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沈阳时住在和平区桂林街63号,这是座距离中山广场不远的五层楼房,当时是这条街上最高的建筑,在马路对面还有一座二层红砖小楼,其余就是平房了。这座楼是志愿军后勤部留守处的一处独立的干部家属楼,每层都是由一条公共走廊连着七八个单间构成。二、三层每个单间是一室一厨一卫,一、四、五层也是一室一厨,但每层共用一个大卫生间。一楼走廊有部公用电话,号码是23519,在父亲的老日记本里就能找到这个电话号。楼里有暖气和煤气,楼下有个小锅炉房为这座楼供暖,煤就堆在楼后边天井式的院子里。在朝鲜的志后机关部分随军或家属来队的营、连干部后方的家就安在这里。留守处这样的家属宿舍楼在市里还有多处。
我家住在三层的一个单间里。夜里,经常听见火车进出沈阳站的声音,还能透过窗户看见附近工厂烟筒不时喷出一团团火球以及厂房里一盏盏闪烁着的水银灯。有一年“五一”节到了,中山广场红旗招展,锣鼓喧天,拉出的大幅标语口号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是世界工人阶级争取解放斗争的伟大节日,也是全世界工人阶级检阅自己革命力量的战斗节日。”听说要搞群众游行活动,楼里的大人孩子都爬到楼顶平台观看。只见腰鼓队、秧歌队、彩车队、军号队一个个朝广场走去,晚上还能在平台上观看五彩缤纷的焰火和一道道在夜空中划来划去的探照灯光柱。
1955年2月10日,妹妹在沈阳出生,在房间内的大床外又加了张小床。妹妹小时长的很胖,小名就叫小胖,家里不缺小子,只缺女孩,所以父母都很喜欢她。为照顾妹妹又雇了个保姆,屋里靠墙有个带拉门的大橱柜,半米多宽,两米来长,正好能睡一个人,保姆如果晚上不回家就睡在里边。我和弟弟只有周末才被接回家住一天,而母亲也不是每个周日都能在家陪我们。妹妹由保姆照看,我和弟弟这一天便自主活动了:把楼梯扶手当滑梯骑着往下滑、用纸折飞机站在楼顶平台上往下扔、和楼里部队的其他孩子跑出楼外与马路上的孩子一起玩耍或者打架。一次几个孩子站在楼梯过道的暖气罩上往下跳,看谁跳得远,轮到弟弟爬上去没等跳暖气罩就朝前倒下来,结果弟弟后脑撞到暖气片上碰出了血。
弟弟和我同在志后留守处幼儿园,地址在沈阳故宫东院。当时是长托,每周六下午幼儿园的大客车把孩子们送回家,周一再来车接回。弟弟就是不爱去幼儿园,每次周一送他上幼儿园都是件很费劲的事。
有一次舅舅和四姨来沈阳串门,我和弟弟因此周一没随园里的客车去幼儿园。周二,四姨自告奋勇送我们去。上环路无轨电车时都很老实,下车时四姨一不留神,弟弟窜入人群不见了,找了两圈没找到,把我送进园后四姨继续沿着大街往回找,找了几条街也没找到。又坐电车往回找了几站还是没有,心想这孩子看来真跑丢了,便急急赶回家给我已上班的母亲打电话,没想到一进楼口看见弟弟正坐在走廊里用石头砸核桃吃呢。那是四姨为哄他去幼儿园,出门时特意给他买的。弟弟那时还不到五岁,从中街到家这么远的路,他竟能顺着无轨电车线路找回来。第二天,舅舅说他去送,到了中街一下电车,弟弟又如法炮制,刚想跑就被舅舅一把抓住,强行送进幼儿园。
有时父亲也会回国住几天,这几天就可以不去幼儿园了,跟着他去广场、公园玩,去电影院看电影,这是最开心的时刻了。
1956年夏天,我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当时部队有自己的八一小学,送去就住校,寒暑假才能接回家。但沈阳市的八一小学只收沈阳军区干部子女,志愿军的子女统一分到了长春市的八一小学。上学那天由留守处派人把该上学的孩子集中起来一起带到长春,家长只能送到沈阳火车站,母亲带着弟弟在站台上寻找车窗前的我,直到列车缓缓开走。
这一年母亲面临着一个是从部队转业还是复员的抉择。按照当时政策,志后留守处的这批干部转业安置地点在安东市(丹东),不在沈阳安置。而此时父亲还在朝鲜,我在长春读书,弟弟在小东门志后幼儿园,妹妹在小北门的托儿所。如果母亲再去安东,在沈阳和长春的孩子如何接送?丹东没有住宿学校和全托幼儿园,孩子转过去无法安排照顾。思来想去,母亲只好选择申请复员,留在沈阳当家属了。
离开了部队又失去工作,母亲只能在家照看妹妹料理家务,很不适应。这天同住一楼的一位家属找到母亲说:“咱不能这么年轻就当家庭妇女呀!我爱人单位急需人,我替你说说,去他那找个工作干吧!”原来她是沈阳市市立医院的护士,她爱人是部队转业干部,在这个医院当院长。母亲便找到沈阳市复转军人安置办公室,经联系,医院当即派人把母亲档案领走,很快就通知母亲报到上班。这家医院可能就是现在的沈阳市第六医院,从北市场上有轨电车到八马路或启工街下,当时差不多已是去铁西区城郊的有轨电车终点了。母亲被安排在该院人事科任科员,兼医院托儿所所长,电话号码是55822转人事科或托儿所。这样,已经复员的母亲重新恢复了干部身份。
此时军队和地方都停止了供给制,改为薪津制。这之前各级干部都无工资,只有一点津贴,用来买牙膏肥皂什么的。干部个人、家属、子女的生活、入托、入学等等都凭供给关系、抚育证等由组织安排。现在一切费用都得自己从工资里支付了,母亲领了薪水却手足无措,一时不知该怎么计划开销。母亲月工资定为71元,现在要每月为我和弟弟各交学费、入园费22元,妹妹托儿费15元,共59元,她自己一个月生活费就只剩12元了。这些钱还要购买公交月票和日常生活品,我们兄妹的衣物用品,水电、煤气、房租费用等等,甚至母亲的伙食费开销都只能等父亲寄来的钱支付。
父亲第一次领薪金时,上级批准他回老家探亲,他一时兴奋,把薪水全在朝鲜买了人参糖带回家乡。回到部队才知道这钱是用来养家糊口的,以后干部吃饭都要自己掏钱,便傻眼了,不仅无钱接济沈阳,连当月伙食费都得朝战友借了。以后再开支,会计出身的父亲给自己也建起了账本。在父亲的日记本里我们看到他1957年1月的支出情况:买爱国公债30元,邮给爷爷过年15元,交党费1元,自己一个月伙食费16。8元。其他支出:洗澡一次,照相两次,洗照片6张,买书一本,皮带一条,肥皂一块,茶叶一包,活页纸一册,加上邮票、信纸、火车汽车票等共4。45元。另外给讨饭孩子0。7元,被小偷扒走1。2元。这样总支出为69。15元,他能寄给沈阳的钱本来也是很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