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赎买政策和平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如何对待民族资产阶级,达到“剥夺剥夺者”的目的,同样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产,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76至于变革采取什么形式、方法和手段,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设想,用赎买的方式和平地将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社会主义经济。1847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第一次提出了:“一部分用国营工业竞争的办法,一部分直接用纸币赎买的办法,逐步剥夺土地私有者、厂主以及铁路和海船所有者的财产。”1771894年,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再次强调:“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这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了。”178(“这个匪帮”即指资产阶级)十月革命后,列宁也曾于1918、1921年两次提出要对资本家进行赎买,但是,俄国的资产阶级不肯接受,不仅不接受还和地主阶级联合起来用武力对抗,使得列宁的设想未能变为现实。而毛泽东却在中国成功完成了和平改造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使命,使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和平赎买”设想变为现实。
所谓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主要是经济赎买,即让资本家从他经营的企业中获得一部分利润,并保留资本家原有的高薪。利润的支付,在全行业合营以前,资本家所得的红利一般占25%左右。全行业合营以后,改用定息的办法。所谓定息就是将资本家私股的股息固定在一定的息率上。即国家将属于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进行清理评估,核定资本家私股的股额,再对属于资本家的这部分私股,采用定息的办法将它转移到国家手中。当时国家规定:无论企业大小、盈亏、分布地区,息率一律为5%。经过清产核资,全国合营企业中,私股共24亿元,按每年年息5%计约1.2亿元,从1956年开始共发了十年,总额只相当于私股的一半。加上1956年以前资本家分得的红利利息和工资,我国大约共花了32.5亿元就逐步将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转变为全民所有制。所以毛泽东说:“出这么一点钱,就买了这样一个阶级。”179
(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的步骤
1.选择国家资本主义道路改造资本主义所有制
如何改造中国资本主义,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曾指出: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资源等。但当时由于各方面条件及认识的限制,《共同纲领》并没有明确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1953年5月李维汉在《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新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从性质上说,它不同于旧中国经济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工人,已经不是单纯为资本家生产,同时也在为国家生产。1953年7月毛泽东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文件上的一个批语,更明确地阐述了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性质。他指出,国家资本主义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的”,“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180所以,这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可能,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在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制约下发展的,主要是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而生产,资本家已不能为所欲为地惟利是图。因此毛泽东强调,“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181而把资本主义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再把国家资本主义变为社会主义,这也是党创造性地开辟的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对资本主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
2.创造了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逐步改造资本主义私有制
毛泽东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相关理论,结果我国实际,创造了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逐步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具体说来,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1953年底以前,主要是实行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包括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形式。加工订货,统购统销主要在工业企业中实施。即由国家和私营厂家签协定,包括产品质量、数量规格;厂方按协定要求为国家生产产品,成品出来之后,由国家按照一定的价格将产品全部收购。厂方不能将产品投入市场销售,只能由国家包销。私营厂家从中赚取部分合法利润。经销、代销主要在商业中实施。即国家将商品批发给私营商业经营者,由其按照国家规定的市场价格销售商品。经销商从批发价与零售价的差价中,取得部分利润。
1953年下半年,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加工订货范围,由主要行业发展到一般行业,由大型工厂发展到中小型工厂,由大中城市发展到小城市。到1953年底,加工订货、统购统销等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在私营和公私合营工业总产值中已上升为53.6%,公私合营企业已占13.3%。商业中的经销代销也于1954年开始发展起来。国家在加工订货、统购统销中,通过工缴货价,保证资本家获得10~30%的利润,以此作为赎买代价。此时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上仍然是资本主义经济,但通过这些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它已经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建立了较密切的联系。国家对资本主义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在企业外部即在流通领域建立了联系。同时国家又控制了资本主义企业的原料购买和产品销售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因而形成了资本主义企业对社会主义经济的依赖。而资本主义企业在进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后,在生产和经营、活动范围、剥削程度、产品价格和市场条件等方面都受到一定限制,在不同程度上被纳入到国家计划中。正如陈云所说:“这是逐步消灭无政府状态的手段。通过这种办法,把他们(私营工厂)夹到社会主义。”182
第二阶段从1954年初至1955年夏,主要是实行个别企业公私合营阶段。这时,国家着重发展以公私合营为主的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把国家同资本家的合作由企业外部深入到企业内部。1954年1月,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9月,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发展公私合营必须采取积极的稳步前进的方针,应当根据国家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性和资本家的自愿来进行,这更促进了公私合营企业的发展。到1954年底,公私合营达到1746户,职工53万多人,产值50多亿元,占全部私营及公私合营企业总产值的33%。1955年合营企业增加到3193户,其产值占总产值的49.6%。此时,国家对资本家的赎买形式为“四马分肥”,即在企业利润分配时,国家税收占34.5%;职工福利费占15%;企业公积金占30%;资本家红利占20.5%,大体为四分之一。企业利润已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所有。可见,这种国家资本主义主要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是带有很大社会主义性质的。
在公私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分居领导地位,国家派干部加强领导,投资进行扩建、新建,又整顿了企业管理,也使工人群众在这些企业中的地位有所改变,由为资本家生产改变成为国家生产。这必然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1955年比1950年,合营企业提高2倍多,而私营企业只提高半倍多。实行公私合营,不仅企业的大部分盈余可以根据国家计划用于发展生产,资本家也可要合营企业中得到更多的锻炼和教育,为自我改造创造条件,同时私股红利也比私营时期的利润多。因为“四马分肥”是国家所支持和鼓励的,正如周恩来在1952年6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所讲:“毛泽东同志在党内的会议上说过‘四马分肥’,就是把利润分成四份,其中国家一份,就是税收;工人一份,就是福利费;还有一份是公积金,作为再生产之用;第四份就是私人应该得到的纯利。实际上,资本家得到的是一份多一些,因为公积金在将来发展生产中的所得又可分成四份,在四份中他又得到了一份。资本家得的利润如果是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就是合法的利润。我们要鼓励他们这样去取得利润。”183
第三阶段从1955年秋至1956年,是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即按行业,不分企业大小同时实行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的赎买政策是:资本家将生产资料交给国家,国家通过清产核资定股给资本家支付定息,即把资本家的利润限制在一定的息率上,统一规定年息为五厘,当时国家决定付息七年,后又延长三年,共计十年。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实现了公私合营,这标志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已归国家所胡,由国家统一使用、管理和支配,即生产资料支配权完全属于国家、生产经营直接纳入国家计划、工人成为企业主人。资本家失去了对企业的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人事调配权,因而这种企业基本上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了。
(四)将企业的改造与人的改造结合起来
1.中国共产党提出对资产阶级的改造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来实现的。但如何处理资产阶级分子,是社会主义改造中遇到的另一个重大的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无产阶级革命是要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资产阶级作为一个剥削阶级,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无疑是要消灭的,关键在于怎样消灭。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历程看,苏联采取了只要企业不要人的做法。这种做法虽说是由苏联的具体情况决定的,但却并非是最积极的办法。中国共产党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拘泥于苏联的经验和形式,而是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和历史特点,将消灭资产阶级和人的改造区别开来。消灭资产阶级主要是消灭这个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人则是进行改造,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下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就是将企业的改造与人的改造结合起来的“双重改造”。
中国共产党内最早提出对资产阶级进行改造的是毛泽东。早在1949年他所写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就指出:“剩下一个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就可以向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进行许多适当的教育工作。等将来实行社会主义即实行私营企业国有化的时候,再进一步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改造的工作。”1841952年随着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如何正确对待资产阶级分子的问题摆在了中国共产党面前。6月,周恩来在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问题》的讲话,明确提出了对资产阶级分子改造及改造成什么样子的观点。即“就是要使他们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办事,以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要求,适合于新民主主义政治的要求,适合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要求。所谓改造,在经济上,就是要使他们的经济发展受到限制,但又要使他们有利可图,有适应的发展;在政治上,要吸收他们的代表参加政府,并使他们在政治上受到影响;在文化上,要对他们加强思想教育,逐步地改造他们的思想,以致改造他们的家庭。改造的结果,就会使他们走上《共同纲领》规定的轨道”。185“资产阶级分子经过改造,许多人是可以走向社会主义的。”186
2.工商业者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心理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对大多数的工商资本家来说,必然有一个心理变迁的过程。尽管这个过程是在和平中完成的,但也伴随着许多痛苦,这集中表现为工商资本家对待社会主义改造是又爱、又怕、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