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青少年是不会把死亡与自身的存在联系在一起的,除非遭遇亲人的死亡、自己身患绝症或存有自杀的念头,遇到这些状况时,青少年往往会把死亡与自己的生命联系在一起。青春期是青少年自我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个阶段青少年经历的死亡事件对他们一生的发展影响极为重大。心理学家曾经分析父母死亡对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影响,结果发现亲人死亡时周围环境对孩子影响最为关键。例如,离去的亲人与孩子的关系、亲人死亡的方式(是突然死亡,还是长期病症导致死亡,还是自杀,还是他杀,或是意外事故)、父母对死亡的态度、他人对死亡的行为和态度及亲人离去之后家庭的结构和经济收入的变化等,这些因素都将影响到青少年面对死亡时身心的发展变化。
研究表明,青春期阶段,亲人的死亡和分离都容易引起青少年的精神失常,包括学习障碍、抑郁、自卑,严重的还会导致对人生失去信心,从此走上犯罪之路,严重影响到他们日后的生活与学习。而且,丧失父亲与丧失母亲带给孩子的影响是不同的。失去父亲就等于失去了整个家庭的精神支柱,没有了父爱的存在,就等于没有了依靠的大山;父亲往日的威严、对他们的严加管束都已不在,孩子从此会以自暴自弃来对待父亲的死亡。而母亲是水,是抚平孩子受伤心灵的那双温柔的手,母亲最能牵动孩子细腻的神经;母亲的离去将会使孩子感觉生命缺少了一半;没有了母亲温柔的呵护,孩子就少了许多安慰,从此用沉默来思念生养他们的母亲。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他们一方的离去对孩子来说完整的生命从此只剩一半,震惊、麻木、恐惧、孤独和悲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会一直伴随着他们,影响到他们对生命的看法。青少年选择轻生的内外原因有下面几点。
无人理解的痛苦
青春期青少年承受着重重的压力,有些心理承受力比较弱的青少年不堪忍受重压而选择轻生在这个阶段也是比较常见的问题。如果父母无视孩子内心的压力,只是觉得孩子太过任性,那么等到悲剧发生再来反思就已经毫无意义可言了,到时留下的只是伤心的泪水。青少年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认为他们内心的痛苦没人能够理解,也没人可以理解。父母的无视加速了生命力薄弱的青少年靠近死亡的进程。
父母对死亡的态度
父母对死亡的态度也是影响青少年对待生命的因素之一。如果父母中有一方选择自杀,那么孩子将会把生命看得比较轻,缺少一些活力,在复杂的社会中,他们常常找不到自己的生命所在,游移不定,他们不敢诉说过去,认为未来也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心里终日空虚。这样的孩子因此踏上不归路也是常有的事。反倒是身患绝症的青少年,他们对生命的看法要成熟得多。这可能也是因为他们自己的时日不多,大好的青春年华在最应该怒放的时候因为生理上的病变不得不就此消逝,所以他们才感觉到生命的可贵与厚重。
青少年的生命认知
无论青少年是以哪种方式把自己生命的存在与死亡联系在一起,他们的生命认知将决定他们对死亡的态度及日后的行为,而他们的这种生命认知与父母的教养方式是密不可分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这两句中国古训,是名言也是至理,是我们生为人子应该遵守的美德。孩子的生命是父母爱的延续,是血缘的继承,是人类得以存在的基础,生命的厚重岂能轻言?孩子对生命的认知最初受制于父母对死亡的态度。亲人离去造成的悲伤需要时间来治疗,时间会淡化悲伤却不会使思念消逝,反而会激发起人们为离去的人努力生活的力量。如果父母能以这种态度对待死亡,那么孩子会潜移默化地吸收,他们就不会因为亲人的突然离世而导致精神崩溃。但如果孩子仅仅是模仿父母的处事态度,那么也不尽然能习得生命精髓,毕竟内心的感受与领悟还需要语言的描绘及自己对生命的感悟。
父母应该让孩子明白生死的自然规律及生命的意义,让他们懂得人虽然离去了,死亡虽然常伴随我们左右,但人的价值却不是用生与死来衡量的。同样是生,同样是死,但可以价值不同,意义不同。父母在对孩子的教育中应引导孩子认识生命的自然规律,使他们形成正确的生命认知,同时也要让孩子认识到人不可碌碌无为,生命的厚重是由生命的价值来体现的,如何活得有价值有意义才是最为重要的。父母要教育孩子面对死亡,不要悲伤,不要放弃,感怀亲人无私的付出,思念他们曾经的存在,把他们深刻留在记忆的脑海;面对困难,不要胆怯,不要轻言放弃,更不能以生命为代价,应该鼓足勇气,迎难而上,相信灰暗的天空一定会变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