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上述事项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及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
例52 20××年1月,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自行建造一座厂房,为此发生以下业务:
(1)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25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25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2)1月至6月,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2725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32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应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440元;(4)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的劳务支出为35000元;(5)支付工程人员工资为65800元;(6)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工程按暂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成本;(7)剩余工程物资20000元转为该公司的存货,其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905.98元可以抵扣;(8)7月中旬,该项工程决算实际成本为425000元,经查与暂估成本的差额为应付职工工资,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292500
贷:银行存款292500
(2)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厂房272500
贷:工程物资272500
(3)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厂房37440
贷:原材料37440
(4)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厂房35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35000
(5)支付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厂房65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65800
(6)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结算手续,以固定资产成本暂估价入账:
借:固定资产——厂房410740
贷:在建工程——厂房410740
(7)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存货:
借:原材料20000
贷:工程物资20000
(8)7月中旬,按竣工决算实际成本调整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厂房14260
贷:应付职工薪酬14260
(三)投资人投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投资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注册资本中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溢价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例53 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元,接受A公司以一台施工机械进行的投资。该设备原价为1120000元,已计提折旧350000元,双方经协商确认的价值为850000元,占开发企业注册资本的35%。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固定资产850000
贷:股本——A公司7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0000
(四)政府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在确认补助资产的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其会计处理为:按无偿调入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加上新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等,作为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调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并按所发生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银行存款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的核算,将在以后有关章节加以说明。
二、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反映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对于取得的固定资产,要开设“固定资产卡片”,并在按固定资产类别登记的“固定资产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固定资产卡片”是按登记对象进行固定资产明细分类核算的账簿。固定资产的登记对象,通常是指具有一定用途的独立物体或连同为完成该项资产一定功能所必不可少的基座和附属设备等的综合体。例如:房屋建筑物应以每一幢房屋或独立建筑物连同附属设备作为一个登记对象;机械设备应以每一独立机械设备连同基座、附属设备、工具、仪器作为一个登记对象;运输设备应以每一独立的运输设备作为一个登记对象;其他固定资产应以每一单项固定资产如每件管理用具等为一个登记对象。为了便于管理和核算,企业应对每一固定资产登记对象加以编号,以便查找核对,避免乱账、错账。
在“固定资产卡片”中,应记录有关固定资产的各项明细资料,如固定资产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建造年份、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折旧率、进行大修理次数和日期、减值准备计提、转移调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等。
“固定资产卡片”通常应一式三份:一份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保管;一份由财产管理部门保管;一份由会计部门保管。为了归类反映和便于查找,“固定资产卡片”一般应存放在卡片箱内,先按固定资产类别排列,在每一大类下,再按使用单位排列,遇有内部调动,应随时登记有关卡片,并相应转移它的存放位置,以便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存在和变动情况。会计部门保管的卡片,应定期与财产管理部门保管的卡片进行核对。
通过“固定资产卡片”,可以了解每项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但是,由于卡片的数量较多,不便据以了解各类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因此,还须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登记簿”是按固定资产类别开设账页,用金额综合反映各类固定资产增、减、结存情况的账簿。为了了解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和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的变动情况,在登记簿中除按使用、保管单位分栏登记原值外,还可设置折旧专栏,以便计算和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
每个年度开始时,应先在“固定资产登记簿”登记各类固定资产在各单位的年初结余额和累计折旧额,然后按月根据有关固定资产收入、清理等凭证汇总登记它们的增加额和减少额,并结出月末结余额。为了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卡一致,“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登记簿”和总分类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应定期进行核对。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概述
1.折旧的概念
固定资产的物理性能和生产效率会随着使用和自然力的侵蚀等因素而逐渐降低,同时,现代先进生产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快了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引起工艺、设备和技术提前报废。因此,固定资产在其寿命期间内逐渐地损耗其使用价值和价值。这部分损耗价值,应算作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费用,将它计入当期的成本和费用。会计上,把这种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损耗和自然损耗而逐渐转移到成本和费用中去的价值,叫做“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的过程,是固定资产价值逐渐转移,并以折旧形式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折旧构成企业成本、费用的重要内容,进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和纳税。折旧费提取不足,会使企业成本、费用虚降,夸大企业盈利水平,增加当期税收,造成“虚盈实亏”;折旧费提取偏高,会得到相反的假象。折旧不当所导致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失实,最终可能对经济决策带来较大的偏差。从经济补偿的角度来看,折旧是保证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前提。
固定资产价值以折旧形式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为固定资产的更新提供了资金来源。
只有正确地计量固定资产实际损耗的程度,才能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2.影响折旧的因素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折旧额进行系统的分摊。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三个。
(1)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的原价是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一般为固定资产取得的成本。
(2)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应计提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应当结合固定资产的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国家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等因素来考虑。有形损耗的大小,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条件、用途、抗蚀性以及维护和修理状况。
无形损耗取决于技术政策、科学技术发展情况以及生产技术变革的情况。在确定机械设备折旧时,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物理性能上的耐用年限,而且要考虑到它在经济上的可用年限。要估计各种机械设备因技术进步而提前更新的可能性,应在实际使用时通过提高折旧率,用提取足额的折旧来补偿。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企业应将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编制成册,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固定资产目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应履行上述程序,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折旧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但是为了简化会计核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即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月初余额计算。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我国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平均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折旧方法。
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残值收入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通常用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百分比)来表示。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在3%-5%之间,企业如规定低于3%或高于5%的,应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折旧年限
在日常核算工作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值与折旧率来计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年折旧/固定资产原值×100%=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原值×100%=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现举例说明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例54 宝吉房地产公司有大型施工机械一台,原值为80000元,预计可用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则该台设备:
年折旧率=1-4%/10×100%=9.6%
月折旧率=9.6%/12=8‰
月折旧额=80000元×8‰=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