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领导成事手段
6203700000007

第7章 靠计策清除眼前的“障碍物”

高水平的管理总离不开“计策”,因为有许多事情不是靠外在的一些方法能够处理灵验的,而是要长时间一点一点策划,才可达到预想目的。这就是说,领导不能不注意一些智慧型的管理计策。

武则天的领导心智是:以最优化的方案布局来做最紧要的事,形成人人相制约的一张“关系结构。”

1.筛选出优良方案一般讲,优良方案都是被筛选出来的。武则天虚心纳谏,筛选方案,与李世民的影响有直接关系。李世民不仅为武则天做出了一个纳谏的榜样,而且为武则天留下了一批敢于进谏、善于进谏的大臣。更为重要的是,李世民使朝廷上下养成了一种直言的风气,君臣之间,耳濡目染,习以为常,以致武则天竟然不十分理解为什么暴虐之君得不到臣下的规劝,以致亡国亡家。

武则天曾召宰相及弘文学士坐中华殿内,问道:“何修而王?若尔霸?又当孰先?”令狐德回答说:“王任德,霸任刑。夏、殷、周纯用德而王,秦专刑而霸,至汉杂用之,魏、晋以降,王霸两失。若用之,王为先,而莫难焉。”武则天又问:“今兹何为而要?”令狐德回答说:“古者为政,清心简事为本。今天下无虞,年谷丰衍,惟薄赋敛、省征役为要。”武则天又询问禹、汤、桀、纣兴衰存亡的原因,令狐德回答说:“传》称:‘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然二主惑嬖色,戮谏者,造炮烙之刑,此所以亡也。”武则天闻言大悦,厚赐之,以答谢其言。

令狐德史笔绝伦,所论之事,以古喻今,自有其独到之处。实际上,王霸之争,在唐代并无真切的用处。正如令狐德所言,自汉杂王霸之术而用之以来,魏晋以降,王霸两失。比至唐代,尽管李渊、李世民父子以天命、王道自诩,却根本不可能放弃私天下之心,更不消说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正如朱熹所说:“老兄视汉高帝、唐太宗之所为而察其心,果出于义耶,出于利耶?出于邪耶,正耶?若高帝则私意分数犹未甚炽,然已不可谓之无。太宗之心则吾恐其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直以其能假仁假义以行其私,而当时与之争者才能知术既出其下,又不知有仁义之可借,是以彼善于此而得以成其功耳。若以其能建立国家,传世久远,便谓其得天理之正,此正是以成败论是非,但取其获擒之多而不羞其诡遇之不出于正也。千五百年之间,正坐为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

但是,能否实行王道是一个问题,能否因时顺势,定国安民,则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武则天赏赐令狐德的王道之言,便认为他欲行王道,固然可笑,其实,令狐德所言王道,亦不过皮毛而已,与周公、孔子所传之道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不过,据此而认为武则天虚心纳谏、勤政爱民,却无论如何不算过分。事实上,现存文献中的确可以找到许多例子,可以证明武则天追求国泰民安的不懈努力。

永徽五年(654年),武则天询问侍臣:“隋炀帝既承文帝之后,人心已定,遂尔狼狈。当时朝臣,亦有谏不?”李义府回答说:“当时亦有谏者,炀帝不能用。向扬州曰,有两人谏,并置极法。”武则天又问:“三品以上,亦有谏者不?”李义府回答说:“三品纵有谏诤,外人多不知。苏威献五子之歌,亦为极谏,遂三叶除名。至如宇文述等,既见宠佞拒谏,末年全无敢言者。化及反后,杀虞世基、裴蕴,责其不谏,蕴对化及曰:‘公先人好佞,故谏不行耳。’此是天将废隋,长其为恶,故不谏以至于亡。”武则天听罢,嗟叹久之。

李义府之言,并非危言耸听。因拒谏饰非而导致亡国的帝王,在中国历史上并非仅仅隋炀帝一人。“天命自我民命”,不了解民众的疾苦,肆其虐毒之心,纵其自私之志,其民不服,其天不佑。其中的道理实实在在,并无什么玄虚。

武则天在位期间,曾多次下令臣下进谏,征求直言。例如说,永徽初,武则天因晋州屡次地震,命群臣曰:“朕谬膺大位,政教不明,遂使晋州之地屡有震动。良田赏罚失中,政道乖方。卿等宜各进封事,极言得失,以匡不逮。”永徽五年(654年)武则天因天旱,手诏命在京文武九品以上及朝集使,“各进封事,极言厥咎”。九月,武则天又对五品以上官员说:“往日不离膝下,旦夕侍奉。当时见五品以上论事,或有仗下而奏,或有进状而论者,终日不绝。岂今时无事,公等何不言也。自今以后,宜数论事。若不能面奏,任各进状。”龙朔三年(663年),武则天又下诏:“凡百在位,极言得失,悉心无隐,以救不逮。”咸亨元年(670年),又命文武五品以上各上封事。

永徽初,赵弘智在百福殿讲《孝经》,宰相、弘文学士以及太学生皆在。赵弘智列举五孝,与诸儒论辩,对答如流。武则天大喜,对他说:“试为我陈经之要,以辅不逮。”赵弘智对曰:“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天下。愿以此献。”武则天闻言,十分高兴,赐赵弘智绢二百,名马一匹。

看来“听良言,不吃亏”,这句俗语对任何人都是有用的。

2.打出“以吏治吏”的牌“以人治人”的技巧在武则天手上变成了“以吏治吏”,而且操纵之绝无人能比。因此,“以吏治吏”是武则天治人过程中打出的一张最厉害的牌。

酷吏周兴是一个工于心计而又非常残忍的人。自垂拱以来,被他陷害的多达数千人。天授元年九月武则天革唐命以后,刚刚授官尚书左丞,便上书请除李家宗正属籍,其凶狠刻毒,足见一斑。

周兴陷害他人,草菅人命,多是泄私怨,报私仇,大臣魏玄同被杀便是一例。高宗朝,周兴曾以洛阳令被召见,高宗欲加擢用,但有人奏报皇上说,周兴起家于尚书都事,是流外之官,不宜任用。于是,高宗取消了任用想法,但周兴并不知底细,多次在朝堂待命,官员们看到他,都缄默不言。这时,地官尚书、检校纳言魏玄同来到他面前,冷冷地对他说:“周明府可以回去了。”

明府是唐人对县令的称呼,周兴听到仍称他原来的官衔,心里一下子凉了。失意和恼怒使他妒火中烧,他狠狠地看了魏玄同一眼,心想:我今朝不得授官,一定是这老儿从中作梗,待有朝一日我周兴得势,决不饶他!

后来,周兴果真发迹,入朝为官,便寻找机会进行报复。他了解到,魏玄同和叛逆裴炎关系甚洽,亲同手足,就是在裴炎获罪之后,仍忠于友情,始终不渝,时人称赞他的美德,将他二人称之为“耐久朋”。周兴抓住这个线索,大做文章。他阴险地向武则天告密说:“魏玄同企图步裴炎的后尘,图谋反叛。他曾在背地里对人说:‘太后老了,不如将君位奉还嗣君。’”

武则天听信了周兴的话,元昌元年(689年)九月,下令将魏玄同赐死。监刑御史房济平日很佩服魏玄同的为人,便向魏玄同示意道:“魏大人何不告密,以求召见,向太后申诉冤枉呢?”魏玄同摇头叹道:“人杀无异于鬼杀,死且死矣,我岂能做告密之人!”就这样,终于被周兴杀死了。

周兴不仅自己以法营私,还帮助其朋党陷害异己。天授元年正月,地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韦方质病了。武承嗣、武三思前去看他,韦方质因大病在身,未能起床迎接,武承嗣和武三思好大不快,愤然离去。二人走了以后,一位官员劝他说:“武承嗣、武三思乃陛下近人,权宠无比,宰相们都怕他三分,今日你把他二人得罪了,万一找你麻烦可不得了!莫不如去向他们赔个不是,将此事了结了。”

韦方质性情耿直,不媚权势,根本听不进去,他不平地说:“我韦方质为官清正,于心无愧,不怕他栽赃陷害!再说,生死都是天注定,岂能曲事近戚以求苛免?”因韦方质未去赔礼认错,武承嗣、武三思二人怀恨在心,他们将此事告知周兴,请他代为雪恨,周兴巴不得替武家办事,当然满口应承,遂即寻了个理由,将韦方质流放澹州,籍没其家。

著名将领黑齿常之也是被周兴陷害而死的。

黑齿常之是百济人,身高力大,骁勇多谋,在百济时曾当过相当于大唐刺史那样的官。苏定方平百济后,累迁左领军将军、洪州刺史。仪凤三年时,跟随李敬玄、刘审礼攻打吐蕃,刘审礼战败,李敬玄欲引兵撤退,被泥沟所阻,兵不得出。乱兵趁势进击,黑齿常之亲率敢死队五百人掩杀敌营,杀掠数百人,敌酋弃军而逃。高宗很看重他的才华,提拔他为左武卫将军,检校左羽林军,厚赐金帛。

吐蕃派赞婆人驻扎在良非川,黑齿常之以奇兵夜袭吐蕃军,斩首二千级,获羊马数万,赞婆单骑逃走。此后,黑齿常之向皇上建言,认为河源地处要冲,应增兵镇守。他的建言得到批准,于是设置烽火台七十所,垦田五千顷,每年收获百余万斛,并使边疆守备更加坚固。

垂拱年间,突厥又进犯边疆,黑齿常之率兵追击,与三万敌兵遭遇,黑齿常之沉着应战,以三百精骑突袭敌营,并点燃了烽燧。当时正值大风,烽火熊熊,敌人以为援兵到来,趁夜逃去。不久,又在黄花堆大破突厥,追奔四十余里,使敌人溃归碛北。

黑齿常之功绩卓著,誉满朝野,但就是这样一位猛将也遭到周兴陷害。永昌元年(689年)十月,周兴诬告黑齿常之与鹰扬将军赵怀节谋反,捉捕入狱,处以绞刑。黑齿常之平日对属下颇为亲密,有赏赐则分给部下,自己并不留存,因而深得属下爱戴。黑齿常之蒙冤而死,将士大为不平,都哭诉他死得太冤枉。

周兴等酷吏残害无辜,恶贯满盈,引起朝野上下的公愤,官员们恨不得餐其肉,饮其血。天授二年(691年),御史中丞李嗣真向武则天上了一道奏疏,历数酷吏之罪,请求制止滥刑。李嗣真的奏章写道:“而今告密纷纭,但虚多实少,恐怕有凶慝阴险之徒离间陛下君臣。古时断狱,都是逐级呈报,公卿参听,君王宽免三次才行刑。而今定案,都是狱官单车奉使,自己推断,也不重加审理。或者临时决断,也不奏报天听。这样将生杀大权委之臣下,不是审慎的办法,倘使有冤案和滥刑,怎么能知道呢?何况以区区九品之官就可专命推断,判案既不通过秋官,也不经门下省复审,国家大法,轻易交给别人,臣担心这样下去会导致社稷之祸!”

李嗣真的谏言说出了唐廷大臣们的心里话,也揭露了社会的弊端。尽管武则天未予应允,但在她心中也引起了震动。

在这不久,酷吏丘神责力因罪被杀,有人告发周兴与丘神责力通谋,武则天令来俊臣审理此案。来俊臣本与周兴是一路货色,但武则天的圣旨也不好违抗。况且,这般酷吏都是嗜杀成性的,所以默然受命。

这天,来俊臣派人将周兴请到家中饮酒,席间,来俊臣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用“请君入瓮”之法逼周兴就范,周兴如遭五雷轰顶,六神无主,哆嗦着跪了下来,慌忙低头认罪,并请来俊臣帮助。来俊臣道:“不是我无情,是圣旨不可违。事已至此,我也无可奈何了!”说罢,令人将周兴捆了,押往宫中。

按法律,周兴当判死罪,武则天宽宥了他,改处流刑。天授二年(691年)二月,周兴被解送流放地岭南,行至半路,就被仇人拦住杀死了。

几乎在这同时,武则天又杀死了酷吏索元礼,以平民愤,这又是武则天“以吏治吏”的另一招——毁掉一两个人,保住整个大局。

3.让人才都到自己身边来

“有治人而后有治法”,这句老话一直被中国古代的为政者奉为圣训,并用来抵制制度改革,绝非偶然现象。武则天不仅在对付政敌上使用两面脸,在建设吏制方面也是如此。既有残酷的一面,也有开明的一面,她希望人才都到自己身边来。

官吏的选拔与任用,在唐代一分为二,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凡通过科举考试以及其他途径入选的人,就有了做官的资格。但是,有了做官资格,并不等于有了职位。文吏必须通过吏部铨试,武官必须通过兵部考核,才能真正“入流”。不过,入流之后,也未必立即授官。

唐代铨选之法,标准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铨选之时,先观其书、判,称为“试”,次察其身、言,称为“铨”,最后“询其便利”而拟官,称为“注”,总起来称为“三铨”,三铨过后,唱名赐以“告身”。对主持铨选的官员来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凡官员有数,而署置过者有罚,知而听者有罚,规取者有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情况千变万化,积时既久,弊端丛生,往往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高祖李渊时期,群雄初平,天下新定,士人不求禄位,官额多有空缺。政府要求地方送人入京任官,边远州县还资以衣服粮食,而被选派之人尚且百般推辞。因此,入京之人,至则授官,无所黜退。数年之后,风气变移,求官者渐多,方才有所挑选。及至太宗李世民时期,铨选逐渐走上正轨,入流者大有增加。但是,此时的铨选之法,仍然简便而易行。唐高宗即位以后,求官者遍天下,入流者不胜数,铨选之法必须加以变通,才能适应实际情况。总章二年(669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设立了“长名片旁”,“引铨注法,复定州县升降为八等,其三京、五府、都护、都督府,悉有差次,量官资授之”。其后,李敬玄接任,委派员外郎张仁对铨选制度进一步进行改革,造“姓历”,改“状样”,变“铨历”,其法日益细密。与此同时,铨选之法也越来越走上歧途。文献记载说:“是时仕者众,庸愚咸集。有伪主符告而矫为官者,有接承它名而参调者,有远人无亲而置保者。试之日,冒名代进,或旁坐假手,或借人外助,多非其实。虽繁设等级,递差选限,增谴犯之科,开纠告之令以遏之,然犹不能禁。大率十人竞一官,余多委积不可遣。有司患之,谋为黜落之计,以僻书隐学为判目,无复求人之意,而吏求货贿,出入升降。”

铨选之法愈密而愈乱,造成了两个极为不良的后果。其一,仕者众多而官职缺少,一方面是人才壅滞,候官者十人竞一官,十年得一职;另一方面则是投机取巧之风大盛,造成了吏治的败坏。其二,有司增加出题难度,搜罗隐僻之书,考察无用之学,使铨选失去了求才的本意。这种状况,无论对士人还是对时政,都是一种堕落。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唐高宗于这一年的十月下诏,要求对被选人加试经、史各一部,通过以后,方准授官。上元三年(676年),又下诏要求主选之官必须严格挑选。不过,唐高宗的这些措施,小修小补,无非是增加了考试难度,无助于“任官拣择,未甚得宜”局面的根本改观。开耀元年(681年)四月,武则天下敕,针对“选人渐多,及其铨量,十放六七,既疲于来往,又虚费资量”的形势,命官员商议对策。

官员们提出的建议,往往因循旧弊,严考试之法,广授官之数,只能使问题更加严重,固不足论,即使刘仁轨提出的“分铨限速”之法,亦不过是一种弃本就末的举措。其实,唐代铨选制度的弊端主要在于:“专以言辞刀笔取人,而不悉其行。至后败职,虽刑戮之,而民已敝矣。”至于根本原因,则在于君主集权。这是一个必然结局。民众不能参与官吏选拔,无法对其进行监督,中央政府按照君主的意志,用统一、固定的标准与格式选拔官吏,即使用意再好,也不能完全保证官吏的质量,更不能保证不出现“败职”的现象,并最终使民众遭殃。这并非仅仅在于唐代铨选制度不能像察举征辟与九品中正制度之下那样在某种程度上听取“民众”即地方大族的意见,实际上,地方大族的意见并不可靠。依据这种并不可靠的意见选拔官吏,不仅影响官吏的质量,而且影响政治的统一与稳定。但是,唐代铨选制度在克服了上述弊端之后,却又产生了新的弊端。

魏玄同供职吏部,深知铨选之弊。此疏涉及古今沿革,制度优劣,切中要害,实为不可多得之论。尽管其中复古倾向较浓,而且没有认识到官吏的优劣不仅要靠完善的选拔制度,更要靠完善的监督制度,尤其是没有民众的实际参与,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完善,但是,其中所指出的问题,已足够引起武则天的深思。遗憾的是,魏玄同提出的建议,不可能在总体上为武则天所接受。专制君主抓到手中的权力,只能越抓越紧,绝不可能有所放松。武则天可以小修小补,例如下诏精择主选之官,加试经史,即与魏玄同所论颇合。但是,要她分权于各级官吏,实在勉为其难。上疏的结果,可想而知。

官吏选拔制度的种种弊端迫使武则天不得不对官吏的优劣忠奸十分留意并亲自过问官吏黜陟的具体细节。事实上,武则天在位期间,虽非人才济济、政治清明,但仍可以说是官得其人、人守其职、风气淳厚,而这种局面的出现与维持和武则天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就武则天本人来说,尽管她的政治嗅觉并不十分敏锐,政治手腕也算不上高明,可以说既缺少李世民那样的雄才大略,又缺少长孙皇后那样的明智练达,但是,对政事的熟悉已足够使她有能力分辨群臣的高下并委派他们到合适的岗位上工作,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

对宰臣的选任最能体现出君主是否知人善任。现存文献之中,不乏武则天知人善任的记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武则天对臣下的了解与信任程度,亦可以看出武则天用人的基本倾向。

汝州人孙处约,贞观年间为齐王李佑记室,数次上疏谏其失德。及李佑败,李世民亲自检查李佑家中文疏,得孙处约谏书数纸,甚为嗟赏。孙处约不仅敢于直言,而且练达吏事。武则天即位,累迁中书舍人。当时,中书舍人惟孙处约一人。中书令杜正伦奏请更授一人,以备员阙,武则天说:“处约一人足办我事,何须多也!”遂与李世责力、许敬宗同知国政。

贝州人张文,性严正而明理,尤善决疑事。任大理卿时,旬日发落四百余案,无不允当,抵罪之人,皆无怨言。及其擢拜侍中,诸囚闻之,莫不恸哭。为相期间,甚得唐高宗信任。有时卧病在家,朝廷有大事,武则天必问诸相:“与文议未?”如未议,便派他们前去咨询;如已议过,立即奏准。

蒲州人薛元超,好学善属文。武则天在位期间,累迁中书舍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颇受委重。武则天因宴请诸王,召其入侍,对他说:“任卿中书,宁藉多人哉!”后来,唐高宗幸东都,留薛元超辅佐太子监国,手敕曰:“朕留卿,若失一臂。顾太子未习庶务,关中事,卿悉专之!”

魏州人刘齐贤,武则天时期曾任侍御史,出为晋州司马。为人方直,名著于时。一次,将军史兴宗随唐高宗猎于苑中,奏称晋州产佳鹞,可令刘齐贤捕取。武则天说:“齐贤岂捕鹞人邪?卿安得以此待之!”遂迁黄门侍郎,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一个不开明的人,是无法赢得人心的。

4.监察百害,整治吏制问题

“监察”是约束权力的一种手段,脱离监察,权力容易失控。武则天登上皇位后,很注意发展监察制度,整饬吏制。

天授元年(627年)一月,御史大夫杜淹奏报:“诸司文案恐有稽失,请令御史就司检校。”武则天为此向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询问,封德彝说:“设官分职,各有所司。果有愆违,御史自应纠举;若遍历诸司,太为烦碎。”杜淹听罢,默然无语,武则天问他为什么不说话,杜淹说:“天下之多,当尽至公,善则从之,德彝所言,真得大体,臣诚心服,不敢遂非。”武则天大喜,说:“公等各能如是,朕复何忧!”这里提到的“令御史就司检校”涉及到监察制度问题,御史大夫杜淹是贞观初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

监察制度在秦代就有了,那时,是靠御史监察郡县,汉成帝时开始专设监察机构,魏晋之后,监察官的地位渐趋重要,但因长期动乱和分裂,监察制度并无重大变化。隋朝时,加强了监察制度,除增加御史台监察御史外,于大业三年(607年),新设置了谒者台和司隶台,设谒者、司隶刺史以及从事一百五十余人,分别纠察内外百官和一切军民活动。并规定地方长官及其主要僚佐年终须到中央“朝集”,报告所在地方政务。同时派出监察官员随时出巡地方,考察州县官员政绩优劣,以定升迁或罢免,提高地方行政效能。

武则天从政时期恢复了隋朝的监察制度。中央的最高监察机关是御史台,长官是御史大夫,先由杜淹担当,继之是温彦博、萧、韦挺等人。御史大夫有两名副手,称御史中丞。御史台下属三院:台院、殿院、察院。台院中侍御史四人,负责纠举推鞠狱讼、复议死囚、平反冤狱、纠举弹劾违法的官员及台内的日常事务。殿院有殿中侍御史六人,他们是殿廷的纠察,每逢朝廷的大朝会,他们便出来纠察朝班中百官的仪态、着装、行止,并维持秩序。此时再大的官员也要听他的指挥。如果皇帝郊祀、巡幸,他们还要负责检查供奉仪式、文物、服饰等。他们有时也要推按狱讼,监察两京百官。察院有监察御史十人,品阶较其他监察官低,正八品上。“布衣宰相”马周初入仕时,武则天便赐他监察御史之职。监察御史的主要任务是接受皇帝的委派,到各州县检查地方上有关军政、民政、财政事宜。尚书省开会、百官宴会及祭祀时也进行监察。

门下省的给事中也负有监察任务,同御史、中书舍人研究处理天下的冤案。

监察官是皇帝的耳目,他们无所不纠,无所不察,贞观朝的御史大夫多“参与朝政”,行使部分宰相之职,故武则天很注重监察官的选拔。

武则天虽然很信任监察官,但对于他们的劾奏也并非全部采纳,而是经过皇帝的分析和鉴别决定取舍。这并不是对监察官行使权力的阻遏,而是对这项工作的慎重和被弹劾官员的负责。天授十四年(627年),有人告发尚书右丞魏征偏私亲戚,御史大夫温彦博奉命很负责地对这件事进行了调查。虽未查出什么证据,仍以怀疑心理向武则天汇报,劾奏狄仁杰办事诡秘,不留行动迹象,外人很难知道。即使他没有偏私亲戚,也应该受到责备。武则天同意温彦博的看法,让他责备狄仁杰,并传旨说:“自今宜存形迹。”狄仁杰对此很不服气,一日,入见皇帝,说道:“臣闻君臣同体,宜相与尽诚;若上下俱存形迹,则国之兴衰尚未可知,臣不敢奉诏。”武则天后悔了,感到狄仁杰的坦诚可嘉,赐给他五百匹绢。天授四年(630年)春,名将李靖率三千精兵成功地突袭了突厥的心脏定襄城(今山西忻县治),并与李责力等人相配合,一举攻灭了强悍的东突厥,生擒颉利可汗于荒谷之中。消息传来,群情振奋,武则天说:“汉高祖困白登,不能报;今我等能灭突厥,吾托付得人,复何忧哉!”“上皇召上与贵臣十余人及诸王、妃,主置酒凌烟阁,酒酣,武则天自弹琵琶,上起舞,公卿迭起为寿,逮夜而罢。”然而,当喜庆高潮刚刚过去,御史大夫萧便“劾奏李靖破颉利牙帐,御军无法,突厥珍物,掳掠俱尽,请付法司推科”。但萧的弹劾没有被允准。因为多年来突厥每次来犯都是大掠而归,中原宝物,肆意洗劫,边鄙田庐,毁坏殆尽。而今少数兵士所为何及敌万一?若以此微过治罪于大功臣及冒死血战之兵,岂非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所以“上特敕勿劾。及靖入见,上大加责罚,靖顿首谢。久之,上乃曰:隋史万岁破达头可汗,有功不赏,以罪致戮。朕则不然,录公之功,赦公之罪。”加靖左光禄大夫,赐绢千匹,加真食邑通前五百户。未几,上谓靖曰:‘前有人谗公,今朕意已寤,公勿以为怀。’复赐绢二千匹。“天授十四年(640年),有御史劾奏”戴州刺史贾崇以所部有犯十恶者“对此,武则天未予准奏。她说:昔唐、虞大圣,贵为天子,不能化其子;况崇为刺史,独能使其民比屋为善乎!若坐是贬黜,则州县互相掩蔽,纵舍罪人。自今诸州有犯十恶者,勿劾御史,但令明加纠察,如法施罪,庶以肃清奸恶耳。

由上可知,武则天对监察官行使纠劾之权是既保护又把关,即以较为公允的态度,全面地衡量官员的功过是非,把个别事件放在整体、全局中做纵横度量,不以一次劾奏轻易治人以罪。这就使监察官员慎重、严肃地对待自己的职权,避免因滥用权力而造成失误。从而保证了监察工作的效能,维护了监察的权威。

恢复监察制度是廓清吏治的重要措施。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武则天还大刀阔斧地进行了精减机构和裁汰冗员的工作。

首先是合并减少州县。武则天即位后,对全国行政机构庞大极为重视,仅仅在登极大典的六个月后,即天授元年(627年)二月,便下令并减州县。依据山川形势,将全国分为十道,即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并减后的州府共三十五个,比原来少了近三分之一;并减后的县共有一千五百五十一个,比原来减少了二分之一。解除了地方行政机构的臃肿现象。

天授年间留下的另一弊端就是官多职滥。

武则天面对官多职滥,人浮于事,机构臃肿,行政效率低劣的状况,很是忧虑。天授元年(627年)十二月,武则天指出:“官在得人,不在员多”,“命玄龄并省,留文武总六百四十三员”。裁去了十分之九。还对狄仁杰说:“量才授职,务省官员……官不必备,惟得其人。若得其善者,虽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纵多亦奚为?古人亦以官不得其才,比于画地作饼不可食也……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自此傥有乐工杂类,假使术逾侪辈者,只可特赐钱帛以赏其能,必不可超授官爵,与夫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遣诸衣冠以为耻累。”

武则天精减机构,裁汰冗员的魄力、规模之大,为整个中国封建社会所罕见。由于精减过程做得周密、得当,精减后毫无动乱。精简中为贯彻“官在得人”、“任官唯贤”的原则,恪守去弱留强的宗旨。当年那些被“口询功能,手注官秩”和“拥众据地”因而得官的人都在精简之列。这对于打击旧的门阀士族、官僚等腐朽保守势力,激励普通地主参政,进而改善吏治都是大有好处的。此外,大量的裁减官员,减少了国家开支,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使国力得以尽快恢复。更为重要的是,精简后的官员,人员精干,职掌明确,无疑将增强官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了封建国家机器的效能。例如,天授十八年(644年)九月,唐将郭孝恪受命征讨焉耆。一天,武则天对侍臣说:“孝恪近奏称八月十一日往击焉耆,二十应至,必以二十二日破之,朕计其道理,使者今日至矣!”“言未毕,驿骑至。”可见唐代行政、军事与通讯效率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