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择吉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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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离婚再婚择吉

旧时人们一般认为离婚、再婚是最不道德、很不吉利的事,往往会举行一些避邪仪式或禁忌活动,来避除往日邪气,去除婚姻带来的不幸。这一点在女子身上尤其体现,反映了对女性性别的歧视,是男权主义社会的历史写照。

汉族及其他一些民族都忌讳婚姻破败,夫妻分离。认为夫妻白头到老,终身相伴是幸福、美满的姻缘,离婚则是人生的不幸,因而是民间普遍忌讳的;而再婚者一般是经过了一次以上不幸的婚姻的,因而再婚者也有许多讲究,以避免灾祸或不幸再次发生。

离婚辟邪

中国传统婚俗,对于离婚的习俗带有明显的避邪性质。比如在台湾,忌离婚、忌在家中写休书。为了趋吉辟邪,所以写离婚书就多在废宅荒寺。俗谚云“休妻一片地,三年不生草”,民间是很忌讳的。

还有一些少数民族,会举行离婚仪式来驱除离婚带来的不祥。如达斡尔族人认为离婚是极不吉利的事,如男方坚持离婚,要举行离婚仪式。仪式由娘家人主持,男人俯伏在地上,妻子跨过他的颈,然后在男家的炉灶和烟囱上缠一块白布,象征丈夫死亡,这样才算正式离婚。达斡尔人认为,采取这样的方式才能禳解离婚带来的不祥和晦暗的邪气。过去,居住在云南碧江一带的白族人离婚时,若男方在裁决之前反悔,男方就给岳父母一笔可观的钱财作为“洗辱费”。意思是:岳父母大人,我想休去你家的女儿,这是对你们最大的侮辱,现收下这点小意思,特表示我的歉意。同时把岳父母及妻子的兄弟姐妹请进家里,将最大的一头猪杀掉,大家吃一顿,还要喝上一晚的酒,直至岳父母喝得酩酊大醉为止。这样一来,女方所受的休弃之辱和离婚给女家带来的邪气都被洗刷得一干二净。这时作为“休妻证”的小木片,也要烧掉,化为灰烬。另外,拉祜族,傣族、瑶族、布朗族等民族都有某种极具象征意义的离婚仪式,他们或将丝线用火烧断,或将木片一分为二,或将石片划线为界,或将白布对开,等等。

再婚避邪

由于再婚者都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幸婚姻的体验,或夫妇不和,或夫妇一方死亡,所以,再婚者在婚配对象的选择和婚姻仪式上有更多忌避,以免灾祸和不幸再次发生。

旧时一般允许男子再娶,但禁忌妇女再嫁。所谓:“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男人再娶,一般以无子嗣为由。如有子,纳妾亦遭人非议。《中国礼俗学纲要》说:“有子纳妾,人多非刺,谓非齐家之道。”然旧时往往有嫌其妇年老、貌丑而娶妾者。男子再娶,俗忌得新忘故,谓之“负心郎”。

中国大多数民族忌娶寡妇。亡夫者为寡,民间以为,寡妇死去丈夫的魂魄常随其身,有娶之者,必受其祟。又以为娶了寡妇,人死后,到阴间将要与原夫争夺其身,所以娶寡妇成为民间一大忌讳。这是古代性歧视、性压迫的历史写照。若男子丧妻续弦,则不忌寡妇,以为条件对等,命运相同。

旧时民间寡妇改嫁时,有许多避邪习惯,并在许多方面有别于正常的婚姻嫁娶。如在江西、河南一带,有寡妇再嫁,必走偏门、后门或从墙壁上凿洞而出,不能走正门、大门;嫁时还要在夜晚,且不用鼓乐,如果被人看见,人们便认为是不祥之兆,将有凶祸发生。避祸的办法就是对看见的人要狠狠唾骂几声。台湾俗间寡妇改嫁,也忌像初婚那样从娘家坐轿,必须徒步走到半路上再坐轿。有的寡妇还要在上轿的地方,丢下一件自己平时所穿的衣服,然后才放心上轿,据说这是为了避除前夫的灵魂跟随寡妇来到新夫家作祟。寡妇先走一段路的用意是让前夫的灵魂发生错觉,误以为她到某地去办事。当她在途中上了花轿后,前夫的灵魂再想跟去但无法找到她了,丢下旧衣就是为了让前夫的灵魂不可能再认出自己。

延伸阅读

妻子为何又称老婆?

关于把“妻子”称为“老婆”,有一个文坛趣话。唐代有一个名士,名叫麦爱新,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年老色衰,便产生了嫌弃老妻、再纳新欢的想法,但不知道如何开口。他便灵机一动,写了一副上联放在案头:“荷败莲残,落叶归根成老藕。”其中“藕”于配偶的“偶”是谐音。他的妻子看到后,明白了丈夫弃老纳新的想法,于是便提笔续了一副下联:“禾黄稻熟,吹糠见米现新粮。”而“粮”与“新娘”的“娘”是谐音,对得十分工整贴切,新颖通俗,饶有风趣。

麦爱新被妻子的才思敏捷和拳拳爱心所打动,便放弃了弃旧纳新的念头,对自己的一时冲动感到很内疚。妻子见丈夫回心转意,不忘旧情,乃挥笔写道:“老公十分公道。”麦爱新也挥笔写了下联:“老婆一片婆心。”后来,人们就将妻子称为老婆,把丈夫称为老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