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公共关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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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社会关系和公共关系(1)

公共关系作为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无论在哲学层面还是在操作程序上说,都是一种社会关系。它既有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和一般特点,又具有自己特殊的形态特征。社会关系需要协调和平衡,而协调和平衡则需要一定的调节手段和机制。如前面章节所述,当组织与公众之间相互作用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时,公共关系可视为两者之间的一种静态关系,而当“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时,它就表现为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传播活动和劝说过程,这就是所谓处于动态中的公共关系。在公共关系的实务操作上,静态公共关系可被理解为一种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社会关系,而动态公共关系则可看做一种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和机制。公共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一种调节机制,是由两种既有内在联系又有不同操作规程的方法来实现的。一种是即时的、以实现短期传播效果为目标的战术招数,一种是延时的、以达到长期关系管理为宗旨的战略实施。长期以来,公共关系实务操作更多地着眼于战术招数的运用,常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多以获得直接的、即时的劝说效果为满足。近10年来,随着信息传播技术(亦即“关系技术”)和关系经济的迅猛发展,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国际政治格局的新变化,一个新兴的、与公共关系同亲同宗的“关系管理”领域崭露头角,引起国内学界和各实际工作部门的注意。用“关系管理”的视野去审视公共关系中各种关系的建立、维系、发展或终止,努力克服“一切从即时效果出发”的短视公共关系行为,将是公共关系学术研究和实务操作的新的发展方向。

参见居延安、胡明耀《关系管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一节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和形态

社会是一个系统,社会关系也是一种系统。英语系统(System)这一词汇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的意思。系统论之父是美籍奥地利人、着名理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他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

这个关于“系统”的定义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大构建部分,“系统”的特征是它的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和时序性。

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整体,而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性体现的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一种新质,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意思。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的,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并在不断变化中的位置上,起着各自特定的作用。

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由此推论,社会关系是由社会中的人——社会的基本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各种社会功能的有机系统。之所以说社会关系是一个有机系统,是因为作为社会基本要素的人与人之间、由人组成的组织与组织之间、人与组织之间,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相互联结,这种联结就成了社会关系,或社会关系系统。社会关系有不同于一般自然关系的属性,又有与自然关系不同的特殊的关系形态。

一、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

关系既然是事物与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客观联结,那么这种客观联结就是一种自然关系。社会关系,就其作为一种客观联结而言,也是一种自然关系。但社会关系特指作为社会基本要素的人与人之间的有机联结,所以它与一般自然关系又有本质的不同。作为公共关系学范畴的关系,是专指社会组织或公众人物与其特定公众之间的关系,说到底,也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在考察公共关系的属性之前,有必要先对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进行分析。对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研究,从公共关系学的角度出发,必须注意到社会关系的如下一些一般属性。另外要强调的是,我们不仅可以参照贝塔朗菲的科学系统论的原理,而且需要时常温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教诲,以期获得关于社会关系这一重要概念的全面而又科学的认识。

1.必须注意到社会关系发生或人与人有机联结的必然性。人类的社会关系是由猿类的群体关系发展而来的,但前者与后者相比,有着更巩固和更广泛的特点,两者之间有根本的区别。马克思说:“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关系”,就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类特有的关系,它的发生具有必然性。远古时代,在残酷无情的自然力面前,人类祖先的全部活动都必须是以群体形式来进行的,他们不得不“以群体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为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于;而劳动的发展不仅需要而且必须使这种群体的联系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密切,于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相继产生和发展起来了。可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必然的同步性。

社会关系是以社会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一切物质和精神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在论述人的生产关系时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盂所谓社会关系发生的必然性,即指社会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必然存在,也就是说,只要有人类存在,就必定有社会关系发生。因此,马克思给出的关于人的本质的经典性定义就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是说,人的存在离不开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制约着人的存在、规定着人的本质。

如果说,17世纪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确有其人,并且虽在荒岛依然是人的话,那么这只是因为他并没有完全脱离社会关系。他带到荒岛上的工具和武器,他头脑中的文明观念,都清楚地表明他同当时的文明社会仍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完全脱离社会关系的生物,即便它具有人的生理特征和自然属性,也不能把它理解为严格意义上的人——“狼孩”就不是“人”的孩子了,或者说“狼孩”可以有“狼”的群体性,但不会具有“人”的社会性。总之,人与社会关系具有直接同一性,社会关系的发生或连接与人的存在具有必然的联系,只要有人存在,社会关系就必然会发生。

2.还需关注社会关系不断协调和平衡的必要性。人之所以要与他人发生关系是其生存方式所规定的。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几乎不存在任何社会分工,我们的祖先住同样的茅草“屋”,吃同样的充饥“饭”,穿同样的蔽体“衣”,干同样的苦力“活”,相互的关系比较平等、融洽。但即使这样,社会矛盾依然存在,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也是必要的。不难想象,如有哪个氏族公社破坏它的平等融洽的社会关系,那么这个公社就必然会分崩离析,无法继续生存下去了。一般说来,原始社会的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是自然发生的,是一种自在的现象。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了一次又一次的社会大分工。

如恩格斯所说,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的基本形式是分工,一方面是社会内部的分工,另一方面是每个生产机构内部的分工于。分工打破了原始氏族社会的平等关系,产生了城镇与乡村、工业和农业、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由于这些差别的存在,社会各阶层和集团之间的利益和要求就会发生冲突,在阶级社会中,这些冲突集中地表现为阶级的对立。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一方面借助于国家机器等暴力机构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对其实行高压政策来调节社会各阶级利益的冲突,以至使权术家马基雅维里把政治关系归结为强权政治。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为了长治久安也需在最低限度上照顾到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对他们采取所谓“怀柔”政策来调节社会各阶级利益的矛盾冲突。这就是说,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阶级利益也要协调平衡各种社会关系。这种协调和平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持社会安定和持续发展的作用,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很难设想,一个社会如果始终处于统治阶级不断镇压、被统治阶级不断反抗那样不尽的争斗中,还能持续地向前发展。所以,就是在阶级利益根本冲突的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也是十分必要的。当然,这种协调和平衡与原始社会不同,它不是自在的,而是自为的、自觉的。

我国社会正在走向社会主义小康阶段,但三大差别和社会分工依然存在。因分工不同而组成的社会集团和阶层之间虽然已不存在根本对立的利害关系,但矛盾仍然存在,并且如果处理不当,这些矛盾也会激化。在我国社会变革不断深化、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妥善处理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同心协力,共建和谐社会,将是何其重要和紧迫的一个历史使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白领、蓝领、农民工的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成了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我们社会对为国家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我们欣喜地看到,社会正在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其社会的安定团结是发展生产力的基本保证,因此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比任何时期都更为必要、更为重要。在这里,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指的是社会全体成员的正当利益和要求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和照顾的理想状态,它同其他阶级社会中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只在最低限度上被照顾,而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在最大限度上被满足的那种协调平衡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当然,要达到这种协调平衡的理想状态,最根本的是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而要发展生产力,又需要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可见这两者是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公共关系正是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双重角色。

在国际关系上,协调和平衡不仅十分必要,并且极端重要。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维护和平,促进发展,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有利条件。当然,在当今世界,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世界还很不安宁,人类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

但是,正是因为国际关系风云变幻,不安定的因素还大量地存在,各国政府和人民才都已开始认识到协调和平衡的重大意义,也为国际公共关系实践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3.必须十分关注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社会本身是一个开放性的关系网络,社会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使每个社会成员成为不同的关系角色,每个角色之间的关系构成极其复杂的形态。人处于社会之中,要同各色各样的关系打交道,并要协调和平衡各种关系。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使得这种协调和平衡具有相当的难度,要把握和驾驭各种社会关系,需要相当高的艺术。古今中外,很少有人能把这种艺术发挥到极致,哪怕是伟人和精明的外交家也很难成为这种艺术的完全的驾驭者。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对包括现代社会的公众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进行科学的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社会关系协调和平衡的困难还在于它的多变性。任何形态的社会关系都是以人为其主体,人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他的主观能动性。从人类整体上说,人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为创造历史的能力。

恩格斯认为,历史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许多单个人的意志力形成了许多平行四边形的合力,推动着社会的发展。正因为每个人都参加了创造历史的活动,所以历史的发展结果并不完全符合所有人的意愿的。恩格斯关于历史发展变化的精彩论述同样适用于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作为人的生存环境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这种客观存在制约着人的存在,但人却可以根据它的规律来能动地使它发生变化,以让它达到自己理想的状态。但由于人们所处的地位不同和对客观存在的认识不同,因此他们要达到的社会关系的理想状态也不同;又尽管许多人都在为协调和平衡社会关系作努力,但能完完全全达到自己的理想王国目标的可能绝无仅有。因此,要准确协调和平衡整个社会关系的变化发展就变得难乎其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