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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3 工作是一份心灵“契约”

第四章3 工作是一份心灵“契约”

创业之初,无法给职工像样的待遇,设备又差,也没有什么得意的技术,在这样一种什么物质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要让大家一起拼命去干活,必须以创业时的“血盟”精神作为企业经营的基础。

——日本京瓷公司创始人 稻盛和夫

工作需要别人监督,还是纯粹靠自觉?

柏林寺的方丈明海大和尚,曾向著名的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吴甘霖先生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有一次,他看到一幅米勒的油画,名字叫做《晚祷》,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夕阳中,一对农民夫妇正在地里劳作,这时,从远处的教堂里传来了悠扬的晚祷钟声。于是他们停下手中的活,静静地祈祷。

这幅画很美,也很震撼人心。这对夫妇在工作的时候,听到了崇高神圣的晚祷钟声,仿佛一个召唤,让他们从工作中升华出来,达到了一种宁静而超脱的意境,而这幅画的魅力正是源自于这种意境。

明海大和尚在评价这幅画时说:“这是西洋画,它的魅力是因为外面有个东西在召唤画中的人物。如果以禅来看,不需要钟声,也不需要晚祷,每时每刻你都全力以赴、专心致志地做你的工作,这就很神圣,就足够了,每时每刻都是一幅《晚祷》。”

明海大和尚的见解十分深刻,让我们找到了一种生活的神圣感。神圣感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怀着一种神圣感去工作的人,无论有没有奖励,无论老板在与不在,他都会认真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因为在他的心目中,工作就是一份心灵上的契约。这就是明海大和尚评价中《晚祷》的境界。

“心灵的契约”是指双方从内心认可并共同遵守的一种精神理念和道德标准,指引着人们按照这种契约行动。从字面就可以看出,“心灵的契约”是心灵上的,而不是书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存在于人的内心深处,从精神和理念的高度指引着人们的行为。

工作是一份心灵上的契约。我们从加入公司的第一天起,就和公司做了一个约定。公司给我们提供成长和发展的平台,我们为公司提供业绩,担负起自己岗位职责。这种契约需要公司和员工双方共同认可和自觉践行,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任何人破坏这种“心灵的契约”,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团队的排斥。

契约精神是西方社会的主流精神,在民主法治的形成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关于契约精神,日本的手岛佑郎在《犹太人为什么优秀》一书里,有过描述,犹太人特有的思想就是他们的契约思想。

契约精神对现代企业的意义不言而喻。契约精神意味着克己、集体主义、规则意识,是分工协作和各项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香港凤凰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香港凤凰集团的每一个员工都会和公司签订一个合约,他们和公司签订的合约非常详细,而他们执行合约的严肃和认真也十分令人佩服。他们有这样一个规定:每个月都会把每部电话打出去的号码打印出来,由大家认领,把私人电话勾出来,然后该部分电话费将从个人薪水里面支付。每一位凤凰员工都会规规矩矩地划勾,绝不蒙混过关,公私分明。餐费也是一样,凤凰员工很少假报餐费,占公司便宜在他们看来是为人所不齿的行为。契约精神,也体现在职位上恪尽职守。在凤凰集团,干活的时候他们很少攀比,没人监督的时候,也能够尽职尽责地做事。

可以说,凤凰的文化根基和竞争力,就是在这种契约精神之上构筑起来的。工作是一份“心灵契约”,进入公司,就等于和公司签下了一个约定,在这种约定的促进下,就会自觉主动做事,时刻恪守职业道德。

事物的发展是两种力量作用的结果,一个是内力,一个是外力。内力是决定性的、根本性的,决定着事物的最终发展方向。外力起辅助作用,对事物的发展产生影响。心灵契约就属于内在约束和激励机制,通过与企业建立起心灵契约,我们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激情,更加自愿、自发、自动、自觉地开展工作,使自己成为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阅读思考:

1.你觉得自己的工作是一项“约定”吗?没有人监督的时候,你会不会偷懒?

2.你觉得“契约精神”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有哪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