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概论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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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一、文学的社会作用是一种审美作用

1.文学的社会作用及其审美特性

以上,我们分别谈到了文学对于经济基础、对于政治、对于其它社会意识的种种作用,其实,所有这一切,归结起来,只是一种作用,即文学按其自身规律积极地影响和改造社会生活的作用,简单地讲,就是文学的社会作用。

文学在社会生活中有它的作用,这个作用,和经济基础、政治、哲学社会科学等所起的作用,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

作为上层建筑,文学的社会作用,不同于经济基础的那种物质关系的最终决定作用,在性质上属于精神的反作用。

作为特殊的上层建筑,即社会意识,文学的社会作用,不同于政治的那种立竿见影式的直接作用,在性质上届于间接作用。

作为特殊的社会意识,即情感和形象活动,文学的社会作用,不同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那种明显和单一的认识作用或者教育作用,在性质上属于审美作用。

2.文学审美地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几个特点

我们说,文学的社会作用,是一种精神的反作用,一种间接作用,一种审美作用。这个结论,可以用来作为我们进一步讨论文学社会作用的特点问题的前提。

说文学的社会作用,是一种精神的反作用,实际上是说,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是有一定的范围和界限的,那就是精神。超越了精神所能容纳的范围,超越了精神所能到达的界限,文学就起不了什么作用。这个精神的有限性,是文学的社会作用的第一个特点。

说文学的社会作用是一种间接作用,实际上是说,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必须以作为读者的人为媒介。它只有首先作用于人和人的灵魂,然后,才能通过这些人转而作用于社会生活。而文学作用于人与人的灵魂,不能强制,只能潜移默化,只能渗透。这个间接的渗透性,是文学的社会作用的又一个特点。

说文学的社会作用是一种审美作用,实际上是说,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靠的是本身的情感和形象的感染力量。它不是以理(道理)服人,而是以情(情感)感人,以形(形象)动人。这个情感和形象的感染性,是文学的社会作用的第三个特点。

二、文学审美作用的自身依据和内部构成

1.文学的审美作用和文学的审美价值

文学对社会生活起作用,情况有好坏之分,力量有大小之别。这里有一个文学的社会效果问题。社会效果的好坏大小,自然与社会大众的文化水准和接受能力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的原因不在社会,而在于文学本身的审美价值。如果文学本身有审美价值,那么,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效果就好;反之,如果文学本身无审美价值,那么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效果就不好。同样的道理,如果文学本身的审美价值很高,那么,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效果就大;反之,如果文学本身的审美价值不高,那么,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效果就不大。前边,我们不是讲文学对社会生活起作用要有一定的条件吗?文学本身的审美价值有与没有,高与不高,这就是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条件。

既然文学本身的审美价值,作为一定的条件,直接关系到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效果,那么这里就有必要对文学的审美价值作以探讨。

我们在分析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基本属性时说过,文学作品的内容有其真实性和倾向性,文学作品的形式有其艺术性。如果真实性比较充分,达到了合乎生活规律的地步,就构成了文学的真;如果倾向性比较正确,达到了合乎社会目的的地步,就构成了文学的善;如果艺术性比较完美,达到了合乎艺术法则的地步,就构成了文学的美。所谓文学的审美价值,简单地说,就是文学内容的真实性、倾向性和形式的艺术性的总和,就是真善美的总和。

只有真的、善的、美的文学,本身才具有审美价值,才能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好的效果;反之,假的、恶的、丑的文学,本身不具有审美价值,也就不可能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好的效果。同理,只有真、善、美很好统一的文学,本身的审美价值才高,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效果才大;反之,真、善、美统一得不好的文学,本身的审美价值就不高,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效果也就不大。

2.文学的审美认识作用、审美教育作用和审美享受作用

文学本身的审美价值,既然是真善美三者的总和,那么,文学在整体上的审美作用,也就可以相应地区分为审美的认识作用,审美的教育作用和审美的享受作用三个具体方面。

所谓文学的审美认识作用,是指文学以其充分的真实性,反映了社会生活的现象及其某些本质方面,在鉴赏过程中,除了使读者得到美的享受以外,还可以给他们以丰富的社会知识,提高他们理解现实,把握历史的能力这样一种作用。

文学的审美认识作用,来自于文学内容的真。文学内容不真,文学的审美认识作用就没有。反过来,文学的内容越真,文学的审美认识作用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的审美认识作用和文学内容的真是成正比例的。

所谓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是指文学以其正确的倾向性,体现了时代精神和社会功利的某些方面,在鉴赏过程中,除了使读者得到美的享受之外,还可以给予他们以明确的道德观念,帮助他们树立崇高的人生观这样一种作用。

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来自于文学内容的善。文学的内容不善,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就没有;反过来,文学的内容越善,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和文学内容的善是成正比例的。

所谓文学的审美享受作用,是指文学以其完美的语言手段,显示了一种合乎法则的形式美,在鉴赏过程中,使读者得到美的享受这样一种作用。

文学的审美享受作用,来自于文学形式的美。文学形式不美,文学的审美享受作用就没有;反过来,文学的形式越美,文学的审美享受作用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的审美享受作用和文学形式的美是成正比例的。

以上分别论述的三个方面是统一的。正像文学的真和善的内容,必然要统一到文学的美的形式之中一样,文学的审美认识作用和审美教育作用,也必然要统一到文学的审美的享受作用之中。所谓寓教于乐,就是这个意思。

正因为是寓教于乐,我们才能够把文学的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叫作审美的认识作用和审美的教育作用;也正因为是寓教于乐,我们才可以把文学的审美认识作用和审美教育作用,与哲学社会科学单一的认识作用或者教育作用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