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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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3)

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可以分为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某项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是指按固定资产类别(指性质、结构和使用年限接近的一类固定资产)分别计算的平均折旧率。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根据各自的个别/折旧率计算的折旧额之和/该类固定资产原值之和×100%

在实际工作中,分类折旧率常根据历史资料求得。相比之下,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方法更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综合折旧率是指某一期间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折旧额与全部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

从折旧额计算的准确度而言,采用综合折旧率的计算结果准确性较差,而个别折旧率更合理。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最大优势是易于理解、计算简单,但由于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在不同的使用年限使用强度不同,提供的经济效益也不同,而年限平均法在各期分摊等额的折旧费,这只有在固定资产使用各期的使用强度相同的情况下才是合理的。因此,该方法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各期负荷程度相同,或无形损耗较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

2.工作量法(行驶里程折旧法和台班折旧法)

与年限平均法只重使用价值、不考虑使用强度相反,工作量法强调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是其价值减损的主要因素,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工作总量

企业如有专业运输车辆和不经常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可采用行驶里程折旧法或台班折旧法来计提折旧。

行驶里程折旧法是根据车辆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预计折旧年限内行驶里程来计算单位里程(每千米)折旧额,然后根据各月实际行驶里程和单位里程折旧额来计算折旧的方法。

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车辆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折旧年限内行驶里程

月折旧额=月行驶里程×单位里程折旧额

例55 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一辆载重汽车,它的原值为35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4%,估计折旧年限内行驶里程为100000千米,某月实际行驶里程为1600千米,则该辆载重汽车本月应计提折旧额的计算为单位里程折旧额=350000×(1-4%)/100000=3.36(元/千米)

月折旧额=3.36×1600=5376(元)

台班折旧法是根据机械设备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预计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来计算每台班折旧额,然后根据各月实际工作台班和台班折旧额来计算折旧的方法。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台班折旧额=机械设备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

月折旧额=月工作台班×台班折旧额

例56 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吊装机械一台,它的原值为50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估计折旧年限内工作5000台班,某月实际工作15个台班,则本月折旧额的计算为台班折旧额=500000×(1-5%)/5000=95(元/台班)

月折旧额=95×15=1425(元)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余额递减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使折旧额呈现递减趋势,加快折旧速度的折旧方法。最常采用的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

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也称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固定资产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年限平均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随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逐年减少,各年计提的折旧额也逐年递减。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法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前提下计算折旧,为了不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预计净残值以下,根据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个折旧年度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例57 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有管理用办公设备一台,原值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800元。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额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按40%的年折旧率计算,每年的折旧额为:

第一年,40%×10000=4000(元)

第二年,40%×(10000-4000)=2400(元)

第三年,40%×(10000-4000-2400)=1440(元)

第四年,1/2×(10000-4000-2400-1440-800)=680(元)

第五年,1/2×(10000-4000-2400-1440-800)=680(元)

年数总和折旧法也叫合计年限法。它是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各年可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为分母,以各年可使用年限为分子来计算各年折旧额的折旧计算方法。采用年数总和折旧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的折旧率和折旧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例58 同用上例资料,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折旧额为:

第一年:年折旧率=5-0/5×(5+1)÷2×100%=5/15×100%=33.3%

年折旧额=(10000-800)×33.3%=3063.6(元)

第二年:年折旧率=5-1/5×(5+1)÷2×100%=4/15×100%=26.7%

年折旧额=(10000-800)×26.7%=2456.4(元)

其他各年从略。

须注意的是,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计算,每月的折旧额不能够直接按照月份的双倍或个数总和来计算,而是应当在先计算出年折旧率的基础上除以12计算出月折旧率,即同一折旧年度里每月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这两类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折旧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采用这两种加速折旧法的理由,主要是考虑到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它的效率或收益能力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的修理费用要逐年增加。为了均衡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各年的使用费,固定资产在早期所提的折旧额应大于后期所提的折旧额。采用加速折旧法,还可使固定资产资金能在投入使用前几年大部分回收,减少无形损耗的风险。相对于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在计算上更复杂些。须特别注意的是,在所有折旧方法中,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唯一一种在计算首年(或非最后两个折旧年度)折旧金额时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折旧方法。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即计提的折旧,不直接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贷方,冲减固定资产原值,而是单独登记在“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企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并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累计折旧”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已提取的累计折旧额。“累计折旧”科目实质上是“固定资产”科目的调整科目。“固定资产”科目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贷方余额的差额,即为固定资产净值。

由于“累计折旧”科目是“固定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累计折旧的明细分类账核算可以在“固定资产卡片”中进行。对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除按规定不提取折旧者外,其他使用时间均应按月计提折旧。因此,在卡片中不必逐月作提存的记录,只要在停用时注明停用月份,就可在卡片中根据使用月份和月折旧率算得已计提折旧额。对按“行驶里程折旧法”、“台班(台时)折旧法”等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则应该在卡片中按月记录已计提折旧额。

第四节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和租赁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通常包括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待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结转在建工程成本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工程”;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发生的后续支出资本化必须符合确认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应将其资本化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一般数额较大、收益期较长(超过1年),若能提高原固定资产的服务效能或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成本能可靠计量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其他不符合规定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因更新改造等而延长了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应调整其折旧年限和折旧率。

须注意的是,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如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装修费用等应直接在“固定资产——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中核算。

例59 20××年6月1日,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对现有的一辆管理部门的小客车进行修理,根据汽车修理厂提出的账单,以银行存款支付修理费15000元,领用材料一批,价值25000元(实际成本),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应付维修人员工资为15000元。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管理费用59250

贷:银行存款15000

原材料29250

应付职工薪酬15000

例510 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原办公大楼进行装修改造,更换陈旧设施,该大楼原价3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已使用5年,一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装修改造中发生支出100万元,发生变价收入5万元。所有款项都以银行存款支付完毕。装修改造后新大楼预计残值为20万元,预计延长可使用寿命5年,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步,将原大楼投入改造:

借:在建工程——办公大楼改造工程3500000

贷:固定资产——开发经营用3500000

第二步,发生改造支出:

借:在建工程——办公大楼改造工程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第三步,取得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在建工程——办公大楼改造工程50000

第四步,改造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开发经营用4450000

贷:在建工程——办公大楼改造工程4450000

第五步,调整折旧额:

改造前的累计折旧额=3500000-150000/20×5=837500(元)

改造前固定资产净值=3500000-837500=2662500(元)

改造后固定资产价值=2662500+1000000-50000=3612500(元)

改造后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额=(3612500-200000)÷20=170625(元)

例511 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对租入办公楼进行改良,发生支出9万元,改良完毕并交付使用,预计受益年限为2年,所有款项已通过银行结算。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固定资产——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90000

贷:银行存款90000

二、固定资产租赁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的固定资产,除了自行购建外,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常采用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方式,向租赁公司等单位租用。企业暂时闲置的资产也可以通过租赁,盘活企业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租赁业务按照租赁的目的可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出租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建筑物,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不在固定资产中核算。由于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性质和特征不同,在会计核算上也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