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产业比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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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文化体验(3)

深圳华侨城集团善于利用资本收益,实现自身的整合式发展。利用锦绣中华的收益兴建了民俗村,继而滚动投资世界之窗、欢乐谷,从单个景区发展成为主题公园群,实现了文化旅游产品的规模效应以及共荣、互补效应。四个主题公园之间中外优势互补,参观性、参与性、群体性相结合,成为国内唯一全面反映中外文化艺术精华的大型文化旅游度假区。

随着中国社会从温饱时期转向小康时期,人们对于旅游与房地产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以旅游资源为核心的地产差异化经营成为新的赢利模式,旅游景区具有稀缺性和广泛的公众接受性,而地产项目又为旅游景区提供了具有消费能力的固定游客群。深圳华侨城集团大型文化旅游度假区的打造与华侨城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就是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度假区毗邻华侨城开发的居住社区,为华侨城房地产的销售赢得高涨的人气和具有高消费能力的客户,而高消费能力人群的入住又为度假区奠定了可以依托的社区商流基础。

华侨集团还善于整合媒体资源,提高自身影响力和关联产业收益。深圳世界之窗利用景区舞台、演艺资源开展了与社会和媒体的有效合作,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98年以来,先后成功地举办了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开幕式文艺晚会《拥抱未来》、1998年和1999年的中央电视台春节歌舞晚会、第五和第六届中国音乐电视大赛颁奖晚会、凤凰卫视“千禧之旅”凯旋特别晚会《龙凤呈祥》、中央电视台2001、2002年元旦晚会;广东卫视“万马奔腾迎新春”2002年春节文艺晚会、中央电视台2002年春节联欢晚会等一系列大型晚会和活动。世界之窗已经成为各大媒体举办活动和晚会的最佳场所。2001年华侨集团以自身旅游资源为切入点,积极进入影视领域,合资创建了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已投拍的影视剧主要有《绝对权利》、《搭错车》、《七剑下天山》、《跟着阳光跳舞》、《西安虎家》和《垂直打击》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005年度被评为“中国2005值得关注的20家影视娱乐传媒机构”。这些活动提高了华侨城集团的相关收益,丰富了资金链条,为世界之窗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内部运行中从选择高素质员工到专业化的技能培训,从利用现有资源包装文化节目到互动活动的有力开展……世界之窗通过科学的管理和创新使内部资源有效整合。

内外部资源有力的整合带来了长期的良性循环,使世界之窗获得强劲的生命力,得到不断提升。

影响两个主题乐园命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投资行为是否合理、主题选择是否具有鲜明性、选址是否恰当、可供投资的现金流是否充足、管理激励机制是否得当,任何一个因素都可能破坏整个主题公园的成功。

三、结语

“淮南为橘,淮北为枳”,没有与知识、品牌、管理、科技、资本的有机结合,只有好的创意仍然无法结出甜美的果实。

成都、深圳两地都有着鲜明的特点和各自的优势及劣势,文化、经济、政策环境的不同要求两地通过不同的路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从世界主题公园的成败对比中可以看到,结合自身优势不断创新是不断成功的正确路径。面对创意文化产业日益快速的发展和日益激烈的竞争,暂时的成功和失败都会很快面临着重新洗牌的挑战和机遇,阶段性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都是值得反思和不断总结的财富。

借用华侨城集团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的一句话来结束全文,“世界之窗总是向着明天的”,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文化企业用永远面向明天的精神开辟出自己的成功之路。

主要参考文献

王永章等主编:《中国文化产业典型案例选编》,北京出版社,2003年

江蓝生等主编:《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董观志:《中国文化旅游的创新典范———深圳世界之窗开业九周年的启示》,中国旅游智网(http://www.davost.cn)

“人造景观”是一宗罪?

———“华夏第一祖龙”与“无锡灵山大佛”之比较

张玥

20世纪90年代初,全国刮起了一股人造景观热潮。在21世纪初我国旅游业发展中,涌现出愈来愈多的人造景观,据不完全统计,大中型“人造景观”在全国数以万计,名头数不胜数,如世界公园、三国城、西游宫等等,仅和《西游记》沾边的人造景观,全国就有几百处。有关方面估计,到2007年为止,我国人造景观总投资已超过700亿元,占地面积超过24万余亩,稍有规模的景观,投资都在千万元以上。同为人造景观,2002年在河南新郑开始修建的大型人造景观“华夏第一祖龙”在还未完工时因多项违规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争议和国家有关部门重视,最终于2007年4月被国家环保总局紧急叫停,被迫拆建,最终成为一条“烂尾龙”。而另外一个兴建于1997年的人造景观“无锡灵山大佛”却先后被评为4A级、5A级景区,游人如织,年收入突破10亿,破除了国内人造景点“富不过三年”的发展规律,走出了一条国内人造景点发展的成功之路。人造景观是一宗祸国殃民的罪还是发展地区经济的妙招?我们通过对两者的对比分析来揭示这个问题。

一、“华夏第一祖龙”和“无锡灵山大佛”的成败

1.“华夏第一祖龙”被叫停

始祖山“华夏第一祖龙”工程于2002年3月20日即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之日在河南郑州新郑市始祖山开工建设。该项目建设总计划投资3.1亿元,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占地面积10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主体工程是一座蜿蜒在山峦上的龙形水泥塑像,龙身上将镶嵌560万片汉白玉或铜底镀金龙鳞甲,人们可在鳞甲上刻姓留名或镌刻祝福、寄意、纪念等文字;龙腹内要镶嵌南阳黄玉,分段设立慈孝廊、忠义廊、报国廊、英烈廊、爱情廊等,建成后计划达21公里长。该项目除主体工程“祖龙”外,还包括200亩降龙广场、山门、汉白玉牌坊、九龙玉柱、九龙广场等,“祖龙”工程还计划在“巨龙”环抱的范围内建成一个综合开发的旅游小区,附近还将修建饭店、宾馆、学校、医院、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实际投资将达到40亿元。工程计划2009年就能完工,总长21.916公里,代表从1949年10月1日到200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间共21916天。“祖龙”建成后,可申请100多项世界吉尼斯纪录。

按照工程始建者的想法,建造中华祖龙的初衷是为了弘扬“龙文化”,建造一条物化的龙是弘扬龙文化的最好途径,而新郑是黄帝故里,因此选择在新郑始祖山建造一条“巨龙”。始祖山原名风后顶,为具茨山主峰,传说是黄帝当年领兵打仗之地。1996年,应当地打造黄帝品牌的需要,民政部门将其更名为“始祖山”。原名为“中华巨龙”的建龙项目,也因为此渊源,更名为“华夏第一祖龙”,取全国各龙的“始祖”之意。同年,祖龙的始建者、祖籍河南商丘的广州人郭圣海主动找到新郑市有关部门,激情推销他的“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当时的郑州新郑市一直在努力打造“黄帝故里”品牌,因此“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被新郑市当做一个景点项目拟引进。

2001年11月16日,新郑市旅游局向当时的新郑市计划委员会提出建设“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立项申请。2002年4月15日,新郑市旅游局与郭圣海签订建设“华夏第一祖龙”合作协议。年底,“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在未办理环评、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

2003年初,因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等有关手续,新郑市有关部门勒令其停工。但在2005年10月5日和11月10日,新郑市发改委又分别批复了祖龙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两份文件都明确说同意建设该项目。2006年4月27日,新郑市旅游局就开发祖龙项目,应祖龙公司的要求专程向省旅游局发文,申请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2007年2月5日,“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获新郑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同意备案”。3月20日即农历二月初二,祖龙公司在尚未完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利用“龙抬头”这一传统民俗节日宣传“祖龙”,并举行首升龙旗仪式。随后,该项目又擅自重新开工建设。也正是这个首升龙旗仪式引起了河南几家媒体的关注,有人对如此浩大却资金短缺的祖龙项目突然加速突击建设产生怀疑。经过调查,有媒体刊登了“始祖山‘祖龙’项目未环评”的报道,报道称祖龙工程未通过环保测评和省级发改委核准,也没有经过论证和报批,而且在其建设过程中砍伐林木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祖龙项目曾得到政府大力支持,但随着违规事件被媒体曝光,当地政府却称“这‘纯粹是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关”,顿时引发了社会舆论的极大争议。有人声讨祖龙项目乱砍伐始祖山树木,破坏生态环境,毫无观赏价值和人文价值,是一项不利于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工程;有人则认为政府推卸责任,出了问题就不承认跟祖龙有关系,而是一味划清界限;还有人直指建龙是祖龙公司敛财的方式之一……一时间众说纷纭。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当地政府开始快速处理此事。2007年3月24日,新郑市有关部门对该工程作出退还非法占地、责令停工等处罚决定。3月28日,该项目施工脚手架开始拆除。3月29日,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责成河南省林业厅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尽快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国家林业局强调,在森林公园内建设人文景观,必须按有关程序严格论证并报经批准。建设过程中砍伐了林木而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3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官员赴项目施工现场调查,新郑市政府随即公布了项目的处理结果,要求“华夏第一祖龙”工程立即停止建设;责令祖龙公司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对此项目重新进行科学论证,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对祖龙公司前期违规建设问题,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4月3日,几名工作人员在“华夏第一祖龙”的龙头位置,开始拆卸工程脚手架。

4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华夏第一祖龙”违法建设事件向媒体正式表态:该项目确属环评未批先建项目,其环境可行性有待环评后确定。如果环评不过关,项目将停建,“祖龙”将拆除,有关责任方将负责清理现场,恢复原来的生态、植被环境。在处理意见中,国家林业局要求,在河南省林业厅批复始祖山的总体规划前,始祖山风景区内不得兴建永久性设施。此外,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对此也明确给出三条处理意见:一是国家森林公园中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在河南省林业厅对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未正式批复前,不得兴建任何永久性设施。二是对项目前期违规建设问题进行处理。鉴于该项目前期施工发生在森林公园建立之前,当时所占用土地在新郑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施工中未出现采伐林木问题,森林公园建立以后没有出现新的占地行为,新郑市林业局应积极配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并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三是建立职能完整统一的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为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促进始祖山区资源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协调健康发展,河南省林业厅要积极督促新郑市人民政府尽快整合、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职能完整统一的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

那么,如果环境影响评价显示该项目对环境影响不大,是不是意味着“祖龙”可以存活呢?对此,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评价司验收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祖龙”项目能否存活,关键在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否严重。如果项目通过了环评,“祖龙”就过了环境这一关,就有希望活下去。但是这位工作人员同时指出,“祖龙”能否存活,涉及林业、国土、旅游等多个部门,还要看郑州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具体态度。

“华夏第一祖龙”项目投资人李树民在项目停工之后,一直都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怕给我们的项目复工带来麻烦,而现在能做的就是去把所有的手续办齐全,然后复工。”他还表示,“祖龙是一个很敏感的项目,从项目暂停的时候开始,就没有哪个官员敢批示复工;但是我们也不想随便把龙拆了,毕竟那是3000万。”而新郑市原市委副书记郭更新表示,没有勒令拆除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旦拆除,政府需要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一大笔补偿。现在这样,政府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到2008年7月,《中国新闻周刊》派记者采访报道此事时发现,这个有头无尾的水泥巨龙,仍然横亘在河南始祖山风景区南侧山头。在这段时间里,这条有头无尾的龙既不能复工,也不能拆除。巨龙嘴里,一个出家人仍执著地守护着香火,香火台上供奉着一个约1.5米高的小龙头。龙身内侧,“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一排平房已人去楼空,只留3人守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