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文化与社会转型:理论框架和中国语境
8136900000040

第40章 权利意识,社会运动与当代中国的国家与社会(2)

黑格尔对康德的批评,从市场交换占有欲驱动的个人一己利益,移位到充满伦理精神的现代国家共和体制。马克思对个人权利的批评,则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私有财产入手。黑格尔认为通过培育公共伦理,使个人与共同善认同,就可以超越私人利益。现代社会的个人品格,应该在个人权利,社会责任,和共同伦理之间健康形成。马克思认为这成长故事过于主观。完全基于教育培养和人格修养,忽略私有财产操作中产生的经济问题。马克思在《论犹太问题》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两篇著作中,对私有财产进行了分析批判,认为私有制生产方损害劳动者的价值,使人的尊严扫地。在资本主义生产将劳动者与他们生产的产品分离出来。工人的产品变成了对自己有害之物,身体沦为悲惨奴役的异化物。从个人和拥有外物的角度来看,马克思的异化的故事揭示,个人不仅被剥夺了他们应拥有的物品,其中包括私有的财产,更糟的是被剥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些主体、身体和人格等构成因素。利润的生产将抽象劳动置于满足人的衣食住行需要的具体劳动之上。为了解决异化歪曲人的基本特性,就必须提出解放的诉求,解放意味着通过斗争,克服和超越异化的困境。劳动者解放自己,意味着重新获得本来应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为物归原主。这个政治的希望是,个体的劳动者不仅重新获得权利,有权拥有属于他们的物品,更重要的是,有权享有自己创造出来的世界,因为世界是自己主导创造的结果,也是自己人格放大、延续。

马克思克服超越异化的论述,为社会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的讨论做了铺垫,本文稍后将深入讨论。这些运动实质是捍卫社会和人民的权力。在论犹太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写道,像人权与公民宣言这样伟大的论权力的文件,都反复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将个人自由与随心所欲处置私有财产相提并论。然而,私有财产的自由,如黑格尔所言,很局限,势必产生人的异化。私有财产运作,前提是市场社会中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的原子个体。在追求个体利益中,谋利的个人处置使用私有财产,但完全无视别人利益,以邻为壑,将社会关系拒之门外。别人都是个人谋利的绊脚石。马克思说,私有财产,“使得人们发现,他人不是实现自我的机会,而是阻碍个人自由的限制”财产权给人“享受和自由地随心所欲地使用财产的权力,因为自己产品,收入,是个人工作和实业的成果”。但如果他人或社会仅是谋利的空间,那么,共同善的公众政治生活,就蜕变为谋求私利者的婢女。马克思说,“权力与政治生活相对立之日,便是权利消亡之时”。权利,成了拥有权力者巧取豪夺者谋私利的手段。.●242◆

个人利益至上损害政治公共生活,恰如自由财产使人异化。资本主义的剥削性的生产方式,不仅使个人孤立,拒斥他人,而且使劳动者丧失基本的人性。为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生产,是具体劳动,其本质是劳动者从自然中索取,将外物资源为我所用,成为我的“拥有”。“拥有”意味着劳动者本身应得的,他本身的能力和潜力所属。然而在单纯利润的生产中,工人创造的产品成了与工人对立奴役工人的异化物。在1844年经济和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财富越是增长,工人的“人”的地位就越卑贱。从前面提到的人与物的关系来看,工人将他自己的生命投射给与外物,但他越是这么做,他就越是疏离与自己的创造物,他的人生就越是贫瘠。再者,虽然他将人的生命目的给与物品,但所贡献的生命结果却反过来与工人成了敌对,成了异化物”。●243◆如果私有财产权意味着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体力精力,自主地发挥自己的能力潜力,那么,作为资本主义财产权的根基的异化劳动,就践踏个人自由支配,行使自己的能力,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财产权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多数人的祸害。

讽刺的是,为我私属的财产,用谢鹏(Pheng Cheah)的话来说,却是“对于人极端,根本不适宜的东西”,尽管在德语中适宜,适合(eigentlich)与“我所属”(eigen)在语义上非常接近”。“我所有或财产(property),其实也是一种侵占(Enteignung)”,其剥削性质违反了自我创造、具体有效劳动的原则。马克思的劳动理论,包含着劳动者主动自我创造的意味,劳动者有权创造一个与自己感性融合的审美世界。这个客观的,却又是“人”化了的世界对应着劳动者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叙述。自主性体现在具体的,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中。谢鹏认为,在使用价值的生产中,“人的主体赢得自我所属,自我意识(self-propriety and self-presence)”。劳动主体在其中确认到自己的人的属性,这就是劳动的有机延伸,“肯定了每个人的人格中都应有的尊严。”这是失而复得,其实质是废除唯我独占的私有财产制度。革命解放就是失而复得的举动,“重新唤来自主的拥有,特别体现在创造性劳动的为我所用的劳动性质中”。●244◆异化意味着劳动者脱离他的身心资源,他的所属,也就是他的人的属性,这样境况,需要改变,就产生解放的历史必要性。解放,意味者将异化,剥夺了的工人重新平反,收回丧失的人的属性。但是,扬弃私有财产的异化,不仅仅是为了生存需要重新获得物资产品。扬弃或解放,意味着完整的感性的为我所有的活动,目的是为人的生活和实现人的本质。●245◆人与物的关系不仅局限与个人独占拥有物品,而是包括了广大丰富的审美经验领域。真正的人们与世界的关系,在于,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把自己整合本质据为己有,人同世界任何一种属于人本质的关系---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感觉、愿望、活动、爱---总之,他的个体的一切官能,正像那些已经具有社会性的器官一样,在与客观对象的关系中,实际上占有了对象,即将属于人本质的世界的归属。●246◆

应该注意,归我所有,不是将外物变为私产,而是回到属于人的社会本质。马克思从劳动者获得他的感性审美的圆满世界,进而到社会共同创造并归属人之本质的审美广阔天地。归属至人的社会审美性,人的本质意味着在精神和感性上重新获得最属于人类本质的东西。社会的人不再是独占欲望个人主义支配的原子个体,人格是个社会的,与他人有联系的存在。扬弃异化的政治运动是革命,因此革命含有正义和维权的诉求。群体对权利的诉求,与个人自主,自觉,自我创造,在这个意义上,是并行不悖的。

黑格尔和马克思对私有财产定位的权利观的批评,勾画了权利从个人主义局限性到公共群体性的转移,异化劳动是自由财产的后果。资本主义在历史上创造性的破坏趋势,见证了权利观的起伏变革。下面,我分析马克思的权利与劳动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的关系。但在讨论这个问题前,我们可再次注目私有财产权在西方的境遇。二次大战后,至尊的财产权越来越被垄断和跨国资本政治集团侵蚀。

现代西方财产权的消解

约瑟夫。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描述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如何消解了古典资产阶级,如何瓦解与之相应的自由人格,自由意志以及契约制度――这些观念都体现在财产权的经典论述中。二十世纪,特别是二战以后,历史见证了跨国公司支配的官僚管理体制的兴起。垄断性的竞争和操控的市场,这使原来富于冒险创业精神的企业家退场,极大削弱所谓中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力量。当然,维护个人权力在资产阶级的历史上有进步意义,代表从教会封建的特权和贵族统治中得到解放。西方权利的论述,很大程度上是与上升的资产阶级的进步作用相连的。权力观,为创业的个人主义,个人利益和自由竞争市场的形成,打下意识形态的基础。但历史的吊诡以庞大的垄断公司和官僚行政体系加冕登基,将财产权的神圣消蚀殆尽。我们可以局黑格尔提到的财产权和自由契约这两个观念为例。熊彼得认为这两者是早期资本主义的制度的奠基石。但在垄断资本的时代,历史上那意志坚定、独立自主的创业者、企业家已经从政治经济的画面中心引退。在他们空出的位置上,蜗居着工薪白领雇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当然还有无数的打工仔。这些人不像历史上英雄时代的奋进的资产者,他们越来越缺乏行使自主权,发扬个人潜能的机会。他们无法与自己的所谓“财产”认同,对他们任职的大公司的巨大财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私有”财产,已经成了非人的、工具理性主宰的庞然大物,真正的主人都无法完全控制,必须雇佣大批经理律师行政人员来操作。●247◆

自由契约也遭到类似的命运。自由契约意味着签约人是自由自愿的,是理性人之间的平等交易,契约提供实现个人权力,求得平等待遇的理想场所。但是垄断资本非人的,理性的管理体系使契约中的权力因素变得越来越缺乏意义。劳动契约可能是最典型的例子。一位求职者跟雇主签订“契约”时,他名为自由自主的个人,实际上却是受人支配。签订雇佣契约实际上是,“你要干就来,不干就走人”的别无选择的局面,很少有求职者商量的余地。因此,以财产权为基础的两个制度,个人财产支配权和契约,已经开始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硕大的官僚行政体系,这个面目不清的巨大结构,熊彼得断言,“剥夺了财产观念的生命力”。

它松动了原有的如此强大的动力,这动力体现在法律权利和有权随心所欲支配财产的能力上,还体现在财产的拥有者,一旦面临剥夺产权,就会在经济、身体、政治领域,为维护自己的“工厂”和所有权去斗争,流血捐躯也在所不惜。但他已经失去了这个意志。这个可称为财产的客观实质的消弥,其不可见的和触目的现实,不仅影响了财产拥有者,还殆害工人和公众的整体。失去了所有,失去了作用,无人驾驭的财产权并不诉诸、调动人们对有生命力的财产所应有的那种道德忠诚。结果,没人会愿意关心财产,大公司内外的人们不会为它站出来捍卫它●248◆

前面,我们领教了反对国家或群体干涉、高扬绝对个人权利的论调。西方中心的批评家认为个人权力是市场的标志,自由的象征,与践踏权力和个人选择的伦理和政治共同体判若水火。个人权力还标志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对于中央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但西方权力的思想史,资本主义发展史,却提供了相反的判断。这个历史证明,假如权力――个人权利,在资产阶级的历史上有过积极的解放意义的话,那么财产权的观念和实践,已经在二十世纪崛起的官僚资本同谋的国家,在军事工业的庞然大物中,消解、侵蚀得体无完肤。那些将人权作为西方特殊优越象征、将个人权利作为普遍真理衡量亚洲文化偏离、缺失者,显然忘记或遮盖了权力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中的坎坷命运。

殖民主义,传统权力与社会自我保护运动

在权利语言和机制并不完备的社会里,有没有权利和权利意识?如果民众的起义,社会运动,或革命的起因是权力被普遍剥夺、践踏,那么,对个人或社群的施暴必将产生强烈的冤屈和不平感,引起捍卫受侮辱的权利的反抗。这个判断让我们说,殖民地和受压迫人民的反殖斗争实际上是维护权利的斗争。不管这种斗争是否发生在业已形成权利机制、权利话语的地方,与受侮辱的不平感,权利受辱感,并不相关。没有权利话语并不等于没有权利意识。中国的社会学家调查过农民对权力的理解。他们让农民回答有关他们生活,身命,工作,乡村,家庭等各种关乎权利的法律问题。农民回答不上来。但是,但问及什么东西不能剥夺,甚至国家也无权剥夺,每个受调查的农民都能说出权利是什么。这包括人身,家庭,尊严,和一定的财产。受调查的农民中不少是文盲,更不知权利话语可能被当权者利用,但有什么比他们直截的回答更具有人性?●249◆

这种直觉的权力意识也许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某种潜意识,像一种无声的语言。儒家传统的确有一套语汇,类似现代的生存权的说法。孟子就主张,民为邦本,人民是国家的合法性基础。政府合法性,取决于关怀照顾民生福祉的政策。现代的说法就是承认人民的生存工作等实在的社会经济权利。在中国历史上,当一个朝代的当权者攫取人民的生存资料,苛捐杂税,鱼肉人民,农民就各以“天命”为旗号揭竿而起,犯上造反,改朝换代。一次次的农民起义,无疑包含这某种对权力,或受不公待遇的认识。在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时代,边缘地区农民对资本的抗拒,也具有维权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