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的持经达变说,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是指遇事要从实际出发,全面地看问题,在不违背原则前提下,权衡利害,分别轻重、缓急,采取灵活变通的方法,恰如其分地处理问题,将事情办好、办成功。它充分体现了儒学为人处世的智慧。
在儒学看来,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是根本的、不变的,因而称为“经”。但是,在贯彻实行的过程中,实际情况又是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既定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不可能对一切事物都作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在特殊情况下,儒学又要求不拘于“经”,而有所通权达变,这称为“权”(“权”的本意是“秤锤”,古代测定物体重量的一种衡器,根据物体的不同重量而移动它的位置。因此,“权”可被引申为变通的意思)。“经”“权”合起来说,就是理有不可变的,亦有可变的。不可变的为“经”,可变的为“权”。可见,“持经达变”这个命题就是把坚持原则和随机应变很好地圆融在一起,反对唯一、僵死的思维方法。儒学的两位圣人——孔子和孟子,都是具有这种持经达变思想的人。
《孔子家语·六本》中记载了一则《曾子受杖》的故事:一天,曾参与父亲曾晳一同在瓜地里劳作,曾参稍不留神,斩断了瓜苗的根,曾晳便举起手上的“大杖”向曾参的背部打去。曾参也不逃避,就跪在地上受罚,可身体承受不住,便晕倒在地,不省人事,过了很久才慢慢苏醒过来。曾参刚睁开眼睛,就想到了父亲。为让父亲安心,他欢欢喜喜地爬了起来,整理好衣冠,恭恭敬敬地走到父亲面前行礼,向父亲问道:“父亲大人,刚才孩儿犯了大错,使得父亲费了很大的力气来教育我,不知您的身体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父亲见曾参似乎没有什么大碍,稍放了心。曾参于是退回了房间,拿出琴开始高声弹唱起来,他希望欢快的音乐与歌声能传到父亲的耳里,让父亲更加确认自己的身体无恙,可以安心。孔子听说这件事后很不高兴,对门下的弟子们说:“曾参来了,不要让他进来。”曾参知道后,觉得自己没有什么过错。于是,就请了其他同学去向老师请教。孔夫子便向前来请教的弟子说道:“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吗?从前,有一位瞽瞍(瞎眼睛的老头),他有一个孩子名叫舜。舜在侍奉他父亲的时候非常尽心,每当瞽瞍需要舜时,舜都能及时地侍奉在侧;但当瞽瞍要杀他的时候,却没有一次能找到他。如果是小的棍棒,就忍着受罚;如果是大的棍棒时,就应该先避开(原文: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这样,瞽瞍就没有犯下为父不慈的罪过,既保全了父亲的名声,舜也极尽自己孝子的本分。而如今,曾参侍奉他的父亲,却不知爱惜自己的身体,轻弃生命直接去承受父亲的暴怒,就算死也不回避。倘若真的死了,那不是陷父亲于不义吗?哪有比这更不孝的呢?“当曾参听到了夫子这些话后,一下子醒悟过来,感叹地说:我犯的错,真是太大了啊!于是就很诚恳地去向孔夫子拜谢并悔过。
这则故事说明,在孔子看来,孝子受到父母责罚时,既要尽孝子的本分,又不可陷父母于不义。即所谓“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可见,孔子既强调道德原则的绝对性,又非常重视“权”的变通。
孟子认为,孔子是一个真正的圣人,孔子之所以能成为“圣人”,是因为孔子是个非常实际的人,善于从实际出发,来决定自己的策略。在《论语·微子》中,孔子把自己同一些“逸民”进行比较。说:“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意思是说,伯夷、叔齐“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辱没自己的身份”;柳下惠、少连有些灵活性,虽“降低了自己的志向,辱没了自己的身份,但他们言语合乎法度,行为合乎思虑”;虞仲、夷逸则“避世隐居,放肆直言,修身合乎清高,弃官合乎权变。”这三类人各有高低之分,各有自己的行动原则。但孔子的原则是“我则跟这些人都不同,没有什么是非这样不可的,也没有什么是非不这样不可的”。
孔子所谓“无可无不可”,就是说对于天下的事情,没规定要怎样干,也没规定不要怎样干,只要怎样干合理恰当便怎样干。正如孔子所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所谓“义之于比”,就是用“义”作为比照,作为法则,一切按道义行事。在孔子看来,人只有具备了很高的修养才能做到这一点。
孟子曾称赞孔子说:“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孔子也。”并评价说:“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万章下》)从这段记述可以看出,孟子所称道的孔子是最识时务的能够持经达变的人。在孟子看来,这样的人才是值得效法的“圣人”。
其实,孟子本人也是这样一位深通权变思想的人。《孟子》书中记述过这样一件事:“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上》)意为男女不亲手交接东西,这是古代的礼,是人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即是经。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在嫂溺水这一具体情况下,不用手去救她,她会被淹死,这样用手去救她不但不违犯经、礼,而且还合乎情理,是权。相反,一时拘泥于礼而不伸手去救她,形式上尊礼,而实质上连野兽都不如。这可以说是儒家对“权变”思想最形象的阐明。
在孔、孟等儒者的著述中,常出现“大人”的概念。儒学所说的“大人”,主要是从其人品、智慧、才能等方面说的。“大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有“权变”的智慧,是通权达变的人。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通权达变或随机应变,是“大人”为人、处事成功的真正秘密之所在。
须知,在关键的时刻能够通达权变是需要有勇气、有胆识的。《孟子》书中关于“大人”品行的一些言论,便可以说明这一点。孟子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离娄下》),是“居仁由义”(《孟子·尽心上》)的,而且要有政治上的权变胆识。他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有人曾批评这句话说,由这句话可以看出,孔、孟都是一些伪君子,靠说假话办事。但是,如果我们从现实的生活经验出发来分析这句话的实质,倒是恰恰反映了孟子的权变思想,而且其中包含了他那种直面现实的勇气和充满智慧的辩才。在孟子看来,大人做事,可以通权达变,“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为前提。甚至在特殊的条件下,为了维护基本原则(“礼”“义”),应当敢于在实践中放弃原来不现实的许诺,承担因失信而可能受到的责难。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要敢于实事求是,而不是死抱住原来的信条,搞“凡是”那一套。这样的“失信”绝不可与“背信弃义”同日而语,而恰恰说明了一个有胆识、有原则性的政治家的高明之处。当然,儒家所谓的“大人”并不等于完人。因为要权变处事,就很可能因某些过失而受人责难,遭舆论攻击,可想而知,干大事还会没有缺点吗?别人批评一下有什么关系?应当是襟怀坦荡,以事业为重,个人的利害、荣辱算不得什么,这才是孔、孟所称赞的“大人”!
汉代儒家学者在孟子思想的基础上,又提出“反经为权”的主张。所谓“反经”原出于《孟子·尽心下》:“君子反经而已矣。”《春秋公羊传》发挥了这一思想,曰:“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郑玄曰:“能知权者,反于经,合于义,尤难知也。”就是说,“权”是在没有“经”的规定,或偏离“经”的情况下才起作用,而这种作用则是按照“经”的基本原则对新的情况作出判断后才产生的。因此,汉儒强调,“权”必须当于“经”而后行。权不可常用,有经则无权,经失才权作。如董仲舒说:“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春秋繁露·玉英》)。
宋代理学家反对汉儒的“反经为权”说,程颐批评说:“汉儒以反经合道为权,故有权变,权术之论,皆非也。权只是经也。自汉以来无人识权字。”(《宋元学案·伊川学案上》)强调经权的统一不可分,因为权是经在万殊之事中的运用,所以权与经必须保持同质的变,权不可与经反。朱熹认为,“经”“权”是有区别的:“经,是常行道理。权,则是那常理行不得处,不得已而有所变通底道理。”(《朱子语类·卷三十七》)但是,朱熹又肯定“经”“权”有着某种统一性:“虽是权,依旧不离那经,权只是经之变。”(《朱子语类·卷三十七》)就是说,即使是在通权达变的情况下,也不应违反道德的基本原则,“权”只是原则的灵活运用。
从儒学持经达变思想的发展来看,儒学虽然坚持道德原则第一性的观点,但他们并不主张固执僵化的思想方法。在特定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措施,注意思想和行为的变通,这也是允许的。当然,无论如何灵活变通,“经”的原则性是不能动摇的。
总之,在儒学看来,人们在各种事业中,都应该做一个“识时务、通权变”的“大人”;在事业的选择和进退上,应当是“于无可无不可之间,有义存焉。”(《四书集注·论语集注·里仁第四》)为了取得更大的成就,应该做到“有所不为方可有所为”。
儒学的权变思想虽然是古老中国文化的一种深邃的智慧资源。但它也好似一柄双刃剑,高明者可以因势利导,反于道而善其事,鄙陋者则往往在“权变”中附于势而迷于道。“权变”衍为“权术”,流为乡愿、明哲保身的护符,甚至成为小人趋炎附势、为虎作伥的登龙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