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宪政实践
——一项了不起的实践
淘宝商城的企业生态困境
毫无疑问淘宝商城是中国首屈一指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双11”引爆的超300亿购物狂潮,在B2C、C2C和团购领域的绝对市场份额,淘宝俨然成为中国互联网购物领域的NO.1。然而这样一个庞大的网购帝国,在我看来却在处理加盟商利益关系方面的思想方法很不好,可能为未来埋下很大的隐患。
2003年淘宝建立,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一举击败中国曾经的电商巨头ebay,替代其坐上了中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第一把交椅。就如马云所说的那样:“鲨鱼在长江里是打不过鳄鱼的。”然而马云却忽视了成就了淘宝这条鳄鱼的长江——无数的中小商家和个人。淘宝这条大鳄之所以能够打败ebay,靠的就是免费、草根的定位,通过无数的大学生、职场白领、家庭主妇、小公司老板等汇聚成一条大江,给淘宝带来源源不断的人气和客流。
但是再清澈的江水也有淤泥,淘宝商城中也难免会有些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商品存在,随着淘宝越做越大,为了规范淘宝市场,在未征得绝大多数中小卖家认同的条件下,淘宝于2011年推出了《2012年招商续签及规则调整公告》,突然提高商城准入标准,并将技术服务费提升至原先的5倍和10倍两个档次,违约保证金的金额也大幅提升。据官方说法,此举旨在提升商家售假成本、保护消费者权益。
但出乎意料的是该政策一经推广便引起轩然大波,淘宝广大中小商家认为新规极大地触犯了自己的利益底线,是明摆着要将自己逐出淘宝商城的行为,于是这些商家义愤填膺,聚集在YY语音共商对抗淘宝大计。不久近5万名商家利用淘宝评价系统对大商家进行恶评攻击、乱下订单、拒绝付款,整个淘宝商城上演了一场野蛮的中小商家保卫战。直到最后政府部门介入,淘宝官方改变新规,放宽条件才使得这场争斗得以平息。
虽然此事孰是孰非颇具争议,但事件背后反映的本质问题是淘宝这样一个偌大的网购帝国究竟该如何处理与商家,特别是与曾经为自身发展立下赫赫战功的占有绝大多数席位的中小商家的利益关系?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12年淘宝内部掀起了一波“反腐”热潮。事情的起因是淘宝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稀缺资源:信誉评分、平台准入、活动准入……这些资源中信誉评分直接影响商家的可信度;平台准入标准是市集与商场的分水岭,而市集与商场的客户流量差别也是天壤之别;至于活动准入则直接关系到商家在“双11”等促销活动的参与权,影响商家的品牌影响力。
另一方面,淘宝赋予了公司中负责日常行政工作的员工极大的裁量权和惩罚权,他们可以自行判断商家和客户的违规行为,并直接删除违规信息、物品、评价和图片,甚至改变商家的信誉度。正因如此,淘宝中负责日常行政工作的工作人员获得了巨大的“寻租空间”,他们可以通过帮助商家删除差评、提高信誉度、批准参加活动、放松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来获得商家给予的回报和好处。
这种现象愈演愈烈,直至每周末商家开着小车停在淘宝大楼门口接这些工作人员按摩泡脚、旅游度假才引起了高层的关注,淘宝一怒之下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行动。仅在2012年上半年就查处了27位工作人员,其中6位情节特别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
淘宝腐败事件中那些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固然有过,但是透过这个现象,淘宝的管理机制也难辞其咎。在淘宝商城中,淘宝官方以一个统治者身份自居,就是淘宝帝国的“中央政府”,而这些工作人员就是给政府工作的“公务员”,淘宝帝国的一切“法令性”文件都由“中央政府”做出,由“公务员”负责执行,而作为淘宝存在的根本——商家仅仅是规矩的服从者,既不参与规矩的制定,也没有监督权,这样一种体制怎能不滋生腐败?
面对难以化解的矛盾冲突与内部腐败双重困境,淘宝究竟路在何方?我在2013年参加了阿里集团在杭州举办的战略研讨会,阿里成立了博士后流动站,组织了几个博士后来研究阿里究竟该制定什么规则。我当场就提出,对于一个有这么多加盟商的平台,不管大加盟商还是小加盟商,应该把他们也当做是阿里的主人,增加他们的自组织性,否则靠几个再聪明的博士来制定规则,恐怕也是理性的自负。
绝味的加盟商宪政实践
绝味的成长经历和淘宝非常相像,得益于很多加盟商的合力;但不同的是,风风雨雨一路走来,绝味这样一个加盟店远多于直营店的食品企业从未出现过加盟商与总部发生重大冲突的情况,也没听说有过惊动高层的加盟商腐败事件,相反它却能够团结这么多忠诚的加盟商一起为了企业的发展壮大而努力。究其原因,在我看来就是这个企业有足够的“开放力”。
老戴跟我说起,早在2006年,绝味就有开加盟商会的习惯,有时候就在咖啡馆里,大家一起沟通沟通。当时开小汽车还是比较奢侈的,有一个加盟商开着小汽车来开会,老戴就说,以后我想让我们绝味的加盟商都能开上小汽车。这个目标后来很快就实现了,现在开小汽车都不算什么,有些加盟商都开宝马、奔驰之类的豪车了。
目前绝味的加盟商多达3000余人,在全国5000多家门店中,加盟商门店占有绝对大的比例,老戴本人常说:“加盟商是我们的根本。”加盟商已然成为绝味业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如此庞大的加盟商队伍,建立加盟商自治管理机构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2012年,绝味便开始举办每年一次的“加盟商高峰论坛”,旨在加强加盟商之间的经验交流、资源共享以及加盟商与公司之间的沟通,参与论坛的人包括全国各地的加盟商代表、公司代表。每次会议讨论虽然非常火热,也能探讨出些有利于加盟商与公司发展的政策,提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方法,但是由于没有固定的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很多好想法都得不到落实。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在2013年第二届“加盟商高峰论坛”的举办期间,由加盟商代表提出的“加盟商委员会”正式成立,并讨论通过了加盟商委员会章程,该章程即是加盟商委员会治理的依据,就像是华为的《基本法》一样。没多久,全国各地区加盟商云集响应,地方分会纷纷成立。
绝味的“加盟商委员会”从发起到运行,充分体现出了一个企业的宪政思维。
加盟商委员会的人事安排
绝味的加盟商委员会共有11人,由1名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8名委员组成。
会长的主要职责:确立委员会及本区域加盟商整体发展目标及实施路径;负责加盟商委员会例会及其他会议的召集与主持;主持加盟商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负责与其他分、子公司委员会交流和分享,是加盟商委员会形成决议和向公司提议的最终责任人。
副会长的主要职责:协助会长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会长因故缺席时代理行使会长权力;负责重要事件的调查与追踪。
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起草例会和其他会议的组织与会议议程草案,提交会议决定;管理委员会费用与津贴;协调加盟商委员会的公文流转与公司和加盟商的日常沟通;以及追踪反馈产生的决策形成文件或
公文。
8名委员则分管加盟商委员会8项职能的落实:生意发展、自检自查、参政议政、经验交流、资源共享、沟通纽带、爱心互助、监督保障。8大职能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职 能
内 容
生意发展
保障区域内的业务运作,坚决执行绝味公司的整体战略方针;
负责公司政策的宣贯,指导加盟商日常管理,共同推动区域生意发展,及时、客观地反馈市场一线信息,竞争对手市场动态
自检自查
监管区域内加盟商执行公司的价格体系、质量标准、业务标准;
杜绝违规操作,避免损害绝味品牌形象和共同利益;
维护加盟商管理体系
参政议政
参与分、子公司年度业务发展策略的建议;
列席分、子公司关于区域重大市场政策调整、价格体系调整的会议,有建议权;
解决区域市场出现的实际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经验交流
及时总结区域内外关于业务开展中的经验与教训,组织交流与分享;
定期进行成功经验分享,复制成功模式,推动共同成长
资源共享
整合区域内加盟商的优势资源,互惠互利,创造共赢机会;