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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湖畔诗派诗歌的伦理主题(3)

如果说以上作品所表达的主要还是个人的自由,那么,华兹华斯也着重探讨了国家和民族如何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的问题。在《不列颠的自由之流》中,他认为不列颠的自由思想是从遥远的古代就形成的一条河流,并且汹涌开阔。他将“自由”上升到文化的层面来认识:“我们大厅里仍挂着古代骑士的盔甲——/不自由即死亡,因为我们讲的语言,/是莎士比亚讲过的,我们恪守的/是密尔顿曾恪守的道德和信念。/因为我们在任何方面都值得骄做,/都赢得过许多光荣的称号。”(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1页。)华兹华斯认为英格兰本来就是一个追求自由的民族,这个传统不可能在泥沙中枯竭,或者永远消失不见。诗中举出莎士比亚与密尔顿来说明英格兰是如何杰出的一个民族,说明自由之于英格兰是如何的重要。如果目前的社会或民族中的确已经缺少了自由的美德,诗人则呼唤古代的诗人回到今天。在《密尔顿呵!你应该活在今天》中,华兹华斯认为当时的英国是死水一潭,所有的一切都失去了古老的内在的美,自私的心灵已经被利欲所污染,于是他想起并呼唤密尔顿:“回来吧,解救我们,给我们/以美德、自由、力量和信念。/你的心灵像一颗遥远的星辰,/你的声音像大海般宏伟无边;/你纯净如那自由寥廓的天宇。”(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8页。)当时,正在崛起的资本主义势力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让英格兰未来的天空充满迷雾,于是诗人想让英国回到自由纯朴的古代社会去。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人类种种问题的解决只有在发展中才能解决,但诗人呼吁自由的精神并将其当作一种美德,却是其伦理道德思想的核心之一。

与此相联系,华兹华斯对于那些具有自由精神或为了民族与国家的自由而宁死不屈的贤者,则给予热情的歌颂。他有三首以死亡为主题的十四行诗,表现了广阔的同情心与深厚的正义感,特别是对于自由的信念。《威尼斯共和国灭亡有感》:“威尼斯呵,她是自由的长女。/她是一座处女城,明媚而自由;/奸邪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当她为自己寻找一位爱侣,/她选择了永恒的大海作配偶。”

(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3页。)诗人将威尼斯写成了一个婷婷玉立的少女,为了自己的尊严与自由,她宁可选择大海做伴侣,也不屈从于外族的统治。这种歌颂也许是名副其实的,但也带有诗人自己对于自由的信念和美的倾心,诗中的女神其实就是诗人主观精神的一种象征,她才真正是一位自由女神。诗人对威尼斯的灭亡感到愤怒,对于那些没有一点正义感的人更感到哀恸:“当她漫长的自由的生命行将埋葬:/我们是人,念往昔伟烈丰功/竟不留一丝遗痕,怎能不为之哀恸。”“自由”也成为诗人在思考瑞士被镇压事件时的一个中心:“有两个声音;一个来自大海,/一个来自高山;都豪迈而雄浑:/你世世代代为这声音感到欢快,/自由,这是你最钟爱的乐声!”(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7页。)(《一个英国人对瑞士被镇压的感想》)诗人对于自由本质的追求,往往都是通过对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的描写与叙述而实现的,自由的思想在湖畔诗人这里是一种非常生动而具体的存在,并且多半都存在于其诗歌作品中,是一种艺术的形态,并不是像哲学家或伦理学家那样的理论论述。诗人根据瑞士的地理环境,将其追寻独立意志的精神用“两个声音”来加以暗示,“一个来自大海,/一个来自高山”,但都是对于自由的一种呼唤,都是一种自由的歌唱。这种对于自由的表现是与诗人高度的同情心相伴随的,这让我们读后感动得落泪。我们知道,“自由”自然是伦理道德观念中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说华兹华斯是一个自由的歌唱者,是一点也不为过的。湖畔诗人的其它两位诗人也莫不如此,其作品中也存在许多对于自由的歌吟。

华兹华斯表现自然主题的诗篇中,往往蕴含着一种自然伦理思想。他在谈到自己为何选择田园题材入诗的时候,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通常都选择微贱的田园生活作题材,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们心中主要的热情找着了更好的土壤,能够达到成熟境地,少受一些拘束,并且说出一种更纯朴和有力的语言;因为在这种生活里,我们的各种基本情感共同存在于一种更单纯的状态之下,因此能让我们更确切地对它们加以思考,更有力地把它们表达出来;因为田园生活的各种习俗是从这些基本情感萌芽的,并且由于田园工作的必要性,这些习俗更容易为人了解,更能持久;最后,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们的热情是与自然的美而永久的形式合而为一的。(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5页。)

田园生活无疑是大自然的一个部分,也是人间生活中最富于自然之美的部分,那里的生活习俗是建立在各种最单纯的基本情感的基础之上的,而这些情感则是最为自然的一种情感,那么华兹华斯如此强调田园生活题材的重要性,也是情有可原的。其实,他所强调的不是所谓的田园生活题材,而是这种题材中所体现出来的人的自然情感以及与此情感相适应的“自然的美而永久的形式”,其实也就是一种自然伦理的问题。他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最符合伦理道德的,也是最符合诗的性质的。

他是这样说的,在诗歌创作中也是这样做的。诗人常常通过人与自然关系的描写,来批判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和谐关系。在《早春遣怀》一诗中,“鸟儿在我四周雀跃嬉戏,/我无从猜测它们的心愿;/但它们每个细微的动作,/都透出欢乐,惹人爱怜。”这是在大自然形态里人与生物和谐相处的一种情景;“大自然通过我的感受,/使人的精神与美景交融;/但一想到人对待人的现状,/又使我感觉痛心万分。”(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4页。)华兹华斯对自然的看重远远超过自己,对自然与人的和谐关系的看重远远超过人与自然的不协调。诗人认为我们既不能占有自然,更不能破坏自然,从而总是表现出一种非常丰富的生态主义意识。

在《对一位旅人的忠告》中,诗人先是呈现出天空下那个小小的小屋以及其旁的小溪,“但你莫生占有之心,也别像他人/那样,面对着小屋唉声叹气;/他们闯进这里,满怀贪婪地想把/这珍贵的一页从自然之书上撕去。”(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8页。)自然环境如果为人所染指的话,神奇与美好在转瞬之间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因而人只应在其中生存,但不能随意地破坏它。华兹华斯对那位乱砍森林的昆士伯里爵士则进行了无情的批判:

堕落的道格拉斯!可耻的爵士!/他胡作非为,全无慈悲之心,/(正是这些罪孽使他遐迩闻名)/他竟下令,出于他残忍的意志,/将这片高贵的树林连根铲平,/(这由可敬的古树组成的宗族),/使林中的塔楼,古老的圆屋,/遭受洗劫蹂躏!(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4页。)(《赋于昆士伯里爵士的奈德巴士城堡》)

在这里,诗人一上来对那个道格拉斯就是一阵训斥,就像老人开口骂一个败家子一样,所用的词语、口气都表明诗人的内心是很不平静的。那个道格拉斯,的确是有一点大逆不道的味道。华兹华斯对于人为破坏自然的事情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在《十一月一日》中,诗人在与自然美的对比中,顺带地批评了玷污自然的可悲:“它将避免/可悲的人类用玷污土地的翅膀/给它带来污染!也无天上的力量/来破坏它的美。”(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2页。)在诗人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环境污染的事件毕竟还不是很严重,而湖畔诗人们在自己的作品中多次提出这个问题,足见他们对于大自然的热爱,也足见他们是多么富于生态主义思想的一群。人与自然的关系往往比人与人的关系更容易受到忽略,近百年来的世界自然生态由于战争与大工业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地受到破坏,就是因为人类并没有对湖畔诗人们的忠告引起重视。

湖畔诗人们对自然的感情是那么深厚,以至于后来的许多学者都认为他们是田园山水诗派,不食人间烟火,不关世事变迁。华兹华斯总是认为自然就是上帝,每一片自然风景都是神的本体,人类对自然应当负有一种宗教般的责任。诗人将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寄托于自然之中,认为没有自然就没有人类自身。其实他这是一种泛神论思想,将自然界的一切都看作神,自我也是神,那么人就可以与自然进行对话;既然能够进行对话,那就可以让人与自然之间建立起一种既符合人类自身,也符合自然本身的和谐共处的关系。上述华兹华斯的诗中,对于自然与人的种种关系就是在其泛神论思想支配之下产生的。柯勒律治的诗中也有对于自然生活与人间天伦之乐生活的一种向往:“或当你在夏日的庭荫里,/把结婚纪念日来庆祝,/儿女们在身边嬉笑欢宴,/这天伦之乐是多么幸福。”(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3页。)(《思乡》)在这里,人间的天伦之乐的幸福是在自然的气候与环境中进行的,人与自然是一幅多么相协共生的美景:如果没有夏日的清凉,如果没有庭园的绿荫,如果没有成群的儿女,如果不是在结婚纪念日,那无论如何没有诗里所呈现的那种达到纯粹之境的天伦之乐,也自然就没有所谓的幸福。柯勒律治是以如此精美的小诗显示出了自己自然伦理的理想图景。

在柯勒律治的诗中,上帝的形象是时常出现的,并且总是表现出与上帝同在而永远充满自信的人生态度。在湖畔诗人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受到宗教的影响是理所当然的,况且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也都是剑桥大学神学院出身的,在他们的作品中出现上帝意象,并且他们深信上帝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不过,他们心中的上帝是不是就是宗教所宣传的上帝?在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看来,自然和人本身是上帝的子民,人、自然与上帝是同在的。柯勒律治在《重临海滨》中说:

“上帝与你同在,欢乐的海洋!/我满怀欢欣地又来向你致意!/海浪、航船,一切常动不息,/人们在你岸边多么心旷神怡。”“呵,种种希望又在我心中激荡,/随着希望健康也回到我的身上!/上帝与我同在,上帝在我心中!/如果生命是爱,我就不会死亡。”(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44—145页。)我们知道,柯勒律治有吸食鸦片的习惯,并因此损坏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而过着一种相当痛苦的生活,此诗正是真实地表达了一个生病之人与上帝的对话。表面上是与大海的对话,其实是与上帝的对话,只要与上帝同在,生命就有了欢乐,正像诗里所写的:“而当我重临你喧嚣的海滨,/心中涌起千种希望和欢欣,/涌起无数亲切温馨的往事,/崇高的思想,蓬勃的雄心”。(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44—145页。)这正是上帝所带给他的人生信仰。在《查木尼山谷日出颂》这首描写阿尔卑斯山中最高的山谷之一的诗中,诗人热情地与山峰进行对话:“哦,凝固的波涛,无声的瀑布!/是谁使你们这般辉煌,有如明月朗照下/天庭的宫门?是谁让太阳/给你们披上缤纷的彩虹?是谁在你们脚下/撒满了用最娇艳的蓝花编成的花环?/哦上帝!让急流高声回答吧(如民族发出呼声)!/哦上帝!让冰封的雪原报以回鸣!

/让草原上的溪流也唱起快乐的乐曲!/让松林唱出温柔的心灵般的歌声!/连山上的积雪也有自己的声音呵,/雪崩时将发出震耳的雷鸣,哦上帝!”(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8页。)诗人认为自然也是受上帝所支配的,大自然的一切景观也都是上帝的创造物。诗人在此是借歌颂自然而歌唱上帝,也是借歌颂上帝而表现自然的伟力,歌颂自然本身不足以表达对自然的敬佩,而以上帝为喻。

在华兹华斯的诗中,“上帝”意象的出现也是相当频繁的。在《她在阳光和雨露中生活了三年》中,认为露丝到了另一个世界,也是上帝的召唤,并且具体地描写了这一过程,写到了上帝有好几段自说自话:“造物主这样说——就这样做——/多么短暂呵,露西人生的旅程!/她去了,只留下我伴着/这一片荒林,这周围的寂静;/伴着对往事的种种回忆,/那些一去不复返的情景。”(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3—24页。)他另有一首《赋达·芬奇的画“最后的晚餐”》,其实就是对基督的一种歌颂:“画面上至今仍留着基督的声音,/他正向十二圣徒宣布可怕的真情:无罪的圣徒们正在朦胧地猜测;/基督的嘴、额、脸和出于怜悯/放在桌上的手——一切仍表明/这神笔赋有不朽的青春的生命!”(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47页。)当然,诗人是借描写达·芬奇的名画而表达对于上帝的歌唱的。也许正因为如此,华兹华斯的诗中对于生死才有如此多的描写,并且认为生与死是同义的,生也就是死,死是第二次再生。当然,我们也要注意到华兹华斯对于死也是有所畏惧的,因而总是出现种种忧郁的情绪,而像《我们是七个》、《迈克尔》那样的诗,不同样也表达出了“生”与“死”的无界限吗?

湖畔派的另一位诗人骚塞对于生与死也有与华兹华斯同样的看法,他说他的岁月总是与死去的先贤一起度过,并说他们是他忠实的朋友,他爱他们的品德,也责其错误:“我的希望也在这些死者身上;/不久我也将去到他们的地方,/我们将一起结伴而行,/向着无穷的未来奔波远航;/我想我也会在此留下一个名字,/这名字永远不会随尘土消亡。”(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00页。)(《书斋咏怀》)这其实也是一种生死同一的境界,在其所有作品中能够达到此种境界的也不是太多,只不过此诗的意象的选择与情感的抒发稍微平板了一点,少一些曲折与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