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将告别农业社会,由工业社会全面进入信息社会、学习社会。在这个伟大进程中,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继续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终身教育体系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对其发展的研究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继续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继续教育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内涵,在我国理论界也有不同的认识,但国家的正式法规(如《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1987)、《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1992)等)却比较一致地认定“继续教育”专指“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即“大学后继续教育”。近年来,继续教育正在向多层次(准大学教育、后大学教育、技术教育、外语教育、体育、艺术教育、老年教育等)、多变化(观念变化、形式变化、本身工作方式变化)和多机遇方向发展。
我国《教育法》申明:“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说明终身学习是每个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宏伟理想而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终身教育则为终身学习的实现提供过程支持,那么,终身教育体系自然应该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贯穿终身的学习机会、条件的支持系统。这个体系从纵向看,应该为公民人生的所有阶段提供接受相应类型教育的适宜条件;从横向看,应该为社会全体成员提供接受教育的平等机会。因此,终身教育体系必然是一个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严密衔接、有机整合的恢宏系统。
可见,继续教育在终身教育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从人生历程看,继续教育涵盖了学历教育后到老年的整个青、中年时期,如果没有继续教育,人生在40年左右的岁月里将处于“教育空缺”状态,终身教育主教育链将中断,“终身学习”、“终身教育”将成为空话。从人的自身发展看,继续教育的涵盖期,正是人从“半自然人”走向完全清醒、成熟的“社会人”的重要时期,如果没有正确的人生、社会指导,人的不断发展、全面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从人的社会贡献看,继续教育的涵盖期,正是人从学习者、纯消费者变为生产者、创造者、贡献者,充分实现自身价值的关键时期,如果没有不间断的智能“充电”,人生就不可能创造出更加灿烂辉煌的业绩。
总之,继续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二、继续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亟待加强的重点环节
现代终身教育思想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已正式提出(法国教育学家保罗·郎格朗1965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巴黎召开的第二届国际成人教育会议上提出)。然而,在我国,“终身教育”概念直到1993年才出现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1995年,国家才确定“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教育法》)的目标,迄今为止,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仍处于起步阶段,构建还很不完善,其突出表现之一,就在于相对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继续教育这个重要环节还相当薄弱,继续教育的发展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方面的足够重视。
继续教育的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开展时间短。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探索继续教育的开展问题。1985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标志着我国正规继续教育的起步。1987年,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正式提出“积极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1995年11月,国家人事部颁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可以看出,现代继续教育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还不到20年。二是实施范围窄。截至目前,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开展继续教育的高校不过几十所,且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等东南沿海大城市,广大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被批准开展正规继续教育的院校极少,大型企业开展的高等继续工程教育(CEE)也存在类似情况。三是自身建设不足。一方面,“继续教育”的意义和作用至今尚未形成社会共识,还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继续教育内部层次的建构、教育目标的设计以及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方式、管理考核、资格认证等自身建设还都处于“战国时代”,呈现出普遍的随机性,其法规制度建设也严重滞后。四是质量效益难测。目前,我国各类学校教育大多已形成比较规范、统一的评估标准、体系、办法,并有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而对继续教育尚未形成科学的定性定量评估体系及办法,使其质量、效益难以有效监测。继续教育中名实不符、有名无实,甚至“变相卖证书”的情况还依然存在。
当然,在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中,除继续教育外,还有一些类型教育也比较薄弱。但是,鉴于继续教育在终身教育体系主教育链中所处的重要位置,以及它与社会经济、政治、人力资源的深度开发等有更为直接、密切的关系,它的滞后发展对国家科技与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以及国民素质提高产生的制约作用都远远超过其他教育滞后带来的影响。
所以,继续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中亟待加强的重点环节。
三、终身教育体系中继续教育的发展方向
加强继续教育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继续教育应该把握以下总体方向。
(一)把握独特的社会定位
《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指出:“积极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常地进行扩展知识、提高技能的教育,以保持他们知识结构的先进性,提高他们的综合技术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帮助他们消化、吸收先进科学技术、现代化管理知识和科学技术新成果。”这对继续教育的对象、任务、目标、要求等作了权威性的说明。由此可见,继续教育具有“四高”特性。一是教育预期目标高。继续教育培养的是掌握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知识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二是教育过程起点高。继续教育的接受者是已经接受过正规教育,且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三是教育内容层次高。继续教育的内容是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科技开发新成果和现代化管理知识、管理技术。四是教育社会效能高。继续教育的接受者已经身处当代科技与生产经营衔接的岗位或管理工作岗位,自然是高新科技(包括管理科学)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最佳中介者,有利于学习成果直接、快速发挥社会效益。
“四高”特性使继续教育有别于其他任何类型教育,决定了它特殊的社会功能定位:从横向看,继续教育处于高新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最佳结合部;从纵向看,继续教育是中级以上人才成长为更高级人才的“加油站”。继续教育只有把握好自身特殊的社会功能定位,突出“四高”特性,才能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独特的教育功能、社会功能。
(二)全力促进“两个发展”
社会功能定位决定继续教育必须将着力点放在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和人才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方面,全力促进“两个发展”。
1.大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继续教育首要而现实的任务是促进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这是中华民族振兴大业压倒一切的要求。继续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应该注重“两个瞄准”,发挥“三大作用”。“两个瞄准”,即瞄准我国科技开发、经济发展的最前沿,瞄准世界科技进步、经济变化的新动向,不断采集、加工信息,针对热点、难点、新的经济增长点,寻求突破,以更新、改造、充实继续教育。“三大作用”:一是努力培养高级科技开发人才,促进科技创新、进步;二是大量培养高新科技传播、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大面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三是集中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大幅度提高我国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提高生产、工作效率。
2.努力促进国民素质的全面发展。继续教育的任务是促进国民素质的不断发展、全面发展。这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继续教育在促进国民素质提高方面,应该提供“两种服务”:一是继续教育不是一次性教育,需要为中高级人才设计每隔五六年甚至三四年进行一次“智能充电”的教育层次,为教育对象提供连续不断的、多次叠加的教育服务,促进人的不断发展。在对中高级人才进行“智能充电”时,应该特别注意创新素质与能力的提高,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下工夫造就一批真正能站在世界科学技术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尖子人才,以带动和促进民族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的提高,这是继续教育最根本的着力点。二是在注重科技智能、管理智能教育的同时,继续教育还应该注意人文、社科类教育和资源、环境等教育。人文、社科类教育提供生存智慧,资源、环境等教育引导生活方式,使人的思想道德、精神品格得到不断完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提供好这两种服务,才是抓住了继续教育的根本。
四、继续教育要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继续教育要尽快摆脱目前分散、随机、无序的办学状况,加强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1.尽快搭建科学框架。科学架构是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的基础。首先应从多种角度审视,界定继续教育的内涵、外延,廓清它与其他类型教育的界限及联系。其次,要设计好继续教育与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教育对接的不同层次,对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进行宏观整合,使之形成科学、严谨的体系。
2.努力优化运行机制。运作机制的优化是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的保证。要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的法规建设。截至目前,北京、天津、广东、福建等省、市先后出台了地方性继续教育的专项法规,国家教委、科委等六部委也联合颁发过《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发布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但这还很不够,还有必要制定国家“继续教育法”,使行业性、地方性继续教育法规尽快完善起来,以便为继续教育的开展提供坚实的法规保障。同时,继续教育要努力优化自身的运作机制,从办学招生、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授课方式、教育实践、效果鉴定、考核发证等方面,走出不同于普通教育等的新路子,显示继续教育的独有特色。
五、适当加快发展速度
为了扭转目前继续教育发展滞后于国家科技、经济发展需求和人力资源可持续开发需求的被动局面,今后一个时期,继续教育应该适度加快发展。
1.稳步扩大总体规模。首先要扩大继续教育的绝对数量。要保持我国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开发的勃勃生气,从理论上讲,至少应该每五年对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智能更新教育。那么,我国继续教育至少应该保持年600万人(次)的总体规模。其次还要注意办学主体的扩展和办学地域的扩展。通过评审,促使有能力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举办继续教育。
2.扎实提高教育质量。加快继续教育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扎实提高办学质量。办学主体要自觉端正办学思想,将教育当做高层次的严肃的学术性工作去研究,作为显示自身最高教育水平的办学层次来开展,全力搞好学科建设,保证教育质量。这方面,办学主体要做到四点:一是加大投入,创造优越于其他类型教育的办学条件;二是精选教师,保证较高的教学水平;三是强化研究,保证各种层次、类型继续教育施教的科学性、先进性;四是加强交流,及时吸纳国内外继续教育的新鲜经验。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的开展,在立法定规、资格审查、宏观协调、质量监控等方面做好工作,依法管理继续教育,对名实不符、有名无实、“变相卖证书”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督促办学主体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证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由于继续教育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继续教育能否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优化,不仅仅关系其自身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发展大计。
注:
2006年2月19日发表于《甘肃日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