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一语出自《论语》,是孔子提出来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
“和”与“同”是中国文化所关注的一对含义不同的重要范畴。这两个字在古代的基本含义是:“和,相应也。”(《说文解字》)本义应当是和声的意思。“同,合会也。”(《说文解字》)段玉裁注:“口皆在所覆之下,是同之意也。”从上述构词之中,可以大致了解到,“和”是不同声音的组合,彼此是不同的,有差异的,然而又在更高的层次上构成新的统一。而“同”则是没有差异的,完全同质的意思。
早在西周末年至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过所谓“和同”之辨。据《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时期,周太史史伯在回答郑桓公“周其弊乎”的发问时认为,西周最大的弊端就是“去和而取同”。史伯说:“夫和实生万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和谐才能生成万物,同一就不能发展。把不同的东西加以协调平衡就叫做和谐。这种和谐,丰富中见出统一,发展中见出方向。如果不是这样,把相同的东西相加,那用尽了也就完了。
春秋时的齐国政治家晏婴,在史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和与同异”的思想,指出:“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认为“和”的功能和作用是:食和羹“以平其心”,听和声以正其心,心平则气和,气和则德生,德生则民无争权夺利之心。晏子还将“和”进一步引申到处理上下关系,他说:“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左传·昭公二十年》)这段话的意思是要告诫人们,君臣关系也是这样,君主肯定的东西,如果有不对的,臣子应当把自己的反对意见告诉君主,使君主能够作出正确的决定;君主认为不对的东西,如果有对的地方,臣子应当把其中有道理的意见告诉君主,以便让君主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这样政治才能够获得真正的稳定,不冒犯人民,使民众不会因为怨恨而产生叛逆的想法。
“好古,敏以求之”(《论语·述而》)的孔子,精通三代文化,他在研究历史和现实的重大问题的过程中,吸取先哲、特别是史伯和晏婴的“和同”之辨思想,提出了“和而不同”的著名观点。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
对孔子这句话,古今都有很深刻的理解。如何晏在《论语集解》里解释说:“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欧阳修在《朋党论》一文中,将孔子的这一思想加以创造性的发挥。指出:“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货财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且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对此的注释是:“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南怀瑾在《论语别裁》中这样说明:“和而不同就是自己要有中心的思想,能够调和左右矛盾的意见,而自己的中心思想还是独立而不移。小人就不一样了,容易受别人的影响,别人纵然影响了他,然而人各有志,到了利害关头,意见相左,相处就不会融洽,自然而然变成同而不和了。”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对这段话的翻译是:“君子用自己的正确意见来纠正别人的错误意见,使一切都做到恰到好处,却不肯盲从附和。小人只是盲从附和,却不肯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辞海》对“和而不同”的解释是:“谓和睦相处,但不盲从苟同。”
可见,孔子这两句话是极富哲理的,含义极为深刻,因果上存在着辩证关系:即求同存异则“和”,强求同一反而“不和”。“和”与“同”的重要区别,在于承认差异性,有差异性的统一才是“和”,无差异性的统一则是“同”。因此,“和”不是“同”,“和”是有矛盾、有斗争的。
宋代张载在《正蒙·太和篇》中讲:“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意思是说,只要有一种事物、一种现象,必定有与之相对的事物和现象,两者免不了有矛盾、有斗争,最后解决的方法一定要求“和”。张载看到了宇宙世界、人间社会都是有矛盾的,但在矛盾的解决上他主张“仇必和而解”,而不是“仇必仇到底”。对立和斗争不应以一方面消灭另一方面作为最终的结局,而是应相辅相成,协调配合,趋向于“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中国文化和人生智慧充分体现在这句“仇必和而解”之中,以和谐的方法来消除矛盾、解决矛盾,使事物向一个更新的方面来发展,最后解决的方法一定是求和,不是让矛盾冲突扩大。只有“和”,才有生机和活力。这种对待矛盾的朴素的辨证思想,对于我们实现和谐人生的理想是大有裨益的。
“和而不同”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的形成,就是“和而不同”的历史见证。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曾经有许多民族共处在一个国度之内,居住上相互错杂,经济上取长补短,文化上不断交流,习俗也相互感染,逐步由“多元”合为“一体”。各民族都是伟大祖国的缔造者,他们对我们伟大祖国的历史发展都作出了贡献,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
“和而不同”是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根源所在,自古以来,它就是中国各学术流派以及不同文化间相互关系的一项重要原则。中国古代所经历的几个文化发展最为辉煌的时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种思想相互吸取补充,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汉代以来,随着中国本土道教的产生以及印度佛教的东来(经过数百年的发展,逐步产生了中国化的佛教禅宗),在中国逐步形成了儒、释、道三教鼎立的局面。这期间,儒学也在吸取佛、道两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到了新的阶段,产生了宋代的道学。经过儒、道、释三家的互相吸取、融合,终于形成了儒、道、佛三家互补共存的格局。后来的伊斯兰文化以及基督教的传入,也经过了一个从对立到交融的过程。所以,中国文化才具有了一种多神并存、不独尊一神的特征。自从16世纪末以来,又开始了中西文化的直接交流与碰撞。中国的传统文化再次得以在与异域文化的交锋中实现了交融,从而使得中华文化更加丰富和发展。
“和而不同”这一古老的观念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强大的活力,仍然可以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一项准则和一个目标。“和而不同”思想,要求每个人都做到个体和谐。个体和谐是实现人际和谐的基础和关键。个体和谐包括形体和谐、心理和谐、精神和谐。
形体和谐就是要注重饮食,保持血气和谐、身体健康。譬如孔子就很注意饮食卫生。《论语·乡党》指出:粮食陈旧和变味了,鱼肉不新鲜,不吃;食物的颜色变坏了,不吃;食物的味道不好,不吃;烹调不当,不吃;不新鲜的蔬菜,不吃;佐料放得不适当,不吃;等等。孔子还十分强调血气和谐。他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通过戒色、戒斗、戒得来保持血气和谐,是实现形体和谐的重要环节。
心理和谐,讲的是人们的心理情绪要保持适中。《礼记·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就是说,喜怒哀乐等情绪没有发泄时,叫做“中”;发泄得适度,叫做“和”,“中和”就是心理和谐。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进行心理修养,做到“用中”;否则,心理不和谐就会伤身。《黄帝内经》曰:“喜伤心”“怒伤肝”“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等,这是很有道理的。
精神和谐,讲的是内心世界要和谐。儒家非常重视精神和谐,注重道德修养。孔子主张“修己”,以达到“安人”“安百姓”的目的。修己的内容很多,但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肉体与精神即生命与道德的关系。由孔子发其端的义利之辨,研究的就是这个问题。在这里,义就是道德,利就是维持生命的物质财利,可引申为生命。对两者的关系,孔子主张“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由此,他反对为追逐财利而行动,因为这会招来怨恨。指出:“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他一生倡导安贫乐道,做到了生命与道德即肉体与精神的和谐,为践行“和而不同”奠定了基础。
“和而不同”思想,在家庭关系上表现为家庭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中国自古重视家庭和谐,如《诗经·小雅·常棣》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宜尔室家,乐尔妻帑。”这样,感情融洽和谐,家庭就能长久。《左传》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有,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这就从父子、兄弟、夫妻、姑妇(婆媳)关系上,全方位地揭示了家庭和谐的基本内容。
“和而不同”表现在人际交往中,就是要尊重别人的人格,做到严于责己、宽以待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对上不盲目附和、人云亦云,能适时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对下能容纳和听取不同意见,与持不同意见的人充分交流,相互切磋,以求同存异。而能不能做到这几点,是衡量一个人道德修养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
“和而不同”表现在社会关系上就是和谐社会。在当今这样一个多元的社会里,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都得到承认,各类矛盾和问题在不一致中得到化解。只有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形式、不同的政治见解、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生活方式长期共存,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在这样的和谐社会里,全社会形成合力,经济与社会才得以协调发展。
“和而不同”思想是中华民族对人类作出的一个重大贡献,在世界上具有普遍意义。国家前主席江泽民2002年10月在访问美国布什图书馆时的讲话中讲到“和而不同”,他说:“两千多年前,中国春秋时期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国家主席胡锦涛2006年4月在沙特协商会议的演讲中强调构建“和谐世界”。他说:“面对当今纷繁复杂的世界,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和谐,强调和谐,促进和谐。”“和而不同”就是要承认不同,但是要“和”,这是实现世界文化多元必走的一条道路,否则就要出现纷争。而现在人类拥有的武器能量已经可以在瞬间毁灭掉自身。如果只强调“同”而不讲求“和”,纷争到极端状态,那只能是毁灭,所以说,“和而不同”是人类共同生存的基本条件。
“和而不同”思想在现代社会实践中的一个创造性的发展,是“求同存异”原则的提出和运用。求同存异的目的,是要在不同力量之间达到某种和谐共处的局面,组成一定的联合体。求同,就是寻找共同点,共同的思想、共同的利益;这是不同力量之间能够和谐共处和合作的基础。存异,就是保留不同意见、不同主张、不同利益,不求同一、不求齐一,这是不同力量达到和谐的条件。求同存异既建立起不同力量之间的合作关系,又保证了不同方面的不同利益、不同要求,从而也就保证了各方面合理的关系,达到了和谐。所以,求同存异正是体现了和而不同,是和而不同的运用和发展。
总之,“和而不同”是一种智慧,是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重要法则,对于推动和谐世界、和谐社会都有积极意义,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