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赵燕翼文学精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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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拍案惊奇

有一诗人,姓文名道,字超公。读破《唐诗三百首》,对旧体诗情有独钟。且诗思泉涌,出口成章,下笔千言,倚马可待;可惜,积稿如山,屡投不中。眼看少年头白,却连一首诗都发表不出来!

忽然,时来运转,歪打正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竟于转眼之间,成为诗坛一颗耀眼的“明星”。

原因无他,仅仅是“写”出了一首题为《夏梦》的“品牌诗”。诗曰:

赶走金丝鸟,别在树梢吵;

吵声扰侬梦,无缘渡鹊桥!

此诗明白畅晓,意味深长;在《大中华诗词》月刊一炮打响,贏得海内外旧体诗爱好者一片赞扬声。并荣获“李白金樽明月杯”古典诗词大奖赛特等奖。发给奖金888888元。一时诗坛新秀文道先生,名扬四海,誉满全球,身价百倍,红得发紫。

不料,好事多磨,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有位名叫金昌绪的唐朝人,不知从哪座古墓中爬了出来,向法院告了一状,说文道先生的品牌诗《夏梦》,系抄袭他的旧作《春怨》。为维护其个人神圣的著作权,请求法院责令文道先生停止有关该诗的一切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冥币999999元。

于是,法院开庭审理:

“金昌绪!你说文道先生剽窃了你的诗作,你有录像吗?”

“没有。”

“你有录音吗?”

“没有。”

“你有亲眼目击者的人证吗?”

“没有。”

“那你告他的证据是什么?”

“就是我的《春怨》诗原作呗。”

“好!你就当庭朗诵一遍。”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经本法官核对二诗,只有一字相同;而相同的这个‘梦’字,本为仓颉发明,后收人所有字典辞典,人人皆可使用;故《夏梦》剽窃《春怨》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金昌绪诉讼请求。”

可怜的金昌绪,一听法庭宣判自己败诉,不禁仰天长叹,立即化为一股怨气,钻人地下,无影无踪矣!

亲爱的读者!此案余波未平。据“万通网”消息,金昌绪先生已向地府判官提起“下诉”。究竟能否讨得公道?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