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儒学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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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儒学人禽之辨简评

“人禽之辨”是儒学最基本的义理。在儒学看来,人的生活包括了这样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物质的、自然的;一部分是精神的、人文的、社会的。前者是与禽兽相同的,后者则是人与禽兽根本区别之所在。一个人如果只凭本能,只为满足自然的生活,而没有精神的、人文的生活,那就“近于禽兽”了。可见,儒学思考人与禽兽的不同,是把人的道德性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目的不是单纯地要找出其不同之处,而是为了要指出人的存在是高于禽兽的。人不该把自己混同为禽兽。

正是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儒学强调要学会做人。首先要知道人和禽兽的区别。而所谓做人,就是要修养自己,懂得道德、人伦,懂得正确对待人际关系,这是儒学思想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基于以上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尤其是在儒学文化中,把人格的确立(以区别于禽兽)和提升(以区别于一般人)放在第一位,因而也就特别强调伦理观念、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养成。中国文化正是在对人禽之别的自觉认识的基础上,才有了对道德的高度重视和对道德精神的大力提倡,才有了我们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

但是,应当看到,儒学关于人的最本质的规定是道德,人不外乎是“有道德的动物”这个认识既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又显露出儒学关于人的自我认识的弊端与不足。

首先,儒学把伦理道德视为人之本质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知道,伦理道德是人的社会性表现之一,是人类文明理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伦理道德规范调节着人类社会的群体关系和内在秩序,是人类能够作为社会群体而存在的必要条件和保障。儒学强调伦理道德与人之社会存在的内在联系,为人们自觉地协调社会群体秩序奠定了认识基础。

其次,儒学把伦理道德视为人之本质则是把复杂的人简单化了。因为,人作为社会存在物,他的活动遍及经济、政治、文化、家庭等各个层次和领域,并在这些活动中相互结成了各种社会关系。可是,儒学只用伦理道德概括人的最基本的本质,以伦理关系取代人的所有社会关系,则是把复杂的人简单化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们向着解放和自由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