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
视而不见,称它无形。听而不闻,称它无声。摸不着它,称做无迹。这三者的形象无法进一步追究考察,原本浑然一体。这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它的上面不明亮,在它的下面也不黑暗,因为它没有上面和下面。无论你怎么追寻也追寻不到,你想解释它也不可能。找来找去它还是个看之无形、听之无声、触之无物的东西。没有形状正是它的形状,没有物体正是它的形象。它可以说是迷离恍惚。这个东西,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头,跟随着它看不见它的尾。掌握了亘古已有的规律,就可以凭借它来驾驭现在的万物,就能够了解远古时代的情形。以上所讲的就是关于规律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