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内容曾在《海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发表。)
比较文学在中国的复兴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它作为高校中文系的一门课程,无论是选修课还是必修课,是没有问题了;但它作为一门学科,还时不时地听见有人发出不同的声音。从意大利的美学家克罗齐先生开始,就不断地有人否定比较文学学科存在的必要性和从事比较文学研究的价值。反对比较文学的人,为什么否定比较文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呢?如果我们对从前一些学者的反对言论进行总结,可以发现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反对意见:第一,比较方法没有独立性。
比较文学是从人类一有文学就研究开始使用的一种方法,如果我们的视野中存在两个以上的作家、两个以上的作品以及其它民族与国家的文学现象,那我们在评价文学的过程中就可能在有意和无意之中进行了比较。没有哪一门学科能够因为一种方法就可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比较的方法是所有学科的学者都可以使用和必须使用的。第二,比较文学没有自己独立的学术理念。作为学科的中国文学史的理念是历史观念与动态观念,作为学科的文学理论的理念是具有普适性的共同诗学,而我们则很难将“比较”作为比较文学学科的理念。正因为如此,所以法国学者认为比较文学是文学史研究的一个分支即“国际文学关系史”;美国学者认为比较文学是对相互之间没有关系的文学现象的研究和文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的研究;俄苏学者认为比较文学是一种运用历史的方法对比较文艺学所做的研究;中国学者针对从前国外比较文学学术研究的局限性,提倡一种“双向阐释”与“跨文明”研究。这样看来,的确是每一个国家的学者以至于每一个国家内部的每一个学者,对比较文学的认识也许都不一样;比较文学虽然不是作家创作出的文学作品,但真是一千个学者却有着一千个自己的比较文学定义。不过,有人认为这正是“比较文学”的特性,即它与生俱来的“不稳定形态”,它自身成长的历史,正是在不断地否定自己历史的同时,也不断地发展自己的历史。于是,有人提出比较文学的核心理念就是“他者”或者“比较视域”,认为正是在“他者”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比较视域”,才是比较文学学科安身立命的根本。但也不是没有人反对这样的观点。第三,有的学者认为比较文学之所以不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主要是没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他们说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与文学理论,以及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等学科,都是因为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而成为一门学科的,并且以上学科所研究的对象,也都可以成为比较文学研究的对象。从中外比较文学特别是中国比较文学发展的历史来看,从事比较文学研究的人也的确是五花八门,各个学科的人都可以不断地参与进来,也可以不断地走出去,他们的研究存在各自不同的研究角度。一门学科建立的前提和基础是观念与方法还是特定的研究对象,这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一般而言,所有的研究方法往往是所有的学科共用的,观念是在学科发展起来以后通过积累和探索才能获得的,没有哪一门学科有自己先期就已经存在的观念;以特定的研究对象来框定一门学科,好像也不太现实,因为任何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都可能是不稳定的,即随着时间的流动和新事物的出现,研究的对象也许会扩大,也许会缩小;但是,我们必须认同这样一点,即一门学科之所以存在与能够独立,是因为它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里有基本的研究对象与比较稳定的研究范围。而比较文学,不论中外,之所以能够引起众多学者关注与兴趣,并形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就是因为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和研究范围的稳定性。
比较文学学科是研究什么的呢?比较文学学科能够成立的前提条件究竟是什么呢?这样的问题或许是人人皆知的,或许是人人无知的,但我们似乎有必要来回答这样的问题。
一、文学关系:比较文学的特定对象
比较文学自从它产生的时候起,就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不论中外都是如此。
从事比较文学研究的学者们或从事比较文学教学的教师们,往往都是将比较文学当作一门学科来对待的、追求的、建立的,并且往往以此而自豪。法国学派的理论家梵·第根先生区分了“国别文学”、“民族文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其目的就是要确定比较文学的学科地位;美国学派的理论家韦勒克先生,虽然反对法国学派的一些比较文学观念,但并不反对比较文学学科本身,他为比较文学在美洲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雷马克先生则更是提出了自己的比较文学“平行研究”与“跨学科研究”的理论,成为世界比较文学第二个历史阶段的开创者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比较文学学者学科意识非常强烈,有一批人专门从事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研究,就是中国比较文学学者学科意识特别强烈的集中体现。当然,中国早期的比较文学学者像范存忠先生、吴宓先生和陈受颐先生等的比较文学学科意识,也许并没有后来学者那么强烈,他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是一门正在兴起和发展中的学科。如果我们回顾一下世界比较文学发展的历史,世界比较文学史上所存在的四个阶段和三个学派,我们会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比较文学特定的研究对象就是“文学关系”。我们认为“文学关系”应当成为比较文学的一个关键词,并且是一个处于核心位置的关键词。
那么,比较文学主要应当研究一些什么样的文学关系呢?
我们认为,中外的比较文学学者已经研究、正在研究和应当研究的,主要是这样几种关系:
一是民族文学与民族文学(国家文学与国家文学、语种文学与语种文学)之间的关系。法国学派的学者们认为,比较文学就是“国际文学关系史”,因此说它是文学史研究的一个分支;显然比较文学不是一般的文学史研究,而是一个国家的文学与另一个国家的文学之间关系的历史之研究。“国家”是一个变动的概念,而有时候却有在一个国家内运用多种语言的情况,如在20世纪的美国文学中,就有运用多种语言所创作的文学作品,有英语文学、汉语文学、西班牙语文学、日语文学、拉丁语文学等,因此,后来的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比较文学就是研究民族文学与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其实也就是法国学派所倡导的文学与文学之间的影响关系的研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一个地理范围比较大的国家里面,有时候存在多种多样的民族文学,如中国、俄国、美国、印度等国家,存在各自不同的民族文学;在中国,就有满族文学、蒙族文学、回族文学、壮族文学、土家族文学、侗族文学、苗族文学等。研究各个国家内部的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是不是比较文学呢?乐黛云先生曾经说,你也可以这么认为,但这样的研究不符合国际上对于比较文学的一般看法(乐黛云先生的原话是这样的:“当然,一定要把一国文学内用比较方法来研究的部分都称之为‘比较文学’也无不可,但这毕竟不是国际上一般所说的、得到大家公认的比较文学。”
参见乐黛云:《跨文化、跨学科文学研究的当下意义》,《社会科学》2004年第8期,第99—106页。)。但无论中外的文学关系多么复杂,民族文学与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却是比较稳定的比较文学研究的对象。因为“民族”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概念,一个“民族”的产生与发展主要是靠民族的文化,而不是政治与军事;而一个国家的产生与发展主要是靠政治与军事,往往是不稳定的。从前人们所说的比较文学的“四个跨越”,即“跨民族”、“跨国家”、“跨语言”与“跨文化”,因“文化”往往与“民族”紧密相关,所以讲“跨民族”也就是“跨语言”与“跨文化”;不需要同时跨越四个方面,只要跨越其中的一个,就是人们所讲的比较文学了。(关于“四个跨越”,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教材往往有不同的表述,参见杨乃乔主编:《比较文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其实,法国学派就是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了自己的比较文学学派。无论其比较文学理论还是比较文学实践,法国学者所从事的比较文学研究都是以跨越国家与民族为基本前提的,如当时法国学者所从事的《莎士比亚在欧洲大陆上》、《歌德在法国》、《巴尔扎克在英国》
这样的课题,就是典型的体现。后来,中国学者将这种国家文学与国家文学、民族文学与民族文学之间产生的实际关系称作“材料事实关系”,即是可以得到实证的一种关系。比较文学教材中所讲的“流传学”、“渊源学”、“形象学”、“媒介学”等,主要就是以研究这种可以实证的关系为对象的。
当然,民族文学与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还包括除材料事实关系之外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即相互之间没有产生实际影响的民族文学与民族文学之间的美学价值关系。在世界历史上,各民族文学之间发生关系是比较晚的事情,在更长的历史时空里,各民族文学与各民族文学往往是各自独立发展的。当然,各民族的文学发展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像西欧各国与各民族之间在比较早的时候就有往来,因而文学的发展就没有能够离开其它民族文学的影响;中国较早的时候就与波斯文学以及印度文学发生关系,并从中得到许多教益和受到很大的影响;中国文学所受到的西方的影响,在明朝以前就相对较小。正像赛珍珠曾经指出的那样,中国的小说与英国的小说走了一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即中国的小说是在自己的独立环境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而英国的小说则受到了欧洲其它国家小说的更大影响(参见赛珍珠:《东方、西方及其小说》,《镇江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比较文学是不是只能研究相互之间存在影响关系的民族文学呢?美国学者认为,不要局限于此;如果局限于此,那比较文学的研究范围就非常有限。他们认为,只要两者之间存在美学价值关系,即只要能够说明一定的文学现象与文学规律,就可以进行比较分析。他们所谓的“美学价值关系”,即两者之间只要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就存在这种美学价值关系;而什么样的文学现象之间才存在“可比性”呢?按照我们的理解,只要两种文学现象之间存在相似性而同时又存在差异性,那就存在“可比性”。其实,这就是美国学者所大力倡导的平行研究的理论基础,平行研究正是以此开拓了世界比较文学发展的一个新时代。所以,我们所讲的比较文学研究民族文学与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不能只是局限于影响关系,也必须包括平行关系;并且,从更广阔的意义上来讲,影响研究只能清理一部分文学规则,而更多的文学规律即世界各民族文学背后存在的共同诗学,要在平行研究中才可能得到说明。一般的比较文学教材中所讲的“题材学”、“主题学”、“文类学”、“比较诗学”等,往往就是平行研究的重要方面与典型个案。
二是文学与其它自然学科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文学不可能是纯粹的,无论是从作家来讲还是从作品来讲,无论是从作家的文学创作来讲还是从文学作品的阅读来讲,文学都不可能是艺术层面的独立存在,因此,跨学科的研究就成为比较文学的重要领域。文学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关系,之所以能够成为比较文学研究的对象,不仅是因为文学作品中往往存在大量的科学因素,而且是因为自然科学与技术科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为文学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文学作品的保存与传播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性。在中外古今文学史上,科学技术要素对于当时的文学创作与文学研究的影响,自然是不可回避的。自19世纪开始,世界近代科学技术发展起来,文学与科学的关系则更加密切;20世纪,在世界各国各民族,文学创作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联姻,产生了各种新的文学体式,比如电影与电视、动漫作品与科幻小说、电视诗、电视散文、MTV等,对整个世界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最为典型的是,电子计算机技术对于世界各国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影响,可以这样说,计算机技术的确是改变了传统文学的创作内容、创作方式、传播方式与艺术风格,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网络文学成为世界范围内引人关注的文化现象,可见新技术的产生与发展对文学创作以及文学阅读所产生的影响,而这些都已经成为中外比较文学研究者需要共同面对的重要问题。
同时,文学与其它社会科学的关系也十分密切,如文学与哲学、文学与历史、文学与宗教、文学与心理学、文学与语言学的关系,已成为比较文学研究者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古代文史哲不分家,文学作品其实也就是历史作品与哲学作品,如《史记》就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易经》是文史与数理的大杂烩,但据考证,它还是一部文学作品,有的部分是诗歌体式。最为典型的是文学与宗教的关系,西方文学史不用说,有的学者认为基督教是理解整个西方文学的一把钥匙,伊斯兰教是理解阿拉伯文学的一把钥匙。单从中国古代文学而言,从印度传入中国的佛教,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产生了中国自己的佛教即禅宗,对于中国诗歌、小说、戏剧与散文小品的影响,也许是其它任何宗教所不可比拟的。中国自己的传统宗教——道教,对于中国古代的诗歌与小说所产生的影响,无论如何评价都不过分,所以有人说道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所在;如果中国古代的宗教包括儒家思想的话,那中国古代文学整个就是在宗教思想的阴影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当然,有的学者认为因为儒家思想中没有“前世”、“今生”与“来世”的观念,算不得标准意义上的宗教)。总之,文学与其它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自然成为了中外比较文学学者所从事的文学研究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华中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所提倡的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文学与伦理的关系、文学与地理的关系,成为了自己学科的科研生长点,也是符合中外比较文学发展的实际的,同时事实已经表明这也是学者们的一种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