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礼制相适应的官方颁布的建筑形制营造定式和施工则例,规定了各种等级的住居或建筑允许的开间、用料及装饰等级等,从而用一种标准化的方式促成了民居的等级划分。等级居住所要求的单体的标准化,更多的情况下,是宗法礼制下的居住者和营造者的一种自觉的共识。因此,古民居的形制等级的实行是人们的一种自觉营造行为,其背后的驱动因素仍然是宗法礼制。
在礼制的影响作用下,古民居的建筑形制具有极强的等级识别性。
(1)房屋等级。大式适用于官员或富贾士绅的府第宅院,小式则适用一般民宅。民居属于小式构造,天水古民居亦然。小式构造的规格,常用檐柱尺度作为衡量的基本依据,惟有这点上,天水古民居之檐柱直径一般要比营造则例规定的粗6.4厘米左右,这与过去的天水林木茂盛有关。
(2)门楼形制。名流富户注重豪华的“门面”,大门与照壁是这种住宅的装饰重点,富贵者以门楼的华丽光耀其门庭,多飞檐翘脊,精雕细刻;一般平民百姓则是普通的随墙门等,很少有屋宇式或柱廊式门,其中体现出强烈的等级观念。
(3)廊的暗示。名流富户注重多重院落与前堂后寝,注重院落内建筑的回廊,注重前堂与后寝之间的联系——穿廊。在天水古民居中,虽无穿廊,但许多方面仍然体现出这一特点。当然,这也与经济实力和朝代背景有关,但总体上仍能看出一定的伦理等级色彩。
(4)基座与台阶。一般民宅只能用素土夯实,四角可砌砖。不同等级官职的房屋台阶数不同,院落中不同等次地位的房屋台阶数也不同。由于天水古民居院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多户居住,多加改造,因而多有失真,但仍然可以在哈锐故居、石作瑞故居、杨明显故居、飞将巷9号等处看到基座与台阶的等级性。
(5)面阔与架数。明洪武二十六年(1383年),朝廷规定“凡庶民庐舍,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色”,清朝渐渐对这种规制有所放松,现有的天水古民居大多数都符合定制,一般都是三间一进,两坡水的过厅和主房(或主楼)一般都是三间一进五架梁(檐檩与抱头梁即单步梁相接,不算做一架梁)出单面廊式,厢房一般都是三间一进三架梁出单面廊式。现存元末明初的建筑,如赵家祠堂的主房,则是三间一进五架梁前后出廊式,郡马府的过厅和三星巷83号主房(已拆)则都是三间一进五架梁单面出廊式(中柱直通)。
天水古民居的主房以中间为三间并带东西两耳房(一般无檐柱)者居多,但耳房只能通过东西两墙垣门(月拱门)进入,故东西两耳房不“露脸”,如飞将巷9号院。石作瑞故居主房坐南朝北,为五间,呈两稍间突出,中三间凹进的“锁子厅”式,这种形式还是体现出主体三间的形制。另外,天水古民居的进深、开间尺寸都比营造则例小许多。垂花门是天水古民居装饰的亮点,然而其各个尺寸几乎均比清式规定小得多。
(6)屋顶形式和屋顶高低。古民居多用悬山或歇山顶,规格低,重檐庑殿顶、重檐歇山顶等高规格的屋顶仅用于宫殿或寺庙建筑。天水古民居屋顶以悬山、硬山顶为常见。天水古民居院落的屋顶高低,正房屋顶高于其两侧耳房屋顶,正房屋顶高于厢房屋顶,在伦理上象征着主从关系。当然在美学上高耸的正房屋脊成为视觉的中心,使四合院的结构与造型紧凑而不呆板。与其他地方的古民居不同的是,有一些天水古民居采用一坡半水的云乐厅屋顶,典型的例子是石作瑞故居,7座房采用一坡半水的云乐厅屋顶。
(7)斗拱。有斗拱者比没有斗拱的等级要高。天水古民居普遍有斗无拱,只在斗两侧伸出含有拱之意味的拱垫板,有一种斗拱的意蕴。
(8)彩色及雕刻内容。清代渐渐对原规制有所放松,但民居建筑一般仍不能像官式建筑那样大施彩色,雕刻也不能出现写实的龙风图案。天水古民居在垂花门等部位上用彩比较大胆,许多垂花门和厅楼上梁枋之间的油饰彩绘仍清晰可见。天水古民居到处可见的夔龙图案全是写意龙,未有用写实龙者。
(9)色彩装饰。等级高的建筑,如宫室建筑,均为黄瓦红墙。明清时期,黄色为“富贵之色”,为皇家所专用,而民间建筑只能青砖灰瓦或土墙灰瓦。这是民居与官式建筑的外观情调之区别。天水古民居均在土墙灰瓦中透出一种素雅之美。
2.乐之欢娱
中国传统的家庭有其讲究尊卑名分、长幼有别的一面,也有要求家庭成员交相爱、和为贵的一面。前者为礼,后者为乐。礼乐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合而为礼乐秩序。
同其他中国传统建筑一样,天水古民居也有主轴线。作为礼乐秩序重要体现者的厅堂和院,都位于主轴线上。厅堂是礼乐秩序中象征礼的实体。
中国传统文化在庭院布局中体现的“虚”、“实”二元思想,使“虚”——“负体积”成了不可或缺的“一元”,而院正好是象征乐的虚体。建筑布局上的“虚”、“实”互补与礼乐秩序刚好建立了一种对应。
厅堂是一家人内聚的核心场所,家庭成员参加各种公共活动的地方。然而,在多数场合下,厅堂都是家长行使权力和施展影响之地,这里供奉祖宗牌位,有些还写着“天地君亲师”。厅堂居尊的地位在中国古民居中从未受到挑战,因其居尊,所以居中,所以居上,所以乃大,所以乃高,是一个在形制和氛围上都比较严肃的地方。而院子则不同了,在多数情况下,院子是大人踱步、小孩嬉戏、老人纳凉晒暖、妇女从事部分家务的地方。节庆日,它还是举行各种民俗活动的场所。院里如果种树栽花,掘池叠山,它成了一个私家花园——春华秋实,诗情画意,其乐融融,其乐陶陶。
礼和乐是中国文化中理与情的互补,天水古民居的厅堂和庭院正好反映了中国人在家居生活中对这种互补文化的要求。
二、“居中”思想
古民居同中国其他传统建筑一样,在建筑布局上严格遵守“居中为上为大”的观念,天水古民居也遵守“居中”观念。
中国传统建筑在建筑布局上为什么严格遵守“居中为上为大”的观念呢?究其原因,“中国”的本义,“就指居天下之中的建筑”;商代已有“中央”的文化地理观念,甲骨文有“中商”之说。《商书》:“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逸周书》:“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土中”即“中土”,即天下土地中央之谓也。《淮南子》:“正中冀州曰中土。”这种尚“中”意识,正是华夏族自我中心意识的表露。被后世易学家奉为“群经之首”的《周易》古经,有关“中”的记述比比皆是。《易》师卦九二:“在师中,吉,无咎。”赐》复卦六四:“中行独复。”《易》益卦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周易》六十四卦每一卦凡六爻,以初爻、二爻象征地;三爻、四爻象征人;五爻、上爻象征天。每卦六爻是一个“天地人”结构,象征人处于天地之“中”。又,《周易》每卦六爻分下卦与上卦。二爻位处于下卦之“中”;五爻位又处于上卦之“中”,二爻位是偶位、阴位;五爻位是奇数位,阳位。倘阴爻居二爻位,阳爻居五爻位,便称为“得中”,是吉爻。这种本为古人观测天文的所谓“中”,被孔子原始儒学、思孟儒学发挥为“中庸”、“中和”思想。《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故无论“天文”、“地理”、“人道”,都不能离“中”而“立”。“天”、“地”、“人”此三者如何做到所谓的“天人合一”?“合”在“中”也。“居中”思想在民居平面布局上的主要表现是庭院为“中”和“中轴”观念。“中”是中国空间观念的“主心骨”,没有“中”位,天下及天下之宫室犹如一盘散沙。确立了“中”,就是提纲挈领,纲举目张,一切就有了头绪。建筑平面设以中轴,一切就可井然有序了。中国人一向具有执著的“中心”观念,中心者,心在人体之中也。中国人对大地平面的理解是八个方位加上一个中心。早在商代与夏代甚至更远的年代里,中华建筑的“中心”观已经形成。这“中心”在后来就演变为群体组合空间中的庭院。根据文献,古代有所谓“四向之制”,即以“中庭”居中,南、北、东、西四方以屋舍围合,即四合院。在《周易》中,非常强调“中”,《周易》八卦方位图都是八个方位加上一个中心。八卦方位简化为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与中。“中”是主要的方位,是人所处的最佳方位。庭院是整个群体组合的中心,有居中之尊;庭院之上虽无屋宇,在观念上却是以天空为宇的;在建筑空间环境上,四面廊房及居于庭院之北的主房等,都是建筑实体,而庭院空间是“虚”。《老子》云:“当其无,有室之用。”在中国建筑文化的虚、实观念中,是颇重视“虚”的。
天水古民居之“中庭”居中,南、北、东、西四方以屋舍围合的四合院,都是古人“居中”观念的典型体现。而院落中轴对称的布局形制,“中轴”起提纲挈领的作用,使建筑实体布局和精神伦理需求皆井然有序。
三、适中和谐
儒家提倡“和为贵”思想,要求房屋形体与空间安排既不过高,亦不过分开阔,虽高大雄伟但并非横空出世、高不可攀,既细致精巧但并非繁琐杂乱,正如墨子所言:“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围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建筑的尺度以能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要求为准,适可而止,不夸张,不浮华,使人倍感舒适和亲切。
天水古民居尺度“体量”符合“适可而止”的“和为贵”思想。天水民居面宽一般在10米左右,双庇过厅的进深有3.7米、4.5米、5.1米、5.6米、6.0米、6.9米等尺寸,单庇厢房的进深有2.8米、3.0米、3.15米、4.0米等,主房和倒座的进深有3.1米、3.4米、3.7米、4.0米、4.6米、4.9米、5.8米等,两层楼的进深有3.5米、4.3米、4.6米、6.0米等,前檐柱高度为3.0米~3.6米,脊檩高度为5.0米~6.0米,这种尺度能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要求,适可而止,其“体量”平易近人。
四、氛围营造
在天水古民居尤其是名流富户的住宅里,融入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因素,文学、绘画、书画以及工艺美术等都进入民居空间,成为组织空间、创造景观的重要手段,造成了浓郁的文化氛围。如一般厅堂都有其“芳名”,以匾额形式立于厅主立面正中梁架之上,如“敬修堂”、“致和堂”、“安守堂”等,甚至连小型民居也重文化氛围的渲染,这反映了民居主人的文化素养与民居文化的地域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