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示对神灵的虔诚恭敬的态度和友善的心愿,民间百姓常常用向神灵供献食物的方式来讨好他们,并且以请神灵吃喝享用或在神灵面前自己吃喝玩乐等形式,表示对神灵的崇拜和与神灵保持一致的意味。有时民间还会以一种人类“自惩”的方式,希望以此来向神灵邀宠示诚,这些行为本质上都是人类社会中下对上讨好的某种折射式的反映。历代统治者为了适应统治的需要,大力提倡各种祭祀神灵的活动,而且加以规范化、模式化,定期进行,作用不外乎以此来强化其统治。在中国古代,祭祀仪式相当丰富,这些历史悠久的祭祀仪式,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甚至于相同的民族在不同的地域,都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多彩。在祭祀过程中,出于对神灵的敬畏和恐惧心理,人们唯恐触犯神灵,招惹灾祸,于是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禁忌。如果人们遵守这些禁忌,神灵就会保佑一方民众平安无事、健康长寿,否则就可能招致不祥,引祸上身。这些禁忌分别表现在祭祀的各个环节中,具体可从祭祀的人、时间、地点、祭品、祭器、祭仪等诸方面加以阐述。
对于参加祭祀活动的人,在古代有着相当明确的规定。首先是在级别上加以区分,一般而言,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上得以兼下,而下不得以僭上。《礼记·曲礼下》说: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
以上这段话的意思是:除祭祀宗庙外,天子还要祭祀天神、地神,祭四方神,祭山神、河神,祭户、灶、门、中霤、行五神,一年之内祭遍。诸侯就其所在地方举行方祀,祭山神、河神,祭户、灶、门、中霤、行五神,一年之内祭遍。大夫祭户、灶、门、中霤、行五神,一年之内祭遍。士祭祀祖先。凡祭祀的对象,有的早已废止,那就不敢举行祭祀了;有的仍在举祭,那就不敢擅予废止。不应当祭祀的而去祭祀,那叫做滥行祭祀。滥行祭祀是得不到神的赐福的……主持祭祀的嫡长子叫宗子,其他儿子无论嫡子、庶子,都叫支子。支子不主持祭祀,出于特殊缘故而主持祭祀,那也必须事先告诉宗子。关于古代祭祀祖先宗祠的具体情形,清代著名文学家曹雪芹在其名著《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中描写得相当详细而精彩:
且说贾珍那边,开了宗祠,着人打扫,收拾供器,请神主,又打扫上房,以备悬供遗真影像。此时荣宁二府内外上下,皆是忙忙碌碌。
……
已到了腊月二十九日了,各色齐备,两府中都换了门神,联对,挂牌,新油了桃符,焕然一新。宁国府从大门,仪门,大厅,暖阁,内厅,内三门,内仪门并内塞门,直到正堂,一路正门大开,两边阶下一色朱红大高照,点的两条金龙一般。次日,由贾母有诰封者,皆按品级着朝服,先坐八人大轿,带领着众人进宫朝贺,行礼领宴毕回来,便到宁国府暖阁下轿。诸子弟有未随入朝者,皆在宁府门前排班伺候,然后引入宗祠。且说宝琴是初次,一面细细留神打量这宗祠,原来宁府西边另一个院子,黑油栅栏内五间大门,上悬一块匾,写着是“贾氏宗祠”四个字,旁书“衍圣公孔继宗书”。两旁有一副长联,写道是:
肝脑涂地,兆姓赖保育之恩;功名贯天,百代仰蒸尝之盛。
亦衍圣公所书。进入院中,白石甬路,两边皆是苍松翠柏。月台上设着青绿古铜鼎彝等器。抱厦前上面悬一九龙金匾,写道是“星辉辅弼”,乃先皇御笔。两边一副对联,写道是:
勋业有光昭日月,功名无间及儿孙。
亦是御笔。五间正殿前悬一闹龙填青匾,写道是“慎终追远”。旁边一副对联,写道是:
已后儿孙承福德,至今黎庶念荣宁。
俱是御笔。里边香烛辉煌,锦幛绣幕,虽列着神主,却看不真切。只见贾府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毯,守焚池。青衣乐奏,三献爵,拜兴毕,焚帛奠酒,礼毕,乐止,退出。众人围随着贾母至正堂上,影前锦幔高挂,彩屏张护,香烛辉煌。上面正居中悬着宁荣二祖遗像,皆是披蟒腰玉;两边还有几轴列祖遗影。贾荇贾芷等从内仪门挨次列站,直到正堂廊下。槛外方是贾敬贾赦,槛内是各女眷。众家人小厮皆在仪门之外。每一道菜至,传至仪门,贾荇贾芷等便接了,按次传至阶上贾敬手中。贾蓉系长房长孙,独他随女眷在槛内。每贾敬捧菜至,传于贾蓉,贾蓉便传于他妻子,又传于凤姐尤氏诸人,直传至供桌前,方传于王夫人。王夫人传于贾母,贾母方捧放在桌上。邢夫人在供桌之西,东向立,同贾母供放。直至将菜饭汤点酒茶传完,贾蓉方退出下阶,归入贾芹阶位之首。凡从文旁之名者,贾敬为首,下则从玉者,贾珍为首,再下从草头者,贾蓉为首,左昭右穆,男东女西,俟贾母拈香下拜,众人方一齐跪下,将五间大厅,三间抱厦,内外廊檐,阶上阶下两丹墀内,花团锦簇,塞的无一隙空地。鸦雀无闻,只听铿锵叮当,金铃玉微微摇曳之声,并起跪靴履飒沓之响。一时礼毕,贾敬贾赦等便忙退出,至荣府专候与贾母行礼……
《红楼梦》中的描写,虽然是小说笔法,但可以说是宗族进行祭祀活动的真实反映,这种隆重而奢华的场面一般都出现在官宦之家和富族门第,一般宗族都是在程序上相似而在铺张方面尽力而为,而如今在祭祀地方神灵的活动中,规模还是相当隆重而盛大的。
在祭祀中,还有专门从事祭祀的神职人员,古代称为“祭司”、“巫师”、“萨满”等,如今在民间,如果是在寺庙中进行祭祀,一般都有专门从事祭祀的法师和礼宾,而在宗族或一个家庭之内,一般都是由本族中辈分较高的长辈或者父亲、兄长担任主祭。祭祀人员,除了一些专职的神婆之外,通常妇女和具有特殊情况的人员禁忌参与祭祀。《礼记·曲礼下》中就指出:“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妇女。”意思是说居丧期间不谈乐事,祭祀的时候不谈凶事,办公的场所不谈妇女。在甘肃绝大多数地区,禁忌不洁净的人如月经期的女子、孕妇、产妇、婴儿、服丧有孝在身的、受到刑罚的参加祭祀。如在陇中地区,就禁忌戴孝的人参加祭祀。在祭祀的时候,禁忌人们随意走动和做出一些不雅的动作如抓耳挠腮之类,禁忌在祭祀场合和过程中说话、咳嗽,禁忌在祭祀场所随意大小便,而且便后必须洗手。如在陇中地区,就禁忌大小便后不洗手者参加祭祀。在祭祀期间,男女之间不能幽会,禁忌任何形式的性生活,禁忌吃荤腥,否则不但亵渎神灵,使敬奉神灵的活动失去诚意和效果,而且还会招来灾祸。如在陇中地区,就禁忌不忌房事者参加祭祀。就性别而言,一般参加祭祀的人均为男性成年人,禁忌女性参加仪式。民间有各种各样这样的俗语,如“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男不玩月,女不祭灶”、“男不愿月,女不祭灶”等。在陇中地区,禁忌食用过葱、韭菜、肉、蒜、姜等辛辣食物的人参加祭祀、庙会等敬神活动,认为会触犯神灵,导致祭祀失效。在参加祭祀尤其是作为主祭时,一般要求事先沐浴,但在民间卫生条件受到限制时也可从简,但必须清洗脸面和手足,修理胡须,有条件的还应洗头洁身,换穿上干净衣服,禁忌戴帽子。
在祭祀的时间上,自古以来就形成了相当严格的规定。由于当时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足,往往担心自然界的威力会对自己的生存构成威胁,因此常常通过祈求神灵保佑这种形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时间的规定方面,对于一方乡土的守护神或者特定行业的祖师神等的祭祀,通常是以这些神灵的诞生日或神仙得道成仙之日为固定的日子,或者是在农历节气中的一些特别时令如清明、端午、冬至等;对于家族神灵的祭祀,大都是在固定的日子进行,通常如活忌日、死忌日以及农历节气中的一些特别时令如清明、端午、中秋、冬至或者春节等等;有的则是临时性的祭祀,其时间需要阴阳先生通过具体占卜才能确定。不论如何,在祭祀的时日上,大都遵守一个原则,即严格遵照执行,而且要坚持不懈,禁忌“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讲究持续的供奉效应,俗话说“大开庙门不烧香,事到临头许猪羊”,那也是不行的,是得不到神灵的保佑的。在祭祀时,不但讲究时日,而且要准时,禁忌误时或推迟。在具体时辰上,向前移数日是可以的,但不可以向后延迟,尤其是禁忌推后至三日举行祭祀,这与“事不过三”这种观念是有关的,人们认为祖先神灵等候享用生者供奉的饭食已经三日,还不见的话,就会对后代儿孙们大失所望,而且会叹一口冷气而离开。正是这口冷气会使儿孙的家沾上“穷气”,再也没有发达兴旺而只有贫穷凶灾。在祭祀时日方面,禁忌时间超过夜里子时,而据说午夜子时是白天和晚上交替的时刻,也是祭祀的最佳良辰,一般要在此时达到高潮,过早和过晚都是不吉利的。在进行较大规模的集体性祭祀如庙会等活动时,一般禁忌属于这一范围的人们从事生产劳动和经商等,而是要全心全意地敬奉和侍候神灵,不干任何与祭祀无关的事情,否则就会受到神灵的惩罚。
对于祭祀的地点,民间也有许多禁忌。祭祀是与神灵之间的沟通与对话,祭地也就具有某种神秘色彩而带有相当的神圣性。由于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和视女人为不洁物的观念普遍存在,因此祭祀场所一般都禁忌女性进入,尤其是对孕妇,禁忌更严。除此之外,禁忌外族、外姓和外地的人进入或闯入祭地和神堂。有的地方,在祭祀场所和宗庙还悬挂有鲜明的标志,以禁止外人不巧进入。除人之外,任何动物也禁忌进入,而且也禁忌听到猫或狗的叫声。祭祀场所禁忌随意动土、砍伐和砸镶各种钉楔,否则就动了此地的太岁,不吉利。民间的风水先生认为,神龛和供台上方正对的山坡和土坎,都是“龙脉”所在,不可侵犯,禁忌在此处随意动土和砍伐树木,更禁忌在此处大小便。否则会得罪神灵,会使整个“社”中的人都受到灾祸的困扰。
给神灵所奉献的供物称为祭品,是在祭祀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否则便不能表达祭祀者对神灵的真诚敬意,而神灵就会降罪于祭祀者。对于祭品的规格和数量以及名称,古代就有着严格的规定。《礼记·曲礼下》说:“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意思是说祭祀要杀牲享神,天子用毛色纯正的牛,诸侯用经过挑选而精心饲养的牛,大夫用届时在牛群中选求的牛,士用羊或者猪。这是在说祭祀的规格,不同级别使用的祭品也就不同,而一般来说,上级可以使用下级的祭品,而下级绝对禁忌使用上级的祭品,否则视为僭越,是大不敬的,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礼记·曲礼下》又说:“凡祭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雉曰疏趾,兔曰明视;脯曰尹祭,槁鱼曰商祭,鲜鱼曰脡祭;水曰清涤,酒曰清酌;黍曰芗合,粱曰芗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丰本,盐曰咸鹾;玉曰嘉玉,币曰量币。”意思是说:凡宗庙祭礼,为了敬神,特把种种祭品都改个比较典雅庄重的名称,这些名称专用于庙祝所宣读的祭辞当中。牛称作一元大武,猪称作刚鬣,小猪称作腯肥,羊称作柔毛,鸡称作翰音,狗称作羹献,野鸡称作疏趾,兔子称作明视;干肉称作尹祭,干鱼称作商祭,鲜鱼称作脡祭;水称作清涤,酒称作清酌;黍米饭称作芗合,大黄米饭称作芗萁,糜子米饭称作明粢,稻米饭称作嘉蔬;韭菜称作丰本,盐称作咸鹾;玉称作嘉玉,长短宽窄合乎制度的丝织品称为量币。由此可以看到,在古代,祭祀中所用物品的种类还是相当丰富的。在古代祭礼中,把所用来祭祀的纯色全体牲畜称为“牺牲”,并且在规格上还有“太牢”和“少牢”的说法。所谓“太牢”,就是指祭祀时用牛、羊、猪三牲作为供品,也指专用牛作为祭品。所谓“少牢”,是指只用羊和猪作为祭品。《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记载:“祭以特羊,殷以少牢。”杜预注:“四时祀以一羊,三年盛祭以羊、豕。殷,盛也。”《礼记·王制》上说:“天子社稷皆大牢,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庶人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宾客之牛角尺。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寝不踰庙。”意思是说:天子祭祀灶神和谷神都用牛羊猪三牲,诸侯祭祀灶神和谷神都用羊猪二牲。大夫、士祭祀家庙,有田地的才能举行祭祀,没有田地的举行荐礼,即摆下酒食供奉。一般民众供奉先人,春季荐献韭菜,夏季荐献新麦饭,秋季荐献新黍米饭。荐韭菜要配上蛋,荐麦饭要配上鱼,荐黍米饭要配上小猪,荐稻米饭要配上鹅。天子祭天地的牛,要用刚长出角的牛,牛角要小得像蚕茧、栗子;祭宗庙的牛,要用牛角才够一把长的。宴饷贵宾的牛,用牛角一尺来长的;礼越是隆重牛越小,这是根据以小为贵的礼规行事的。诸侯没有祭祀或宴饷的事是不宰杀牛的,大夫没有祭祀或者宴饷的事是不宰杀羊的,士没有祭祀或者宴饷的事是不宰杀狗和猪的,一般民众没有荐献先人的事是不吃比较珍贵的食物的。人们为了敬祖,平常吃的菜肴不要超过祭祀用牲,平常穿的衣服不要超过祭祀时穿的礼服,自己居住的寝室不要超过先人的宗庙。可见,在祭品的档次和规模上,先民就因地制宜地根据祭者的身份和情况进行制定,这一方面体现出等级制度的森严,但另一方面也对于制止奢侈浪费、盲从跟风、劳民伤财有积极意义。如今在民间,一般来说,凡是人们通常在生活中食用的肉类、谷类、水果、酒和油等,都可以作为祭品供献给神灵。而那些人们不能食用的,禁忌献给神灵。在民间,由于牛和马等可以为人耕田犁地、运送物品,由此一般都不作为祭品;而狗可以为人看家护院,因此也不能作为祭品。有些物品,虽然人可食用,但神却不食用,这些物品是要禁忌的。据说观音菩萨食素,因此人们给她献的祭品一般都禁忌腥荤。有的地方的神灵,在食物方面有特别的嗜好,那么人们在供奉祭品时也尽量投其所好,依照趋利避害、趋吉避凶的原则。在供奉祭品的数目方面,禁忌单数,而讲究用双数,一般都为八样或六样,并且要对称摆放。有的祭品,常人在食用时需要加些佐料,那么在献给神时也要加上相应的佐料,同时也要摆放上相应的匙或筷,而且方向还要正确,禁忌摆放倒置。祭祀神灵的供品在制作方面都相当考究,一般而言要最好的上等食物,禁忌用一些低廉普通的物品充数上供。祭祀上供的物品,禁忌先被人食用。对于祭品的处理,如果是在家中供奉自己的祖先的菜肴,收来后总要放在灶上放一放,然后才能食用。如果是供奉在庙宇里的,有些物品要由专管的人收拾起来,用来轮流交换地摆放,以使给神灵供奉的物品经常是新鲜的,有些也可以由神职人员食用。祭祀的供品禁忌买卖。
祭祀所用的器具一般包括神灵的偶像、祭祀的用具和法师的法衣法器等,它们都是在举行仪式时要用的,因而都具有神圣的意义,属于禁忌物品,不允许随意抚摸或者接触,也不能随便乱动或者把玩。在陇中地区,禁忌用未洗过的手接触神案上的法器。在民间,一般立在家里主房供桌上的祖宗牌位是禁忌随便挪动的,只有到了该动的时候,才用双手捧上,禁忌随意拿着,否则被认为是对祖先的侮辱和不敬。祭祀前如果没有洗手,是禁忌接触神案上的香炉、烛台、花瓶和杯盏等祭器,更不能随意去触摸司祭人员专用的龙角、摇铃、法索、剑符以至道袍等法器法衣。否则,不但会导致祭祀时的灵验效果失去作用,而且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灾祸。在祭祀时,禁忌跨越祭祀所用的一切器具,否则就如辱骂神灵一样,是对神灵的大不敬,神灵不但不会领祭者的情,而且还会降罪于人,惩罚人们。
对于祭祀所用物品的处理,民间禁忌随意丢弃,而通常采用掩埋的办法。人们认为这些物品同样带有某种神秘意义和煞气,如果随意处理,势必会给人们带来不祥。这种禁忌由来已久,《礼记·曲礼上》说:“临祭不惰。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荚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凡祭于公者,必自彻其俎。”意思是说:身临祭祀不要懈怠。祭服坏了要烧掉,祭祀用的器具坏了要埋掉,占卜用的龟板和蓍策坏了要埋掉,供祭祀用的牲口死了要埋掉。凡在国君宗庙里助祭的低级官员,礼毕一定要自己撤下自己用过的盛带骨熟肉的肉案。
祭祀的仪式多种多样,名目繁多,但都是有章法的,禁忌胡来乱做。《礼记·曲礼下》说:“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意思是说祭祀也要讲究一定的章法,不能想祭什么就祭什么,不能想什么时候祭就什么时候祭,不能想在什么地方祭就在什么地方祭,更不能想让谁祭谁就可以祭,想怎么祭就怎么祭。在祭祀过程中,一定要使祭祀显出其必要性,不能事事都依靠祭祀神灵的办法,同时在祭祀中讲究发自内心的虔诚,注重“心诚则灵”,所谓“祭神如神在”,禁忌对祭祀活动三心二意、心不在焉或者敷衍了事,那样不但会使祭祀本身失去原有的意义,而且在更大程度上显得不诚心诚意,这种态度是绝对禁忌的。《风俗通义》说:“淫祀无福,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谄也就是献媚、有意巴结的意思。尽管祭祀祖宗神灵,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存在着祈求它们保佑生者的意愿,通过供奉物品是想用这种手段促进神与人之间的关系,这都有讨好的企图,但是却不能做得过分露骨,而要讲求含蓄,点到为止,所谓人神共知,这才是人类进行祭祀的真正目的。
在祭祀活动进行的过程中,民间也有相当多的禁忌。首先,在行为上进行约束。禁忌用手指对着神像指指点点,人们认为这是大不敬的表现。如果不慎犯了这个禁忌,就一定要立即焚香点烛,跪在地上磕头,向神灵谢罪,祈求恕免罪过。禁忌在寺庙里随意乱走动和转悠,也禁忌随意越过警戒线进入禁区。其次,在语言上,除祭祀专职人员以外,禁忌任何其他人员随意说话,尤其禁忌在祭祀场所大声喧哗,禁忌说一些对神灵不恭敬的话语,禁忌发出笑声,更禁忌放屁。
在民间,汉族和其他许多少数民族都有在祈求神灵后还愿的讲究,禁忌在神灵保佑或信守了诺言后信徒不守信用和诺言。还愿也可以视为是祭祀礼仪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自己祈求神灵保佑的愿望得到解决之后,按照当时的许诺在事后对神灵进行报答和酬谢。向神灵许愿时,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既可以许大愿,也可以许一般的愿,只求诚心诚意。还愿的形式也有很多,有的可以奉献牲畜如羊、猪或鸡等还愿,有的可以娱乐神灵如唱戏、说书等还愿,有的还可以通过出钱或粮食供寺庙中建立庙宇或塑造神像等,不一而足。有的地方的不生育的夫妇,到寺庙中求子,如果通过祈求神灵确实生了孩子,就要抱着孩子或者带着孩子到寺庙中来还愿,有的还让庙祝给孩子拴上长命锁等保佑孩子健康成长的吉祥物,如果违背了诺言,或者错过了时间,就会受到神灵的报复,会将孩子收回去即中途夭折,因此还愿之风在民间还很盛行。
有的民族在祭祀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禁忌。如生活在甘肃的满族,在祭祀祖先时一般都以血缘族姓为单位进行,分小祭和大祭两种。小祭是在年节或家里有比较重要的事情时举行,如除夕之夜或家中有人要出远门、儿女订婚之类。大祭则相当隆重,每年举行一至两次。因其耗资较大,一般家境不太宽裕者也可以两三年举行一次。两次大祭的时间是春天和秋天,一次的则大都选择秋收之后至过春节之前这段时间。无论是大祭还是小祭,都有禁忌。在祭祀期间,禁忌孕妇、疯癫者即精神病患者、戴狗皮帽子的人、身穿孝服的人和身体不洁如处于经期的女性参加,禁忌借债、讨债、还债,禁忌争吵打架,尤其是禁忌随意打闹和开一些不严肃的玩笑,禁忌周济乞丐。满族祭祖时,在宰杀牺牲方面的禁忌规定相当严格而细致,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忽视,如作牺牲用的猪要毛色纯黑而没有杂毛的公猪。杀猪时用的绳子必须在西炕上搓,杀猪用的刀也必须在西炕上磨。捆绑猪的绳子的系扣都要向着猪头部位。杀猪人必须用左手持刀进行宰杀。宰杀时不许将猪放倒在地。刀尖禁忌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