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西游击队民国20年(1931)8月成立,有队员120人、枪支20多支、长矛大刀100多把,为中共宁化县委的领导下的武装。游击队在禾口、石壁、邓坊桥、淮土以及南区活动,打击地主民团,并多次配合红军部队作战,解放宁化县城、中沙、湖村等地。民国21年春,宁西游击队与其他地方武装合编为红军独立第五团警卫连。不久,以警卫连为基础,组建宁化县新编补充团,民国23年3月编入红军独立第七师。桂阳游击队民国20年(1931)2月成立,有30余人,编为3个班,配有枪支10余支及大刀、梭标、土枪等,是建宁县人民在中共领导下的地方武装。游击队配合农会打土豪分田地,袭击建宁自卫总团团部,配合中央红军参加解放建宁城等。之后,编入中国工农红军南(丰)广(昌)建(宁)独立团。
闽赣基干游击队民国23年(1934)11月,由建宁县的建(宁)广(昌)独立营与建宁、宁化边沿地区游击队以及江西广昌县的“广北游击队”合编成立闽赣基干游击队,下设3个大队,有1000多人。民国24年4月,归并于闽赣军区独立师,后又并入闽赣军区第十七、十八团。抗日战争开始后,与闽西支队合并,编入新四军。
闽西北游击队民国29年(1940)初成立,有30余名队员,为中共大田县委领导的地方武装。民国31年,改称闽中游击队,扩大到80多人,活动范围从大田扩大到漳平、宁洋、南平、沙县、尤溪、永安、德化、永春等县的边境地区。民国3年5月,改称闽西北游击队。民国34年6月,与福建省委短枪队合编为闽西北挺进游击支队。
5.县大队
1949年12月,福建军区第九军分区成立后,将闽西北挺进游击队一部及各县原来的地方武装改编为县大队,按当时各县的行政区划,永安、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大田县大队为第七军分区管辖,沙县、尤溪、将乐、泰宁、建宁县大队归第二军分区管辖。县大队为营级单位,担负配合解放军主力部队剿匪肃特,保卫、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消灭土匪武装的任务。
6.县中队
1966年8月2日,公安部队福建省三明专区的三明、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大田县(市)公安中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县(市)中队,隶属三明军分区领导。
970年6月12日,原由南平军分区管辖的建宁、泰宁、将乐、尤溪、沙县5个县中队划归三明军分区。
7.武警支队
1983年1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明市支队(简称武警三明支队)建立,军分区独立营及各县(市)中队划归其建制,受省武警总队和地区公安处双重领导。武警三明支队担负内卫勤务,看押、看守勤务,城市武装巡逻,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等任务。1995年,武警部队领导体制调整,武警三明支队改为受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武警总队领导。至2005年,武警三明支队分别担负10余次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三明视察期间的临时警卫勤务和20多次大型活动的现场警卫任务;由其前身军分区独立营和现武警三明支队协助目标单位执行押运勤务3000余次,处置自然灾害事故1000余次,完成上百个看押、看守点任务。2012年,武警三明支队出动兵力2397人次,圆满完成临时警卫、重大会议活动安保、长途押解押运、城市武装巡逻等临时勤务236次。
8.武警消防支队
1988年7月,由原公安消防部队划归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明市消防支队(简称武警三明消防支队),受省武警消防总队和三明市公安局双重领导。武警三明消防支队担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化学危险品专项整治、消防管理与出警等任务。1992年,三明市消防支队、永安市消防中队分别建立“119”指挥中心。1993~2005年,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96次,出动车辆5721辆,出动警力36963人,抢救被困人员194人,抢救财产价值约27亿元。2012年,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686起,抢救人员397人,疏散人员2341人,抢救财产价值3536万元。
9.驻军部队
1950年1月底,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八十七师第二六一团挺进永安、三元、明溪、清流4县。1952年,完成剿匪任务后撤离各县。第八十四师第二五○团挺进将乐、泰宁、建宁、沙县,1952年完成剿匪任务后撤离各县。1955年春,鹰厦铁路三明段全面开工,铁道兵第四支队进驻大田县赤头坂工地铺设铁路,任务完成后于1957年撤离。铁道兵8511部队、661部队二支队、5262部队进驻永安铺设铁路,完成任务后于1959年起陆续撤离。1959年秋,第一○三野战医院进驻永安县东坡,1981年改称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同年撤离永安。1962年7月,福州军区6701部队进驻将乐县担负国防施工任务。1965年2月,铁道兵6715部队进驻沙县城关,担负建筑施工任务,竣工后于1969年底撤离。1966年,福州军区6696部队进驻将乐县担负国防施工任务;1975年8月,改称32115部队;同年12月撤离。1967年6月,89762部队在沙县组建,2000年改称63765部队,2004年撤销。1969年2月,福州军区福建生产建设兵团兵团部进驻沙县城关,下辖4个师(其中,第二师驻明溪县、第四师驻永安县);1970年9月,兵团机关撤离沙县迁往南平市;1974年11月24日,撤销。1982年春,第七二三野战医院进驻永安县东坡(原一○三医院住地)担负驻闽空军部队官兵的医疗保障;1983年,改称空军永安医院;1985年10月撤离。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部分驻军精简整编,部分部队进驻,部分撤销。1986~2012年,驻三明市部队有96167部队、73296部队、73892部队、87303部队、94709部队、95872部队、96647部队、3683部队700分队、94789部队94分队、73675部队、4894部队73分队。
10.民兵组织
1950年,各县、区、乡、村均组织民兵队、自卫队,建立联防片区,配合人民解放军歼灭156股、16474名武装土匪,缴获各种枪支12830件。1958年,大办民兵师,把复员、退伍军人直接编入民兵组织。1964年起,民兵组建防空、防化、通信、消防、救护等专业技术分队。1971~1989年,派出民兵27.6万人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种刑事案件6000余起,捕获犯罪分子15128名,追捕并抓获潜逃犯649名。1998年始,三明军分区依托地方装备组建民兵对口专业分队。2005年,市区编若干个民兵应急营,每个县(市)编若干个独立摩托化步兵连,在重点乡镇(街道)组建独立摩托化步兵排。
012年,重点编实基干民兵队伍,精编预备役通信团官兵。
11.兵员征集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志愿兵役制。1951年,永安专区582人志愿参军。1955年7月30日,以义务兵役制取代志愿兵役制。1978年始,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制度,兵员征集文化程度要求有所提高。1999年,全市执行国家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进行兵役登记,兵员征集文化程度要求又有所提高。三明市出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征集暂行规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主动应征。2005年,三明市制定《征兵心理检测试点工作方案》
和《征兵心理检测工作实施计划》。同年,全市共征集大中专毕业生130名。2012年,依据新修订的兵役法组织兵役登记,士官与兵员分别征集,完成夏季直招士官和冬季兵员征集任务。
12.预备役登记
1955年,实行预备役登记制度。登记对象为复员军官、志愿兵、服现役期满的退伍义务兵。“文革”期间,未开展预备役登记工作。1981年始,全区恢复预备役登记制度。1983年,三明市与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全面核对预备役登记和建立预备役资料室。1993年,市政府、三明军分区下发《关于搞好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结合民兵组织调整,将基干民兵编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编为二类预备役,符合民兵条件的28岁以下退伍军人编入基干民兵服一类预备役,29~35岁的退伍军人编入普通民兵服二类预备役。1998年,开始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2012年,三明军分区专门拟制《加强新形势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意见》,就如何加快推进武装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列举21条具体的措施办法,其中包括完善预备役制度。
13.人民防空
1962~1965年,三明地区及所属各县(市)先后成立人民防空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人民防空工作。1964年,三明市(地辖)人民防空指挥部与三明军分区联合制定《三明市城市防空作战方案》,将全市划分为若干个防空区。
969年11月,三明地区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简称人防办)。同时,修订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将全市划分为若干个防空区和若干个防空点。11月26日,三明市区首次举行防空演习。1970年9月,三明市区组织防空演习,同时进行夜间灯火管制。1969年起,各县(市)逐步组建消防、救护、抢修、抢运等若干个防空专业队伍。1976年,市人防办内设若干组。同年12月15日,市区组织有12个单位的防空专业队,共1320人参加的赋有战斗背景的防空演习。1983年,地、市两级人防办合并。1999年11月21日,市区第一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要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2000~2005年,防空警报试鸣定在每年的12月18日。
012年,完成城市防空袭预案的修订工作。
14.拥政爱民
20世纪50~70年代,三明军分区和各县(市)人武部干部每年要深入基层3~6个月,参加助民劳动,抓基层建设和民兵工作。1963年,三明军分区独立营成立40个学雷锋小组为群众做好事。1981~1984年,三明军分区和市武装部官兵和民兵参加文明城市建设活动100多万人次,出动汽车1000余辆次,疏通清理污水沟15万多米,清理垃圾3万多吨,拆除违章搭盖1.1万多处,植树45万株。1994年5月2日,三明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全市动用民兵23万人,解救群众6.3万人,抢运物资4200多吨。2000年3月28日,清流县、宁化县、明溪县、永安市、将乐县、尤溪县相继发生大火,过火森林面积达533.33余公顷。驻地军警出动580人次,扑灭7起森林大火,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2004~2005年,武警三明支队官兵照顾、资助孤寡老人、烈士军属和贫困学生70余人,“希望工程”、“见义勇为基金会”等各类捐款累计达3.8万余元,义务献血3万余毫升。2005年,全市共有256个军(警)民共建对子、共建单位333个;军分区以民兵为骨干成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小组2500多个。2012年,武警三明支队276名官兵参加义务献血,献血量近6万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