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魏晋玄学与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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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玄学审美意识——玄学与文学联结的特质之四

魏晋玄学家们有时也直接论述到审美问题,表现它们的审美意识。这是玄学与文学更为直接的联结点。

魏晋玄学家中论述到审美问题的主要有王弼、阮籍、嵇康。

王弼在讨论本体问题时,涉及到审美问题。和他的贵无论、本体论相联系,他的一个看法是,美在自然、在无声无味。

他在《老子指略》中说:“故其为物也则混成,为象也则无形,为音也则希声,为味也则无呈。故能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靡使不经也。”无形之象,无声之音,无呈之味,是品物之宗主,事实上也是“苞通天地”的最高的美。他又进一步说:

“然则,四象不形,则大象无以畅;五音不声,则大音无以至。”无形之“大象”要通过有形之象来表现,无声之音要通过五音来表现,就美来说,所谓美要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现。但是,怎么体现呢?王弼说:“四象形而物无所主焉,则大象畅矣;五音声而心无所适焉,则大音至矣。”既体现于具体物象,又不拘于某一象,任其自然,这就是“大象”、“大音”。

王弼注《老子》二十三章说:“下章言,道之出口,淡兮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然则无味不足听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自然之至言,也是自然之至美,这种自然之至美,是无味无声的。

王弼注《老子》四十一章说:“大音,不可得闻之音也。有声则有分,有分则不宫而商矣,分则不能统众,故有声者非大音也。”“大音”,即道之音。“道”,或者“无”,是无所不通、无所不往、包统万物的根本,它无形无名,因此体现“道”的“大音”也包统众音。但是,有声则有分,分则不能统众,因此,有声者非大音。他认为存在这样一个不宫不商、混同自然、不可得闻的“大音”,这“大音”,也是天地之大美。

王弼注《老子》三十五章说:“人闻道之言,乃更不如乐与饵,应时感悦人心也。乐与饵则能令过客止,而道之出言淡然无味,视之不足见,则不足以悦其目,听之不足闻,则不足以娱其耳。”“乐”即音乐,是美学问题。“饵”是美食,古人也常把口味之美和一般美学问题联系起来。音乐与美食“感时悦人心”,使过客留恋而止,应该是美的。但王弼认为它们并不合于“道”。

按照“道”的要求,应该是“淡然无味”。淡然无味,就超越了具体感官的快悦娱乐,“不足以悦其目”,“不足以娱其耳”。这是对“道”的看法,实际也提出了对美的看法。王弼所谓“美”,正要以无形无名的道为其基础。这些,都发挥了《老子》“大音希声”的美学思想。

王弼《论语释疑》对此也有论述。他在《论语·述而注》中说:“故至和之调,五味不形;大成之乐,五声不分。”至和之调,是最好的美食,大成之乐,是最美的音乐,也是最高的美。

这最高的美,是无味无声的。他在《论语·阳货注》中说:“乐主于和。”在《论语·子罕注》:“譬犹和乐出乎八音,然八音非其名也。”音乐的本质是“和”。所谓“和”,在儒家,是社会礼教等级秩序的和谐,是礼乐一体的和谐。儒家把这作为最高的美。但是王弼并未从礼教上看,他是从音乐上看,“八音”非其名,也就是不主于一音,八音不分之意,这所谓“和”,是无声的“大音”之“和”。这同王弼注《老》所提出的自然平淡之美是一致的。

他崇尚自然,因此反对人工雕饰,主张质朴之美。王弼注《易·贲》卦“上九”爻说:“处饰之终,饰终反素,故任其质素,不劳文饰,而无咎也。”“贲”卦是刚柔二象交相文饰,“上九”是最后一爻,因此说“处饰之终”。爻辞为“白贲,无咎”,王弼的解释是“饰终反素”,他在这里实际融入了自己的审美观念,所以说“任其质素,不劳文饰”。王弼注《老子》四十五章“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句时说:“大巧因自然以成器,不造为异端,故若拙也。大辩因物而言,己无所造,故若讷也。”王弼是用自己的审美观念来解释这一句。《老子》之说,本意在说明事物是辩证的,是相反相成、互相转化的。王弼进一步用“自然”之说作解释。“大巧”,“道”产生天地万物之技巧,当然也包含对美的创造、艺术的创作技巧问题。大辩之言,即“道”之言,也可以与遵循“道”的艺术创造的语言联系起来。他认为,这都要任其自然,不要“造为异端”,“己有所造”,即不要有人工造作的痕迹。

阮籍的美学观念,主要反映在《乐论》中。《乐论》是论音乐思想的论著。阮籍接受了儒家音乐思想不少影响。他说:“刑教一体,礼乐外内也。……礼逾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礼定其象,乐平其心,礼治其外,乐化其内。礼乐正而天下平。”这是《礼记·乐记》“礼乐刑政,其极一也”的思想。阮籍又说:“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合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这又是《礼记·乐记》“大乐与天地同和”的思想。他和儒家一样,讲音乐移风易俗的社会作用。

但是,阮籍毕竟和一般儒家不同。他由儒人道,走向了玄学。这在音乐思想上也体现了出来。他一方面说:“刑教一体,礼乐外内也”,另一方面又说:“乾坤易简,故雅乐不烦;道德平淡,故无声无味。不烦,则阴阳自通;无味,则百物自乐。日迁善成化而不自知,风俗移易而同于是乐,此自然之道,乐之所始也。”道德平淡,实际是《老子》三十五章所说的“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的意思。“无声无味”的是道德,实际是雅乐。“雅乐”是儒家的说法,而这里说雅乐“无声无味”,实际用道家思想说明儒家乐论。以乐移风易俗,是儒家思想,但说“日迁善成化而不自知”,说“此自然之道”,却引入了道家的说法。阮籍是想用道家思想来说明儒家乐论,他实际是认为,音乐的本质是无声无味的,而这与王弼的看法是一致的。

阮籍在《乐论》中又说:“故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言至乐使人无欲,心平气定,不以肉为滋味也。以此观之,知圣人之乐,和而已矣。”孔子闻《韶》,为之吸引,为之激动,因此三月不知肉味,其实不当是因为“无欲”、“心平气定”。这里用“无欲”、“心平气定”来解释,实际是以自然平和、精神超脱为至乐的境界。这是道家音乐美的境界。所谓“圣人之乐,和而已”,这所谓“和”,也是精神的平和,而不是礼乐之和。这也是倾向于道家。

阮籍的《乐论》也讲移风易俗,但他所谓移风易俗的目的,已在使社会返归自然无为,使人心返归纯真,他说:“昔先王之制礼乐,非以纵耳目之观,崇曲房之宴也,必通天地之气,静万物之神也,固上下之位,定性命之真也。”“固上下之位”,是维护名教礼治,但这名教,是建立在人心返归纯真、“定性命之真”的基础上,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上。移风易俗的过程,是完全自然而然,无为无事的过程,“立调适之音,建平和之声”,使之“入于心,沦于气,心气和洽,则风俗齐一”,“刑赏不用而民自安”。这和正始时期名教出于“自然”的思想是一致的。

阮籍反对“以悲为乐”。之所以反对“以悲为乐”,是看到古代夏桀、殷纣、王莽、东汉桓帝、顺帝等没有不遭遇灾祸的,阮籍以为,这与他们以悲为乐有关。他说:“夫是谓以悲为乐者也。

诚以悲为乐,则天下何乐之有。天下无乐,而有阴阳调和,灾害不生,亦已难矣。”而乐的功用,不是使人悲切动情,而是使人归于平淡,他说:“乐者,使人精神平和,衰气不入,天地交泰,远物来集,故谓之乐也。”他说:“今则流涕感动,嘘唏伤气,寒暑不适,庶物不遂,虽出丝竹,宜谓之哀,奈何俯仰叹息,以此称为乐乎?”以精神平和为乐之美,这实际也走向道家美学。

嵇康的美学思想集中在《声无哀乐论》。“声无哀乐”,是玄谈的一个重要论题。《世说新语·文学》二十一:“王丞相过江左,止道‘声无哀乐’、‘养生’、‘言尽意’三理而已,然宛转关生,无所不入。”这一问题,现在我们能看到的集中论述,是嵇康的这篇《声无哀乐论》。另外,嵇康《养生论》、《答难养生论》也涉及音乐与养生关系的思想。

嵇康论及的第一个问题,是《声无哀乐论》中对儒家功利主义文艺观的否定。

儒家乐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就是说,声音之道与政通。正因为声音之道与政通,因此,乐应该是礼治教化的工具。乐的本质和礼没有区别,礼乐一体,礼乐刑政一也。乐的本质在于它的政教功能。从孔子闻《韶》识虞舜之德,到季札观乐知政教得失风俗盛衰,都为说明这一点。

嵇康阐明“声无哀乐”,可以说都是为反驳儒家这一观点。

《声无哀乐论》从第一问到第七问对大量概念进行辨析,举了大量例证。他说,事物的本质和事物的名称、事物的形式,事物的客观性质和人们对事物的感受不能混为一谈。事物的名号都是人们赋予的,“因事与名,物有其名,哭谓之哀,歌谓之乐”。但事实上,正如用作祭祀之礼的玉帛只不过是礼敬的形式,而不是礼敬的实质内容一样,歌哭也不过是哀乐的形式,并不是哀乐的主体。再比如,“人有贤愚之别,味以甘苦为称”,这是它们的客观性质,但对人的评价、爱憎,则属于主观感隋的东西,不能说我喜爱的人就叫做“爱人”,我憎恨的人就叫做“憎人”,我喜欢的味道叫做喜味,我所讨厌的味道叫做怒味。声音也是一样,它产生于大自然,只有善恶之分,而“无关乎哀乐”。人们之所以听了音乐会有悲伤哀痛等的情感表现,不是因为音乐本身关乎哀乐,而是因为人们本来就藏有悲哀,遇和声则发为悲哀的感情。

他说,和声之感人心,犹如酿酒之发人性,酒味道有甘有苦,而醉者有的表现为喜,有的表现为怒。不能因为人们悲欢的感情由音乐而发,便说音乐有哀乐之别,就像醉酒者有喜有怒,便说酒有喜怒之理。

嵇康又说,吃辛辣的食物和大笑,烟熏了眼睛和哀泣,同样会流泪,让最能品尝滋味的易牙来品尝,也决不会说快乐的泪水甜而悲哀的泪水苦。因为汗水和眼泪都是同一体中流出,不会有什么哀乐,声音和汗水、泪水一样同出于一体,都是人体的分泌物,为什么惟独声音有哀乐的性质呢?你说音乐会体现作曲者的本性,传达作曲者的心情,那么,表达圣人之情的至乐,就应该由圣人亲自演奏才能使雅乐得到完善的表达,那为什么一些流传的圣人之乐却并不是圣人亲自演奏的呢?

嵇康说,和声所感,都是感情自发。比如,宾客满堂,酒酣奏琴,有的欣欣然非常高兴,有的悲哀地流下了眼泪,这并非同样的音乐,却只把哀乐进送给这个人,把欢乐的音乐则进送给另一个人。同一支乐曲,欣赏者却有不同的感受,这说明音乐本身并无哀乐情感,声音本来就无主于哀乐。

因此嵇康提出,音声和哀乐之情是有区别的。音声是无常的,同一的情感可以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声音,反过来说,同一种声音可以表现多种多样的情感。声音和情感之间并无一定的必然的联系。声音的哀乐取决于人心的哀乐,而不是声音自有哀乐。

感情和声音是两回事,要了解人的内心感情,不能只借听于声音。

嵇康还对古代关于音乐与政相通,与人的哀乐之情相通的许多例证一一作了辨析。

嵇康的论证很多是站不住脚的。古代思想家在概念运用上往往不严密,往往把不同性质的概念混为一谈。嵇康“声无哀乐”论也表现这一特点。他所谓“声”,既包括音乐,又包括自然音响,包括自然界发出的一切音响,又包括人的欢笑和哭泣,还包括乐器弹拨的声音。因为把不同性质的概念混为一谈,所以,他的一些推论也就显得牵强。比如,人的歌哭不是纯粹的自然音,更不是肉体的分泌物。人在哭泣时和大笑时流出的眼泪没有甘苦之分,但不能说欢笑和哭泣也没有哀乐之分。歌与哭是内心感情的流露,它们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人的欢乐和悲哀,不能与眼泪作简单类比。笼统地否定音乐具有感情色彩,也是很难说通的。

音乐毕竟是蕴含音乐家、演奏家的感情,纯粹的乐音不具有感情色彩,但由自然的乐音组合而成的音乐,已经融人了作曲家的感情,同样,演奏家在演奏时也要融人自己的感受,把乐曲所蕴含的意境表现出来。从这方面看,否定音乐的感情色彩,在一般意义上是很难说得通的。他对一些具体例子的驳难,也有不少牵强附会的地方。

但是,嵇康的基本思想却是明确的,这就是“声无哀乐”。

声无哀乐,则声音之道并不与政通,审音并不能知政。嵇康并没有全盘否定儒家乐论。《声无哀乐论》第八问第二层,论述了先王用乐之意,论述了先王以礼乐移风易俗之意,和儒家乐论基本一致。但其基本倾向,在道家无为而治的天地大和之乐。就全篇而言,它是否定声音之道与政通。否定了这一点,以乐作为政治教化的工具之说也就失去了根据,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文艺的政教功能。

嵇康又一个重要美学思想,是在《声无哀乐论》中提出的乐的本体问题。

《声无哀乐论》反复讲到乐之体,讲乐之和。嵇康是认为,乐有其不变的本体,有构成乐的根本性的东西。这个不变的本体,就是“和”,而所谓“和”,归根结底,是自然之和。乐的本体在自然之和,因此声无哀乐。这是贯穿全篇的基本思想。

嵇康的一个基本看法是,一切声音都本于自然,归根结底都是自然之声。不论水声、风声、鸟鸣、兽吼,也不论是乐器吹奏出的声音,人口呼出之声,欢笑声,悲哭声,说到底,都是自然之气的激荡。他说:“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篱纳气而鸣邪?”气激荡而成声,所有声音无一例外,这是自然界一切声音不变的本体。一切声音都本于自然,本于自然之和。音乐也不例外。音乐一方面八音克谐,宫商集化,但说到底,音乐也是自然之声,是自然之声的集比变化,是一种特殊的音声。因此讲“声无哀乐”,可以是自然音响,也可以是音乐。既然指一切音声,包括音乐在内,一切音声都本于自然之和,当然无所谓哀乐。声本于自然,因此是和声,因此无象,无具体哀乐之象。就像眼泪,不管你怎么流出来的,是笑出来的,还是哭出来的,是烟熏的,还的吃辛辣弄的,作为从身体内部肌肉出来的液体,这是共同的。

这自然之和,体现在音乐上,就是音乐的和谐之美。和谐之美是音乐最根本的东西。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如果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因此音乐可以表现悲哀的感情。反过来也是一样。因此,音乐可以表现不同的哀乐之情,音乐还可以给人以躁静专散的各种心理感受,音乐本身可以或音高或音低,或舒扬或激越,不论怎样变化,都有和谐之美,这是不变的。和谐是音乐的根本,而和谐在嵇康看来,归根结底也是自然的和谐。

自然是世间最和谐的状态,音乐的和谐美归根结底是和谐的自然美的反映,是自然之和的表现。这种和谐美也与哀乐无关,无具体哀乐之象。不论哀还是乐,任何哀乐之情,都因内心有主,感于音乐的和谐之美。音乐的和谐美和自然的和谐是一体的,它本于自然,是音乐的本体。

自然之和,也体现于人心。这就是第八问所说的“和心”。

“和心”与“和声”不是同一个东西,但在嵇康看来,音乐之所以为他所喜爱,用他《琴赋》中的话来说,就因为音乐“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就是说,和声可以和心,和心又发为和声。

在嵇康看来,和心、和声,都本于自然,因此它们是相通的。儒家乐论,是礼乐一体;而在嵇康看来,则是和声与和心一体。因此《声无哀乐论》第八问说:“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则发为和谐之音乐,而“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所谓“以心为主”,就是以和心为主。乐之体在自然之和,归根结底,体现在人心之和,体现在和心。

和声、声无哀乐、自然之和的又一落脚点在社会,在社会的返归自然。社会的返归自然,和具体的音乐和谐之美,看起来已没有什么联系,但是,按照儒家乐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推而论之,能移风易俗就是乐的最高体现。按照道家理论,大道无形,大音希声,大乐的移风易俗的最大作用,就在于它不起作用,不需要它起作用,社会就已归于淳朴。

从《声无哀乐论》第八问可以清楚地看出,嵇康正是按照道家理论来看的。第八问有三层:第一层,讲道家无为而治,所谓“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人们“怀忠抱义,不知其所以然也”。这时“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于是歌舞宣情叙志,这叫做“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第二层,先王以乐配合礼,以礼乐节制、引导人们的情感,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同时国史采诗乐以观风,说这是“先王用乐之意”。这二层意思比较清楚。第三层虽然有些难解,但基本思想还是清楚的。嵇康说:“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这并不是如有研究者所认为的,说圣人制作郑声,旨在肯定郑声的和声之美,贬低雅乐,或肯定儒家以“乐”为教化手段的合理性。这里虽说了“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但紧接着说郑声“犹美色惑志,耽檠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既没有说圣人制作郑声,也没有说圣人就可以用郑声,而是反言郑声之不可用。郑声不可用,所以下面才说“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云云。 “绝其大和”,就是不和五味。

“不渎其声”,就是使其声不淫辟、不邪散。又说“不穷其变”,都是说不要使音声有太多变化,不要那么美妙。这是说先王欲以雅乐移风易俗。但结果如何呢?“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首先指郑声,但也包括雅声,如果风俗已流于浅近,已经变坏,则不论是淫邪惑心的郑声,还是乐而不淫的雅声,都不足悦、非所欢,更谈不上以乐移风易俗。“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是风俗时政进一步变坏,人们都淫荒无度。这种风俗一成,都“尚其所志”、“乐其所习”,都崇尚自己的淫邪之志,安于风衰俗坏之习,不是一个人,而是“群能肆之”,整个社会都变得放肆无节制,肆其淫邪之志,好其衰坏之习,“则何以诛之”,任何办法都不能诛除这种淫荒无度之习,改变这种风衰俗坏的状况。既然如此,更不用说什么移风易俗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名之曰移风易俗。但这种所谓“移风易俗”,所谓“乐教”,实际对淫荒无度的风俗已无济于事,因已风衰俗坏,因此虽以正声移风易俗,但淫邪之声仍留存在人们心中,正声无法取代淫声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因此是“淫之与正同乎心”。邪恶和纯正同样来自心,雅乐和郑声的形成也就可以明白了,雅乐形成于无为之世,郑声是风衰俗坏的结果。嵇康的基本思想仍是:乐之本体,在社会风俗本身的和谐,在人心的和谐。

第二层把“乐”看做施行教化的工具,和儒家乐论基本一致,玄学本身并没有完全否定名教,最早只是要求名教出于自然。这也是嵇康思想的一个方面。但是,嵇康的主要倾向,显然是道家无为而治。整个第八问三层,实是以乐移风易俗的三个境界,也是三种不同的社会状况。第一层是太平之业,人们自然而然的怀忠抱义,不需要用什么来节制。第二层,是需要处处用礼义来节制人们的情欲,用这一段开头的话来说,是“移风易俗,必承衰弊之后”。第二层虽已衰弊,但尚可以礼乐移风易俗,也需要用礼乐移风易俗。第三层,是“上失其道,国失其纪”,社会已无可救药,无法施于礼乐,施于教化。三层境界是每况愈下,嵇康理想的是第一层境界。

第一层境界,包含两个思想。一、所谓音乐之和,音乐移风易俗的作用,在于社会自然无为无欲,人们的内心,人们的精神,整个社会的气氛,都归于自然和谐,让人感觉不到“乐”移风易俗的作用。“乐”移风易俗最大的作用,就在于它不起作用,不需要它起作用,社会就已归于淳朴。二、太平无为、自然淳朴的社会,没有用乐教移风易俗,就已经使人心归于平和,风俗归于淳朴,这本身就是大乐,虽没有具体的音乐之象。这是天地之大和,人心之大和,也是天地之大乐,天地无声之大乐。返归自然的社会本身就是无声的大乐。

就是说,无声之乐就是大道,自然之道才是乐之本体。

音声之和在自然之和,因此《声无哀乐论》全文从“声音本于自然”开篇,其宗旨在论感情归宿于“和”,论社会返归自然,因此又以道家无为而治结篇。从自然音响之无哀乐,到音乐和谐美之无哀乐之象,到人心之和、社会之和,这之间看似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但在声音本于自然这一点上,它们都统一起来了。这就是《声无哀乐论》的关于乐的本体的思想。

这样一种以自然之和为乐之本体的思想,在文艺思想上有重要意义。

前代论艺术,都着眼于一些具体问题。嵇康则着眼于艺术的本体问题。这样看问题本身就是理论思考的一种深入。从具体的问题中高度抽象出本体问题,从本体论着眼,较之就事论事,思想更为深刻。

这种本体论,把老庄大音希声的思想由纯哲学的理论变为艺术的思想,并且把玄学“得意忘言”由对一般哲学的思考变为对具体艺术、人生、社会的思考,从而对后代艺术和其他方面产生深刻影响。《声无哀乐论》提出的“无声之乐”,其思想渊源来自老庄。老庄提出“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是讲“道”之音、“道”之象,虽然启发人们对艺术问题的思考,但毕竟是一个纯哲学的概念,不是论现实的艺术问题。到嵇康,则用来说明音乐问题,因而把哲学上“大音希声”变为哲学艺术相结合的理论。

和现实艺术结合的结果,是进一步启发人们探讨艺术的虚的一面,探讨艺术的无限美。

这种本体论,还融人了“得意忘言”的玄学思辨。在本体论上,在对无声之乐的认识上,同样讲乐,讲移风易俗,儒家和嵇康着眼点不一样。儒家把音乐作为政治教化的工具,完全是讲具体音乐。嵇康所讲的,则不是具体的音乐,而是无声之乐,不是音乐具体的移风易俗的作用,而是讲移风易俗之“意”。音乐移风易俗最大的作用就是它不起作用,不需要它起作用。换句话说,只要社会返归淳朴就可以,至于是否有音乐在起作用,都是不重要的。只要得移风易俗之“意”,则可以忘具体音乐之象。

具体的音乐之象是不重要的,移风易俗之意,社会返归自然,才是最重要。以返归自然的社会为无声之大乐,可以说是“得意忘象”思想的具体体现。把“得意忘象”由哲学思考变为对艺术、人生、社会的思考,这一点对后代士人有很大影响。讲“无声之乐”,讲“得意忘象”,则不要具体的音乐,也可以得欣赏音乐之意。陶渊明就是这样。《晋书·隐逸传》载,陶渊明“性不解音,而蓄素琴一张,弦徽不具,每朋酒之会,则抚而和之,日:‘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没有琴弦和琴声,同样可以得琴中趣,得怡情之意。推广到日常生活,还有王子猷雪夜访戴逵,“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一类故事(《世说新语·任诞》四十七)。总起来说,魏晋士人追求的是“得意忘言”的生活情趣。嵇康比较早地把“得意忘言”的哲学思考化为艺术思考,是有意义的。

嵇康论音乐自然之和,还融人了养生的思考,和养生论思想有密切关系。嵇康认为,音乐是养生的手段。他在《琴赋》序中说:“余少好音声,长而玩之,以为物有盛衰,而此无变,滋味有厌,而此不倦。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莫近于音声也。”在《答难养生论》中说:“窦公无所服御,而致百八十,岂非鼓琴和其心哉?此亦养神之一征也。”这种思想从养生角度看,是看到音乐可以陶冶情志,怡心悦性,有助养神,进而有助养形。从艺术角度看,则是否定了文艺的政教功能,突出其怡情悦性的艺术功能。嵇康强调乐声有自然之和,强调和心的作用,和他从养生角度看音乐是一样的,也是突出音乐怡情悦性的功能。这一点影响后世以音乐怡情的倾向。

《声无哀乐论》提出的“和”的问题在文艺思想史上有重要意义。“和”这一概念早在先秦就提出来了。儒家、道家都讲“和”。儒家所谓“和”,重视的是个体与群体的和谐以及社会群体伦理秩序的和谐。道家所强调的“和”,是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声无哀乐论》倾向的显然是道家之“和”,而且把道家关于“和”的思想引入文艺,这就影响后世重视文艺与自然的和谐,影响到后代以“和”为美,以自然之和为美的文艺审美倾向。

从王弼到嵇康,以无形无声为美,以自然之和为美,是他们共同的倾向。玄学影响下产生的新的审美意识,对后代文学的审美情趣,有着重要的影响。

魏晋玄学影响文学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士人心态、文人性格。玄学通过影响中国文人的处世态度、生活情趣、价值观念,进而影响到文学。文学作品是文人写的,文学面貌的变化,归根结底反映着士人心态的变化,反映着文人性格。要了解玄学怎样影响文学,必须了解在玄学影响下,形成了怎样一些类型的文人性格,中国文人性格有了哪些变化。

文人性格的变化,集中体现在魏晋文人身上。从魏晋士风可以看到,玄学思潮振荡之时,士人性格确实有很多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