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择吉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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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特殊的婚俗择吉

在封建时代,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婚姻形式,如“冲喜”、“冥婚”等。这都是封建时代的婚姻陋习,更多表现为功利和迷信的色彩,但其中也蕴含着人们希望借助喜气战胜凶祟的愿望。

婚姻是人生大事,自古以来,中国各民族各地区都有一些传统的婚俗。但旧时的婚姻礼俗中,有一些特殊的婚姻形式,如冲喜、冥婚等,甚至现在一些落后山区及农村仍有残余。这些都是旧社会的畸形产物,渗透着封建意识和迷信思想,应予以清除。

冲喜

中国古人遇到病灾有传统的“冲喜”习俗。

所谓冲喜,一般是男方或男方长辈病危,想借助婚喜慰藉挽难,“一喜压千灾”,以期让病人因此脱尽晦气而恢复健康。

“冲喜”习俗,因情况特殊,一般不择日,婚礼也从简。如未婚夫卧床不起,女方要抱一只公鸡拜堂。如患病的长辈已去世,则用红布遮掩丧房,当日办毕婚事即治丧,俗称“隔丧抢婚”。

古人认为,人之所以生病或久病不愈,是因为某种凶神恶煞作祟,通过迎娶新娘,以鼓乐喧天、礼拜天地,壮大正气声威,让喜神把邪气和病魔都冲走,以吉压凶,以喜抑斜,使病人借大吉大喜的神威战胜凶祟,转危为安。对于冲喜也不能全看成是迷信,这是人们想借这种举措来激发病人对生命的希望,“人逢喜事精神爽”,总会有一些人奏效的,所以,人们也就相信这种冲喜的“神力”,并在民间传承下来。

旧时“冲喜”习俗在全国各地都很流行,尤其是浙江最为盛行。绍兴有“霍亲”一说,即仓促完婚,也叫“冲喜”。但实际上,此时“冲喜”大都成了“冲死”。这种“冲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赶在公婆咽气之前,达到礼节上的完婚,这便是所谓的红白喜事。早先民间的小户人家为了节约费用,减轻负担,常有此况。而大户人家“冲喜”的真正目的则是为了避开“丁忧”期间三年之内不得门人结婚的礼制约束。

冥婚

冥婚是指给死去的人成婚,又称“结阴亲”,是封建迷信色彩更加浓厚的一种婚姻形式。

一般是未成年男女夭亡,由双方家长作主,于清明前二日,将亡女迁葬,与亡男同穴安葬。

合葬时,首先要择个宜破土安葬的“黄道吉日”,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女方就可以起灵了。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

其实,冥婚也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

总的说来,这些传统婚俗中的陋习,虽然也是避凶趋吉观念的曲折反映,但毕竟有悖世故人情,因而未能蔚风普及。

延伸阅读

曹冲结阴亲的故事

旧时,不仅民间有结阴亲的现象,在统治者身上也有体现。

例如,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就是曹操为其早死的儿子曹冲操办的。《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中记载,曹冲“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这里,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作为曹冲的妻子。

据说冥婚的兴起,便与此有关。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亲”,他(她)们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宁。所在,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为民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