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魏晋玄学与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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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玄学思维方式——玄学与文学联结的特质之三

玄学有其独特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是玄学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玄学联结文学的重要特质之一。

玄学思维方式的基本特点,是重义理、崇本息末、以简驭繁。这主要体现在王弼《老》学、 《易》学中,体现在它的“言”、“意”之辨中。

何劭《王弼传》说:“弼幼而察惠,年十余,好老氏。”未言及他爱好《周易》。在叙述王弼著作时,也先说“弼注《老子》,为之《指略》,致有理统”,然后说他“注《易》”,因此,说王弼《老》学在其《易》学之前,是有道理的。王弼玄学的思想方法,也当先体现在其《老》学中。

王弼注《老子》三十八章说:“本在无为,母在无名,弃本舍母,而适其子,功虽大焉,必有不济,名虽美焉,伪亦必生。”他又说:“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义之正,非用义之所成也;礼敬之清,非用礼之所济也。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

王弼的目的,是解决仁义道德即名教中存在的问题。他的思路,不是就事论事,而是着眼于它的根本。这个根本,就是无为无名。他把这概括为本与末、母与子的关系。从本和末的关系考虑一切问题,这就是他的思想方法。

他在《老子指略》有更为具体的阐述。王弼说,考虑问题不能只看到事物现象本身,而应常常从其反面着眼。他说:“凡物之所以存,乃反其形;功之所以克,乃反其名。夫存者不以存为存,以其不忘亡也;安者不以安为安,以其不忘危也。故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安其位者危,不忘危者安。”

王弼说,邪恶的兴起,难道在邪恶本身吗?淫靡风气的产生,难道是淫靡本身的原因吗?邪恶的兴起在于心地不诚,淫靡风气的产生在于过于浮华,因此,应该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不应该着眼于细枝末节的表面现象。防止邪恶,关键在于存诚,不在于善于察觉邪恶的现象;平息淫靡风气,根本在于不要有浮华之心,而不在于滋长华美的东西;杜绝偷盗行为,根本在于打消人们偷盗的欲望,而不在于刑罚严厉;制止人们诉讼打官司,关键在于让人不好尚诉讼打官司,而不在于善于决断诉讼案件。所以,“不攻其为也,使其无心于为也”,不是一件一件地处理人们具体所做的事,而在于让人无心去做这样的事。“不害其欲也,使其无心于欲也”,不是直接伤害、妨碍人们的各种欲望,而在于让人们根本不去想做这些事。要“谋之于未兆,为之于未始”,事情还没有征兆的时候就防止它的发生,事情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去处理它。这就是“崇本息末”。

事物现象是繁复的,如果只着眼现象,只会穷于应付,而且,事物变化的原因常常并不在其本身,王弼说:“每事各为意,则虽辩而愈惑。尝试论之日:夫邪之兴也,岂邪者之所为乎?淫之所起也,岂淫者之所造乎?”王弼之所以提出“贵无”,就因为它是万物之宗主。王弼说:“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万物是繁复的,而宗主只有一个,这就是“无形无名”。这就提出了一个执一之宗主则可驾驭万物的思想。王弼又说:“五物之母,不炎不寒,不柔不刚;五教之母,不嗷不昧,不恩不伤。虽古今不同,时移俗易,此不变也。”

王弼说,事物宗主和具体事物,就是母与子、本与末的关系。他主张要“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他说,这就是《老子》一书的宗旨:“《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观其所由,寻其所归,言不远宗,事不失主,文虽五千,贯之者一,义虽广瞻,众则同类。”

王弼解《老》中提出的“崇本息末”的思想方法,与汉魏新思潮的发展有关。汉魏思想多元发展中,就有求本求实的新思想。王符《潜夫论》有《务本》篇,列举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本末问题,以为当“崇本抑末”。徐斡《中论》也有专门的《务本》、《修本》篇,《务本》篇提出:“人君之大患也,莫大于详于小事而略于大道,察其近物而闽于远图。”刘劭《人物志·材理》也说:“善难者务释其本,不善难者舍本而理末。”王弼“崇本息末”思想应是这种求本求实思想的提升和发展。

它也与《老子》思想有关。《老子》本来就主张辩证地看问题,注意从事物的反面去考虑问题,所谓“反者道之动”。老子把“道”称之为“一”,所谓“道生一”,所谓“天得一以清”,把“一”和万物对立,已朦胧地有以一总多的意思。王弼的贡献,在进一步明确提出崇本息末、以简驭繁、以一统众,对之作了更为明确的哲学理论概括,并以此为基础,走向贵无的本体论。

王弼“崇本息末”的思想,在治《易》、解《易》中进一步得到体现。

王弼提出“明彖”说。他在《周易略例·明彖》中说:“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能制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故众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动之所以得咸运者,原必无二也。”所谓“众”,指《易》繁富复杂的内容,而这种《易》的内容的复杂性正反映了世间事物的复杂性。他认为,应该从“至寡”去把握。为什么呢?他说:“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故处璇玑以观大运,则天地之动未足怪也;

据会要以观方来,则六合辐辏未足多也。”

具体到治《易》,王弼认为应该从彖辞人手,因为彖辞“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故举卦之名,义有主矣,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夫古今虽殊,军国异容,中之为用,故未可远也。品制万变,宗主存焉,彖之所尚,斯为盛矣”。

王弼指出,一卦六爻,核心的含义,常常是由其中一爻之义决定。他在《周易略例·明彖》中说:“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略例下》说:“一卦之体必由一爻为主,则指明一爻之美以统一卦之义。”

具体来说,“一卦五阳而一阴,则一阴为之主矣;五阴而一阳,则一阳为之主矣。夫阴之所求者阳也,阳之所求者阴也。阳荀一焉,五阴何得不同而归之?阴荀只焉,五阳何得不同而从之?故阴爻虽贱,而为一卦之主者,处其至少之地也。”这就是所谓“一爻为主”说。比如五阳一阴之卦有“央”、 “同人”、“履”、“小畜”、“大有”卦等,五阴一阳之卦有“师”、“比”、“谦”、“豫”、“复”、“剥”卦等。

据朱伯岜《易学哲学史》,王弼“一爻为主”说,除了五阳一阴和五阴一阳的情况之外,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爻辞直接与卦辞相联系的一爻,如屯卦取“初九”爻,“成”卦取“六三”爻,因为这一爻直接与卦辞相联系;另一种情况是取居中之爻,即“二五”爻。王弼认为,很多卦上卦下卦三爻中,中爻为一卦之主体,如“讼”之“九二”爻,“九二”阳爻居中位,有刚正之义,所以卦辞说“中吉”。又如“困”卦坎下兑上,阳爻受到阴爻的围困;可是,“九二”阳爻居下卦之中位,虽受“初六”和“六三”阴爻之围困,“用刚不失其中”,能济困境,所以卦辞说“贞,大人吉”。

王弼认为,这就是彖辞的特点,从彖辞人手,从起主要作用的一卦人手,就能“繁而不忧乱,变而不忧惑,约以存博,简以济众”,“乱而不能惑,变而不能渝”。不仅治《易》如此,世间一切事物均如此。这就是明彖的意义。

“明彖”说体现的是玄学新的思维方法。

王弼对《易》大衍义的解释,也同样体现了这一思想方法。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是《易·系辞》提出来的,这本身就体现一种思想方法。王弼可能也受《易》学思想的影响。但是,在汉代人的解释中,不参与变化的“一”,即所谓“太极”之数,或者被解释为北辰,如马融;更多的汉代人用“元气”释“太极”,如京房、郑玄。元气也好,北极星也好,都是具体的“有”,而不是“无”,因此不具备以“无”统“有”的作用,从思想方法上说,也就不是玄学所说的以简驭繁、以一统众。王弼把不用的“太极”之数释为“无”。在他看来,大衍之数“四十九”和“一”的关系,就是“有”和“无”的关系。他引出了玄学以无为本、有无关系的思想,从思维方式看,也就是以简驭繁,以一统众,是玄学的东西。

王弼重新考虑了言、象、意的关系,在言、象、意关系的认识中,体现出新的思想方法。

王弼轻象数,重义理。以象数解《易》、治《易》的象数学,是《易》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象,是卦象爻象。八种基本卦、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都有其卦象、爻象。数,是六画之数,阴阳奇偶之数,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说:“数,六画之数,六爻之动,三极之道,遂定天下之象。”通过观察六画之数和各种卦象爻象,解释《周易》,提出各种思想,这是象数学。

象数学要解释的,是《易》卦形和卦象、卦爻辞之间的联系。汉代是象数学盛行的一个时期。

王弼《易》学与汉《易》象数学相反。王弼解《易》主张取义,以义理解《易》,不主张取象数。汉《易》象数学各种各样繁琐的解《易》之说在王弼那里已经一扫而尽。王弼并非完全不用象数,解《易》要完全不用象数是不可能的。但是,王弼偶用象数,最终落在义理上,目的在明义,是取象以明义,更多的是舍象以明义。就基本的八纯卦(即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来说,都有其卦象(如八纯卦分别为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但在王弼看来,这些卦,重要的不是其卦象,而是其卦义。如“乾”卦,重要的是其刚健之义;“坤”卦,重要的是其柔顺之义;“坎”卦,重要的是其险陷之义,而不是其“水”之象;“震”卦,重要的是其威惧之义,而不是其雷之象。六十四卦和其他卦爻辞的解释也主取义。比如“蒙”卦,坎下艮上,他不取下体坎卦水之象,上体艮卦山之象,只取“蒙”卦蒙昧之义;如“讼”卦,坎下乾上,他不取下体坎卦水之象,上体乾卦天之象,只取其听取诉讼之义;比如“鼎”卦,其《彖传》的解释是取象说,认为“鼎”卦巽下离上,离为火,巽为木,木在火下,乃烹饪之象。王弼认为,这是“鼎之用”,鼎之所以有此功用,因为鼎之义在于“取新”或“成新”,圣人取此义,所以要大养贤士能人。

王弼认为,“义”与“象”相比,“义”是第一位的。“象”是由“义”所生的。他在《周易注》中解释“乾”卦《文言》

说:“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故以龙叙乾,以马明坤,随其事义而取象焉。”

王弼《周易略例》中专门写了《明象》篇,提出“得象忘言”、“得意忘象”的思想。

得象忘言、得意忘象,说的是言、象、意的关系。就《易》

学筮法来说,所谓“言”,是指卦爻辞,所谓“象”,是指卦爻象,所谓“意”,是指卦爻象和卦爻辞所涵蕴的意义或义理。

“意”可有两层含义:一是某种观念,思想,即《系辞》所说的“圣人之意”;二是卦爻辞、卦爻象中所蕴含的义理,即所谓卦义、爻义。

王弼认为,“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即具体的象、意不能脱离言、象而独立存在,象、意要通过言、象来体现。

但是,言、象的目的只在于明象、存意,言、象只是明象、存意的工具。因此,得象、得意之后,就可以忘言、忘象。比如“乾”卦,既得龙之象,“潜龙勿用”之言就可忘,既得乾健之义,则龙象可忘。就像绳套(“蹄”)的目的在套兔子,竹篓(“筌”)的目的在抓鱼,得兔、得鱼之后,就应该忘蹄、忘筌。

王弼说:“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

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

王弼说:“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义荀在健,何必马乎?类荀在顺,何必牛乎?爻荀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荀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其结果,是“一失其原,巧愈弥甚。从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言和象、象和意的关系不是僵死不变的,《易》之意贯穿、表现于各种卦爻象之中,乾健之义既表现于龙之象中,也表现于马之象中,卦爻象此一象非彼一象,它们千变万化,千差万别,龙与马都为乾健之象,但龙之象非马之象,因此如果把持、拘滞具体的言、象不放(所谓“存”),则所把持的已非其象,已非其言。拘滞具体之言具体之象并非得象得意,就如只拘滞于龙之象或马之象,并不能得乾健之义。所以王弼说:“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乃非其言也。”

因此,得象、得意不仅可以忘言、忘象,而且只有忘言、忘象才能得象、得意。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忘记、超越一个个具体的龙之象马之象,才能得到和掌握乾健之义。王弼说:

“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

王弼的基本思想是象、意不能离开言、象而存在,但不能拘滞于具体的言和象。言、象、意几方面,象、意是第一位的,言、象是第二位的。他虽然也讲得象忘言,但目的为了说明“得意忘象”,这是核心的问题。

王弼对言、象、意关系的认识,当然与《易传》思想有关。

《易·系辞上》说:“子日:‘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日:‘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但是,《易·系辞上》只说“圣人立象以尽意”,说明圣人立象的由来。

它虽说过“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但其结论是立象可以尽意。

王弼则进一步指出,意是第一位的,象是第二位的,要得意忘象,等等。

王弼还吸收了《庄子》思想。《庄子-外物》云:“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从思想实质来说,王弼之说实近于《庄》而异于《易》。王弼“得意忘象”说是引老庄解《易》的产物。

“得意忘象”的实质,是“以无为本”。意和象这两方面,意是抽象的,无形的,象是具体的、有形的。王弼认为,象生于意,意是第一位的,象是第二位的,实际也是说,外在的、有形的东西是受内在的、无形的东西支配的,无形的东西才是根本,万有只是“无”的具体体现,“无”体现于万有之中,但要把握内在的、本质的“无”,又不能拘滞于具体的万有。可以说,王弼是用玄学的“有”、“无”关系来认识、解释言、象、意的关系,或者说,他从对《易》学筮法具体的言、象、意关系的解释中找到了玄学思想方法。

王弼解《老》、治《易》体现的这种思想方法,对玄学理论体系的创立有重要意义。从王弼到郭象,他们的一系列玄学理论,可以说都体现着以简驭繁、得意忘象的思想方法。这种思想方法,也渗透到其他方面,渗透到文学,从而影响着中国文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