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赵燕翼文学精品集
3489000000057

第57章 “拔电杆”奇案

我国引进西方有线电报技术,始于19世纪80年代,而西北地域辽阔,电信传输设施投资巨大,故迟至10年之后,才开始在甘肃创办。

光绪十六年(1890年)二月于省会兰州设立电报局,积极督工架设线路。十月,东起西安、西至肃州酒泉全长2900余里的电线架设完成,计耗工料银20万两。

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巨大工程。由于甘肃地处边陲,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贫乏,故对此新奇事物感觉神秘,称电线杆为“洋杆”,且多存有戒心。

光绪十八年,陇东大旱,泾州(今泾川县)旱情尤为严重。当地群众以为“洋杆收电”故天不下雨。此一谣传不胫而走,引起人们极大惶恐与激愤,遂酿成一场拔除电杆的自发暴力行动。数日之内,以泾州为爆发点,东及陕西长武,西到平凉白水,电杆全被拔光。并集中成堆,点火焚烧,绵延百里,烈焰照空,无人敢于阻拦。

事发后,清政府饬令陕甘两省大员彻查严办,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案。

当时泾州知州贾勋,以为“风气未开,愚民可悯”,不忍广张法网,株连众多百姓;遂于拘押人犯中,秘密提出年龄最大的窑店农民王万清,婉言劝导说:“你已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如能独当此案,则可挽救多数乡亲性命,不知尊意肯否?”王面无难色,满口应诺。公堂受审时,王万清挺身而出,慷慨陈词,将“煽动”“纠集”之责,全由自己承担,遂被定为主犯,判处死刑。

王万清依律伏法后,贾勋亲自关照地方,妥善安置其遗属生活。泾州百姓为感戴王万清大义,在其故乡窑店建“王公祠堂”以为纪念。

此案事变初起,亦波及河西走廊的凉、甘、肃三州,幸制止及时,未至蔓延成灾。

这是一起近代“陇史轶闻”中极为罕见的特别事件,其发生的原因固然与边远地域文化落后、民智未开有关,但也反映了那一时代老百姓对“洋人”、“洋货”抵制和排斥情绪。记得解放前我读过一首诗,其中有这样的句子:“城市派电线杆子,到乡下去站岗,拉紧长长的铁绳,捆住了田园村庄……”由此可见,在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诸如电线杆子之类的洋玩意儿,往往是统治阶级用以剥削压榨人民的工具,而对普通劳苦大众并没有多少好处。正是出于此种仇视心理,泾川农民才一呼百应,群起而拔之了。

本案的最后结局是,陕甘总督杨昌浚上奏清廷,将泾州知州贾勋“降一级留用”一这不过是轻微的例行处分罢了,在老百姓看来,他们都算是难得的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