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高廷瑶和他的后裔们
5967900000013

第13章 一代廉吏高廷瑶(13)

(48)协助临县破案并为他人请赏

高廷瑶任广州知府时,抓捕曲江县盗首及其党徒十四人。经审讯后,具案上报按察使司。按察使司多次重审,供词与原审无异“巡抚准备第二天呈文上报朝廷,恭请皇上裁定死刑。

忽然,阳山县周县令(名家俊,江西人)派人押送某盗匪来,并说这是盗首。从前曲江县所报的盗匪案,就是他带头作的案。高廷瑶让差役将从阳山县押送来的人犯另外关押在别处,又提起原案曲江县的人犯详细审讯。可是,那曲江盗首的供词仍然和前面一样,其它的人犯也众一何。

高廷瑶让盗首退下,然后对从犯们说:“盗首的冤情我已经了解了,你们为什么要诬陷他?你们现在不坦白,就是死罪。”群盗皆惊。其中一个人犯回答说:“有仇。”

高廷瑶问他为什么不早说,他回答说:“他自己已经招供,所以没有为他辩解。再说,真的盗匪没有抓获,怕官府严刑逼供。”高廷瑶问:“现在如果真的盗匪被抓获了,你们能认出来吗?”众犯都说:“他带领我们为盗,我们怎么能不认识他呢?”

当时已经是四更天了,高廷瑶立即提阳山县人犯与十三人对证。他们异同声地指着从阳山县押送来的人犯说:“这才是真正的盗首。”从前自己供认的盗首不禁放声痛哭。原来,是当时的曲江县令以重刑逼供,所以他才招认自己是盗首的。

早上,高廷瑶去拜见按察使,报告冤案情节及自己没有认真细致审查的错误,请求给予处分。按察使说:“我也没有细察,同样有罪。”他们又一起去拜见董教增巡抚。巡抚了解案情后说:“你们有什么罪?罪由我起。”

于是,马上报告总督,请求会审。案子审清楚了,释放了受冤屈的盗首,诛杀了真正的盗首。

这件案子,回想起来,如果阳山县的盗首晚一天押送到,那假的盗首已经被杀头了,追悔又有什么用?周县令的功劳真大啊!

事后,高廷瑶感叹道:“我做官二十多年,从来没有请求过上司给予奖励这个案子因周县令而得以平反。于是,我决定为他请求上司给予奖励。巡抚批准了我的请求。可是,后来过了十多年,那位周县令还是边远地区的一个小县令,真是屈才啊!”

(49)为国人雪耻,依法处死葡萄牙二品官员

广东香山的南面,海滨环绕,这里就是澳门。葡萄牙人商船都停泊在这里,在这里筑楼居住,与中国人杂居,互相贸易。从明代嘉靖年间到光绪年初,他们都规规矩矩,与当地百姓和睦共处。高廷瑶任广州知府四年,人民安居乐业,外国人也遵纪守法。

丙戌年(1826年)春,居民中有人与葡萄牙人因小小纠纷,互相斗殴,被葡萄牙人击毙。葡萄牙人的首领就将罪犯捆绑,押送到地方官府请罪。巡抚令高廷瑶亲自到澳门监斩,又派副将曹某带二百士兵护送高廷瑶到澳门。将要行刑时,忽报巡抚紧急公文到。打开一看,原来是死者的父母及兄长到省城告状:说他儿子与兵总一贯友好,想不到被兵总刺伤于内室,现在送来治罪的是兵总的替罪羊。又说,这消息是兵总的妻子透露出来的,如此等等。

于是,巡抚将诉讼状与原告飞马送到澳门,让高知府去查处。这时,军门已将行刑的事派遣校官飞马传令,一路喧呼,观众站满了道路。高知府想:所告既没有人佐证,也难处置。为什么呢?他所说的兵总,在葡萄牙算二品官,按理应咨询一下他们国家才能治罪。远隔重洋,文书来往起码要几年,这是一个困难。葡萄牙政府判不判他的罪,还不一定,这是二难。让大清子民受外国人杀害,而不将外国人依法处置,这就不能体现大清的王法,征服四方各国,这是第三个困难“再说,巡抚将处理此案的责任委托于我,如果一定要汇报获得批复后才能处理,公文往返至少要十天才得批示”现居住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不下千余,若迟迟不处决,恐怕会更生出新的是非来,不如迅速处决“

第二天,高知府亲自到现场查验。原来是在山下斗殴,并不是在室内;经调查得知,兵总也没有眷属。由此看来,纯属诬告。于是定案,立即将人犯当众绞死。当地居民感到大快人心,巡抚也表扬高知府有见识。奏闻朝廷,朝廷批复说:“可”。

道光二年(1821年),葡萄牙的兵船炮伤我中国百姓二人性命,然后逃回本国,竟然没有能依法处置,只是通知他们国家就近正法罢了。这个案子如果不迅速处决,那必然和前一个案子一样,不了了之。

(50)实地丈量依法处置贫民互争沙田案件

广东沿海南部番禺、东顺、新乡各县,都有沙田,贫民就近受耕。按照规定,一人不超过一顷。一家几口,按照人头分给田地,这个规定本来是很好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就出来了。当地里胥借机向百姓勒索;富家放贷给贫民,往往兼并他们的沙田,诈称承耕;奸民又从中捣鬼,事情搞得一团糟。有的一块地多次更名,有的一顷谎报多顷。你转给我,我转给你,转来转去,上下蒙蔽。朝廷规定按人计算,一人一顷,本是爱民之举。怎么能容忍这些中介人囤积居奇,垄断土地呢?真可叹啊!

高知府奉命到乌洲岗丈量土地面积,当地人为土地争执告状的,共有三万多户,沙田三千七百多顷。有一个奸民叫梁奇略的,一人竟然买地多达一百六十多顷。案件堆积如山,数不胜数。

高知府先令地主各自在自己家田地边立起标竿,标明有田地多少顷,并四至界限写在竿上。如两家有争议的,则标明所争议的具体位置;如三四家、七八家共同有争议的,都一一写明,等候丈量“到丈量的时候,他督同番禺、香山两县令,带着丈量一人,记录一人,召地主带来去丈量”每丈量一顷,记录员就记录一顷,并将四至界限画在图纸上“丈量结束后,如与标竿上标明的数字相符,就让他们上报垦田日期,时间在前的断其耕种,时间在后的注销其面积”总计互相有争执的田面积达三千七百余顷,丈量下来,实际面积只有一千六百余顷“这就是因为互相争执慌报面积,虚报浮夸所造成的”经过查验地契,仍然是一千六百余顷“几十年的土地争执,就这样清楚地了结了。高知府告诫他们,今后严禁再互相争执田地,大家都诺诺称谢而离开。

有个姓谢的贡生,他的两个儿子都是番禺县学的学生。高知府突然问他:“查番禺有公田二千八百亩,在乾隆年间租给你家耕种,每亩应交花息八钱;乾隆十九年(1784年),你家以田瘦薄为由退耕。这公田本来是在乌洲岗,现在田在何处?”谢贡生回答说:“不知道。”高知府又说:“你家于乾隆五十二年(1786年),报垦沙田二千,田的在,田番禺县来的田?如来的田垦的田,来的田?请为我指明。如不能实指,那新垦田一定是原来的公田。如是原来的公田,仍然应该纳人公田,你怎么能霸占呢?”

谢贡生听了后大惊,于是,请求归还公田。高知府算了算,三十年花息,应交白银六万六千多两,仍然应属广州府征收。这样做,是为了戒除侵吞假冒。

这件事,人们都感到惊奇:知府大人怎么了解得这么详细?高知府却说:“其实,我只不过是在检查旧档案时,无意中知道有这种事情罢了。前面所说的同一宗田地却多次更名,就是像公田这种事。”

还有,东莞县沙田最多,大多被富豪冒领。他们互相之间,多次打官司都没能解决。高知府去现场查勘,秉公丈量,把互相之间田地的界限划定,官司就平息了。

有一位高官,与巡抚是同科进士,他冒领民田数十顷,坐享其利。听说高知府主管这事,他就求巡抚让高知府给予他方便。巡抚没有转达他的意思。高知府一一脚踏手指,实地勘查。凡是冒领的,全部查明,并归还百姓,达官贵人们也没有什么办法。总督听说那位达官求巡抚说情后说:“巡抚是一定不会说情的;即使说情,高知府也决不会照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