营和管理技术,拥有大批人才,采取和平改造的政策,有利于我们充分他们的技术专长和经营管理经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而对民族资产阶级采用和平改造的政策之所以可能,主要是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不但在民主革命时期具有两面性(革命的一面和妥协的一面),而且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仍然有两面性(唯利是图、剥削工人的一面和拥护宪法、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同时,共产党和工人阶级已经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强大的政治优势,从根本上改变了阶级力量的对比。其次,国家建立了强大的国营经济,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并且日益显示出优越性。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旧中国本来就比较弱,没有形成体系,因此它只能依附在国营经济之下,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正如刘少奇曾指出:“经济上,现在我们有极大的社会主义经济优势,资本家不接受改造就要垮台,就要破产,接受改造就统一安排,也就有饭吃”,“在这种条件下面,再加上教育,资本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是可能的,和平改造是可能的。”再次,党领导广大农民逐步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巩固和发展了工农联盟,割断了城市资产阶级同农村的联系。“巩固的工农联盟,再加上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这样就完全把民族资产阶级包围起来了,要它走社会主义道路。”175除此而外,党和国家还制定了一整套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政策,并为贯彻执行这套政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如在政治上对资本家团结、教育、改造;在经济上对资本主义经济利用、限制、改造,又采取逐步过渡的形式,在政治待遇、生活、工作等方面作出妥善安排,因而,使民族资产阶级有可能接受和平改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