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古典文艺美学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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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中国古典和谐论美学的生态智慧及现实意义(2)

中国古典和谐论美学具有生态美学和生态智慧的许多合理成分。例如,《周易》从自然本体论的角度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其“天地养万物”(《周易·颐卦》)的思想启发了中国美学家和艺术家关于情景交融的思想;它强调以“一阴一阳”的对立观来认识宇宙的统一性思想,又为中国美学所追求的“和”的审美理想以及辩证地处理美学范畴提供了哲学的阐明。兼取先秦诸家之长的《吕氏春秋》在儒家美学关于乐的基本思想上,将人的审美要求同道家的“重生”“贵生”思想联系起来,提出“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吕氏春秋·适乐》)的命题,对审美主体与审美欣赏精神状态之密切联系的阐发充满了和谐审美观的特色。董仲舒发挥先秦儒家以“中和”为美的思想,提出天人相通的学说,赋予天以道德和人格意志属性,其中包含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和相互渗透的意识,在美学上具有重要意义。而佛教“法界缘起”的整体宇宙观、众生平等和尊重生命的价值观更是中国生态伦理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当代人类的生态理论与实践至今仍具有不可忽视的独特意义。可以说,这种和谐思想在中国古典审美运思中比比皆是。

在笔者看来,中国古典和谐论美学中以下几种审美意识包含着极为丰富的生态智慧:

(一)生命意识

中国古典美学流淌着浓郁的生命意识。在中国古代人看来,“自然和人处于同一规律之下,从而都富有善意和秩序”,[日]吉川幸次郎:《中国诗史》,章培恒等译,369页,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5。自然造化的微妙的生机和动态与人内在生命勃勃不息的流转是息息相通的,艺术就是以“心灵映射万象”(宗白华语),为自然立言,为人立言。在自然中寻找人格、心灵、生命意识的投影,与把对人格、心灵、生命意识的完美追求外化到艺术中去,本质上都是对生命的终极关怀和热爱。因此,自然—艺术—人在生命本体意义的高度上相通并得以统一,构成生命本体的一体之三面。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艺术生命化成为中国传统审美意识、审美观念的主导倾向。体现在批评观念中,即认为:艺术不仅是人和自然得以沟通的桥梁,而且,艺术与人、艺术与自然本质上处于一种异质同构的关系。在审美思考中,这种生命意识也体现得极为明显。例如,庄学以“心斋”“坐忘”“无己”“丧我”等纯精神性的观照与体验表达了对生命意识的关注;玄学在“玄心”同自然之趣、“玄心”同艺术之境的两相冥合中为这种关注寻找了安身之所;禅学则在瞬间的顿悟中力求直接把握存在的本质和生命的真谛。这种生命意识就其本质来看,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并直抵一种物我无间、天人合一的充满生命的深层体认的审美境界。可以说,对生命的认同、热爱是中国古典美学最富有哲学智慧的部分。

(二)人本意识

中国哲学运思与审美想象又充满了浓郁的人本意识。老子关于天、地、人、道四者关系的阐发就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庄子》中亦有关于天、地、人三“才”和谐联系(如关于“天籁”“地籁”“人籁”三分世界模式)的论述,并直接与人的审美活动相勾连。在《周易·系辞下》所讲的“天道—人道—地道”的协合世界中(即“三才之道”),人“仰观”于天,又“俯察”于地,在“天—人—地”系统中,人处于中间位置,对在上的“天”和在下的“地”充满了亲切感,这一系统中布满了生存联系之网。人在这一系统中的“流观”,不仅暗含着主体节奏感视界动作的形成,表征着主体审美视阈在天、地、人三“才”系统中的彻底打开,同时也使得“人文”的化成在主体与“天文”“地文”的相互交感中逐渐凝定,使天、地、人三“才”的和谐化自然生态系统进一步延展为“天文”—“地文”—“人文”相协合、相统一的文化生态系统。可以说,在中国古典美学思想中,艺术创造或艺术欣赏中审视的焦点都是集中在人这一主体上。例如,在中国诗性哲学的整体视界(包括中国式哲学→艺术境界→节奏的脉络走向)、一阴一阳和一虚一实的中国式宇宙生命节奏构想和“道→气→艺”的艺术本体论模式中,中国诗行结构及其韵律世界就是中国诗人诗性情感之节奏韵律的整合式结晶。在这里,人是节奏韵律的存在物,诗人的艺术境界,诗行的时空观念、节律,是对宇宙节奏的“音乐化”与“情趣化”。这种突出主体内在精神的意识还表现在绘画中,如“胸中有丘壑”这一说法既包含了一种广远与精微的辩证法,更是主体的“心观”在艺术创作中的体现,是主体外在视界与内心营构的辩证式结合,正所谓:天地之大无出吾心,造物之妙尽入我意,大者含元气,细者入无间,我心自有“丘壑”以待山水。近人王闿运在《圆明园宫词》所说的“移天缩地在君怀”,也正是主体精神的写照。

(三)宇宙意识

中国古典美学并没有把宇宙自然当做一个外在于人的孤立实体来考察,而是在追问人类自然本性,思考作为生态整体中的一员所应尽的义务时,总是将宇宙自然当做人类的亲密伙伴,从一种整体主义的观念来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认为宇宙间有四大,人居其一,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从一个侧面确立了人与天的相互关联。《周易·文言》明确提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时,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凶吉,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顺应自然的“与天地合德”的思想。程颢干脆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河南程氏遗书》卷六),反对有意去区别天与人及主体与客体。清初王夫之也强调“尽人道以合天德”。其《周易外传》卷二云:“圣人尽人道而合天德,合天德者健以存在之理;尽人道者动以顺生之几。”实际明确指出人之动与天之健是一致的。所有这些观念无不是提倡应在自然与精神间建立一种统一性关系。这种强调在自然与精神间建立一种和谐化关联的“天人合一”思想对中国古典审美境界论的影响是巨大而又深远的。这表现在:在中国古代人看来,人与自然、情与景、主体与客体、心源与造化、内根与外境都是浑然一体、不可分割的。天人异质同构的这种深层文化意识使得中国古代人学与美学间有着内在的本体性关联,由此,人生境界与审美境界的合一成为中国诗性智慧最具特色和魅力之所在。正因为这种宇宙意识的存在,艺术创作中才有了“胸中有丘壑”“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之类的说法。

(四)超越意识

超越意识是中国古典美学思想中的又一智慧成果。中国古代人强调人在审美世界中完成对自我现实时空的超越,完成对自我心灵的高度审美化,从而进入到一种高度自由化的境界。为了终极境域的开示与到来,儒家从累积的象征传统(文化及其经典)中去发掘道统的精神资源,从个体与社会的调适性中去发掘和印认自我的现实安顿感或镶嵌感,从而将自我的终极意义与天道的创造力和谐地统一起来,追求一种“成圣”的境界。道家庄子以“逍遥游”的时空体验睇眄目下的物态世界,大谈特谈“逍遥游”,并以“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贯穿自己的全部思想。《淮南子》讲“逍遥游仿佯于尘埃之外,超然独立,卓然离世,此圣之所以游心也”,强调的都是主体精神的大解放、大自由、大超越。玄学倡导的“游心太玄”“无言之悟”,理学家们所追求的“鸢飞鱼跃”的审美境界,以及佛学中那静照终极的宇宙意识、绝对自由与圆融无碍的生命境界、超验顿悟的内在体验甚至包括呵佛骂祖的冲创精神,无不与审美包含的终极关怀与生命超越深深相通。正因为对这种超越意识的推崇,中国古典美学才有了崇远(倾向于向“远”中求其韵味和意境)、尚空(推崇于“空”白处出大境界)、倡微(追求“物性的敞亮”)等基本审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