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什么都是听我的。,如果我有错,也会错到底,像小绵羊一样过分依顺人。”梁朝伟说,“我承受不了她太深的爱。”
原来如此。一个女孩子,对她心仪的男子是如何的百依百顺、言听计从,在这种爱的方式里,哪怕他的错也是对的,她不反对,更不反抗,可以完全让自我消失,她以为自己会获得同等的爱。然而,人就是这样奇怪,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不会得到珍惜,而太多的爱也会成为负担。
爱情就这样如风而逝,女孩子伤心不已,然而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很难说谁错谁对。但重要的是,爱不是付出就能得到,也不是乞求就会来临。
有时收起了眼泪,放开了,傲然自珍了,它反而又找上门来。
想起了晋武帝时的胡芳胡贵嫔。胡芳进宫后,不像其他嫔妃一样挖空心思逢迎皇帝,而是不看脸色,不猜皇帝心思,让皇帝觉得这个女人特立独行,对她一见倾心,再见钟情。
胡芳的专房之宠,固然是由于自己的美色,更重要的是,她呈现给武帝的,是一个真实的自己:率真,任性,勇敢,直接,不懂转弯,不留余地。
在人人都戴着面具,不敢袒露自己的后宫,这是一个异类。这样的异类,激起了武帝的好奇心和征服欲。其他女人,招招手就会飞奔过来,低眉敛目,婉转承欢。这个胡芳,你送上门去,还得看她心情好不好,是不是愿意答理你。
胡芳的动人之处,归根结底,就在于她坚持自己,亦懂得拒绝。这样的个性,出自天然,率性而为。她不工于心计,不懂得欲擒故纵的谋略,她只是遵循自己的本心,决定好恶取舍。她只是,做她自己。
有一种爱情宣言,诗人舒婷在《致橡树》里就做了掷地有声的表达:我如果爱你/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你有你的铜枝铁干/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迷失于爱情的人,容易迷失自我,而迷失自我的人,也容易迷失于爱情。
所以重要的是,不要陷入无我的爱情陷阱。
若注定是不属于你的,再关的风景都会错过,就算你停下来,拼命抓住,也没有用。
丫头,我们都要幸福
口述/林然(27岁,机械工程师)文/七月
只有我一个人叫她丫头
和馨儿认识的那年她大一,我大四。寝室一兄弟大头是馨儿室友小婷的堂哥。听起来关系挺复杂的,其实我们都知道,小婷特想让她的这位好姐妹成为堂哥的女朋友。她在电话里将馨儿从头到脚夸了一通,然后很够义气地说:“哥,我们肥水不流外人田,馨儿可是我们班的班花!那是一所文科大学,近乎于女校,要成为班花可得美若天仙啊!”我们这位大头兄清了清嗓,按捺住内心的喜悦,镇定地说:“嗯,那么就先见一见!”于是在一个春日的午后,我们终于盼来了大头兄朝思暮想的班花。
馨儿果然没令大家失望,身材高挑,皮肤白净,眼睛尤其动人,单纯,连跟男生说话都会脸红。我的心“扑通”了一下。当时我正穿着背心裤衩一门心思坐在书桌前打游戏,一见着她便立马“嗖”地一下跳到上铺,迅速穿上牛仔T恤,有模有样地下来同她握了手,“你好,丫头。”我故作老成。那是我第一次触到馨儿的手,柔软而冰凉,我不敢看她。打那时候起,我就叫她“丫头”。我们之中,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叫。
我的反常举动遭到了兄弟们的鄙视。大头说,瞧你,难得见一回美女就激动成这副狗样!
大头对馨儿一往情深是我们意料中的事。不过很可惜,馨儿最终没有接受大头。她说,大头,我对你没感觉,所以我们就做普通朋友好吧?馨儿的拒绝直截了当,多少显得有点儿残酷,令大头郁闷了整整一个月,却仍然坚持每天跑到人家寝室楼下去送玫瑰花。那时候,大头已被保送上了研究生,前途无量,他很痛苦地向我们倾诉,万事俱备,独缺女友!
大头知难而退,而我却迎难而上。当年,我曾鼓足勇气写情诗给馨儿。
我自诩文艺青年,小学时就通读了里尔克全集,很有点儿作诗天赋。那时我和馨儿已经认识快一年,见面很少,网上却聊得默契。诗写得很唯美含蓄,聪慧的馨儿定能一看便心知肚明。我忐忑不安,但出人意料的是,邮件发出后的当日我就收到了回复,不过写得很简单。拒绝的措辞跟大头当时转述给我们听的如出一辙——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好吧?馨儿还表示,为了我们之间不产生隔膜,她会当做我什么都没说过,还希望我积极配合,以后再也不要多说。我特爱面子,后来真的没再提过。馨儿也像是遵守承诺一般,虽然在网络上仍和我聊得热络,但我已全然没有追她的念头了。
嫉妒毁掉了大好姻缘
直到五年以后,一次我和馨儿相约去喝酒,我有点儿醉了,糊里糊涂地问她,丫头,当年的情诗写得如何?我至今仍为忘记将那封邮件留底而追悔莫及。没想到馨儿瞪大了眼睛反问我,什么诗?我连个标点符号也没收到过!
可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那封回复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是小婷!”对视几秒,我和馨儿异口同声。馨儿说,那时候自己和小婷要好得恨不得穿同一条裤子,“她经常用我的笔记本啊,我不在的时候也随便用的。只要开机,我的oudook就会自动登录收邮件,我想小婷肯定会自觉啊!我的E-mail她怎么可以看?!”馨儿一脸的无辜,真的很单纯。但我却很生小婷的气。
女人嫉妒起来是很可怕的。小婷曾暗示过对我有好感,还跟我讲,馨儿根本不喜欢我这种类型。可惜我不是死缠烂打的人,要是继承大头的“光荣传统”,说不定现在我和馨儿已经出双入对,连孩子都在酝酿中了!这个女人,居然毁掉了一段大好姻缘。
“可是……现在并不晚啊,你未娶我未嫁的。”馨儿主动来牵我的手,说她再也不想错过我,“那么久都不表白,我以为你肯定不喜欢我啊!后来有男生追我,我觉得还不错,就给人家一个机会喽!”
馨儿的手一如当年,柔软而冰凉。我原本想告诉她来不及了,连婚宴都订好了。未婚妻是我高中时候的同学琳,那是我被公司派去德国进修后在异国他乡偶遇进而相恋的。可是,此时一触到馨儿的手,我就再也不想放开了。
错过,就无法再回到从前
我跟馨儿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一个月零一天,这是我所能给她的最多的时间。一个月之后,琳会打包所有行李,从德国来投奔我这个未婚夫。在上海,她没有任何除我以外的亲人。我不敢告诉她我已有了未婚妻。我知道脚踏两条船很卑鄙,但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我那么那么的想和馨儿在一起。
馨儿曾经断定,前世她一定欠了我很多,所以知道爱要那么多年,爱得那么辛苦。我说,也许,你只是欠我一个误会。
去机场接机的前一天,我发了E-mail给馨儿。我如此懦弱,连离开都不敢当面对她说。馨儿整整两天没吃没睡,只是不停地流眼泪。我说,丫头,你就当我是骗你的吧,我一直都想和你谈一场恋爱,如今心愿已了,终于可以无牵无挂地结婚去了。馨儿抱住我不放,边哭边要我说我是爱她的。我是爱她,我很爱她,可那有什么用呢?难道我要让琳飞回去吗?
“那么……如果你离婚了会来找我吗?”馨儿不安地问我。我真希望她可以打我骂我诅咒我,那样的话或许我会好过。
“不会。”我冷冷地说。
“为什么?”她几乎绝望了。
“不要自跌身价了!你随便找一个,都会比我好。”追求馨儿的男人很多,有几个是真心对她好的。“丫头,答应我,要幸福,知道吗?”我摸她的头i那是我最后一次叫她丫头。
收到馨儿最后一封E—mail是在琳过来一周后,因为要早起为全家准备早餐,她睡得很早,我却习惯深夜在网上挂着。信里头一片空白。标题是,我们都要幸福。
是的,丫头,我们都要幸福。
点评
迟蕊(山西现代心理健康研究中心特聘咨询师)
重逢后,馨儿之所以牵起他的手,是因为“现在并不晚,你未婚我未嫁的”,她是认真的,要结果的。可是对方,要的只是过程,不过是要还一个当年未了的心愿,然后,该干吗还干吗去。和一个曾经梦寐以求的女孩儿谈一场恋爱,再和另一个踏实可靠的女人结一世良缘,都是他的好事儿,而且还带着男人那种不可告人的征服与骄傲感。明着伤一个,暗着骗一个,自个儿还一副无辜的样子。所以说,馨儿没有嫁到他,也不必太难过。
最终和琳结婚,是主人公为自己作出的既得了便宜又风险最小的选择,也许是出于理智,也许是缺乏推倒重来的勇气,在天平的两端,他选择了最初的责任。馨儿于他而言,不能简单地看做是一次婚前艳遇,在以后的岁月里,她将成为他心口的一粒朱砂痣,难以抹掉。看得出来,他还是真心喜欢馨儿的,只不过他比较现实。“我一直都想和你谈一场恋爱,如今心愿已了,终于可以无牵无挂地结婚去了。”这就是他的明确态度。
馨儿怎么办?尽管无奈,她还是说:“我们都要幸福。”这句模糊的祝福甚至带着自我安慰的意思,其实已经传达出了馨儿从此要与他划地为界的打算。还算理智,如果一再去找他,可能会被视作纠缠,而原先曾经共同拥有的美好回忆,必定变质。
拱手相让的爱,想不到是这样的纠缠不休。
是否要退回“朋友"的位置
口述/莹(26岁,外企财务)
文/天花板
和莹见面正逢午休。其间,她面前的手机响了起来。铃声是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如果我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你也就不再需要为难成这样子……”这一句,该是唱出了莹此刻的心情吧!
悦想把尘追求自己的希望“掐死在摇篮里”
我、悦,还有尘,我们三个的关系从开始起就已经混乱不堪。
悦是我的大学室友。我们曾经好到可以同睡一张床,同盖一条被子。悦很漂亮,是第一眼见到就会惊艳的那种。所以,尘第一次见到她就喜欢上了。
当然,这一点儿都不奇怪。奇怪的是,最后,他竞阴差阳错地成了我的男朋友。
尘最初只是悦的“车友”。他们在网络上认识,又因彼此的住处相隔不远,公司又都在地铁沿线,于是商量着也赶回时髦,每天早上一起拼车到地铁站,既节约时间又经济省钱。在悦看来,即便自己仍是单身,尘也绝不在她考虑的范围之内。悦对男人的要求极高。除了财力、长相之外,还要求身高一米八以上。所以,一米七五的尘最多只能是她的“好朋友”。
天性敏感的悦在稍稍意识到尘可能对她感兴趣之后就立刻热心地表示要为他介绍女朋友,以此转嫁自己被无端追求的危险。尘也没有拒绝,似乎乐得被特别关照。在悦的恳求下,我自然义不容辞地担当起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悦说,要把尘追求自己的希望掐死在摇篮里。“你顺便也看看啦,是你喜欢的类型哦,身高也般配。”悦一脸坏笑。我掐指一算,差12厘米。嗯,正好。
悦的牵线让我和尘开始了幸福生活
在悦的牵线下,我们第一次见了面,而且都感觉很好,告别后我们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还在回家的路上,我就接到悦的电话,问起对尘的感觉。我告诉她不错,很喜欢这样健谈的人。我其实比较内向沉默,所以打算找个同自己互补的男朋友。
和尘最初的接触,一直是我比较主动,主动加他的MSN,主动在网络上跟他打招呼。起先,我借口要帮他把悦追到手,以此掩饰自己对他的好感。
没想到他却并不如我想象中那般积极,而是提议我们什么时候再见个面,他的反应让我不禁心花怒放。
果然在我的期待之中。我和尘发展迅速,也许是一见如故吧,令他忘记了自己原本喜欢悦的事实。三次约会后,尘便在网络上向我表白了。当我看到他打出那行字“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的时候,兴奋得几乎快窒息了。在那个美好而难忘的晚上之后,我和尘便开始了幸福生活。
悦第一次成功当了回红娘,激动之余便嚷嚷着要我们请她吃十八只蹄储。
我和尘很正式很隆重地请悦吃了顿“感谢餐”。悦和尘照例还是一道拼车上班。据尘说,和我在一起之后,他和悦聊天的话题中十有八九是关于我的。
我们三个人的关系非常好,我和尘一起吃饭逛街常常会叫上悦。就算我们偶尔吵架时,都是悦主动来当和事老。也多亏有了她,我们每次的感情危机都能化险为夷。她劝我要好好珍惜尘,“像尘这么好的男人,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已经绝种了!”我很诧异向来高傲的悦竟会发出这样的感慨,我总劝她:“悦,你降低些标准嘛,否则会错过很多好男人!”悦笑了,“要错过的早错过啦!“
我以为这只是句应对我唠叨的敷衍话,没想到,她口中那个早就错过的人,居然是尘!
我宁愿永远都不知道她爱他的秘密
我和悦经常互相串门,那次,到悦家的时候她正准备洗澡,让我一个人看杂志,等下再一起出去吃东西。我躺在悦软软的双人床上,一眼瞥见枕头边上一本漂亮的笔记本。纯粹是出于无聊,我随手拿起来翻看。没想到,这竟是悦的日记!好奇心让我不由自主地打开,一个熟悉的名字跳入了眼帘——尘!
我不知不觉将日记翻过了好多页,有半个多月的记录里都有尘的名字!
还有悦的痛苦、矛盾、挣扎以及感叹造化弄人。她写道:我知道我应该祝福他们,可我真的不甘心就这样错过……一瞬间,我的眼前一片漆黑。
悦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发梢还滴着水,笑着问我想去哪里吃饭。她一眼望见我手上的日记本,立即面如土灰。“你,你……”她几乎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