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关于人心与人性的探讨,可称为心性之学。儒学关于心的界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认为“心”是能思能知的器官,即认知心;二是认为“心”有道德意识,即道德心;三是认为“心”为五官的中枢,是身之主宰;四是将“心”分为“道心”和“人心”,即所谓天理与人欲之别。儒学关于“心”的界说,虽认识各异,但占主导地位的是“道德心”的阐述。
儒学关于“性”的界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一是认为“性”近“习”远;二是认为“性”指人的道德属性;三是认为“性”指人的自然属性;四是认为“性”既有自然属性,也有道德属性。儒学关于“性”的界说,主要是指人性而言,并与善恶相联系。
儒学的心性论是从孟子发端的。孔子虽提到过心与性的问题,但没有把心、性联系起来论述。孟子的心性论是以人禽之别为出发点,以心性不二为依据,以人性向善为核心,以尽心知性为特征。荀子心性论是以生之谓性为出发点,以心性二分为依据,以人性趋恶为核心,以化性起伪为特征。
张载把性与心二者均视为物质的气固有的属性和内容,认为心与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程在心性关系上,认为心性一物,心即性,性即理,均为宇宙本体。朱熹则认为,心性通而不同。认为性即天之理。心不过是感官之心,或是身之主宰。陆王以心性不二、心理不二、发明本心为自己理论的基本主旨,认定“性即理”,坚持“心即性”,从而导出“心即理”。
在儒家学说中,心与情、性与情常常是在同一个层次上说的。儒家性情论的主要观点有:情生于性,性情不离;性静情动,性本情动;性善情恶,情有善恶;心导情欲,以性制情;心统性情;等。
儒学关于人心与人性的探讨,可称为心性之学。所谓心性之学,是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关于心性的理论或学说。儒学虽然是围绕天人之际展开的,但是天人之际的核心不是天,而是人。而人的问题实质上就是心性问题。所以心性问题一直是儒学的基本理论之一。
(一)关于“心”
“心”是中国古代心性论的核心范畴。在古人看来,心首先与生命相联系,有生命的不一定有心,但没有生命即不可能有心。其次,人心不同于动物心,动物心只能依附于动物的身体,局限于动物的本能。人心则可以离开身体而另有表现。儒学关于心的界说主要有四个方面:
1.认知心
孟子认为,心是能思能知的器官。他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能得也”(《孟子·告子上》)。即把心看成是思维器官,具有思维功能。荀子说:“治之要在于知道。人何以知道?曰:心。”(《荀子·解蔽》):“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即认为心有认知功能,朱熹说:“所谓心者,乃夫虚灵知觉之性,犹耳目之有见闻耳。”(《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三)强调“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大学章句》)。可见,心有识别和选择善恶的能力。
2.道德心
孟子认为,心包含着道德意识。如孟子所谓“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孟子·公孙丑上》)。在孟子看来,这种道德心与人的本性相连,可由心见性。即作为人之本性的仁义礼智“四端”,都含于人心之中。孟子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又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可见,心是向善的,因为心为善则安,为恶则心不安;心有向善的自觉,所谓“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3.“心”为身之主宰
荀子说:“心有徵知。徵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徵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荀子·正名》)就是说,心有“徵知”即察而知之的能力,而耳目鼻口形五官只能感物,由感而有知,则是心的作用。又说:“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荀子·天论》)意即心是五官的中枢,能总治五官。荀子还说:“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荀子·解蔽》)意即心是形之君,是自作主宰的,不受外力的节制。朱熹说:“心,主宰之谓也。”(《朱子语类·卷五》)“心是神明之舍,为一身之主宰”(《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4.“道心”与“人心”
道心人心之说,见于《尚书·虞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宋代二程据此提出了人心与道心的区别,程颐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二程遗书》卷二十四)
朱熹继承了二程人心道心之说,同样以天理人欲为道心人心之分别。他认为道心、人心“只是一个心,只是分别两边说,人心便成一边,人心便成一边”(《朱子语类·卷七十八》),“知觉从耳目之欲上去,便是人心;知觉从义理(即仁义礼智)上去,便是道心”(《朱子语类·卷七十八》)。在朱熹看来,虽圣人亦不能无人心。不过圣人不以人心为主,而以道心为主。他认为“道心”与“人心”的关系既矛盾又联结,犹如船与舵,人心如船,道心如舵。船无舵,则无所定向,舵无船,则无所用。“道心”与“人心”还有主从关系,“道心则是义理之心,可以为人心之主宰,而人心据以为准者也”。即“人心”须听命于“道心”。因此,朱熹提出要以道心主宰人心,“遏人欲而存天理”(《朱子语类·卷十三·学七》)的主张。
儒学关于心的学说中,虽认识各异,但占主导地位的是“道德心”的阐述。
(二)关于“性”
中国古代思想中关于“性”这一范畴,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性即本性,生而即有,所谓“生之谓性”;其二,性即事物的特性,所谓“物类各自有性”;其三,性即本质,是事物的本质,即性质;其四,性即生命,如性命。儒学所说的“性”主要是指人性(亦称天性)而言,并与善恶相联系。儒学关于“性”的界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性相近
儒学之初,孔子很少讲“性”。关于“性”,孔子只是讲过一句“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意即人的天性都是差不多的,只是由于环境不同,使人与人之间的习性发生了重大差异。这句话虽未论及人性善恶,却开创了人性探讨的方向。它表明:人性的差别不在天性,而在习性。近善习善则性善,近恶习恶则性恶,善人与恶人之不同,不在于性,而缘于习。这句话对后世儒学的人性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2.“性”指人的道德属性
孟子认为,所谓“性”是指人与动物不同的特殊性征,即人之所以为人者,亦即人的道德属性。孟子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天赋的“善心”,即仁义礼智四种善端。所以,人心天赋是善的,若能扩而充之,即为善德。而尽心则知性,所以人性也是向善的。并认为,人的这种先验的道德意识正是人区别于禽兽的地方,亦即人性。
3.“性”指人的自然属性
荀子认为,“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荀子·正名》),即把人的生理欲望作为人性的主要内容。在荀子看来,人生而有好利避害之心、耳目之欲,不教而能,不学而知,若顺人性自然发展,不加约束,必导致争夺、残贼、淫乱等恶行发生。至于人有辞让、忠信、礼义等道德行为则是后天教化的结果,不能自然形成。所以结论是:人之性恶(自然趋恶),“其善者伪也”(人工而成)(参见《荀子·性恶》)。
4.“性”既有自然属性,也有道德属性
汉儒董仲舒以生说性,认为性是“自然之资”,乃“天之所为”(《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认为人性中有善的要素,也有恶的要素。他说:“故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性何以有不善?在董仲舒看来,是因为性中有情,情有不善,所以,人性实兼善恶。他说:“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天地之所生,谓之性情……瞑情亦性也,谓性已善,奈其情何?”(《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宋儒张载以虚与气论性,认为气是宇宙的本体,而气之本然是太虚,太虚凝而有气,气聚而形成万物,气散而复归于太虚。“性”则是由太虚与聚散变化着的物质之气结合而构成,他说:“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太和》)据此,张载认为,人性有二:一是天地之性;二是气质之性。天地之性亦即宇宙全体之性,即气之本性;而气质之性则是气聚形成后,人禀受气质而形成的具体人性。人是具有形体以后才有气质之性,如果善于反省,就懂得自己还有天地之性。在张载看来,天地之性是人性本然,天性至纯,因而人性本善;气质之性是现实人性,气有清浊,因而现实人性有善有恶。
二程也认为人性有二:但二程提出“性即理”的命题,二程认为,性就是天或理赋予人或物的自然本性,性与天理相通,是处于同一层次的本体范畴。故在二程看来,天命之性是理,气质之性是气。
朱熹综合张、程之说,重新解释了“性”的含义,认为“性”一方面是普遍的“天理”,另一方面又是万物各自的属性。并提出了“人之性”与“物之性”两个不同的概念,指出:“人物之性,有所谓同者,又有所谓异者。知其所以同,又知其所以异,然后可以论性矣。”(《朱子语类·卷四·性理一》)朱熹认为,人性是“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结合与统一。也就是说,不仅善是人的天性,恶也是人的天性。“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朱子语类·卷九十五·程子之书一》)那么,人的恶性是从哪儿来的呢?朱熹认为源于“气”:“所谓恶者,却是气也。”(《朱子语类·卷四·性理一》)“人之所以有善有不善,只缘气质之禀各有清浊。”(《朱子语类·卷四·性理一》)所以,人的恶性属于“气质之性”的范畴,但不可谓恶性即是“气质之性”,因为“气”有“昏明厚薄开塞”之不同,“明厚”之气近善,“昏塞”之气近恶,所以“气质之性”有善有恶。朱熹认为,“天命之性”是本然之性、至善之性,“气质之性”是不同的人受胎、诞生以后才产生的有善有恶、有昏有明的属性;“气质之性”与“天命之性”二者不可分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于是,人就成为善恶的统一体。
综上所述,儒学基本上是把人性看成是天赋的或自然的本性,并将人性分为自然属性和道德属性两重性。即承认性具有饮食男女的自然属性一面,但更强调把性作为人的本质属性和道德理性,认为如此才能把人与禽兽区别开来,才能解释人何以有善有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