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低碳经济时代的四川产业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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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四川能源的低碳发展战略(4)

3.3资源环境限制

一是日照时间相对不足。尽管太阳能是取之不竭的新能源,但不同地区的太阳能资源却存在明显差异。除攀西和川西北少数地区外,四川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太阳能资源五类地区,即每年日照时数在1000~1400小时之间。与日照时数为3200~3300小时的青藏高原、甘肃北部、内蒙古西部、宁夏北部和新疆南部等一类地区比较相差甚远,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了太阳能在四川的推广和应用。

二是土地资源明显不足。四川的人均土地面积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三,农村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仅有2.6亩,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严重限制了燃料乙醇的发展。同时,四川人口集中的盆地腹心地区,土地资源更加紧张,也使大量占用土地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在盆地内受到较大限制。

三是环境容量相对有限。四川地处长江上游,担负着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使命。固有的地形地貌,又使全省主要人口和产业聚集在盆地腹心地区。特殊的地理区位和经济布局,导致环境容量有限,客观上要求新能源的整个产业链条都必须符合低能耗、低污染或无污染的要求。

3.4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研发投入不足。目前,四川尚无国家级或省级新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也没有建立以新能源技术促进中心、企业孵化器为主体的创新服务体系。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还没有大量进入新能源研发领域。

二是扶持力度不够。对于尚处于开发初期的新能源而言,与石油、煤炭等成熟能源相比,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后发劣势,成本和价格偏高必然会妨碍其推广应用。以光伏发电为例,由于造价高、财政扶持力度又相对有限,限制了四川在屋顶和建筑物体上大面积推广应用太阳能电池板。另外,甘薯和麻风树的种植都需要耗用大量的劳动力,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生产成本的限制将逐渐显现。比较效益降低情况下,如若得不到合理补偿,必然会影响四川生物质能资源的开发力度。

三是政策法规不完善。尽管从2006年1月24日《能源法》起草组成立以来,历经长达4年多的时间,但至今仍然没有一部对我国整个能源战略全局具有深远影响的基础性法律,《能源法》的立法一直备受海内外关注。由于《能源法》的缺失,使我国新能源发展的各项相关政策、法规都不够完善、不够明朗,对新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也大大减弱。

四是推广应用力度不够。光伏发电作为新兴的产业,造价偏高,推广难度较大,使得四川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

4.发展重点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在四川新能源开发中,不能仅仅满足于眼前利益,盲目进行一些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是必须科学规划,统筹发展,走理性、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不能仅仅满足于提供能源新材料和新设备,延续“把清洁可再生新能源供给别人,把能耗和污染留给自己”的老路,而是必须在加快新材料和新设备研发与生产的同时,大幅增加四川自身的新能源生产量和消费量。因此,根据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经济高效的标准,四川新能源的开发,应突出以下重点。

4.1太阳能产业的发展重点

鉴于资源最丰富,转换最直接和使用最清洁,太阳能无疑是最有前途的新能源。因此,加快太阳能开发,对四川新能源基地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虽然受到了资源环境条件限制,但四川在发展太阳能产业方面,应在已有基础上重点考虑如下方面。

首先是大力提高光伏材料的技术水平。要充分发挥四川多晶硅产业优势,积极采用国际先进工艺和先进技术,大幅降低多晶硅生产的能耗、废弃物排放和生产成本,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对电子级多晶硅的研发力度,努力提高电子级多晶硅的比重,拓宽多晶硅的市场空间。尽快形成“四氯化硅—气相白炭黑、有机硅单体—硅橡胶、硅油、硅涂料、硅活性中间体以及四氯化硅—光纤级四氯化硅—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双产业链,大幅提高多晶硅副产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建成国家硅材料开发及副产物利用产业化基地。

其二是加快薄膜电池的开发。相对于以多晶硅为代表的第一代太阳能电池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特点,第二代太阳能薄膜电池则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即:全面节能减排、资源约束较小、发电效率较高、经济效益显著等。由于弱光响应条件好,可以克服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局限,在四川这样的日照五类地区广泛使用。为此,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调整和规划四川薄膜太阳能电池发展,不断提高薄膜太阳能电池占全省光伏产业的比重。

其三是加大以蓄电池为重点的设备研发力度。由于蓄电设备是与新能源产业发展配套的关键设备之一,蓄电池的先进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新能源的推广应用进程,但目前实际应用的蓄电设备尚不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日新月异的发展需要,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开发提高。众所周知,钒电池是一种新型能源存储技术,与目前市场上常见的铅酸电池、镍氢电池等相比,具有功率可达兆瓦级、使用寿命长达20年、支持频繁大电流充放电等明显技术优势。为克服太阳能发电因天气变化而无法保证持续平稳供电的缺陷,更好地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做好配套服务,要充分发挥四川的科研优势和特有的钒资源优势,加快钒液流蓄电池的研发进度和产业化进程,满足大型光伏电站建设的迫切需要。与此同时,近年来超级电容电池以其具有体积小、储能高、使用灵活且寿命长等特性,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争相研制和生产。因此,一方面要集中省内科研力量,在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的条件下,加快四川超级电容电池自主创新步伐。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技术引进,实施同省外、国外先进企业的“强强联合”,努力提高高比功率和高比能量超级电容器的比重,加快其产业化步伐。并广泛推广应用到消费电子、工业和汽车等领域,满足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和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的旺盛需求。

其四是大力推进光伏电站和“屋顶计划”建设。我国对于光伏产业的长期规划是:并网发电约占70%,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约占25%,剩下的5%则是无电地区的离网发电项目。审时度势,四川要抓住机遇,加快并网光伏电站的发展。即在攀西和川西北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广人稀的地区建设若干个大型荒丘、荒漠示范电站,进行并网发电,并逐步推广。同时,在远离公共电网的无电地区和一些特殊场所,如边远偏僻农村、牧区等,要充分发挥太阳能光伏发电适宜分散供电的优势,推广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离网光伏电站,解决无电人口的基本生活用电问题。另外,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并网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单体容量小、密度高的优点,成为众多国家竞相发展的热点,发展迅速,市场广阔。四川要在人口密集、经济较发达、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组织支持开展一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可以先在公益性建筑物上应用,然后逐渐推广到其他建筑物以及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照明等。同时,效仿国外成功案例,以社区为单位,配套建设发送电和用电两套系统,采取收支两条线的办法,切实推动“屋顶计划”的进一步实施。

4.2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重点

鉴于四川人口众多,且耕地相对有限,生物质能的开发应尽量避免“与人争粮”的矛盾。要充分利用四川攀西地区特有的自然条件,重点发展麻风树等不占耕地和耐旱的纤维类原料。这样,既可为生物柴油提供充足的原料,又可增加植被保护生态环境,还能相应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要重点加快生物柴油的开发。一方面要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尽快实现工业化生产;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使四川成为全国重要的纤维类生物质能生产基地。

4.3下游产业发展重点

随着低碳理念的兴起,新能源汽车备受关注。国内外车企在有利政策引导下,对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的投入空前高涨,各种电动汽车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其中,电动车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锂离子动力电池是其发展核心。谁掌握了动力电池的领先技术并将其产业化,谁就会在未来汽车市场占得先机。目前,国内首个以政府为主导的新能源电器产业基地已落户辽宁,该基地将集研发、生产、商贸物流三大功能于一体,重点发展以超级电容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和风力发电设备为代表的新能源电器以及相关配套产业。四川要牢牢抓住新能源革命带给汽车产业的巨大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步伐。这不仅能使四川的汽车工业后来居上,也能为新能源开发提供更旺盛的有效需求。

5.发展思路

根据新能源开发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四川新能源发展,要因势利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把新能源开发提升为重要的区域战略。

5.1加强宏观调控

一是完善规划编制。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制定四川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使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根据资源状况、技术特点和市场需求等条件,明确其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以及支持政策等,实现合理有序开发。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提高新能源占清洁能源的比重,形成水电、天然气和新能源三足鼎立的新格局,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进一步提升四川作为全国最大清洁能源基地的地位。

二是明确技术标准。鉴于新能源的开发可以采用多种技术路径,而不同技术路径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相径庭。按照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为切实加快新能源的开发,要尽快明确新能源发展的技术标准,包括: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等。不仅对产品自身要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且对主要原材料也要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同时,要加大技术监控力度,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严格限制“三高”产业的发展,积极鼓励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避免在发展新能源的同时,产生新的资源和环境压力。

5.2落实国家政策

国家对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屋顶计划实施和可再生的绿色电力上网,都有一系列明确的优惠政策。应由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牵头,加强部门间协调,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首先是落实投资补助。要积极贯彻国家新能源政策,组织好“金太阳工程”、“无电地区农牧民通电工程”、“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等项目。合理制定四川的补助额度,落实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项目和对建筑体安装太阳能电池的的投资补助。地方各级财政,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分别给予配套补助。其次应落实价格优惠。按照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用户侧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屋顶计划”的富余电量。

5.3增强要素保证

要在努力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地方政策,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为发展新能源提供要素保障。

一是扩大资金来源。鼓励有条件的新能源企业优先在股票市场或创业板上市,拓宽资本金来源。落实投资补助,鼓励风险投资机构积极投资新能源产业,支持融资平台公司直接投资新能源产业。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财政贴息,吸引银行扩大对新能源产业的贷款。

二是增加土地供给。对列入新能源规划园区的企业和重点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先提供用地指标。

三是壮大人才队伍。除加强对省内人才的培训外,还应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广泛吸纳省外及国外优秀人才,提升四川新能源产业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加强信息引导。要及时发布国内外新能源开发的最新信息,包括技术研发、项目建设、需求动向、产品价格等,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5.4加强科技攻关

新能源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研究光伏产业、生物质能以及新能源汽车等尖端技术,对加快四川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成都新能源产业基地设立西部新能源研发中心,并积极鼓励产学研相结合,争取实现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重点技术的突破,占领行业技术创新的新高地,加快技术产品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运营进程。

二是加快技术创新。要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对薄膜、聚光光伏发电及硅片超薄切片技术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克研究,以提高太阳能转化效率和硅资源利用率。针对新能源汽车蓄电池、大规模储能、离网型分散式低压侧电网接入、智能电网的关键设备等关键技术组织攻关,争取尽快取得重大突破。

5.5加快市场开拓

一是积极建设光伏电站。选择光热资源相对充足和远离电源点的地区,布局建设大型太阳能光伏电站,实现节能减排和改善电力供应的统一。

二是大力实施屋顶计划。在边远农村和牧区,以太阳能屋顶计划替代农村电网改造。鼓励城市新建住宅安装太阳能电池,支持已有住宅加装太阳能电池。按照政府指导价,要求电网公司积极收购住户提供的太阳能绿电。在大幅降低居民电费负担的同时,显著增加能源供给和就业机会。

三是开发新能源汽车。以无污染和可再生的新能源为动力,抓紧开发新型汽车。充分发挥汽车工业强大的带动效应,加快新能源的市场开拓。

5.6健全组织机构

参照发达国家设立新能源政府管理机构的经验,设立专门管理新能源发展的政府机构,加强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落实相关扶持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