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再也没什么威望了,这她肯定也看到了,说实在话,她向来对什么事情都有先见之明。一个真正漂亮、讨人喜欢的姑娘,一旦在酒吧间安下身,就用不着使什么手段了;只要色相一天不衰,就可以在酒吧间做一天女招待,除非出了天大的倒霉事。可是,像弗丽达这样的姑娘,必定也在无时无刻担心丢掉这份差使,自然这种人也是有头脑的,不会透露什么口风,相反动不动就怨天尤人,对这差使百般诅咒。但私下里却是很在意这份工作的呢。
而弗丽达也看出别人逐渐对她冷淡了,她一露面,不再引起轰动,大家甚至眼也不屑一抬,连侍从也不再来给她添麻烦,他们都有头脑,都纷纷去缠住奥尔珈之类的姑娘喽,看看老板的言谈举止,她也看得出自己已经不再像当年那么红了,老编克拉姆的新鲜事可不行,凡事总要有个限度,所以弗丽达就决心尝试新花招了。如果哪个有能耐一眼看透就好啦!
佩披虽然明白这里面有猫腻,但也没能看明白。弗丽达决定搞出件桃色新闻,她,克拉姆的情妇,遇到第一个求爱的,就委身给他,如果做得到的话,嫁个最最下贱的下等人。那么,这消息会轰动一时,闹得满城风雨,久而久之,大家终于会想起,当克拉姆的情妇有什么意义,热恋新欢而扔掉这份体面有什么意义。
但难的是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客串这出鬼把戏,万万不可挑个熟人,更不能挑个侍从,因为那号人可能会给她个白眼就走开,尤其是对这件事不会认真到底,尽管她生就利嘴滑舌,也不可能把事情到处传播,瞎说什么她遭到他的突然袭击,怎么也抵挡不了,不出个把钟头就稀里糊涂顺从了他。
虽然说一定要找一个最下贱的下等人才好,可也要让人相信,那种人尽管是粗坯,天生鄙俗,但是念念不忘的只有她弗丽达一个人而已,心里无非只有把弗丽达娶到手这个崇高的念头……啊呀,天呐!虽然说最好找个普通人,但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找个还不如侍从的人,比侍从还要下贱很多的人,不过落得个姑娘都笑话的人也找不得,应该找个让别的姑娘,有眼力的姑娘早晚也能看出什么妙处的才好。可是,到哪儿去找那种人呢?别的姑娘可能一辈子都在物色那种人吧。
终于算是弗丽达造化好,似乎就在她脑子里刚刚想出那条妙计的当天晚上,土地测量员居然来到了酒吧间,来到她跟前。土地测量员!是啊,K在盘算呢?他心里有什么特别打算呢?他计划做出什么特别的事情吗?功名利禄?他在追逐名利吗?如此说来,他从一开头就应该另有安排。毕竟他只是个窝囊废,看看他的境遇,真让人心碎。他是个土地测量员,也许多少有点名堂吧,所以他应该多少有点见识,可如果不晓得怎么用,终究还是一场空。
而且K还偏偏提出种种要求,虽说背后没什么靠山,要求也不是公开提出的,可人家也看得出他在提什么要求,那究竟还是让人看了生气。他知道吗,就连做侍女的,无论跟他谈多久的话,都是在屈身迁就他呢?他脑子里装满这些特别的要求,在刚到的那天晚上,就一头落到了那一眼就看得出的圈套了。难道他不知道害臊吗?
K在弗丽达身上看到什么魅力了?那个黄脸婆、瘦皮猴,她难道真的合他的心意吗?才不是呢,他连看也没看过她一眼,她只需要对他说自己是克拉姆的情妇就行了,在他耳朵里那还是件新闻呢,这下子,他被迷住心窍了!但现在她不得不搬走,不用说,现在赫伦霍夫旅馆里再也容不下她了。
在弗丽达搬走的那天早晨,佩披看到了她,勤杂工纷纷跑上楼来,毕竟大家都想看看热闹。她的威力真不小,就在当时都还有人可怜她,每个人都看她可怜,甚至连她的冤家也不例外。她的预期从一开始就证明分毫不差,她为什么要委身给那种人,大家都不能理解,还以为她走霉运呢,那批小厨娘,当然对每个女招待都眼红,她们伤心得劝也劝不住。连佩披也动了感情,就算当时一颗心都放在其他事上,也不能一点儿无动于衷呀。她突然觉得弗丽达不过是个小可怜虫。归根结底,她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当然她举止间透着一副很不痛快的模样,可惜装得还不到家,这种做作是骗不了佩披的。
那么是什么力量让弗丽达这么做的呢?可能是有了新欢那份高兴劲儿吧?哎呀,怎么能想到那上面去呢?那此外还有什么原因呢?大家早就把佩披当做她的后任,她哪来这股力量,还能让佩披觉得她还是那样可爱而不可亲昵?当时佩披没时间多琢磨,她不知有多少事需要安排妥当,才能去接那个新差使呢。大概不出几个钟头就要去上任,可她还没做好头发,还没身时髦衣服,还没件漂亮衬衣,还没双好鞋呀。这一切都要在几个小时内搞定,如果连穿戴都不得体,最好别想做这份差使,不然不出半个小时,肯定会丢了差使。
其实,十之七八佩披都办到了。她在做头发方面天生就有一手,说实在话,有次她还被老板娘叫去为她做过头发呢,只要一双手生得特别灵巧就行,她倒是真的生就了一双巧手,不用说,她那一大堆头发也是要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的。衣服也有现成的来路,她有两个同事对她真讲义气,她们的伙伴里如果有个姑娘被选中当女招待,那么也是她们脸上贴了点金,何况将来如果佩披当权,还能沾她不少光呢。
于是,有个姑娘长期留着的一段名贵料子,那是她的宝贝,常常让其他姑娘眼红,她肯定梦想,自己迟早有天会拿它派个大用场,现在遇到佩披需要,她竟然忍痛割爱,她真的心眼儿太好了。两个姑娘都甘心情愿帮她缝,就算是给自己缝衣服,恐怕也不见得更起劲吧。那件事情做起来的确让人非常轻松愉快。她们各自坐在床铺上,一个在上铺,一个在下铺,边缝边唱,缝好前襟后摆,镶边滚条就上下传递。
现在佩披一想到这副情景,心里就不由格外沉重,想想一切努力都白费了,自己要空着手回去见那两个朋友了!多倒霉啊,怪只怪K轻薄才倒这霉呀!当时她们三个人对这件衣服别提多有满意了,好像就此保险成功,到了最后,一看还可以再缝条缎带,一点儿疑虑也都没有了。这件衣服,难道真的算不上漂亮?虽然佩披没第二件衣服可以替换,每天都得穿着这一件,现在已经穿皱了,而且沾上了几块污渍,不过还是可以看得出这件衣服很漂亮,连那个巴纳巴斯臭婆娘都拿不出一件更好的呢。
另外,这件衣服还可以要紧就紧,要松就松,上头也行,下头也行,所以衣服尽管还是那一件衣服,却显得样式很多,这个独到的好处,确实也是她的发明。当然,给她做衣服也不太难,佩披可不是吹牛,事情也很明显,凡是年轻、健壮的姑娘,穿什么都合适。而要搞到衬衣、靴子就难多了,事实上事情就坏在这上面。虽然她那两个女朋友也曾尽力帮过忙,只是力不从心。她们凑来凑去也只能凑到粗布衬衣,而且还要补补才行,她弄不到高跟小靴子,所以只能拿拖鞋来代替,其实这种拖鞋穿出去现眼,还不如藏起来的好。
伙伴们都安慰佩披说,弗丽达穿得也不大漂亮,有时候她在人前打转,一副邋遢相,客人看了宁可让看管酒窖的来侍候呢。尽管如此,弗丽达邋遢倒不要紧,她早已博得了大家的欢心,有了威信。有身份的女人难得一次弄得像个大花脸,穿得马马虎虎,那反而显得分外妩媚,而佩披这样初出茅庐的新手,会怎么样呢?再说,弗丽达要打扮也打扮不出来,她根本俗不可耐,如果有人生来不巧是黄皮肤,那当然应该认命了,不用像弗丽达那样,再穿件露胸的奶油色短衫,到处打转,让那一片黄色看得人眼花缭乱。就算不是那个原因,她也太小气,舍不得穿得体面些,挣的钱死都不放手,谁也不知道她究竟图什么。
事实上,弗丽达干活倒用不着花一个子儿,说说鬼话,耍耍花招也就对付过去了,佩披可不想学这样,也学不来这样,所以理该打扮得漂亮,才能在一开头就受到充分注意。只要她手段高明些就能办得到的话,那无论弗丽达多狡猾,无论K多愚蠢,最终也会得手的。开始还可说是非常顺利。这一行有几样诀窍,还有必须了解的情况,她事先已经大致摸清。因此,一到酒吧间就如鱼得水了。
弗丽达不上班,也没人看出来。直到第二天才有客人打听弗丽达的消息。她什么都没做错,老板很满意,第一天把他急坏了,一直待在酒吧间里,后来,只是隔会儿出来走走,到最后,看到钱箱里一分钱也不差,平均收入甚至比弗丽达在时还要多些,才把什么都交给佩披管了。
佩披一来就搞了些革新,当时弗丽达连侍从都要管,至少要管账,特别碰到有谁在看,更要露一手,这可不是出于对工作的热心,而是出于贪得无厌,想要独揽大权,唯恐别人侵犯了她的权利。而佩披,却把这项工作统统派给看管酒窖的去管,他们做起来更顺手。这下子,她就有更多时间侍候上房客人了,客人一唤就到,虽然忙些,倒还能抽时间跟大家聊上几句,这可跟弗丽达不一样,据说弗丽达整个人都被克拉姆给包了,其他人说一句话,亲近一些,她都看做是对克拉姆的侮辱。
这当然算得上是弗丽达聪明,因为一旦让人亲近,无异于开了善门。佩披讨厌这种手段,而且,一开始就来这一套,也捞不到什么好处。佩披对大家客客气气,大家也对她客气。一看就能看明白,大家都高兴这一改变。赶上那帮老爷公事忙累了,终于抽出身坐下来喝会儿啤酒,你说句话,耸下肩膀,丢个眼色,肯定让他们换个样。每个人都心痒难耐地伸手来摸佩披的卷发,佩披只好一天做上十来回头发,看到这些卷发和蝴蝶结,谁都忍不住会着迷,连K也在所难免,就算他总是那么心不在焉。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飞快地过去了,事情虽多,但也算做得顺手。只要这样的日子不是一眨眼就过去好了,只要能再多上几天就好了!就算拼命做得精疲力竭也好,只干四天终归是太少了,大概再做一天就好了,可是只做四天未免太少了。当然,即便是在四天内,佩披也遇到不少好心人,并且交上了不少朋友,每当她端着啤酒走来,看到大家纷纷向她瞟上一眼,如果她信得过这个眼色,那么她肯定是沉浸在友情的汪洋大海中了,有个名叫巴特米尔的文书还痴心爱上了她,送给她一条小小的鸡心项链,在鸡心里还嵌上了自己的照片,这当然可以看得出他脸皮真厚。
当然出了这样的事,也还只有四天时间罢了,如果佩披趁热打铁,在四天内,弗丽达虽不至于被忘干净,人家还是能把她淡忘的。如果当初她不是拿那件惊人的桃色新闻到处宣扬,恐怕已经被人忘记了,谁知她使了那些手段,于是,在大家眼里又觉得她是新闻人物了,可能只是一时好奇,才想再见见她吧。都怪K这个无聊透顶的家伙做下了这件好事,才让大家对原来已经厌烦到令人作呕地步的人物再次产生了极大的好感。
当然,只要佩披还在他们眼前,四处招摇,他们也不会把佩披放手的,可是他们多半是上了年纪的老爷,头脑迟钝、行动缓慢,遇到新来的女招待,总要过些时日才能习惯,尽管这次人事调动大有好处,可那帮老爷却还是要过几天,勉勉强强才能习惯,没准只要用五天时间就行了,而四天时间终归是短了些,无论如何,佩披最终还是被当做临时替工罢了。
恐怕这也算得上是天大的不幸,在那四天里,头两天克拉姆虽然在村子里,没有到楼下大厅里来过。如果他来了,佩披才会遇到一场决定命运的考验,而她一点儿也不怕这场考验,她朝思暮想的正是这一场考验呢。既不会成为克拉姆的情妇,也不会靠讲鬼话爬上那个位置,当然,这种事还是不谈为妙,但话又说回来,尽管这与她无缘,她至少也能与弗丽达一样,体态优美地把啤酒放到桌上,就算没有弗丽达那股殷勤劲儿,也会和颜悦色地请安、道别的,如果克拉姆真想在哪个姑娘的眼里找到什么的话,那看看佩披的眼睛,肯定让他如愿以偿。
可是克拉姆为什么不来呢?难道是不巧?当时佩披也是这么认为的。在那两天,她无时无刻不在盼望他,甚至夜里也在等着他。“克拉姆这可来了,”她不断地想着,还来回乱闯,无非是由于等得实在心焦,而且希望能第一个迎接他光临。这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她心灰意懒。她最终功亏一篑,大概正是这个原因。
她只要一抽出点时间,就偷偷走到那条勤杂工严禁入内的走廊上,蜷缩在角落里等着。“如果克拉姆这会儿来到就好了,”她想道,“如果我能把那老爷带出房,抱到楼下大厅里就好了。无论多重,也不会累垮我。”但是他偏偏不来。楼上那条走廊上安静得很,如果不是身临其境,都无法想象得出有多安静呢。静得让人待不久,就被这份静逼走了。
可是,佩披却还是一次又一次跑去,十次有八次被逼走,十次有八次又跑去。这么做当然没什么意思。如果克拉姆想来,早就来了,如果不想来,佩披勾也勾不出来,哪怕她躲在那儿的角落里,心跳得快把人憋死了也不能。这可真没意思,如果他真的不来,几乎什么都没意思了。
直到今天佩披才知道克拉姆不来的原因。如果当时弗丽达能看见佩披双手按在胸口,躲在楼上走廊的角落里,肯定会觉得有趣极了。克拉姆不下楼,是因为弗丽达不准他下楼。这倒不是靠她求出来的,她才求不动克拉姆呢。可是她不愧是个蜘蛛精,关系多得没人搞得明白。遇到佩披跟客人讲什么话,总是堂而皇之,连隔桌也听得清。而弗丽达可没什么要说的,她把啤酒一放上桌就走开,只听得见她那条绸裙子窸窸窣窣的声音,只有买裙子,她才舍得花钱呢。
如果遇到她有什么话要说,也不肯大声,总是弯下腰来跟客人悄声细语,轻得隔桌客人只有竖起耳朵才能听得到。当然她讲的八成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与对方还是有点关系,即便不是个个都有关系,也总是靠一个关系拉另一个关系,但谁愿意老为弗丽达操心呢?如果大多数关系都断了,总还有一个关系抓得牢牢的呢。现在她开始利用这种关系了。
K偏偏让她利用了,但是他不但不与她守在一起,好好地看住她,反而一刻也不待在家里,而是总是到处溜达,到处与人论长道短,事事关心,唯独不关心弗丽达,后来为了让她更自由些,竟然还迁出桥头客栈,搬到那所空校舍里。这真的是新婚生活的一个美好开场。说起来,自然轮不到佩披来数落K,责怪他不想办法忍着点好好跟弗丽达过日子,事实上谁与弗丽达过日子也受不了。那么,他为什么不就此跟她一刀两断呢?为什么还几次三番回到她身边去呢?为什么到处打转,让人以为他在为她奔走呢?看来真像他只有跟弗丽达来往了,才发现自己原来是个窝囊废,但愿自己能配得上弗丽达,但愿自己好歹也能打起精神来,为此,就此暂时不与她相处,到日后闲下来才能尝尝苦尽甘来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