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的伦理思想本源于上古时期的人伦之教,其渊源应追溯到唐尧虞舜时代。孔子强调以等级名分教化社会,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伦”道德规范。西汉董仲舒则提出了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伦理。此后,儒学的人伦思想一直流传了两千多年。
儒学伦理的核心内容是五伦,即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间的关系。处理五伦的总的原则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儒学伦理起于男女有别,始于男女成婚。儒学认为,夫妻关系是人伦的开始。夫妇有恩是夫妻关系首要的道德要求,夫义妇顺是处理夫妇关系的原则。但在夫妇道德上,主要强调的是妻德,具体要求便是“三从四德”。
在父子关系上,儒学主张“父慈子孝”,但更强调的是子孝。孝的含义是孝敬父母,其基本要求就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在兄弟之间的关系上,儒学主张“兄友弟恭”。即当兄长的,应当爱护弟弟、妹妹。做弟弟、妹妹的,要恭敬哥哥、姐姐。
在君臣关系上,儒学主张“君臣有义”,即君臣关系应该建立在道义的基础上,并主张君仁臣忠。
在朋友之间的关系上,儒学主张“道不同,不相为谋”,“朋友有信”。
在儒学看来,师生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尊师重教、师道尊严。二是择师以德,安学亲师。
儒学伦理实为名分制伦理,它要求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有什么样的名,就要尽什么样的分;儒学伦理主张男女有别,强调男尊女卑;儒学伦理是以双方之间的恩情为基础的,其内在核心就是感恩。
伦理思想是儒学思想的核心。西汉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将儒学思想归结为“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即指明了儒学关注人伦的学理指向。
儒学的伦理思想本源于人伦之教,其渊源可追溯到唐尧虞舜时代。
(一)尧舜立人伦之教
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最早的记录见之于《尚书·虞书》。据有关记载:尧舜是华夏千古的圣贤帝王。尧为帝王时,为民众立下了巨大的功勋。他恭敬、明达、文辞高雅。深谋远虑,自然天成。他诚信友善,能力卓绝,谦虚礼让。他的品德泽被四方,闻于天地。帝尧英明神武,能光大其至德,能亲和敦睦九族。能以善政均贫富,以惠政安抚畿內之民,使之皆能自明其德,并感召天下各个诸侯国风从王化。诸国黎民皆能弃恶从善,变戾为和(参见《尚书·虞书·尧典》)。
后来,尧为天下黎民,从百姓中推举了舜,虞舜摄政,起用大禹治水成功,然后任命弃教民以稼穑,后稷传授百姓种植百谷,从此避免了饥饿的威胁。舜又见百姓缺乏做人的教育,“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因此,任命契为司徒,教以人伦(参见《尚书·虞书·舜典》)。中国在尧舜的倡导和契的教育下,开始有了夫妇有别,父子有亲,君臣有义,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伦理思想和伦理教育。此后,华夏的人伦教育始终不绝于世。
自舜而禹,自禹而汤,到了文武周公时代,人伦之礼再次得到弘扬。据《尚书》记载,武王伐纣之后,访问于箕子讨教治天下的准则和大法。箕子讲了鲧(gǔn)和禹治水的故事,说鲧治水,不遵水之流下的本性,使金木水火土五行之道乱而不闻,故天帝震怒,没有将治理天下的洪范九畴赐予他,鲧被流放至死。随后,禹继承鲧的治水大业,顺应水之润下的本性,地平天成,故天赐禹出书于洛,禹通过龟背上的九宫之图,分别辨之以“五行”九畴。至此彝伦大理(即人伦之常)才能继续得以阐述弘扬(参见《尚书·周书·洪范》)。可见,古代人伦思想的确立,对华夏民族的作用极其巨大,它使中国人告别了动物,走向了文明。
(二)儒学伦理思想的形成
儒学伦理思想是对上古时期自尧舜以来人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故孔子说“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礼记·中庸》)。
孔子强调以等级名分教化社会,认为教化必须以“正名”为基础才能起作用,也就是说,只有为政者首先要确定所有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等级或身份及其必须遵守的规范或准则,要求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名”,就要尽什么样的“分”,要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的“名”(身份标志)与其“分”(应履行的伦理义务)相等。这样才能体现秩序及其重要性,否则就是“名不正而言不顺”。故而孔子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的伦理观念,意思是说,君、臣、父、子都必须各自遵循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即君主要像个君主,臣子要像个臣子,父亲要像个父亲,儿子要像个儿子,这样才能符合各自做人的标准。
孟子集成并大力弘扬了孔子的思想。从《孟子》一书中可以看出,他也极力推崇尧舜,以至于“言必称尧舜”。孟子还对古代的伦理思想予以具体的阐述,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礼记·礼运》说:“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在儒学看来,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道理和行为准则。
西汉董仲舒按照所谓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观念和孟子的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所谓“三纲”伦理。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君臣关系就是上下级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纲;父子关系体现父母与子女的亲缘关系,是一切血缘关系的总纲;夫妻关系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总纲),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即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董仲舒看来,这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参见《春秋繁露》)。
此后,儒学的人伦思想一直流传了两千多年。
(三)儒学伦理的含义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伦与理本来是独立的范畴。“伦”者序也。尊卑长幼之序,定而不紊。可见,“伦”乃是对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的一种界定;“理”的原意作动词,是“治玉”之意。《战国策》中有言:“玉之未理者为璞……玉虽至坚,治之得其鳃理以成其器。”“理”后引申为道理和准则之意。“伦理”连用其义就是说,人们在处理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
儒学“伦理”系指“人伦之理”。较早出现伦理范畴的儒学著作是《礼记·乐记第十九》:“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意即音是在人心中产生的,乐是与伦理相通的。所以单知声而不知音的,是禽兽;知音而不知乐的,是普通百姓。唯有君子才懂得乐。所以详细审察声以了解音,审察音以了解乐,审察乐以了解政治情况,治理天下的方法也就完备了。因此不懂得声的不足以与他谈论音,不懂得音的不足以与他谈论乐,懂得乐就近于明礼了。礼乐的精义都能得之于心,称为有德,德就是得的意思。
《礼记·乐记》中虽然将乐与礼并提,认定“礼乐皆得”,谓之“有德”,但是,其中所说的伦理,似乎是在广义上使用伦理范畴,尚不是以伦与理两个范畴的统合之义,来单指人伦之理。而在《论语》《孟子》一类早期儒学著作中,伦与理还不曾连用,作为人伦之理的伦理,在这些著作中,还被表述为“伦”“大伦”或者“人伦”。
儒学所谓的“人伦”或“人道”,实际上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一种展开于具体的人际关系当中的“应然之道”。儒学经典《礼记·冠义第四十三》中说:“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意即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有礼义。礼义的开始,是在于使举动端正,使态度端正,使言谈恭顺。举动端正,态度端正,言谈恭顺,然后礼义才算齐备;并用来使君臣各安其位,使父子相亲,使长幼和睦。君臣各安其位,父子相亲,长幼和睦,然后礼义才算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